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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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

遇有突发性事件发生,立即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抢险工作,尽可能减少人员伤害、设备损毁和财产损失。

二、使用范围:

施工现场及项目办公室

三、成立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体系:

突发事故操作流程如下图:

 

1.定义

预防及应急预案采用下列定义。

1.1安全生产

指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1.2事故安全

指施工图中线条在特定的空间变为实物的动态过程中,各种潜在的危险,或对人体的有害物质通过及时发现和消除,使操作人员仍然能够自由操作,没有人身伤亡,没有财产损失。

1.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和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特种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1.4安全生产责任制

指规定各级政府和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职工个人在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

1.5三级安全教育及持证上岗

指企业对新工人(包括到工地实习人员)进行的公司、项目部(含部)、班组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应持证上岗。

1.6事故隐患

指可导致伤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1.7触电事故

指电流流过人体时对人体产生的生理和病理伤害的事故。

1.8急性中暑事故

指在高温环境下,由于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等而引起的一种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系统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的事故。

1.9急性中毒事故

指职工在短时间内摄入大量有毒物质,发病急,病情变化快,致使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或死亡的事故。

1.10现场急救

指应有急救知识和最简单的急救技术进行现场初级救生,最大程度上稳定伤病员的伤、病情、减少并发症,维持伤病员的最基本的生命特征。

1.11轻伤

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或器官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的伤害。

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1.12轻伤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1.13重伤

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失,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1.14重伤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1.15死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

1.16重大死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9人的事故。

1.17特大死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

1.18建设部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1.18.1一级重大事故

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1.18.2二级重大事故

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1.18.3三级重大事故

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者重伤2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1.18.4四级重大事故

死亡2人以下,或者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1.19责任事故

指由于设计、施工、操作或管理的过失所导致的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受到刑事处分。

1.20四不放过

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2.基本要求

项目部组建培训急救队伍,日常应配备急救药箱,药箱内配足急救药品。

按消防规定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定期更换灭火药物。

2.1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安全员,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受伤害者或拨打120急救电话通知医务人员到现场抢救,根据伤情需要,协助医务人员送伤者到医院。

2.1.1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持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

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2.1.2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

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及扩大。

2.1.3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

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闲人进入。

2.1.4因抢救伤(害)人员,以及输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识、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2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2.2.1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烧伤者及使用事故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2.2.2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

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2.2.3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迎接消防队。

2.2.4在消防部门达到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

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用具。

2.2.5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2.3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层级上报。

2.4发生事故层级上报时限

2.4.1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基层工会组织。

2.4.2重伤事故,一般情况下,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

对涉外有影响的,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

2.4.3重伤3人或死亡1至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

2.4.4死亡3人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主管单位、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

2.4.5发生急性中毒、中暑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位(经理部、办公室)外,应同时报告市卫生性质部门。

2.4.6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位(经理部、办公室)外,应同时报告市公安部门。

2.4.7发生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事故,应报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同时报上级主管单位。

3.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安全规定

3.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换岗的人员未经岗位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操作。

3.2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2年半)的安全帽,不准进入事故现场。

3.3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事故现场。

3.4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3.5不得攀登脚手架。

3.6特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

3.7脚手架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3.8施工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3.9电源开关箱不准“一闸、一漏电、一箱”多用。

3.10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无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盲目操作。

3.11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和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12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及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4.急救技术及常备药品

发生伤亡事故、火灾爆炸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及中毒、中暑事故时,首先在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性急救,以减少伤亡。

现将一般常用的急救知识和常用的急救药物简述如下:

4.1急救技术

4.1.1口对口人工呼吸

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通畅。

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

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4.1.2口对鼻人工呼吸

伤者因牙关紧闭或外伤等原因,不能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可采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

方法与口对口人工呼吸法相同,只是把捏鼻改为捏口,对住鼻孔吹气,吹气量要大,时间要长。

4.1.3胸外心脏按压

由于电击、窒息及其他原因所致心博骤停时,应使用胸外心脏按压法进行急救。

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偏左,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

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

若伤者同时伴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

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注:

次法不适宜用胸骨骨折、颅脑外伤、胸腹部外伤伴有内脏损伤、内出血、肋骨骨折等。

4.2常备药品

4.2.1外用药

品名

适应症

品名

适应症

发放内服药

紫药水

消毒防腐

创可贴

小创伤出血

万花油

烧烫伤

京万红软膏

烧烫伤

风油精

虫咬

碘酊(2%)

局部消毒

清凉油

关节痛、驱暑醒脑防治虫咬

酒精(70%)

局部消毒

红药水

消毒止血

棉垫、绷带

外伤出血

眼水、眼膏

眼部感染

止血胶带

外伤出血

4.2.2内服药

品名

适应症

品名

适应症

速效感冒药

发烧、感冒

扑尔敏

抗过敏

氟哌酸

腹泻、尿道感染

果导

治便秘

复方干草片

镇咳、祛痰

安定

失眠

碘喉片

咽炎、扁桃体炎

心痛定

治高血压、冠心病

碘茄片

胃痉挛

阿司匹林

解热、镇痛

多酶片

助消化

云南白药

散瘀、止痛、止血

5.应急组织机构

5.1成立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体系

5.1.1项目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图2应急组织机构框架图

指挥中心地址:

项目部办公室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王火新刘纪材崔伟忠蔡立恒

下设:

通讯联络组组长:

技术支持组组长:

抢险抢修组组长:

医疗救护组组长:

后勤保障组组长:

5.1.2应急组织的职责及分工

5.1.2.1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作出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5.1.2.2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5.1.2.3通讯联络组职责:

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5.1.2.4技术支持组职责:

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5.1.2.5保卫组职责:

1)保护受害人财产。

2)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3)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4)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抢险抢修组职责:

1)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4)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5.1.2.6医疗救治组:

1)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5.1.2.7后勤保障组职责:

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2)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5.2应急响应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办公室、抢险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

由项目部安质部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

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建管局安监站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5.2.1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的手机要24小时开通;

项目部联络电话:

5.2.2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最高级别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到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0等求救电话。

5.2.3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在2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到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

分派人员车辆等到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

由项目部安质部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5.2.4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

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6.触电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触电事故和其他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

当流经人体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颤动,导致人体窒息(“假死”状态),在瞬间或在两三分钟内就会夺取人的生命。

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极易发生的。

所以,施工中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是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6.1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6.1.1用电应制定独立的专项方案,并经集团公司审批,报监理审批实施。

用电线路必须按方案进行敷设,完成后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6.1.2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6.1.3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等。

6.1.4根据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

安全电压必须有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

6.1.5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6.1.6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6.1.7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是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6.1.8采用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

6.1.9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

注意事项有:

6.1.9.1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6.1.9.2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作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因作重复接地。

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Ω。

6.1.9.3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6.1.9.4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

6.1.9.5电动设备和机具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保一电箱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

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6.1.9.6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控制电源线长度≤30m。

6.2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措施

6.2.1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惶失措,束手无策。

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

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

6.2.2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6.2.2.1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6.2.2.2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拔离或者将触电者拔离电源。

6.2.2.3必要使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6.2.2.4救护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6.2.2.5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6.2.2.6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认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源触电。

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拢跳跃地接近触电者。

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

只有在确认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6.2.3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6.2.3.1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6.2.3.2严禁救护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它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6.2.3.3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6.2.3.4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6.2.3.5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6.2.4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

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6.2.5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

应使其舒适地平卧者,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

6.2.6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

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

方法如下:

6.2.6.1通畅气道。

第一,清除口中异物。

使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

如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退到咽喉深处。

第二,采用仰头抬颊法畅通气道。

操作时,救护人员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自然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

为使触电者头部后仰,可于其颈部下放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它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

6.2.6.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通道通畅。

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支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通知松开捏鼻孔的手。

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6.2.6.3胸外心脏按压。

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

在进行胸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

若伤者同时伴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

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7.中暑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夏季施工气候炎热,事故作业普遍在露天作业,而且劳动强度大、时间长,随时都有发生中暑事故的可能。

因此,加强夏季的防暑降温工作是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

7.1预防中暑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采取综合的措施,切实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从技术、保健、组织等多方面作好防暑降温工作。

7.1.1要加强对全体职工防暑降温知识教育,增强自防中暑和工伤事故的能力。

注意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

7.1.1.2应根据当地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利用早晨、傍晚气温较低时工作,延长休息时间等办法,减少阳光辐射热,以防中暑。

还可根据施工工艺合理调整劳动组织,缩短一次性作业时间,增加事故过程中的轮换休息。

7.1.1.3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加强工人集体宿舍管理;切实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工人吃好、睡好、休息好。

7.1.2技术措施

7.1.2.1进行技术革新,改革工艺和设备,尽量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减轻劳动强度。

7.1.2.2在工人较集中的露天作业施工现场中设置休息室,室内通风好,室温不宜超过30℃;工地露天作业较为固定时,也可采用活动布幕或凉棚,减少阳光辐射。

7.1.3卫生保健措施

7.1.3.1入暑前组织医务人员对从事高温和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凡患持久性高血压、贫血、肺气肿、肾脏病、心血管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一般不宜从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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