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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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docx

织卫健通〔2021)193号

关于印发《织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县级基本公共卫生专业管理机构:

现将《织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

二、管理原则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专项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

织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3号)、《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0J157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关于印发贵州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修定)的通知》(黔卫计发〔2016J50号)、《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贵州省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黔卫健函〔2021〕157号)和《毕节市卫生健康局、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市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毕卫健通〔2021〕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2-

(二) 遵循属地管理和乡级考核负责的原则。

(三) 资金管理实行预算管理和项目决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资金核拨以工作数量、质量和实际效果相结合的原则(即绩效考核结果与项目资金核算相结合的原则)。

三、 资金来源及用途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于各级政府匹配,项目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按比例承担,根据国家规定项目资金标准进行调整。

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各类补助,每年人均补助经费标准以各年省、市、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上规定的标准为准。

四、 组织管理及部门职责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织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各级项目实施单位及机构应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方案,指导、管理、核实、监督资金的使用。

各项目实施机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负责人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

(二) 部门职责

1.县卫生健康局:

(1)会同县财政局统筹使用上级和本级财政安排的相关资金,确保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2)会同县财政局合理确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各项服务的数量和标准,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量补助资金制定各项服务补助标准。

(3)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切实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会同县财政局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安全性和实效性。

2.财政政局

(1) 按照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经费补助标准足额下达补助资金预算,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2) 会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确保资金安全。

(3) 协同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共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相关工作,根据考核结果核拨项目补助资金,最大限度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3. 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

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县卫生健康执法大队,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应项目的督导、人员培训、绩效考核、适宜技术推广等业务指导,以及项目补助资金的核实核销,提供项目资金核实核销的依据

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负责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相关资料

-#-

的收集、统计、上报、管理等工作;接受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的培训、督导、绩效考核。

对本机构和村卫生室(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绩效考核,统计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量,提供项目补助资金的依据。

:

5.其他卫生机构

对基层医疗机构暂不具备条件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以提出申请并经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委托给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该实施机构按要求统计本年度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作为项目资金核销依据。

五、资金管理

(一) 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规范预算执行管理。

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当在当年执行完毕,年度未支出的补助资金,按财政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补助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资金使用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执行。

(二) 各级各部门在专项资金分配、审核工作中,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分配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分配资金或者擅自超出规定范围或者标准分配使用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

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

资金使用范围

(一) 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资金按照相应的服务规范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也可用于其他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以及用于疾控、妇幼、中医医院、卫生健康执法大队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

(二) 使用单位获得的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不得用于开展基本建设工程、购置大型设备等。

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由省、市、县结合实际自主安排,资金不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主要用于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支出。

1. 人员支出:

可用与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聘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交纳,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劳务补助或绩效的发放。

2. 公用支出:

包括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用的耗材费用(各类项目所需的表单、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的印刷、宣传横幅制作、及生化检查所用试剂耗材、小额的血压计、血糖试纸采购等)和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所产生的公用支出如:

下村用车油费、办公用纸、邮寄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用电话等赛用。

3.其他特殊使用范围

(1) 县疾控中心:

对基层不能开展,经基层卫生机构申请并报县卫生健康局批准的实验室检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情评估分析、冷链及疫苗管理、疫苗相关疾病监测、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监测等所得资金及提供上述服务所产生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

(2) 县妇幼保健院:

经基层申请并报县卫生健康局批准的实验室检查、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儿童和孕产妇管理监测等经费。

(3) 县中医医院:

用于各类服务手册与表格、健康宣传用品及资料支出,聘用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工资等支出。

(4) 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经批准统一印制的协管服务巡查记录表及意见书、各类服务手册与表格、健康宣传用品及资料支出,聘用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工资等支出。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聘用且专门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含在编职工)劳务补助、绩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健康体检、实验室检查项目的试剂及各类卫生耗材列为公用支出。

七、拨付原则及结算标准

1.按照国家、省、市各级要求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按月预拨资金至各个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终根据各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结果核销结算资金。

2. 落实村级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倾斜政策,确保48%以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到村级。

3. 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参照省、市出台的补助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标准进行结算。

八、 规范资金报帐及管理

1. 采购的各类试剂、耗材、印制的表材、宣传资料有发票、验收入库单、出库领用登记。

所有采购项目有经手人、负责人签字。

发放聘用人员工资、劳务补助、有领取人签字。

2. 各项目实施单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不得将项目资金用于项目规定之外的工作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费用。

3. 村医补助,根据其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量,通过评价认定后造册确认由银行直接发放。

九、 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实施期限暂至2023年12月31日,期满后视政策实施、调整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

附件:

1织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织金县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标准及预算表

-7-

附件1

织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李华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黄永松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圣荣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家荣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杨红梅县卫生健康局财务股股长

孙鑫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李红财务股工作员

§卢茂林机关纪委副书记 .

吴悠县卫生健康局基卫股临时负责人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健局财务股,由杨红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县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7626193(纪检室)

-9-

附件2

织金县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计价对象

计价单位

最高限价

备注

1

居民健康档案服务

包括建档体检、工本费、建档费、档案管理费、电子健康档案录入费等

1.1

建档预约费

含建档前调查、建档居民的预约等

新建档人群

元/人

1

1.2

建档费

包括建档时开展一般体格检查等费用

新建档人群

元/人

8

1.3

工本费

包括纸质健康档案的各类表格、档案盒等费用

新建档人群

元/人

2

1.4

档案管理费

健康档案的管理费用

建档人群(含既往建档人群)

元/人

0.5

1.5

电子健康档案录入费

将健康档案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的费用

新建档人群

元/人

1

2

健康教育

包括健康教育资料印刷、发放、主题日宣传、宣传栏更换、健康教育讲座、个体健康教育等费用

2.1

健康教育资料制作

包括健康教育材料的开发、制作和印刷

承担材料开发制作印刷的单位

乡级机构数元/年

2500

2.2

健康教育资料发放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健康教育资料、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元/年

500

2.3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发放健康教育资料、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元/年

180

2.4

健康教育主题日宣传费用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主题日公众健康咨询

开展次数

元/次

500

-#-

2.5

健康教育宣传栏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宣传栏及内容更换

更换期数 「

元/期

200

2.6

健康教育宣传栏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康教育宣传栏及内容更换

更换期数

元/期

150

2.7

健康教育讲座

包括健康教育讲座讲课费等有关费用

讲座次数、乡村机构

元/次

240

3

预防接种服务

包括预防接种补助费、预防接种档案管理费等

3.1

建立接种卡、接种证

为接种儿童建立接种卡、接种证

建立卡、证儿童数

元/人

20

1

3.2

预防接种补助经费

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强化免疫疫苗的接种补助费

接种针次

元/针次

6

3.3

冷链管理、疫苗管理、疫苗相关疾病监测

冷链管理、疫苗管理、疫苗相关疾病监测

负责冷链、疫苗管理、疫苗相关疾病监测机构

按乡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计

20000

3.4

免疫效果监测评价

包括各类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监测等

监测机构

按乡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计

10000

3.5

查验接种证

接种证查验、管理等

查验管理机构

按乡镇和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数计

3000

3.6

预防接种工本费

包括预防接种各类表、卡、册

负责表、卡、册印制机构

按乡镇和社

区卫生服务

中心数计.

960

4

传染病报告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管理、发现、登记、报告和处理

4.1

传染病报告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发现、登记、报告和处理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元/年

22000

1

4.2

传染病报告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发现、登记、报告和处理

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元/年

1400

5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包括新生儿家庭访视、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健康管理、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等随访和体检费用

5.1

新生儿访视

包括新生儿体格检查、健康教育指导等

访视的新出生儿童数

元/次

20

5.2

0-3岁儿童健康管理(不含血常规检测)

包括0-3岁儿童访视、听力筛查、口腔保健等

管理的0-3岁儿童数

元/次

15

5.3

0-3岁儿童健康管理(含血常规检测)

包括0-3岁儿童访视、听力筛查、口腔保健、血常规检测等

管理的0-3岁儿童数

元/次

30

5.4

4-6岁儿童健康管理

包括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视力筛查、健康指导、口腔保健等

管理的4-6岁儿童数

元/次

35

5.5

儿童健康管理工本费

包括儿童保健手册、随访表、卡、册等费用

管理的0-6岁儿童数

元/人

2

5.6

信息收集与分析

包括各类随访表、检查记录表等信息收集与分析

管理的0-6岁儿童数

元/人

1.5

5.7

儿童健康管理信息录入费

包括将儿童保健手册、随访表等信息录入信息系统费用

管理的0-6岁儿童数

元/人

1

5.8

儿童健康管理监测

包括儿童健康管理质量监测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元/年

5000

6

孕产妇保健服务

包括产前随访、实验室检查、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体检等

6.1

孕早期健康管理(首次)

孕妇首次随访时开展服务的费用。

包括孕产妇健康状况评估、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血红蛋白检测、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肝检查等

开展首次随访和体检的孕妇数

元/人

100

6.2

孕中期健康管理

孕妇在第16周-24周开展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生长发育评估。

包括孕产妇健康状况评估、一般体格检查等。

进行孕中期健康管理的孕妇数

元/次

30

-#-

6.3

孕晚期健康管理

孕妇在第28周-40周开展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生长发育评估。

包括孕产妇健康状况评估、一般体格检查等。

进行孕晚期健康管理的孕妇数

元/次

20

6.4

产后访视

产褥期健康管理、母乳喂养指导等

访视的产妇数

元/次

20

6.5

产后42天健康体检

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妇科检查、母乳喂养和健康教育指导等

进行产后体检的产妇数

元/次

15

6.6

孕产妇健康管理工本费

包括孕产妇保健手册、随访表、卞、册等

开展健康管理的孕产妇数

元/人

2

6.7

信息收集与分析

包括各类随访表、检查记录表等信息收集与分析

开展健康管理的孕产妇数

元/人

1.5

6.8

孕产妇健康管理监测

包括孕产妇健康管理质量监测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元/年

5000

7

老年人保健服务

包括65岁以上老年人自我保健、伤害预防、自救等保健指导及健康体检等

7.1

老年人健康管理

包括自我保健、伤害预防、自救等保健指导、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等

管理的65岁以上老年人数

元/人

5

7.2

老年人健康体检

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等实验室检查。

开展实验室检查的65岁以上老年人数

元/人

130

7.3

老年人健康管理工本费

包括随访表、登记簿等

管理的65岁以上老年人数

元/人

0.2

7.4

信息收集与分析

包括各类随访表、检查记录表等信息收集与分析

管理的65岁以上老年人数

元/人

1.5

8

慢性病管理

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随访评估、健康体检、健康教育等(总额预算760万元)

8.1

高血压患者随访

包括测量血压、体重、身高、生活方式指导、服药情况指导等

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数

元/次

18

8.2

糖尿病患者随访

包括测量血压、空腹血糖、体重、身高、生活方式指导、服药情况指导等

管理的糖尿病患者数

元/次

18

8.3

糖尿病筛查

包括对35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糖及对高危人群的血

糖测试等

35岁以上人群

元/次

5

8.4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体检

包括一般体格检查、空腹血糖。

开展体检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数

元/人

15

8.5

慢病健康管理工本费

包括随访表、登记簿等

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数

元/人

0.2

8.6

信息收集与分析

包括各类随访表、检查记录表等信息收集与分析

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数

元/人

1.5

9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包括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随访、健康体检等(总额预算80万元)

9.1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

包括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精神状况、询问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服药情况等

管理的重性精神病人数

元/次

25

9.2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体检

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

开展体检的重性精神病人数

元/人

80

9.3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综合分析

包括病情分析、用药调整、现场处置等

管理的重性精神病人数

元/人

100

9.4

重性精神病人健康管理工本费

包括随访表、登记簿等

管理的重性精神病人数

元/人

0

9.5

信息收集与分析

'包括各类随访表、检查记录表等信息收集与分析

管理的重性精神病人数

元/人

1

10

卫生监督协管

包括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等

10.1

卫生监督协管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元/年

22000

10.2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监督协管

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元/年

1500

11

中医药健康管理

包括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总额预算150万元)

11.1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

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1次中医药体质辨识,根据不同体质进行个性化养生保健知识、常见病等中医健康指导

65岁以上老年人

元/次

20

11.2

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进行中医调养,包括饮食起居和捏脊穴位按摩等

0~3岁儿童

元/次

10

12

结核病人管理

结核病患者筛查、访视等规范管理

12.1

筛查及推介转诊

将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疑似肺结核患者、肺结核患者推荐、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筛查35元/人,推介转诊15元/人)

筛查和推介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疑似肺结核患者、肺结核患者人数

元/人

50

-#-

12.2

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医务人员直接面视下的督导服药和管理

管理的初治患者

元/人.年

1800

管理的复治患者

元/人.年

2700

管理的耐多药患者

元/人.年

7000

在医务人员指导下由患者家庭成员督导患者自服药,医务人员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

管理的初治患者

元/人.年

600

管理的复治患者

元/人.年

900

管理的耐多药患者

元/人.年

2400

12.3

结案评估

对普通肺结核患者和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全疗程服药情况和复查进行评估,完整填写“患者管理登记本"相关内容;整理医务人员督导记录;记录患者停止治疗的时间及原因;收集和上报患者的“治疗记录卡”

肺结核患者

元/次

100

1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维护

包括健康档案、传染病报告等各项服务的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13.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维护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档案、传染病报告等各项服务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元/年

5000

13.2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康档案、传染病报告等各项服务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元/年

1200

13.3

工作报表

按时报送相关报表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元/年

1200

14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对服务对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服务

I

14.1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费

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

签约的服务对象数

元/人

5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的,医保局再补助3元/人。

・15-

织金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印发

存3份(共印10份)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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