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_3篇(共7页)46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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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使用。
2-3.在租赁期限内,如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及服务结构、外观。
三、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__个月。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
(大写:
__仟__佰元整)。
4-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每三个月付款一次,在每三个月底的前一个月前支付(即四次付款分别在XXXX年12月26日,XXXX年的2月26日前、5月26日前、8月26日前)。
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3%支付滞纳金。
4-3.首次付款时同时交纳元押金,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结算退还差额(无息)。
五、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费、物业费(含公摊水电费、垃圾费等)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负担。
六、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
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否则乙方至少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赔偿并按合同(9-1条)进行处理。
八、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水、或电、或煤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条)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九、乙方的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9-2.乙方负责该房屋租赁期内的消防安全、防盗安全等各项安全责任,并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9-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有线电视费、物业费(含公摊水电费、垃圾费等)等其他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0.3%支付滞纳金。
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5.租赁期满如乙方未要求续租的,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原则上期满前一个月应作搬迁准备)。
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十、甲方的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
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租金(如有)结算后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一、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代表人(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代表人(代理人):
:
签约日期:
XXXX年月日
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二
房屋所在在地:
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出租方:
(甲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双方按有关政策规定精神,协商议定事项如下:
一、乙方应依约按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拒交或拖欠。
二、甲方在租期内,除政府另有规定外,不得加租,并不得收取押金或其他额外费用。
三、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以及在本系统内调剂使用或以房入股。
联营牟利。
也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累计一个月不交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四、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房屋,确保住用安全。
甲方对出租房屋,确实无力修缮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另签协议书进行和修缮。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
因业务或其他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议定今后处理办法,并另签协议。
六、甲乙双方如共同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照顾公共利益。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
一方如因特殊情况中止合同时,应提前壹个月征得对方同意,并商定补偿损失之费用。
八、租期届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有优先权,但须另订租赁合同,方能生效。
九、房地产各项税金由甲方负责。
租赁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十、乙方于退租前,必须结清应缴水电费及房租,并将装修及附属设备向甲方点清,如有短少或人为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十一、退租时甲乙双方应会同至区房管机关缴销租赁合同。
十二、如双方因租赁问题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应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十三、其它议定补充事项。
1、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前个月房租¥_元整。
3、乙方同意于每到期前两星期内支付房租¥元整。
4、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租房押金元整,此款将于租赁期满后无利息退还给乙方。
5、其他约定:
出租人(甲方代表):
承租人(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处分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坐落于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二、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2、租期届满后,乙方要求续租的,应当于租期满前日通知甲方。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三、租赁用途
3-1、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
3-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使用用途。
若需改变,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大写)元;(小写)元。
4-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
五、其他费用
5-1、租赁期间下列费用中的项由甲方支付;项由乙方支付:
①房屋租赁税、费;②水费;③电费;④煤气费;⑤电话费;⑥有线电视费;⑦物业管理费
5-2、甲方于签约时收取乙方人民币(大写)元作为租赁保证金,为房屋装潢、附属设施、家电及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的担保。
租赁期届满后,如乙方使用没有造成房屋或设施的损坏,且不欠有关费用,则甲方应全额退还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后将余额退还给乙方。
六、合同终止
6-1、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房屋无法使用的。
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的。
6-2、一方因故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
七、违约责任
7-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损坏房屋结构及设备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4)连续拖欠租金月以上的;
7-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义务,致使房屋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7-3、租赁期限内,乙方未按本合同5-1条的约定交纳有关费用,导致逾期交纳而增加费用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7-4、租赁期届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
如乙方逾期不归还,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月租金%的违约金。
7-5、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大写)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