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学生公开信(共4页)22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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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学生公开信

  复旦学生发公开信篇一

  :

  同为复旦的学子,令我们痛心的不仅仅是一个如花一般的生命的逝去,更是一种对于紧紧揪着她不放的媒体的心寒。

在这一篇报道中,媒体大篇幅的引用了杜同学的私人资料:

年龄、生源地、专业、生平喜好,甚至是生前的男友的话语,那么我想问一句,这么做的目的究竟是为了要哀痛一个生命的逝去,还是仅仅为了博得关注度的手段?

  根据《准则》要求,我国新闻工作者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

忠于职守,勤奋敬业;正确导向,注重效果;报道真实,客观公正;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尊重群众,尊重同行;团结协作,公平竞争。

  1、首先,媒体的及时报道,给了公众最为前沿的消息,将第一手资料及时整理给大家,是完全符合工作者的准则的。

但是,在传播信息的同时,不仅要确保信息的时效性,还要确保真实性和正面性。

一则新闻的正确导向,应该是将读者真真正正的代入事发现场,或者从中总结出经验教训,以示后人。

而不是具有偏向性的,个性化的报道。

  2、在媒体的报道中,外滩的踩踏事故总共造成35人(又有一说是36人)死亡,43人受伤。

其中大部分是女性,并且学生青年人所占的比例非常的高。

那么面对这么多失去的生命,媒体却独独抓住了复旦这一名学子,花了大篇幅的来报道。

有一些网友称,逝去的生命不分高低贵贱,那么为何独独具体报道复旦女孩这一名学生?

新闻报道的工作者们,面对众多失去的宝贵生命,你们是不是已经为了新闻的噱头而分出了高低?

  3、在媒体的工作者的工作准则当中,有一项是:

尊重群众。

将心比心,一个可爱的生命已逝去,为什么还要用再一次的伤害来刺痛她亲人的心?

虽然媒体的新闻报道有部分程度在于还原事件真实性,满足公众的好奇心,但是那要建立在一个度的上面。

把一个女孩子的微信、qq、照片公布在网上的行为,不仅仅碾压了作为逝者的尊严和隐私权,更是将她亲人的伤疤血淋淋的揭露在了众人的面前,供大家评论,指点。

换一个角度思考,想想女孩的父母,如果你是那位女孩子的父母,你还会毫不犹豫将你女儿的生平事迹和照片公布在网上以供大家评头论足吗?

  4、作为复旦学子的我们,在为逝者默哀的同时,我们也不希望受害者被随意挖掘和评价。

同时与受害者有关的人,也是需要保护和安慰的对象。

我们拒接泄露私人信息来博取更多人的关注和同情,我们不希望她们的亲友在因此而受到第二次的打击。

我们愿意用最沉重的心灵,和默默地行动来抚慰被噩耗所打击的心灵。

  美丽的生命虽然失去,但是他们会活在重要的人的心理。

当伤痛已经来袭,我们能够做的是尽力抚平伤口,而不是剖开他、放大他,以供别人检阅评价。

  今天,一座城市在为逝去的生命默哀,今夜,还有许多人在尽最大的努力救治伤者。

今日无乐,从未这样度过一个悲伤的元旦,残酷的事实告诉我们这不是一个故事、一场娱乐。

今夜无眠,是需要温暖和安慰的,谨愿媒体的朋友们回归善意的初心,尊重一个生命最后的权利和这些家庭最痛的时刻,谢谢。

  

  xx年x月x日

  复旦学生发公开信篇二

  :

  黄仁宇先生在《万历十五年》中写道,凡事可从技术上加以解决的事,不必先冠以道德的争论。

中国古时,人们重道德叙事,而不从技术上加以解决,是很多悲剧的根源。

  今日上海踩踏事件,同学们指责媒体,通篇皆为泛道德化指责,忽略操作而直奔操守,实在令人遗憾。

  对一篇新闻报道,我们首先应明白,媒体可以报道什么。

  网络时代人们对个人信息极为敏感,但往往忽略很多信息是由当事人主动公开的,并不具有隐私性质。

如人人网、微博、QQ空间,推特,只要当事人主动发布,这些信息不仅是对媒体的公开,而且是对每一个能联上网的人类的公开。

在现今这个公开范围约为60亿,其非隐私性也不以当事人生死而变更,媒体引用无碍。

  还有一部分个人信息并非当事人主动公开,但由于我们各自的社会活动必然产生信息交换,同样不具有隐私属性。

比如我就读一个班级,这一信息必然为学校、班级和同学所获知,为信息交换的双方所共享,只要我的同学们愿意,也即受访者合意,媒体完全可以采用。

而是否应该透露这些信息,选择权在受访者而非媒体。

  现在我们回过头看相关报道,媒体引用信息无不来自当事人的公开信息,以及受访者的正式采访。

记者即没有攻破死者的邮箱,也没有偷听死者亲友的电话,何错之有?

  我们己讨论了媒体可以报道什么,有逻辑的同学这时已经想到了,媒体可以报道,并不代表应该报道,或者必须报道。

诚然,操作之后,还是离不开操守。

  然而谁来决定应不应该报道是个复杂的问题,这里不展开讨论,只说一个粗浅的结论:

媒体报道应追求公共价值最大化,在不涉及公共价值时,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上海踩踏事件对死者的报道,公共价值何在,这个问题可以另在讨论。

重点是,对这篇报道拥有最大意见权重的,是死者的亲人。

  在事件发生后,网上有贴子劝告媒体不要采访家人,以及亲友不要接受采访,名为&;二次伤害&;。

这里要告诉大家,请不要妖魔化采访,采访并不造成&;二次伤害&;,不正确的采访才造成&;二次伤害&;。

如果你们愿意倾听我们的故事,很多时候,是亲人主动向我们倾诉,他们希望遇难者被记住,而不仅仅是一场事故中的数字。

  如果亲人愿意讲述,媒体理应报道,如果亲人拒绝,媒体理应不打扰。

事实上,己有报道在与家人沟通后撤回了,并无技术和伦理上的暇疪。

...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个事件中关&;复旦学生&;什么事儿呢?

&;复旦学生&;既没有证明记者操守有问题,也无权替死者亲人做决定,以此为主语发出的公开信,只能用一句话形容:

你们可真是太矫情了。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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