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网调2号附件华北电网电网继电保护检验工作管理规定0122发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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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网调2号附件华北电网电网继电保护检验工作管理规定0122发文
华北电网继电保护检验工作管理规定
一、总则
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简称“继电保护”)检验工作是保证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的技术手段和有效措施。
为加强继电保护检验工作管理,提高继电保护检验管理水平,从而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依据《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995,简称“检验规程”),并参照有关技术规程、规定进行编制。
3.本规定规范了继电保护检验工作开展的原则要求、组织管理及职责、检验计划及报表的管理、继电保护检验周期、检验工作准备及实施、检验报告的编制及审核、检验报告的保存、继电保护检验工作的考评等内容。
4.本规定适用于华北网调(及京津唐中调)调度范围的继电保护设备的检验工作。
二、检验管理工作原则要求
1.各级继电保护职能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继电保护检验工作,须设继电保护检验管理专责人。
2.每年继电保护装置检验完成率应达到100%。
3.防止由于继电保护检验工作不到位而发生的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事故。
4.继电保护原则上随同一次设备停电进行检验,不再另行单独安排停电时间。
5.新安装继电保护装置投运后一年内必须进行第一次全部检验。
在检修安排时给予考虑。
6.线路两侧继电保护设备检验工作应同时进行。
当线路两侧变电站运行维护工作分属不同单位时,在安排检验工作时,两单位应加强沟通,必要时请上级调度部门协调,确保线路两侧同时进行继电保护检验工作。
三、继电保护检验工作组织管理及职责
(一)组织管理
1.各级继电保护管理机构是继电保护检验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
2.各级继电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继电保护检验工作有关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检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下级部门指导、布置有关检验工作,定期进行继电保护装置检验培训。
3.基层继电保护班(或室)负责组织继电保护检验工作。
(二)管理职责
1.华北网调:
1)负责制定华北电网继电保护检验工作有关管理规定及要求;
2)统计全网继电保护检验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3)协调调度范围内有关继电保护检验工作;
4)检查督促下级部门的继电保护检验及管理工作;
5)组织解决继电保护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6)组织编写(修编)继电保护装置检验规程及相关继电保护作业指导书(或范本);
7)负责对全网继电保护检验工作进行考核;
8)按上级调度部门要求,上报全网继电保护检验情况。
2.各省(市)调: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继电保护检验有关规定。
可根据各省(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省(市)的继电保护检验工作管理规定(或细则);
2)统计本省(市)继电保护检验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3)协调调度范围内有关继电保护检验工作;
4)检查督促下级部门的继电保护检验工作;
5)组织解决继电保护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6)组织编写(修编)调度范围内继电保护装置检验规程及相关继电保护作业指导书(范本)。
7)负责对本省(市)继电保护检验工作进行考核。
8)负责上报网调调度的继电保护检验情况有关报表。
9)定期对继电保护检验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
10)根据继电保护检验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继电保护技术改造及大修项目。
3.各区(地)调(或变电、修试等继电保护所属部门):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继电保护检验有关规定。
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继电保护检验工作管理细则;
2)制定本地区继电保护检验工作计划并统计完成情况;
3)协调调度范围内有关继电保护检验工作;
4)检查督促下级部门的继电保护检验工作;
5)组织解决继电保护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6)组织编写(修编)调度范围内继电保护检验规程及相关继电保护作业指导书(范本)及运行维护范围内继电保护检验规程及相关继电保护作业指导书。
7)负责对本地区继电保护检验工作进行考核。
8)上报本地区继电保护检验情况有关报表。
9)定期对继电保护检验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
10)根据继电保护检验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继电保护技术改造及大修项目。
4.各超高压公司: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继电保护检验有关规定。
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继电保护检验工作管理细则;
2)制定继电保护检验工作计划并统计完成情况;
3)组织解决继电保护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4)组织编写(修编)运行维护范围内继电保护检验作业指导书。
5)上报本单位继电保护检验情况有关报表。
6)定期对继电保护检验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
7)根据继电保护检验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继电保护技术改造及大修项目。
5.各发电厂
1)贯彻执行上级调度部门制定的继电保护检验有关规定。
2)统计继电保护检验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3)组织解决继电保护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4)编写(修编)运行维护范围内继电保护检验作业指导书。
5)上报本单位继电保护检验情况有关报表。
6)定期对继电保护检验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
7)根据继电保护检验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继电保护技术改造及大修项目。
6.继电保护班组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上级部门制定的继电保护检验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继电保护装置检验规程及作业指导书;
3)针对所管辖厂、站的继电保护装置,落实专责人;
4)上报继电保护检验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5)负责上报并解决继电保护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6)根据继电保护检验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继电保护技术改造及大修项目建议。
四、检验计划及报表的管理
1.各级继电保护管理部门应掌握调度范围内(或厂内)继电保护装置的检验计划及完成情况,并按要求进行上报工作。
(见附件一:
华北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年检信息报表)
2.每年12月15日前,上报本单位下一年继电保护年度检验计划。
每年1月15日之前,上报本单位上一年度继电保护检验工作完成情况及检验工作总结。
3.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继电保护检验完成情况、发现的缺陷及下月继电保护检验计划。
(见附件二:
华北电网继电保护年检及异常处缺情况月报表)
五、继电保护检验周期
(一)继电保护检验工作安排原则
1.继电保护设备检验工作,应结合一次设备停电进行。
2.双母线等接线形式的母差保护、故障录波器、继电保护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子站及区域稳定控制系统等设备可能涉及多个一次设备,可以单独申请退出运行进行检验工作。
3.对于发电机-变压器-线路接线方式的有关线路保护,应结合机组检修计划进行检验,原则上不另行安排继电保护检验工作。
4.应结合电网及各运行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一次设备检修及继电保护检验工作,确保继电保护装置按正常周期进行检验。
(二)继电保护定期检验周期
1.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检验周期
编号
设备类型
全部检验周期(年)
部分检验周期(年)
1
微机型装置
6
≤3
2
非微机型装置
4
1
3
保护专用光纤通道,复用光纤或微波连接通道
6
≤3
4
保护用载波通道的加工设备(包含与通信复用、电网安全自动装置合用且由其他部门负责维护的设备)
6
≤3
2.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检验周期
编号
设备类型
全部检验周期(年)
部分检验周期(年)
1
微机型装置
6
≤3
2
非微机型装置
4
1
3
保护专用光纤通道,复用光纤或微波连接通道
6
≤3
3.新安装继电保护装置投运后一年内必须进行第一次全部检验。
4.继电保护装置检验工作超周期的认定:
凡是超过规定检验时间3个月的,均视为超周期校验。
5.继电保护装置检验时间:
1)500kV系统保护检验时间:
编号
设备类型
全部检验时间(天)
部分检验时间(天)
1
线路配置的微机型保护装置、通道设备、二次回路(包括断路器、短引线、电抗器等保护);变压器配置的微机型保护。
3
2
2
母差保护、故障录波器。
2
1
2)220kV系统保护检验时间:
编号
设备类型
全部检验时间(天)
部分检验时间(天)
1
线路、变压器、母线等一次设备配置的所有保护装置、通道设备及二次回路;故障录波器
2
1
3)网调110kV系统保护检验时间:
编号
设备类型
全部检验时间(天)
部分检验时间(天)
1
线路、母线等一次设备配置的所有保护装置、通道设备及二次回路;故障录波器。
2
1
4)安全自动装置
编号
设备类型
全部检验时间(天)
部分检验时间(天)
1
低频(过频)、低压、振荡解列装置;自投装置;切机、切负荷等安全自动装置
1
1
2
区域稳控装置(涉及3个及以上厂站)
2
1
六、检验工作的准备
1.工作安排:
1)按照有关工作票申请制度,提前申请继电保护检验工作,并按作业指导书做好检验前准备工作。
当多个专业合用一张工作票时,应明确各项工作任务。
2)各继电保护职能部门,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合理安排现场检修工作,继电保护班组长合理安排检验人员,确保电网、人身、设备的安全。
2.人员要求及配置:
1)继电保护工作人员除应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应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水平。
从事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或200MW及以上机组的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
●工作负责人要求:
从事继电保护工作3年以上。
●工作班成员要求:
从事继电保护工作1年以上。
2)继电保护检验工作至少配备2名工作成员(包括工作负责人)。
3.检验仪器配置:
为满足继电保护检验需要,确保检验质量,继电保护班组应配置必备的仪器仪表(详见附件三:
继电保护班组应配置仪器仪表标准)。
4.检验仪器要求:
1)定值检验应使用0.5级的仪器、仪表。
2)装置检验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经过检验合格。
指针式检验周期为1年,数字式检验周期为2年,微机型继电保护试验装置的检验周期为2年。
5.检验使用的电源:
继电保护检验所需电源必须取自检修电源箱或继电保护试验电源屏。
不允许取自运行设备的交、直流电源。
七、检验工作实施
1.继电保护检验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2.继电保护检验工作应按照继电保护现场检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逐条实施。
绝不能甩项、漏项。
3.执行(或恢复)安全措施票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4.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在投运前予以解决,并在上报的检验报表中加以说明。
八、检验报告的编制、审核
1.继电保护现场检验作业指导书等同于继电保护检验报告。
2.继电保护现场检验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应严格遵照《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及相关继电保护装置检验规程进行编写。
3.继电保护现场检验作业指导书应履行审批手续。
由本单位继电保护领导批准生效。
九、检验报告的保存
1.继电保护投运一周后,必须整理出继电保护检验报告,并以电子版存档。
2.要求继电保护检验报告保存电子版,并保存设备从基建投产到退役期间的所有检验报告。
对于纸制检验报告,应至少保留基建投产及最近一次的检验报告。
十、继电保护检验工作的检查及考评
1.继电保护检验完成情况应列入各级继电保护管理部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中。
2.各单位应对全年继电保护检验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
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需要组织检查,并对各单位的继电保护检验工作进行考评。
3.继电保护检验考核应以年度为单位,对检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考核结果记入相关生产考指标中,并公开发布考核结果。
十一、附则
1.本管理规定由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2.本管理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华北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年检信息报表
附件二:
华北电网继电保护年检及异常处缺情况月报表
附件三:
继电保护仪器仪表配置标准
附件一:
华北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年检信息报表
单位:
序号
厂站名称
设备名称
开关编号
保护装置型号
收发讯机或
接口装置
复用通道设备型号
结合设备
上次校验时间
计划校验时间
实际校验时间
日期
性质
日期
性质
日期
性质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调度通信中心继电保护处制审批:
制表:
上报时间:
附件二:
华北电网继电保护年检及异常处缺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
统计月份: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序
号
厂站名
一次设备名称及开关号
保护名称
及型号
通道
型式
退出及投运时间
保护年检发现的问题、保护异常情况及保护异常前站内异常情况
处理情况及改进措施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调度通信中心继电保护处制审核人:
填表人:
附件三:
继电保护仪器仪表配置标准
1.微机成套试验仪。
按照维护的220kV及以上变电站数量配置。
同时,具备纵联电流差动保护的运行单位,可配置带GPS对时天线和选用可对时触发的微机成套试验仪。
2.指针式电压、电流表,数字式电压、电流表,钳形电流表,相位表,毫秒计,电桥等;500V、1000V及2500V兆欧表,均按照维护的变电站数量配置。
3.调试纵联电流差动保护所需光源、光功率计、可变光衰耗器的数量及载波通道测试所需的高频振荡器、选频表、无感电阻、可变衰耗器等的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至少配置2套。
4.每个继电保护班至少配置一台可记忆示波器。
5.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模拟断路器。
6.继电保护班组成员应按照人员数量配备数字式万用表及必备的组合工具。
7.检验安全自动装置所必备的专用试验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