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合同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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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合同书范本
经销商合同书范本
篇一:
最新经销商合作协议书(范本)
经销商合作协议书
甲方:
(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佳德”品牌系列厨卫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佳德”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市区县开设(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佳德”品牌系列产品。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日至年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
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1《价格表》中所示价格销售“佳德”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6、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佳德”品牌系列产品。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7、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
迅速展开。
8、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9、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佳德”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天告知乙方。
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
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9、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
10、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12、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13、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
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6、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17、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
通知甲方。
18、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19、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
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0、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21、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万元,每完成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万元。
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
超出销售额外按%的比例给予奖励。
、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
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
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
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协议的变更:
、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
篇二:
经销商合作协议书范本
经销商合作协议书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
方经销甲方系列产品等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销售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
县(区、县级市)区域的经销商,销售甲方系列产品。
二、销售要求:
为保证乙方按甲方要求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的原则,乙方在签订协议柒日内向
甲方缴纳统一市场违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若乙方无违规现象,撤
销经销权后一个月内,甲方退还乙方全数保证金。
本合作协议签订后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且乙方首次订货金额(不含运
费)达到人民币元整即开始生效。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合作期内之最低订货金额(不含运费)目标为人
民币元整,(以乙方到达甲方的实际货款金额为准)。
如协议有效
期乙方无法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之市场经销权。
三、奖励政策:
在乙方完成回款任务和执行销售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甲方给予乙方季度返利
及年终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回款、考核结果出具乙方返利通知单,经乙方确认后即为
下月回款或根据乙方要求以货物的形式次月返还。
四、供货价格及结算方式:
甲方向乙方供应产品的供货价为含税到岸价(详见价格表),并保证所供产品为
合格产品(各种产品按行业产品质量标准为执行标准)。
如乙方要求超出供货价开
票,其价差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由乙方负责。
甲方如有价格调整,应提前15天
通知乙方。
结算方式:
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支付方式:
电汇、汇票、支票。
特殊情况如以现金方式付款,必须支付给由甲
方财务部或公司书面盖章委托的个人,否则出现意外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五、交货与运输:
甲方将按照合同交货地将货物按期运往乙方指定交货地点。
在货物到达乙方所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运输保险由
承担。
到达后的费用如:
卸车、搬运等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到货十日内,如对产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货物运输记录原
件,否则视为乙方以合格质量收货,乙方在收货时,乙方收货人必须在甲方的送货
单上签名,写明收货日期并加盖乙方公章。
产品自交付乙方之日起,其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代表不定期
到乙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
六、换货与退货:
乙方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可向甲方提出换货或退货,但要确保产品不污、
不损、包装完整方可退换货物,具体专项协商解决,其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
产品质量问题包含:
。
未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如有特殊情况,所有退换货申请必须
经甲方批准并保证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的情况下方可退货,其运输费用由乙
方承担。
乙方在经营甲方产品时,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因乙方经营或管理不善而导
致产品过期的,甲方概不承担退换货责任。
其他换货退货约定:
。
七、双方约定:
甲方根据乙方销售区域的市场需求及竞争的情况,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市场销售专员、广告策划和甲方认可并批复的市场推广费用。
(未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确保甲方产品的市场价格稳定,如出现低于甲乙双方约定出货价格进行倾销或擅自跨区域销售,扰乱市场价格的的冲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取消所有优惠及奖励,直至解除本经销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未果导致诉讼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其他约定:
本经销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如能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的约定,并完成合同约定目标回款,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优先确认乙方下一年度的区域经销权。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十五日内,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该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可另行寻找经销商。
乙方订货时应填写甲方制定的正式购销订单,并加盖公章。
经甲方代表同意按甲方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向乙方发货。
甲方产品的经销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对甲方产品的经销权进行转让、转投、分包。
十、签约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但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本经销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签约时间:
乙方: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签约时间:
篇三:
代理协议范本
销售代理协议书
合同号:
签订地点:
珠海市
甲方(需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以资甲、乙双方信守。
一、总则
1.代理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进口酒系列产品
2.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在的独家代理商。
3.销售商级别:
A级.省级总代理;B级.地市级总代理;C级.经销商;D级.批发商。
本协议所签为B级销售商协议。
4.甲向乙方出具相关授权证书,乙方代理销售权为双方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起生效。
5.授权期限为壹年,即从年月日
至年月日止。
6.乙方应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关法规,由国家工商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单位,具有合法销售酒类产品的资格。
7.乙方应如实填写《代理商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并向甲方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总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如有变更,乙方应在15日之内提供书面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证明复印件。
8.甲方免收代理费,为体现甲乙双方风险对等关系,甲乙双方在签定代理合同的同时,甲方收取乙方一定数量的信用风险保证金。
金额为(大写):
_________。
乙方无合同违约行为,甲乙双方解除代理关系后,甲方则无条件全额无息返还信用风险保证金;在代理商发生违约行为,解除代理关系后,甲方可根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履行违约责任。
9.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
乙方作为甲方代理商,向其所负责区域内的客户销售该产品,双方均不对协议方代理范围内的其他经营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10.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产品的品牌、标识、图片、相关文件及其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均为甲方所有。
在授权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换商标图案及标识,不得更换产品包装和名称,不得更改其产品的相关文件和图片,如有此类情况,经查实一律取消乙方经销资格。
甲方有权利没收乙方提供的代理产品的信用保证金,并保留法律诉讼要求乙方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权利。
11.乙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年度进货额万元。
12.乙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首次进货,货款不低于5万元;三个月内,进
货总额不低于38万元。
若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无进货,或者首次进货后三月内再无进货,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取消乙方的授权资格。
13.在甲乙双方销售持续期间及协议终止后的两年内,双方同意就得到的对方的信息保密。
信息包括:
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清单、财务信息、技术密封等。
未经对方书面授权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
如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泄密方全部承担。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甄选品牌进口,并保证产品质量。
2.甲方提供该产品必要的合法有效资料和相关文件,于乙方初次进货时提供的关于进口酒
系列产品的卫检证明等相关文档资料。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
4.甲方协助乙方进行产品的销售交流和产品推荐。
5.甲方不得擅自在本合同约定地区销售该产品,并对合同产品给乙方的价格对外保密,不
得擅自对外报价及调价,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6.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履行供货、提供销售发票和合同产品的售后服务等义务。
7.产品调价由甲方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并自执行之日起作废前次价格表。
8.负责指导乙方在产品存放、销售方面的基础培训工作。
9.甲方须按照销售合同约定的交货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保证交货。
10.当乙方的市场行为违反本协议规条款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劝说、警告、直至取消乙
方代理资格的处罚。
11.如乙方不能完成本协议中规定的销售任务,且差距较大时,甲方有权依照本协议减少或
扣除乙方的销售返利、直至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12.甲方拥有签约产品价格的制定与发布权,产品、附属件和宣传品等的设计权。
甲方有权
根据本协议监督乙方的执行情况,必要时为乙方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及指导。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以珠海红酒汇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从事符合本协议规定的、
相关合法的销售活动。
2.乙方负责该产品约定之代理区域的市场开发、商务谈判、销售、服务以及协调市场管理
工作。
3.负责负责开发并管理的C级销售商和D销售商,协助下级销售商进行区域内
的市场推广工作。
4.按本合同约定之代理区域、时间、价格和授权内容进行销售和客户服务工作。
除有重点
项目的竞争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代理的进口酒系列产品售价不得低于本合同价格文件所约定的市场最低批发价格。
5.乙方必须明确设立至少2人的专职销售人员,推广甲方产品。
6.乙方必须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临街店面作为甲方产品的陈列展示区,并符合该类产品
的陈列展示条件。
7.乙方必须有不少于15平方米并有适合存放该类产品的条件的仓库。
8.不得在本合同期间从事与本合同产品有竞争关系的产品销售及市场推荐工作。
9.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宣传、商务、服务质量等)做出评价及投诉。
无权
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
10.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类似甲方产品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11.乙方不得对甲方产品进行制假、售假,应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商标权、版权。
四、价格体系、代理政策及奖罚制度
1.甲方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属甲方。
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价格政策,按照甲方制定的统一销售价格(详见附件四)
销售甲方产品,甲方将会严格控制市场零售限价,以保证渠道和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批发价。
若乙方违反甲方限价的事实一经确认,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奖励返点,直至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3.乙方进行竞价或对于较大用户进行特价销售时,需填写《浙商产品特价申请表》(见附
件三,需单一品种150箱以上),向甲方备案、申请。
特价销售需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最终用户的合同及有关背景材料,甲方保留向最终用户确定合同真实性的权利。
4.甲方严格控制各地区的货物流向,禁止其他区域代理商跨区低价销售,如有违规行为。
将严惩窜货公司,处以罚款、停货直至取消代理资格。
5.甲方调整代理价格时,甲方对乙方现款进货的产品实行价格保护,价格保护期限为30
个自然日。
6.合作期满一年后,甲方根据乙方的信用记录、销售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给予乙方
信用额度及信用帐期。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实际财务状况酌情调整乙方的欠款期限和信用额度。
7.奖励政策:
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后可享受到相应的返点奖励,以及促销品支持。
8.发放形式:
完成任务达到年度销售任务的80%以上才享受返点奖励。
系列产品的返利金
额与完成年度销售任务的比例成正比,年终进行返利兑现结算。
9.一般性违规:
电话或传真报价低于甲方规定市场最低批发价格;
10.严重违规操作:
低价冲扰市场;制造假合同(包括虚报申请特价机器数量)骗取特价审
批;甲方按乙方特价申请的产品发货并被乙方卖给非合同用户或卖给其它公司及申请的产品往允许区域以外地区,严重干扰甚至破坏市场。
11.一般性违规操作处罚:
罚款4000元,如果乙方对处罚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请检验。
12.严重违规操作处罚:
除按照一般性违规操作处罚外,还当扣除当期的返利总额和价格保
护金额总额,直至终止本协议。
13.处罚依据:
未经许可的对外报价传真件,清晰的发票复印件及其它可以证明乙方违规操
作或严重违规操作的文件或实物作为甲方处罚乙方依据。
14.甲方对乙方违规操作和严重违规操作的罚款从乙方返利中扣除,如乙方未达到返利条
件,则违规罚款从信用保证金中扣除。
五、商务体系
1.订货
(1)乙方订购甲方产品前,应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与甲方联系并确认。
(2)乙方需按要求逐项填写《产品购销合同》(见附件二),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后,传真给甲方。
(3)甲方收到乙方《产品购销合同》后,在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向乙方答复订单是否有效。
若有效,应向乙方通报预计发货日期。
2.运输方式及运费
以乙方《产品购销合同》要求为准,甲方只提供普通铁路和公路货运方式,其他运输方式如:
航空、中铁快运、EMS等由乙方提出,甲方协助安排,所有运费及保险由乙方承担。
六、市场公关及广告宣传
1.乙方有义务进行当地市场的市场开拓和广告宣传工作。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利益。
3.若出现用户投诉代理商的售后服务、销售服务等行为时,将取消该代理商的优惠政策;
情况严重者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七、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及所属附件内容者,在接到利益受损方发来的违约通知
后,10日内仍未履约者,利益受损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法律诉讼。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另外一方可以提出中止本协议。
本协议中止15天内。
双方应结清所有资金、物资及来往账目。
3.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议无效,任何一方
有权向珠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法律效力
1.变更本协议的条款中任何内容,需有经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
2.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后,本协议自动延期一
年。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连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条款及其附件最终解释权在甲方。
5.本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