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项目部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标准化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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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项目部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标准化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新建XXXX高速铁路XXXX标段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工作,保证工程质量。

依据国家、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09)、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等行业有关规定及施工验收标准和规范,结合XXXX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准化管理办法》和标段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试验检测是指从施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全过程中,根据设计要求、验收标准和有关规程、规范对各种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以及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进行的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过程中,由试验检测人员使用一定的仪器设备,对目的物进行测试和检验,采集有关质量指标或数据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新建XXXX高速铁路XXXX标段工程质量及原材料质量的检测与试验管理工作。

第四条试验检测内容、技术要求及检查频率,包括工序开工前的质量预控(原材料进场检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施工完成后的最终检验,按现行国家、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行业有关试验检测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执行。

第五条试验检测工作管理依据:

(一)国家有关试验检测的法律、法规和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二)国家、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有关试验检测技术标准、验收标准;

(三)设计文件中有关试验检测的相关要求。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是XXXX有限公司的派出机构,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试验检测业务,同时作为分部的独立职能部门履行规定的管理职责。

第七条XXXXX集团有限公司XXXX高铁XXX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局项目部”)中心试验室为局项目部试验检测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标段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参加新建XXXX高速铁路XXXX标段的局项目部及各分部,必须在现场建立满足质量控制和试验检测工作需要的试验室(组),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一)根据工程情况,中心试验管理机构分两级设置,局指设置中心试验室,各项目部设置分试验室(组)。

根据工程任务的划分,各分试验室(组)业务上受中心试验室的领导,行政上由各项目部负责。

XXXXXXXXX高铁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为XXX的派出机构,并经铁正中心授权,执行XXXX的质量体系文件,接受XXXX高铁项目经理部和XXX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的领导与管理。

(二)局项目部中心试验室及试验分室应制定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制度,对工地试验室公正性地位做出承诺并制定确保工地试验室独立开展工作的保证措施,确定工地试验室管理职责和工作范围,对工地试验室与本单位其他职能部门的相互关系、职责分工及标准化工作流程做出规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行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

(三)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

第九条试验室工作职责及管理要求

(一)局项目部中心试验室工作职责及管理要求:

(1)按照XXXX高速铁路有限公司、XXXX高铁XXX标项目监理部的要求,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试验、检测、过程控制等计划;

(2)按母体试验室程序文件的要求,制定试验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试验检测环境管理制度、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等;

(3)制定试验室组织机构图、检测流程图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图;

(4)对试验分室进行管理、检查、提供业务指导;

(5)建立试验检测用标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6)制定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计划,做好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工作,并形成台账;

(7)参与管段内试桩、路基试验段等工程试验方案的编制,并实施过程监控和确认,做好地基原位测试工作;

(8)确定委外试验项目,做好委外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选择工作;

(9)对原材料、混凝土、路基压实质量等进行抽样检测,对混凝土拌和站施工配合比及称量记录等进行抽查,并形成台账;

(10)负责本室试验检测资料的归档管理;

(11)组织本项目试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2)按XX高速铁路有限公司、XXXX高铁XXX标项目监理部的要求,及时上报各种资料;

(13)建立不合格台账,并记录不合格品的处置情况;

(14)按要求进行工地试验室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二)试验分室工作职责及管理要求:

(1)接受中心试验室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2)按检定和校准计划,做好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工作;

(3)建立试验检测用标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4)按照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应规范的规定,对需要送检的项目进行取样和送检,并做好记录;

(5)负责本管段范围内全部试验检测资料的归档管理;

(6)建立不合格台账,并记录不合格品的处置情况。

(三)预制梁场试验分室工作职责及管理要求:

(1)接受中心试验室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2)按照公司、监理单位的要求,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本试验室详细的试验、检测、过程控制等管理办法、岗位责任制、作业指导书;

(3)按检定和校准计划,做好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工作;

(4)建立试验检测用标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5)负责本管段范围内全部试验检测资料的归档管理;

(6)建立不合格台账,并记录不合格品的处置情况。

(四)混凝土拌和站试验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1)接受中心试验室和试验分室的管理,按试验分室的要求开展工作;

(2)根据混凝土拌和站的工作特点,制定原材料、混凝土拌和物等试验检测工作流程;

(3)按检定和校准计划,做好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工作;

(4)拌和站现场试验检测项目主要包括细骨料的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含水率,粗骨料的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含水率及混凝土坍落度、扩展度、含气量、出机温度等;

(5)做好拌和站计量系统的周期校准工作;

(6)负责本管段范围内全部试验检测资料的归档管理。

第十条试验检测人员

(一)中心试验室人员资格和管理:

(1)中心试验室由主任、技术主管、试验人员等组成。

经铁路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宜少于8人,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不应少于2人;

(2)中心试验室技术主管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并经铁路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培训合格;

(3)人员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

(二)试验分室人员资格和管理:

(1)试验分室由主任、技术主管、试验人员等组成。

经铁路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宜少于5人;

(2)试验分室技术主管应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并经铁路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培训合格;

(3)人员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

技术主管变更应向监理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三)预制箱梁场试验分室人员资格和管理:

(1)预制箱梁场试验室由主任、技术主管、试验人员等组成。

预制箱梁场经铁路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宜少于8人,预制箱梁场试验分室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不应少于1人;

(2)梁场试验室技术主管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并经铁路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培训合格;

(3)人员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

(四)混凝土拌和站经铁路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应少于2人。

第十一条试验室工作条件确认程序

试验室经母体试验室检查合格后,向XXXX高铁LQJL—1标项目监理部、XXXX高速铁路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章试验仪器设备配置

第十二条设备配置及设施环境条件

(一)仪器设备配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中心试验应根据工作内容、投标承诺配备仪器设备,且满足规定试验检测项目的要求。

对部分频次低、设备价格昂贵的试验检测项目可进行委外检测;

2.试验分室根据管段内的工作内容以及分工要求配备仪器设备;

3.预制梁场试验分室仪器设备应结合生产和产品认证需要配备;

4.混凝土拌和站的试验仪器设备配备应满足混凝土用原材料质量控制及拌和物性能检测要求;

5.仪器设备的工作性能、状态、量程及精度(分辨率)应满足标准要求;

6.用于检测和试验的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到具有检测仪器设备检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定期检定,并获取标识(志)。

未经检定或检定过期的检测仪器设备不得用于工程质量检测;

7.经检定的仪器设备均应在显著位置粘贴检定标识。

标识应注明设备的基本信息、参数和检定结果(合格、准用或停用);

8.对于无法检定,需进行对比试验或自检的仪器设备必须是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9.在运输、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后,应及时检查仪器设备的状况,须重新检定。

10.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台账,上传至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台账内容,加强动态管理。

11.试验室应配备办公、劳保、防护用品及安全设备(施),配备专用交通和通讯工具。

(二)设施环境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操作间分区明确、布局合理,环境、温湿度等应满足标准要求;

2.每个操作间的面积不宜小于12m²,标准养护室中心试验室、梁场试验室不宜小于50m²,试验分室不宜小于40m².混凝土室、胶凝材料室、化学分析室、力学室等应配备空调,标准养护室应配备自动养护系统;

3.各级试验室仪器设备应合理安置,相互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4.仪器设备应制定操作规程,统一格式并贴于墙上醒目位置。

(三)管理制度

1.各级试验室应建立以下主要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试验检测环境管理制度、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审核及发放制度、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等;

2.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调查采购执行相关程序文件,按招标方式,选择质量好、信誉好、服务好的供方。

(2)所有仪器依据国家检定规程或自校方法校准合格才能投入使用,自校仪器用标准器应经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合格。

在用仪器完好率、周检率、合格率应达到100%。

(3)做好仪器设备日常管理,仪器摆放应平稳、牢固,电路布置安全合理,操作方便,运转正常,配件齐全,精度合格。

(4)精密、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与管理,变动操作人员须做好技能培训。

(5)主要仪器逐台(套)建立档案,其内容包括:

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合格证或/自校记录、使用记录随仪器档案保存。

(6)标识管理,经校准合格的仪器设备贴合格证,标明有效期和校准类别。

(7)仪器搬运储存管理,仪器搬运前,应仔细清点配件、登记造册,做好易损件防碰、防震、防潮包装及车内固定。

(8)环境条件必须满足试验检测工作需要,建立养护室、水泥室的温、湿度记录。

保持环境和仪器清洁卫生。

3.样品管理制度

(1)确保试验室接收的样品满足测试要求,并保证其在养护至试验的期间内标识清晰、可追溯;在储存、运输、制备和处置过程中不变质、不遗失、不损坏。

(2)样品的接受与标识控制要求。

样品到达试验室后,试验人员应填写《检测委托登记表》,详细描述样品状态、附件及资料,检查样品是否符合检测方法的条件和要求,是否与要求检测内容相符合。

对于不符合检测标准要求的样品应即时补充取样;收样人接收样品后,对样品进行分类编号,加贴唯一性标识和状态标识。

(3)样品的流转控制要求。

样品在制备、检测、传递过程中应加以防护,避免损坏、丢失,出现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向技术负责人报告,并追查当事人责任。

(4)样品储存与保养。

为了避免样品在存储、处理和检测过程中发生变质、损坏,应将样品储存于符合规定环境条件的场所。

水泥砼试件标准养护试件,应放入标准养护室,水泥试样应放入水泥室,并做好包装,严防受潮变质;样品应分类、定位存放,以免混淆;

(5)样品的处理。

破坏性检测后的样品,应集中放置于不影响美观整洁场地,定期清理;非破坏性检测样品,属工程再使用的材料样品,应堆放整齐,防止不同单位的样品混淆,现场取回样品应办理签字手续;试验后出现不合格的样品,要留样备查。

4.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

(1)试验人员在进行试验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相关试验记录,做到数据真实、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和过后补填。

(2)试验原始记录按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填写,按统一的编号规则编号,记录填写内容完整齐全、字迹清晰,书写一律采用碳素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或红色笔。

(3)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记错时,应对错误数据划“=”道横线,将正确的数据写在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印章,更改印章每张记录不应超过两处;原始记录空白地方应划上斜杠以示资料完整,原始记录的有效数字应严格按规程修约与保留。

(4)应记录使用主要仪器的型号、编号、量程等,对有温、湿度要求的检测项目应记录测试过程的温度、湿度。

(5)原始记录应注明试验检测时所采用的标准号,必须有试验、计算、复核人签署姓名,不得漏签或代签。

(6)原始记录的必须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有:

1)采用的检测标准和评定标准是否正确,选用仪器精度或量程是否恰当;

2)记录数据是否准确,计算数据是否正确,保留有效位数和数字修约是否符合规范;

3)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是否正确;

4)用语是否准确、规范;

5)填写项目及签名、日期是否完整。

(7)原始记录完成后应及时出具试验报告并交资料员归档管理,不得影响试验检测的时效性。

(8)试验过程中如果遇到停电、仪器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报告试验室负责人,检修后重新试验,并在试验记录中注明。

5.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

(1)试验检测报告是工程质量评定的主要依据,也是工程竣工验收必备资料,试验检测报告要准确、清晰、明确、客观。

(2)试验检测报告按规定表格填写,并统一编号。

(3)试验检测评定依据要充分,结论做到文字简练,准确明晰;对于没有涉及的项目空白处要用斜线划掉,打印好的各类试验报告不得进行人工涂改。

(4)试验检测报告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试验、复核、技术负责人要分别签字,严禁一人代签。

试验报告须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计量认证章方能生效。

(5)特种材料及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应加封面和必要的说明,并加盖齐缝章。

(6)试验检测报告应及时提交,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般项目各级试验室应于接受委托后的48小时内,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7)建立试验报告发放登记台帐,写明试验报告名称、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领取日期,发放人、领取人要签字确认。

6.试验检测环境管理制度

(1)试验检测环境是影响检测结果准确率和有效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各级试验室用于试验检测的环境条件必须满足相应的检测项目和相关的试验规程、法律法规要求。

(2)各级室要配备必要的量测器具(如温度计、湿度仪等)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控。

(3)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时,试验人员要对环境条件进行测量并记录,测量频次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

7.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

(1)试验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消防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消防常识。

做到出现火灾事故能及时处理。

(2)配备齐全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做到无消防死角,器材应放置在醒目地点。

(3)需要禁止烟火的地方明确标识“禁止烟火”标志。

(4)对于燃气罐、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有明确标识,远离火源、并放置在安全的地点。

(5)建立易燃易爆品管理档案,做到易燃易爆品有专门的登记,有专人负责管理。

(6)对试验室产生的生活垃圾、试验完成的混凝土试块以及各种试验的废弃品,在确认达到环保要求后由专人运输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存放和销毁;

(7)为防止有化学毒气体、液体和固体的不正确排放可能污染周围的环境污染和水源,对化学试验产生的废液等有毒化学用品,都会进行按规定处理达标后再进行排放。

试验室安排专人负责对废液、废气、废渣的处理工作。

8.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本中心试验室的资料整理与保管由内业组专人负责。

(2)以国家地区部门有关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政策法令文件法规和规定为保管依据。

(3)仪器设备说明书及计量合格证、仪器设备台帐和明细表要长期保存。

(4)各项试验原始资料应按编号顺序分类归档。

不应掉号、重号。

(5)各类试验报告应填写整齐、字迹清楚干净整洁,编号连续且与记录对应。

(6)归档报告应结合青荣城际铁路对竣工资料的要求份数及标准进行整理、填写归档。

(7)档目录并对资料进行编号后装订成册。

(8)做好日常检测资料、报告的备份,存档报告实行电子版和纸张两种格式。

电子版由各专业组负责建立,内业组汇总管理。

(9)做好资料保密工作,不得将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复制给与检测无关的人员。

(10)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分别造册登记,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9.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审核及发放制度

(1)中心试验室混凝土试配最终结果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后确认试验人员试验数据正确无误和人员签字齐全,然后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2)审核后报监理站试验室主任审核。

(3)配合比审批后的材料报送局安质部核备。

(4)砼配合比经各级审批程序批准后,中心试验室要存放原件,不得转借。

(5)各项目部需要报开工报告或准备现场施工,要有各项目部工地试验室统一领取。

(6)中心试验室要建立砼配合比试验报告发放登记台帐,写明砼标号、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领取日期,发放人、领取人要签字确认。

10.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1)由于试验数据偏差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并给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立即向总工程师、安质部、工程部汇报并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议,制订补救方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如果现场出现人员伤亡,不论事故原因和伤亡程度确定与否,负伤者和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及时有效的排除现场险情,保护好现场。

 

(3)发生负伤事故、意外造成的险情、人员严重违章等现象时,不论事情的大小,现场人员应立即分析原因,及时处理和修正安全措施,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4)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召开安全事故分析会,现场作业的员工应如实述说作业经过,不得隐瞒、撒谎,详细具体地分析工作情况,查明原因,制定应改进的安全措施。

吸取教训,明确责任,对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和处理。

力争作到举一反三,预防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5)事故分析要从管理因素、人的因素、设备因素、环境因素四个方面全面分析。

 

(6)做好事故分析记录,修订检修、清理作业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11.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工程用原材料一律必须先检后用,没有试验室出具的合格试验报告,不得使用。

(2)工程的原材料,包括混凝土试件、砂浆试件,钢筋焊接等,经试验确认不合格时,应进行复检,双倍取样,并留样,如复检不合格。

应立即通知总工程师,并报告监理工程师。

(3)试验室填写不合格材料通知单并经试验室主任签字后下发到项目部物资部,由项目部物资部门联合工地试验室负责不合格材料的清场,清场完毕书面回复中心试验室,清场过程要有图片或视频佐证。

(4)试验室主任要亲自到工地进行核实,确保不合格材料不能用于施工。

(5)所有处理结果报局指物资部、安质部备案。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各分部须建立工程检测试验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四条试验检测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

采用经铁路总公司认可的专业化管理软件进行信息采集、处理、汇总及上报,以便及时掌握试验检测工作动态,分析存在问题。

第十五条各试验检测单位应建立单独的不合格试验检测报告台账,凡检测为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通知被检测单位和质量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各级试验室有义务配合上级单位的检查和现场抽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

第五章原材料质量检测

第十七条砂石料采购前,局项目部及各分部应对料厂(场)进行实地考察并取样检验,XXXX高铁LQJL—1标项目监理部派员见证和审核,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采购。

第十八条材料进场后,局项目部及各分部应按规定频率进行取样检验。

若现场试验室不能进行的试验项目,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机构检验。

第十九条在使用原材料前,应提供合格材料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书和进场检验报告,向XXXX高铁LQTJ—1标项目监理部提交原材料报验申请。

第二十条材料报验及审批手续作为附件随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一起申报,并得到XXXX高铁LQTJ—1标项目监理部试验室负责人的确认。

第二十一条各分部对使用的原材料及半成品质量负责;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半成品;若发现不合格材料或半成品,应禁止使用并清退出场。

第二十二条局项目部安质部和中心试验室应加强对原材料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信息化要求

第二十三条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系统应能实现试验结果自动计算及判定,重要试验数据自动采集和实时传输,具有提醒、分析、统计和监控等功能,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试验过程规范、结果能够追溯。

第二十四条工地试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分为总公司、公司两级管理平台,监理、施工单位两级应用平台。

管理平台由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统一布置,应用平台由监理、施工单位根据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发布的统一接口要求自行建立,并接入管理平台。

第二十五条局项目部及各分部试验室应按照附录A配备工地试验室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

第二十六条局项目部及分部试验室按统一的格式和接口要求安装应用软件并接入工地试验室管理平台,不符合要求的工地试验室XXXX高速铁路有限公司不予验收合格。

第二十七条试验人员应接受软件应用培训,由XXXX高速铁路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培训工作,培训合格后由软件厂商颁发合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工地试验室应确定工作人员信息化管理职责,编制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及时准确做好数据录入、分析和管理工作。

工地试验室负责人每周应组织对终端应用系统的运行和数据录入工作检查,确保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十九条自动采集的数据,应实时上传至试验室信息管理系统,需手动输入的数据应在工作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录入。

第七章外委试验要求

第三十条外委试验应选择通过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并具备铁路工程试验检测能力的试验检测机构。

第三十一条集中承担铁路建设项目外委试验的试验检测机构应参照铁路工程的要求,推行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安装信息管理系统,按规定上传试验检测数据。

第三十二条外委试验检测机构应经XXXX高速铁路有限公司核准,同标段的施工、监理单位不得选用同一外委试验检测机构。

第三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外委试验室名录,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十四条委试验为见证试验的,样品交接时应由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机构三方签字确认,试验检测报告应予标记。

第三十五条外委试验检测机构不得向无关方泄漏试验检测数据或信息。

第八章检测试验报告

第三十六条各试验室出具的检测或试验报告均应做到填写规范整洁、纸张格式和书写颜色符合存档要求、数据全面、结论准确、印章签字齐全、形式合法有效、对工程质量具有追溯性。

第三十七条各试验室应及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除对试验周期

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般项目应在接受委托后的48小时内出具试验检测报告,并对其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局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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