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操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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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操作规范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
(二)性质:
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令265号、396号)第七条规定:
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应当在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1999年12月26日科学技术部令第3号发布,2006年2月5日科学技术部令第10号修订)第十一条规定:
“科学技术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是社会力量设奖的登记管理机关。
”、“社会力量设立的地方性科学技术奖,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登记管理,并报科学技术部备案。
”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科学技术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是社会力量设奖的登记管理机关。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登记管理。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规定,面向社会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以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取得成果或者做出贡献的个人、组织为奖励对象;
(二)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应当按照一定的周期连续进行相关授奖活动,奖励周期的间隔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且授奖活动开展次数不得少于三个周期。
(三)社会力量设奖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符合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有利于促进我国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具有与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相适应的资金规模和资金来源,并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资金来源必须合法,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或者银行贷款;
2.必须用于奖励办法或者章程规定的科学技术奖励活动;
3.资金的使用必须与出资者相对独立。
建立科学技术奖励基金的,应当同时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五)社会力量设奖的名称应符合《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六)不属于《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七)具有明确的科技奖励范围和章程;
(八)具有相应办公场所和评审机构及人员;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或者银行贷款,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设立的经常性的科学技术奖。
六、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一)申请报告;
(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表;
(三)奖励办法或者章程草案;
(四)设奖者的基本情况及证明文件;
(五)承办机构及其负责人的情况、证明文件;
(六)评审组织组成人员情况;
(七)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八)奖励经费及其来源证明;
(九)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
二十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十一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编号: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登 记 表
设奖名称 广西测绘科学技术奖
申请日期 2007年8月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监制
一、基 本 情 况
设奖
名称
中文
广西测绘科学技术奖
英文
GuangxiScienceandTechnologyAwardsofSurveyingandMapping
设奖者
中文
×××
英文
×××
承办组织
名称
中文
×××
英文
×××
法人代表
×××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1970年2月7日
办公地址
南宁市××路7号
邮编
530023
电话
身份证号
(有效证件)
45010××××××××
传真
电子信箱
×××
资金来源、金额及说明
□企事业捐赠 □社会团体捐赠 □个人捐赠 □奖励基金
□其它
如填写其他,请注明:
金额:
8 万元
奖励情况
设一、二、三等奖,每次奖励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
一等奖×项、二等奖项××、三等奖×××项,由广西测绘学会颁发获奖证书、奖牌。
奖励周期
一年一次 □两年一次 □三年一次 □其它
如填写其他,请注明:
专职工作
人员数
5
兼职工作
人员数
2
二、设奖目的、奖励范围及对象
设奖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测绘科技水平,充分发挥全区测绘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建设创新型测绘单位,促进全区测绘事业发展,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测绘保障服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更大贡献。
本奖励适用于对在测绘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科技交流与合作,科学技术的管理与服务,科技知识的普及与提高等科技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科技人员进行奖励。
奖励范围及对象:
奖励范围为全区开展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重大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科学化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成果。
包括:
(一)促进测绘科技进步和生产发展的科技成果(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方法和技术创新成果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区内首创的;
2.区内同行业先进的;
3.经过实践应用具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二)推广、转让、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工作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引进、吸收、开发国内外先进技术所取得的成果,有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四)为决策科学与管理现代化,在测绘科技、测绘生产、测绘教学、科技立法、规划、评价等管理科学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效果的。
(五)在为社会公益服务的技术基础工作(如科技信息、科技档案、标准、计量、质量等)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效果的。
(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制定出完整的实施方案,经过实践证明对本单位或本行业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奖励对象为取得上述成果的单位、集体和个人。
三、设奖者及其负责人登记表
设奖者(鉴字或盖章):
设奖者
××××××
照片
(2寸免冠)
负责人姓名
×××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1971年2月5日
民族
汉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工作单位通信地址
南宁市×××路5号
邮政编码
530023
电 子 信 箱
××××××
办公电话
图文传真
其他社会兼职
×××××××××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南宁市××路10号
家庭电话
秘书姓名
联系电话
设 奖 者 简 介
广西测绘学会是由广西测绘科技工作者组成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测绘科技工作者的纽带,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主要任务是面向经济建设,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普及测绘科学技术知识;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鼓励科技人员开展测绘科技创新,促进建立创新型测绘单位;出版学术刊物(内部期刊);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正当权益。
广西测绘学会于1978年12月成立。
目前在任的是第八届理事会。
理事会下设:
大地测量专业委员会、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委员会、地图制图专业委员会、3个工程测量专业委员会、测绘仪器专业委员会、2个地籍房产测量专业委员会、地理信息专业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科普工作委员会、学会刊物编辑工作委员会、科技咨询工作委员会。
学会办公室是理事会的办事机构。
现有会员单位160个,共有会员1100多人。
四、承办组织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