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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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
动物检疫检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
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动物检疫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已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批准,自2003年2月8日起正式施行。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本职业现阶段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做出明确的规定。
二、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要求,《标准》在体例上力求规范,在内容上尽可能体现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原则。
同时,尽量做到可根据科技发展进步的需要适当进行调整,使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培训、鉴定和就业的实际需要。
三、本职业分为三个等级,《标准》的内容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
四、参加《标准》编写的主要人员有:
张培斌、李宏伟、侯继勇。
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鹰、王长江、田丰、刘占江、刘永澎、李克、李长友、杨泽霖、张弘、张斌、陈蕾、陈伟生、周清、郝文革、秦德超、晨光。
五、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北京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黑龙江省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
在此,谨致谢忱!
动物检疫检验工
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动物检疫检验工。
1.2职业定义在动物检疫中,从事检验操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
初级(国家职业资
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室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表达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嗅觉、色觉正常。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
初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20学时;高级不少于90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与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有常规检疫检验实验室及相关的教学用具和设备。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
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
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1.8.5鉴定时间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技能操作考核:
初级、中级为60分钟,高级为90分钟。
1.8.6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场所需有常规检疫检验实验动物、实验室及相关的仪器设备。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爱岗敬业,有为祖国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奉献精神
(2)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工作积极,主动热情
(5)遵纪守法,不谋取私利
2.2基础知识
2.2.1专业知识
(1)动物解剖生理基础知识
(2)病理检验基础知识
(3)动物源性食品微生物检验和理化检验基础知识
(4)兽医临床诊断知识
(5)规定检疫的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诊断技术
2.2.2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和高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初级
职业
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
、
活体检验
临床检查
1.能按要求进行疫病流行现况和一般情况的调查
2.能判别免疫接种是否处在有效期内
3.能按群体检疫的要求对动物进行静态、动态和食态检查
4.能按个体检疫的要求对动物体温检测,可视粘膜、被毛、皮肤、体表淋巴结、呼吸状态、排泄器官及排泄物检查
1.一般流行病的基本知识
2.动物免疫接种的基本知识
3.猪的临床检查方法
4.牛的临床检查方法
5.羊的临床检查方法
6.马的临床检查方法
7.禽类的临床检查方法
、
胴体检验
(一)宰前检
验
1.能对待宰畜禽进行入场验收
2.能对待宰畜禽实施宰前管理(休息管理、停食管理)
1.待宰畜入场验收知识
2.待宰畜宰前休息管理和停食管理的方法及意义
(二)宰后检
验
1.能正确选择被检淋巴结
2.能正确剖检颌下淋巴结、腹股沟浅淋巴结,肠系膜淋巴结、支气管淋巴结,并能识别炭疽、猪瘟的淋巴结病变
3.能正确实施猪囊虫病剖检并能识别猪囊虫
4.能正确摘除三腺
5.能完成猪旋毛虫病料采取
6.能正确填写宰后检疫记录
7.能按规定进行现场消毒
1.选择被检淋巴结
的原则
2.主要被检淋巴结、腺体的解剖学知识
3.炭疽、猪瘟等病
的典型病变特征
4.猪囊虫病的检疫方法及病原特征
5.旋毛虫病料米取的要求
6.正确处理炭疽病
动物尸体原则
职业
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
三>
消毒
消毒
能正确使用消毒设备和工具
1.消毒的基本概念
2.消毒方法与消毒剂
3.2中级
职业
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
、
活体检验
动物病原菌的
实验室检验
1.能采集病料
2.能分离和培养病原菌
3.能通过形态学观察、生化特性实验、血清学实验区别病原菌与非病原菌
1.病料的采集方法
2.病原菌的分离和培养方法
3.病原菌的鉴定方法
、
胴
体
检
验
(一)宰前检验
1.能正确识别待宰动物的临床表现
2.能按国家标准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进行隔离、处理
3.能正确进行各类动物疫病临床表现类症鉴别
1.常见动物疫病的临床症状
2.动物隔离、处理的方法
3.各类动物疫病类症鉴别方法
(二)宰后检验
1.能识别内脏的病理变化
2.能识别皮肤的病理变化
3.能进行旋毛虫病的压片镜检
1.皮肤、内脏的病理变化
2.旋毛虫病的压片镜检方法
三>
消毒
消毒
能正确配制消毒药品
1.常用消毒药物的抗菌活性
2.常用消毒药物的使用范围及方法
3.药液稀释计算方法
3.1高级
职业
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
、
活体检验
动物病毒性传染病实验室检验
1.能准备动物病毒性传染病实验诊断常用器具和配制溶液
2.能进行动物病毒性传染病常用血清学诊断
影响病毒性传染病常用血清反应的因素
、
胴
体
检
验
宰后检验
1.能对各类动物疫病的病理变化进行类症鉴别
2.能正确进行病害胴体的隔离
1.本地区动物疫病发生、流行的基本规律
2.动物流行病学
3.宰后检验处理
三>
无害化处理
无害化处理
1.能对染疫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2.能对被污染环境进行消毒
1.合格动物处理方法
2.不合格动物处理方法
3.被污染环境的处理方法
四、
培训指导
培训指导
能对初、中级动物检疫检
验工进行宰前、宰后检验
技术培训和指导
4、比重表
4.1理论知识
项目
初级
(%
中级
(%
咼级
(%
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
5
5
5
基础知识
15
15
15
相关知识
临床检验、活体检验
30
30
30
宰前检验
15
15
—
宰后检验
20
20
20
消毒
15
15
—
无害化处理
—
—
15
培训指导
—
—
15
合计
100
100
100
4.2技能操作
项目
初级
(%
中级
(%
咼级
(%
技能要求
临床检验、活体检验
30
30
30
宰前检验
15
15
15
宰后检验
25
25
25
消毒
30
30
—
无害化处理
—
—
30
合计
100
10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