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合同协议书模板(共13页)85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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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合同协议书模板

  有关专利转让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科研合字(20)第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受让人:

(公章)

  (甲方)

  技术让与人:

(公章)

  (乙方)

  中介人: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合同履行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研制单位(个人)

  研制完成时间年月日

  主要研制人员

  组织鉴定单位成果鉴定时间年月日

  获奖日期、等级发奖单位

  已应用单位技术商品转让方法

  专利申请号专利批准号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发明创造的所有权性质:

  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四、专利申请权让与人、受让人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对技术和保密要求)

  五、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

  六、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八、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时间:

  其它方式:

  九、中介人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二、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三、其它有关事项:

  受让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让与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中介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公证单位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印花*粘帖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

(签章)

  年月日

  表达专利转让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受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账号:

  电子信箱:

  转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账号:

  电子信箱:

  专利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乙方将其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一)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二)发明人/设计人:

  (三)专利权人:

  (四)专利授权日:

  (五)专利号:

  (六)专利有效期限:

  (七)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一)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二)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

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

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理:

  第五条

  

(一)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

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还要包括所有申请文件)。

  2。

中国专利局发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

乙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

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

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

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6。

  

(二)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转让费后日内,乙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甲方将转让费交付给乙方后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三)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乙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甲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甲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甲方。

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六条过渡期条款

  

(一)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乙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对年月日前申请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由乙方支付。

  

(二)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甲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

(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三)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七条

  本合同签署后,由方负责在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八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

  1。

技术秘密的内容:

  2。

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

  3。

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

  第九条

  乙方向甲方保证:

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

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

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

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

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

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

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如果不如实向甲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乙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第十条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成立后,乙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陂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乙方无恶意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不向甲方返还转让费,甲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

  如果本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乙方有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返还转让费。

  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合同成立后,由甲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

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

;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

  2。

专利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3。

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4。

对乙方和甲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乙方纳税。

  5。

对乙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乙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6。

对乙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甲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

;

  2。

;

  3。

;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

  1。

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

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2。

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

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方所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十四条

  对乙方:

  1。

乙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元。

  2。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元,逾期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3。

根据第六条,违约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元。

  对甲方:

  1。

甲方拒付转让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元。

  2。

甲方逾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元;逾期两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元。

  3。

根据第六条违约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元。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

继续履行。

  2。

不再履行。

  3。

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

  2。

;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因发生不可抗力:

  2。

;

  3。

  第十七条争议处理

  

(一)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一)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二)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

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专利--指乙方许可甲方实施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专利号:

,发明创造名称:

  2。

合同产品--指甲方使用本专利生产的符合企业标准或说明书的系列产品,简称产品,其名称为:

或或其他。

  3。

企业标准或说明书--指甲方制定的系列产品中每种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其规定或说明的性能和功能指标,必须至少能够体现产品的实用价值。

  4。

专利权转让--指乙方将本专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甲方(全国*买断),即甲方拥有接收专利资料(《专利证书》等)原件,设计、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办理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将专利权再转让或再许可,以及在此技术基础上申请新的专利等全部权利。

  5。

试制期--指签约日起至其后的叁拾日止。

试制期内,甲方必须尽力设计、试制合同产品,并制定企业标准或说明书。

  6。

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与合同双方的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单位或个人。

  7。

  第二十三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技术背景资料:

;

  2。

可行性论证报告:

;

  3。

技术评价报告:

;

  4。

技术标准和规范:

;

  5。

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

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

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

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2。

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

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甲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

  4。

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份,乙方、甲方、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

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5。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专利转让合同模板

  专利名称:

_

  被许可方:

_

  许可方:

  专利号:

  鉴于转让方拥有专利,本专利为非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号为__,申请日为年月日,公告日为年月日。

鉴于受让方对上述专利有所了解,希望全国*买断获得本专利权。

鉴于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

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名词和术语

  1.1专利--指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实施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

,发明创造名称:

  1.2合同产品--指受让方使用本专利生产的符合企业标准或说明书的系列产品,简称产品,其名称为:

或或其他。

  1.3企业标准或说明书--指受让方制定的系列产品中每种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其规定或说明的性能和功能指标,必须至少能够体现产品的实用价值。

  1.4专利权转让--指转让方将本专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受让方(全国*买断),即受让方拥有接收专利资料(《专利证书》等)原件,设计、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办理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将专利权再转让或再许可,以及在此技术基础上申请新的专利等全部权利。

  1.5试制期--指签约日起至其后的叁拾日止。

试制期内,受让方必须尽力设计、试制合同产品,并制定企业标准或说明书。

  1.6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与合同双方的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条转让方式和试制

  2.1本合同是专利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确认收到受让方的全部转让费为正式专利权转让标志。

自该日起,受让方即永远拥有专利权,不再受试制期和资料各相关条款的约束;转让方亦不再过问一切事项。

  2.2试制期内,转让方收到了⑴首期付款和⑵该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及⑶本合同3.4款所列资料、照片,标志试制成功,执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受让方才有权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在作广告宣传时和包装文字中,可以使用专利产品字样和专利权人的名字及专利号。

  2.3试制期内,转让方收到了⑴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和⑵试制失败不同产品照片贰张,标志试制失败,受让方不支付转让费,本合同终止,受让方无权继续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

  2.4试制期内,转让方没有收到企业标准或说明书或者没有收到试制失败不同产品照片贰张,标志受让方未尽力试制,受让方须赔偿转让方损失元整,本合同终止,受让方无权继续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

  第三条资料和资料交换

  3.1专利资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用以证明专利的合法性;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收费收据》(最近期),用以证明专利的有效性;国家知识产权局:

《通知书》若干份;知识产权出版社:

《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

  3.2参考资料:

知识产权出版社:

《实用新型专利公报》有关页面;设计图;专利接到的获奖通知、荣誉称号若干份。

  3.3资料交付:

转让方在签约日后的贰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全部资料以扫描件或文档的格式集中于光盘中,以当面交接或挂号邮寄的方式交给受让方;光盘中还有其他供参考的内容。

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费后的贰个工作日内,将专利资料原件以当面交接或挂号邮寄的方式交给受让方。

  3.4受让方生产、销售合同产品之前,必须制定系列产品中每种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必须有单个模特、双个模特、单个真人、双个真人使用合同产品的不同体位的数码照片或彩色照片(不小于四寸)不少于张(其中真人照片不少于张)。

每一版本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照片、宣传广告和包装资料,都须要及时邮寄给转让方。

转让方可以将这些内容在自己的网页上发布及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转让费和其他费用

  4.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全国*买断)为人民币元整,平均分贰次付清,在试制期内且试制成功后首期付款50%;签约日后的半年以内,末期付款50%。

两次付款都以转让方确认银行进帐为付款标志。

  4.2转让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

扫描有关文件、编辑有关文档、制作数据光盘;专利转让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正式转让以前的专利维持年费。

  4.3受让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

办理签约手续;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转让后的专利维持年费;设计、试制、生产、宣传、销售合同产品。

  4.4受让方如果指定在以外的地点签约,转让方到达签约地点时,受让方先行按实报销转让方的车船交通费(单程,指火车票、汽车票、船票,不含飞机票、公交车票、出租车票,无旅差及其他补贴)。

  第五条违约及赔偿

  5.1在签约日后的半年内只有首期付款、没有末期付款,不论是否销售及其他原因,则视为受让方自愿放弃专利权转让,并且同意将已付的费用作为本专利实施的普通许可费,即受让方只拥有普通许可的本专利实施权;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交付资料,也不再催付或退回转让费,且继续享有专利权,可以将专利实施权许可或转让第三方使用。

  5.2在正式转让之前,受让方以任何方式(转包、加工等)将本专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必须按每许可一个单位或个人,在壹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整,转让方承认第三方拥有本专利普通许可实施权。

  5.3转让方未及时交付资料或者在在首期付款后的半年内将本专利许可第三方使用或继续签订加工合同,转让方必须加倍返还已付转让费,受让方享有专利普通许可实施权。

  5.4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知识产权局调处。

对调处决定不服或知识产权局不予调处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侵权和专利失效

  6.1转让方保证是本专利的合法持有者及正式转让前的有效性,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

如有第三方指控受让方实施的专利侵权,则由转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6.2在正式转让前,发现第三方侵犯本专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受让方为主,双方分别与侵权方进行交涉;或者以受让方为主,双方共同向专利管理机关提出*请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正式转让后,此类侵权,由受让方交涉或起诉。

  6.3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签约后,如果本专利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则本合同自然终止,转让方不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不继续支付转让费,也不返还资料。

  6.4第三方向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本专利权宣告无效,由受让方负责答辩,并支付由此发生的应诉或诉讼费用。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7.1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

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五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

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7.2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

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3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受让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转让方,本合同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

  7.4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六份,转让方、受让方、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

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转让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受让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中介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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