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病历分析例题.docx
《法医病历分析例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医病历分析例题.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法医病历分析例题
案例分析1
作业要求
1.根据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判断。
上述资料中未提及或未做特别说明的均视为无异常。
2.答案书写时分别出具法医病理学诊断、分析说明和鉴定意见,案情材料等不用在重复抄写。
3.法医病理学诊断:
资料中涉及的损伤或病变均应以法医病理学诊断方式列出。
4.分析说明:
要求依据所提供的材料对死亡原因和死亡方式进行论证,并对损伤过程及致伤物进行分析推断。
论述力求条理清楚,观点明确,层次分明。
5.鉴定意见:
对死亡原因及死亡方式进行鉴定。
注意:
1.发现存在结果(分析说明)串通情况的,按“不通过”结果处理。
2.最后一次课结束时由各班班长将本班学生的名单及答案一并交给上课老师。
未交答案者视为本课程考核不通过。
3.学生学号逐一写出,并记录应交人数、实交人数、未交人的原因,请留下班长的联系电话。
所交的答案要按照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
一、案情简介
某年8月17日22时许,XX区XX街道的二层居民楼的二楼出租房内发现一名女子身上有伤,已死亡。
二、尸检记录摘要
1、尸体检验记录
死者身长153cm。
检验时上身穿白色T恤衫,粉红色胸罩;下身着白色西装短裤,红色内裤;赤足。
以上衣服未检见明显的破口。
(因先到过医院进行抢救,部分衣着呈变动状态,并沾附有血迹。
)
死者发育正常,营养一般。
尸斑位于尸体背侧未受压处,指压退色,尸僵存在于全身各大关节处。
头面部:
蓄女式长发,色黑,顶部发长30.0cm;头皮未检见损伤,头皮下未扪及血肿。
颜面部青紫,并伴有大量出血点;两眼球、睑结膜充血,并见大量出血点,角膜清晰,双侧瞳孔散大等圆,直径均约0.5cm。
口、鼻腔及两侧外耳道内未检见异常分泌物,口唇黏膜及颊黏膜均未检见明显破损,下唇齿龈黏膜右侧见1.0cm×0.8cm出血,舌位于齿列间。
解剖见:
头皮下未见出血,两侧颞肌未见出血,颅骨未见骨折。
硬脑膜外、硬脑膜下未见出血。
蛛网膜下腔未见出血,脑实质未见挫伤、出血。
颈项部:
右下颌缘中段见0.6cm×0.2cm的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
颈部偏右侧6.0cm×2.0cm范围内检见散在性分布的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分别呈弧形、短条形、斑点状。
项部偏左侧4.0cm×2.0cm范围内检见散在性分布的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分别呈弧形、斑点状。
解剖见:
右侧胸骨甲状肌中段有1.0cm×0.5cm的出血,皮下及颈阔肌等未见出血等改变。
舌骨及甲状软骨未见骨折。
舌根、会厌处黏膜下散在出血点,食道、气管及支气管腔内未检见异物。
躯干部:
腹部粘附有多量血迹,并有向腹部两侧流淌的血痕。
腹部脐上1.0cm处检见一长1.5cm的皮肤创口,腹部脐左侧4.5cm内检见三处长度分别为1.6cm、1.5cm和1.5cm的皮肤创口,腹部脐下5cm处偏左侧检见一长1.8cm的皮肤创口。
以上几处皮肤创口均深达腹腔,创缘整齐、创壁光滑、创腔内无组织间桥。
解剖见:
胸腹壁软组织均未检见明显的出血,胸骨、两侧肋骨及骨盆等均未检见骨折。
胸腔内未见异常积液,心、肺外膜下检见大量呈散在性分布的出血点。
腹腔内积血约500mL,胃近幽门处检见一处贯通创,分别长为1.5cm、1.0cm。
后腹膜检见一处长为1.4cm的创口,腹膜后片状血肿,腹主动脉近髂总动脉分支处见一破口。
子宫及附件未见异常,膀胱空虚。
四肢部:
两手粘附有血迹。
皮肤未见损伤,四肢长骨未及骨折。
外阴部:
未检见损伤痕迹。
2、毒物分析
死者的心血中未检出乙醇、常见杀虫剂、毒鼠强及安眠镇静类药物成分。
3、DNA检验
取死者的心血、阴道拭子、口腔拭子、肛门拭子、乳房拭子、十指指甲涂取物进行生物物证检验,DNA分型结果与死者对照样本DNA分型结果一致。
附件:
尸解照片七张
、
附件:
照片
案例分析2
一、案情简介
某日凌晨2时许,某男(46岁)在一河塘边捕鱼,与他人发生争执,争吵过程中被人用撑船篙子(竹质,直径约8cm)击打腰部,当日5时许,被发现仰卧河边已死亡。
据反映,死者被发现时身着棕色皮革制捕鱼裤(及胸连鞋),质地较厚。
二、尸体检验记录摘要
1、尸表检验
衣着检查:
上身未着装,下身着平脚短裤,脚穿肉色丝袜,均未见破损。
一般情况:
身长158cm,发育正常。
尸体现象:
尸斑浅淡,分布于体表背侧未受压处,指压不褪色。
头(面)部:
发长3cm,发色黑;双眼睑、球结膜轻度黄染,角膜轻度混浊,双侧瞳孔等大,直径均为0.5cm;口、鼻腔及外耳道未见异常分泌物;口唇粘膜苍白,未见损伤。
颈(项)部:
未检见损伤痕迹。
躯干部:
胸廓呈桶状;腹部膨隆,触之有波动感。
左乳头外下方见1.2cm×0.3cm皮下出血,左季肋部见9cm×7cm范围皮肤青紫色变,切开见皮下出血。
四肢:
双手指甲床轻度发绀,足底皮肤苍白。
肛门及外生殖器:
大便失禁。
2、尸体解剖
(1)头部:
头皮未见损伤。
颅骨未见骨折;硬脑膜外、硬脑膜下未见出血。
(2)颈部:
颈部诸肌群未见出血,舌骨、甲状软骨和环状软骨未见骨折。
喉头未见水肿。
(3)胸腹部:
左侧第8、9、10肋骨于腋前线至腋中线之间骨折,其中第10肋于肩胛线处又见一骨折,第11肋骨近脊柱旁骨折,上述骨折处伴肋间肌出血。
左肺与胸壁广泛性粘连,胸腔未见积液,腹腔见积血及暗红色凝血块约2800mL。
主要器官检验如下:
脑、心、肺、肾脏、胰腺、肠管等未见明显异常。
肝:
重1228g,大小26cm×14cm×7cm。
呈黄褐色,表面呈大小较均一细结节状,质地硬,切面呈结节状。
脾:
重311g,大小16.5cm×11cm×3.5cm。
体积略增大,色苍白,膈面见一处3cm×1.5cm包膜下出血,器官面见星芒状不规则破裂口,深达实质,伴局部凝血块附着。
切面红、白髓结构尚清,实质见出血灶。
食管:
下段静脉曲张,局部粘膜粗糙。
胃:
胃内容物300mL,为未完全消化食糜,其内可见菜叶。
胃粘膜皱襞存在,胃底静脉曲张,未见出血、溃疡。
附件:
尸解照片捌张
附件:
尸解照片
案例分析3
一、案情简介
死者李某,男,36岁。
某日21:
50许,被其朋友发现突然昏倒在某旅馆卫生间内,呼之不应,遂对其进行胸外按压并拨打“120”急救。
约20分钟后“120”到达现场,医生检查发现:
口唇发绀,脉搏触不到,呼吸、心跳停止,两侧瞳孔缩小,直径均为0.2cm,对光反射消失。
予胸外按压、心内注射强心针,抢救无效后,宣布临床死亡。
据调查材料反映,李某既往有吸毒史3年,生前患有艾滋病。
曾因犯罪服刑1年,于死亡前1月余刑满释放。
死亡前7天因纠纷被他人用热水瓶砸伤右上肢及腰背部并致局部烫伤,伤后感局部疼痛,无其它不适。
死亡当日8:
30许与其朋友外出。
现死者家属怀疑李某被伤害致死,故申请尸体解剖检验。
二、尸检记录摘要
1、尸表检验记录
身长166cm,发育正常,营养一般。
尸斑呈暗红色,分布于体表背侧未受压处,指压不褪色;四肢可见腐败静脉网,下腹部见尸绿形成。
头(面)部:
双眼睑、球结膜苍白,巩膜轻度黄染,角膜高度混浊,瞳孔不可透视;鼻腔见少量淡红色分泌物,口腔及外耳道未见异常。
人中处见1.3cm×1.1cm表皮剥脱,其内见弧形指甲掐痕。
头面部皮肤发绀,唇黏膜发绀,未见损伤。
颈(项)部:
未检见索沟、扼痕等皮肤损伤。
躯干部:
左侧胸廓塌陷,左胸锁关节处见小片状皮肤暗红色变,左乳头下方见小片状皮肤暗红色变,此两处切开见轻微皮下出血;胸部左侧第4肋间锁骨中线内侧3.5cm处见一针眼;背部左侧见纵向略呈内高外低走行的倒“Y”字形条带状皮肤擦伤,部分表皮脱落、表面潮红,长度分别为35cm、25cm,切开见局部皮下组织及浅肌层轻度出血;背部左侧另见7cm×0.1cm、5.5cm×0.1cm两处平行排列的条状皮肤擦伤。
四肢:
右上臂中段后外侧见9.5cm×4cm皮肤烫伤伴水泡,部分表皮脱落;右前臂上段伸侧见0.8cm×0.8cm陈旧性皮肤瘢痕,右前臂中段尺侧见0.8cm×0.5cm陈旧性结痂痕。
左前臂中下段桡侧见一针眼;左手背见2cm×0.3cm、2cm×0.7cm陈旧性皮肤瘢痕。
双手指甲床及掌侧皮肤高度发绀。
肛门及外生殖器:
阴囊皮革样化,未见损伤。
2、尸体解剖记录
(1)头部:
头皮淤血,枕部广泛性头皮下血液坠积,头皮未见擦挫伤,双侧颞肌未见出血。
颅骨未见骨折;硬脑膜外、硬脑膜下未见出血。
(2)颈部:
诸肌群未见出血,舌骨、甲状软骨未见骨折。
喉黏膜轻度充血,未见水肿;气管、支气管腔内未见异物。
(3)胸腹部:
左侧第2~6肋骨于锁骨中线至腋前线之间骨折,第5肋骨骨折端周围肋间肌见轻度出血。
双侧胸腔积少量淡红色澄清液体,腹腔未见异常积液。
主要器官检验如下:
脑:
全脑重1617g。
脑组织自溶,质地极软;蛛网膜下腔未见出血,脑回增宽,脑沟变浅,脑表面、切面未见挫伤,小脑扁桃体压迹明显。
脑底动脉未见异常。
心:
重320g。
心包前侧见一穿刺针眼,心包腔内积血性液体,量约100mL。
心腔空虚状,心内、外膜未见出血点,膈面左心房室交界处外膜略粗糙伴暗红色变,心肌质地软,未见梗死灶。
左心室壁厚1.2cm,室间隔厚1.1cm,右心室壁厚0.3cm;心脏各瓣膜未见异常,周径测量如下:
二尖瓣9.5cm,三尖瓣11.5cm,主动脉瓣6.5cm,肺动脉瓣7cm。
左、右冠状动脉见粥样硬化改变,管壁增厚,局部管腔狭窄达Ⅱ~Ⅲ级。
肺:
左肺重476g,右肺重564g。
双肺表面呈暗红色,左肺下叶局部脏、壁层胸膜粘连;两肺切面呈暗红色、淤血状。
肝:
重1130g,大小23cm×16cm×8cm。
被膜光滑,表面呈大小均一的细颗粒状,质地中等;切面呈暗红色,可见细小颗粒状结节。
胆囊黏膜未见异常,腔内未见结石。
脾:
重125g,大小10cm×9.5cm×2.5cm。
包膜光滑、略皱缩,表面呈暗红色;切面呈暗红色、淤血状,脾小体结构不清。
肾:
左肾重125g,大小10cm×5cm×3cm;右肾重120g,大小8.5cm×5.5cm×3.5cm。
两肾包膜易剥离,表面光滑;切面呈暗红色、淤血状,皮、髓质分界尚清,皮质厚均为0.4cm,肾盂未见异常。
肾上腺:
双侧肾上腺共重18g。
未见出血、坏死。
胰腺:
重155g,大小为21cm×5cm×2cm。
表面呈灰红色,被膜下未见出血;切面未见出血、坏死改变,周围脂肪组织未见异常。
胃:
胃内容物约200g,为黄白色糊状物,未嗅及异味,胃黏膜皱襞存在,未见出血、溃疡病变。
肠:
各段肠管浆膜光滑,管壁未见出血、坏死。
膀胱:
膀胱顶位于耻骨联合上4cm,内积约200mL淡黄色尿液,膀胱黏膜未见异常。
睾丸:
双侧睾丸均未见挫伤、出血。
3、组织病理学检查
提取脑、心、双肺、肝、脾、双肾、双肾上腺、胰腺、胃、部分肠、甲状腺等器官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主要结果如下:
(1)急性肺水肿、肺淤血;卡氏肺囊虫肺炎,肺灶性纤维化;左肺下叶胸膜粘连。
(2)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管腔狭窄Ⅱ~Ⅲ级,灶性心肌间质纤维化并心肌细胞代偿肥大,心肌点、灶状凝固性坏死)。
(3)门脉性肝硬化。
(4)脑水肿。
(5)脾小体萎缩,脾中央小动脉玻璃样变。
4、毒物分析
提取心血、胃内容物、尿液和头发送毒物化学检验,结果如下:
⑴所送血液中检出吗啡成分,其浓度为0.1μg/mL;尿液中检出单乙酰吗啡和吗啡成分;
⑵头发中未检出单乙酰吗啡和吗啡成分;
⑶所送尿液中均未检出苯丙胺类和大麻类成分;
⑷所送血液、胃内容物、尿液中均未检出常见药物、杀虫剂及毒鼠强成分。
5、HIV抗体检测
提取死者的血液送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进行HIV抗体检测。
结果:
阳性。
附件:
尸体解剖照片捌张
尸体上半身
双手青紫
胸腹部打开所见
心包腔内100ml积血
膈面左心房室交界处外膜略粗糙伴暗红色变
肝脏
左侧第2~6肋骨于锁骨中线至腋前线之间骨折,第5肋骨骨折端周围肋间肌见轻度出血
背部皮肤损伤
答案
病历一:
法医病理学诊断
一、机械性窒息。
尸体检验颈项部:
右下颌缘中段见0.6cm×0.2cm的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颈部偏右侧6.0cm×2.0cm范围内检见散在性分布的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分别呈弧形、短条形、斑点状,项部偏左侧4.0cm×2.0cm范围内检见散在性分布的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分别呈弧形、斑点状。
在进行解剖后见右侧胸骨甲状肌有出血,表皮剥脱、皮下出血成圆弧状并且在甲状肌也有出血表现,说明死者生前遭受了扼颈,导致了死者生前呼吸功能衰竭,颜面部出现紫绀;腹腔检验时发现心脏、肺均有散在的灶状出血,均可说明生前有扼颈的行为。
二、腹主动脉一分支破裂。
尸体检验腹部:
在尸体检验时发现腹主动脉近髂总部有一创口,腹腔积血在500ml.
三、胃破裂。
尸体检验腹部:
胃近幽门处检见一处贯通创,分别长为1.5cm、1.0cm。
分析说明
根据现有材料结合尸表检验和尸体解剖现分析如下:
在颈部有皮肤擦伤表现,尸体检验右侧胸骨甲状肌有明显的出血,说明死者生前遭受了扼颈。
腹部创缘整齐、创道光滑并且创道内无组织间桥,说明腹部床上为锐器创。
由图中提供突变可以看出创缘一顿一锐,可以判定为单刃刺器。
死者膀胱空虚,说明其死亡到尸体被发现经历时间较短;角膜清晰未见浑浊,尸僵只发生在说身体的大关节,明死亡时间在三小时以内。
死者生前遭受锐器刺创,并且遭受了扼颈,从而导致了机械性窒息。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系扼颈引起呼吸功能衰竭死亡,在死亡的过程中,锐器伤造成的胃破裂、动脉破裂起到了一定的诱因,加速了死亡过程。
(案例分析二)
法医病理学诊断
一、脾脏破裂。
尸体检验见膈面见一处3cm×1.5cm包膜下出血,器官面见星芒状不规则破裂口,深达实质,伴局部凝血块附着。
切面红、白髓结构尚清,实质见出血灶,腹腔见积血及暗红色凝血块约2800mL。
二、肋骨多发骨折伴肋间肌出血。
尸体检验见左侧第8、9、10肋骨于腋前线至腋中线之间骨折,其中第10肋于肩胛线处又见一骨折,第11肋骨近脊柱旁骨折,上述骨折处伴肋间肌出血。
三、肝硬化。
尸体检验见重1228g,大小26cm×14cm×7cm。
呈黄褐色,表面呈大小较均一细结节状,质地硬,切面呈结节状。
四、纤维素性胸膜炎。
尸体检验见左肺与胸壁广泛性粘连,胸腔未见积液。
分析说明
根据现有材料结合尸表检验和尸体解剖现分析如下:
死者胃内容300mL,为未完全消化食糜,其内可见菜叶。
说明死者在餐后三小时左右死亡。
死者在8-10肋骨腋前线至腋中线附近遭受机械性钝器损伤,致使肋骨多发骨折伴皮下及肋间肌出血。
由于暴力因素较大,导致脾脏破裂出血。
外加死者自身有肝硬化疾病,会对死者凝血功能产生相应的影响。
尸体检验腹腔见积血及暗红色凝血块约2800mL,出血大于1000ml,造成死者出血性休克死亡。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系机械性暴力打击导致脾脏破裂出血,造成机体失血性休克致循环功能衰竭死亡,其中死者肝硬化及纤维素性胸膜炎在死者死亡过程中起到了辅助死因。
(案例三)
法医病理学诊断
一、皮肤擦伤和烧伤。
人中处见1.3cm×1.1cm表皮剥脱,其内见弧形指甲掐痕;背部左侧见纵向略呈内高外低走行的倒“Y”字形条带状皮肤擦伤,部分表皮脱落;右上臂中段后外侧见9.5cm×4cm皮肤烫伤伴水泡,部分表皮脱落。
二、肋骨多发骨折。
左侧第2~6肋骨于锁骨中线至腋前线之间骨折,第5肋骨骨折端周围肋间肌见轻度出血。
三、注射器针孔。
胸部左侧第4肋间锁骨中线内侧3.5cm处见一针眼,左前臂中下段桡侧见一针眼。
四、少量胸腔积液。
双侧胸腔积少量淡红色澄清液体。
五、心包腔积血。
心包前侧见一穿刺针眼,心包腔内积血量约100ml;心肌间质纤维化伴灶行凝固性坏死。
六、右冠状动脉粥样硬化。
右冠状动脉见粥样硬化样改变,管壁增厚,局部官腔狭窄达Ⅱ~Ⅲ级。
七、肺脏、肝脏、脾脏、肾脏等呈现淤血状。
其中门静脉伴有硬化、脾小体萎缩和脾中央小动脉玻璃样变。
八、脑组织水肿。
分析说明
根据现有材料结合尸表检验、尸体解剖、组织病理学检查和毒物分析现分析如下:
死者尸体检验发现肋骨多发骨折,以及皮肤的水泡,系七天前的暴力损伤所致,暴力损伤不足以导致死者的猝死。
死者在生前有吸毒史,在进行尸体检验时发现死者有两处针孔,一针孔刺破心包腔进入心脏,其中心包腔有100ml左右的积血。
死后死者尸表紫绀现象严重,瞳孔缩小;尸体检验发现有脑水肿、肝脏、肺脏、肾脏、脾脏有淤血现象。
吗啡对人体呼吸和循环系统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当大量吗啡进入机体血液循环系统后可引起机体的急性中毒表现如呼吸深度抑制、瞳孔缩小、发绀、心率减慢、脉搏细弱、血压下降。
死者在注射吗啡时刺破心脏,导致了吗啡的急性中毒,从而导致呼吸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功能的急性衰竭死亡。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系注射吗啡时刺破心脏引起了吗啡的急性中毒致使呼吸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功能急性衰竭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