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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各地区能够充分发挥各地优势竞相发展且地区间差距太大时,就要突出公平而兼顾效率,在不消弱发达地区发展基础的前提下,尽量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扶持和补偿,实现效率和公平的统一、区域协调发展;
当发达地区经济处于较高的阶段且经济容量过于饱和、地区间差距过大时,效率有余而公平严重不足,就要公平优先。
改革开放前实施的以突出公平为特点的区域均衡发展战略,过分强调公平,地区发展缺乏效率,共同贫穷;
而改革开放以后的1979—1995年实施的以突出效率为特点的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致使区域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地区发展缺乏公平。
基于此,新时期提出了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其最基本含义就是协调区域发展中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保持了效率又凸显了公平。
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
“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生产要素跨地区合理流动┅┅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大项目布局要充分考虑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支持力度。
”显然新时期的区域发展充分凸显了公平兼顾的协调发展理念。
而“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强国土规划,按照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政策,调整经济布局┅┅更好地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又保持了全国各地区发挥各自发展优势的效率要求。
因此,现阶段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是在保持各地经济增长效率基础上,更关注整体经济和落后地区的发展,不仅注重效率更追求公平。
二、河南区域发展中的效率和公平问题
(一)效率问题
各经济区人均水平不断提高,2008年各主要经济指标比1978年均有较大增长(表1)。
表1各经济区主要人均经济指标2008年较1978年的增长倍数[3]
指标
中原城市群
豫北经济区
豫西豫西南
黄淮经济区
人均GDP
72.8
68.7
72.1
60.9
人均一般财政收入
26.8
27.1
27.7
15.9
人均金融机构存款余额
316.7
226.0
243.7
304.5
人均城乡居民储蓄余额
569.2
450.5
562.1
604.6
显然,改革开放以来,从纵向经济发展来看,我省各经济区都取得了巨大进步,区域发展具有效率。
但就我省现阶段区域发展实际而言,还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表现有三:
第一,中心城市带动力度不够。
区域中心城市是区域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但是河南缺乏较强竞争力的城市,不少城市缺少大城市要素的集聚能力,产业层次低,经济实力不强,综合竞争力较弱,对周围地区要素的集聚力、带动力和辐射力不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较弱。
在17个地级市中非农人口超过100万的特大城市只有郑州和洛阳,其中郑州市区非农人口也只有193.26万人。
2006年广州、武汉、杭州、西安、成都、长沙各市的GDP分别占所在省GDP总量的25.4%、30.8%、22.3%、38.7%、34.3%、20%,而郑州只有15.6%[4]。
必须进一步聚集资源,尽快提升河南中心城市特别是郑州市的综合实力,进而借助其经济势能高、创新能力强、带动效应大等优势,带动、辐射周边地区经济发展。
第二,从国际经验来看,经济总量集聚的地区,同样应该是就业机会多、人口相应集中的地区,这样资源在区域间才能优化配置,区域发展才有效率。
如,日本三大都市圈,提供了全日本70%的GDP,集中了65%的人口,地区之间人口分布与经济布局是均衡的,区域之间发展也比较协调[5]。
从2008年河南四大经济区经济和人口分布比较(表2)可以看出:
一方面,中原城市群GDP占全省56.98%,总人口占全省41%,两者相差近16个百分点,黄淮四市也相差16个百分点,说明经济总量大的中原城市群地区没能相应吸纳更多的人口,而经济落后的黄淮四市又承担了过多的人口,区域资源配置有待优化、经济发展缺乏效率;
另一方面,虽然豫北和豫西豫西南经济区经济和人口分布比较匹配,但这是低水平的平衡。
表22008年河南四大经济区经济和人口的分布比较[6]
人口
GDP
总量(万人)
全省占比
总量(亿元)
3991
40%
10562.44
57.1%
豫北
1051
10.60%
2035.68
11.0%
1314
13.25%
2290.64
12.4%
黄淮四市
3566
35.9%
3595.29
19.5%
第三,产业集中度低、同构现象严重。
河南省产业区域分工不明显,产业集中度低。
仅就中原城市群而言,根据中原城市群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计算中原城市群的产业结构系数,结果显示,相似系数均比较大,最小的也达到0.7521,大于0.9的行业有14个,占集群主要工业细分行业总数的70%。
也就是说,产业同构问题比较突出,产业区域分工不明显,区域发展缺乏效率。
(二)公平问题
按照区域发展公平性的标准,河南区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公平性问题较大,具体表现为:
1.发展机会不同
一是城乡之间的发展机会不同。
户籍制度、社会保障以及就业和教育等方面的不合理规定,构成了城乡人口自由流动的体制障碍。
这些体制直接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动,固化了城乡不平等的收入机会,延缓了城镇化的进程。
2008年,我省平均城镇化水平只有36.0%左右,城镇化水平最高的郑州市达到62.3%,而最低的驻马店和周口市仅为27.7%。
政府通过财政和金融手段,把尽可能多的资金投入到城市工业部门,重点保城市、保国有企业,结果一方面造成农村资金缺乏,农业生产落后,农民收入低;
另一方面,城市工业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低下,缺乏竞争机制,造成资源和资金的大量浪费,造成了城乡发展水平的巨大差距。
2003-2008年,全省农村投资完成6361.5亿元,相当于同期城镇投资的22.8%,年均增长21.8%,比同期城镇投资增速低14.3个百分点。
二是地区发展的差异化政策。
受国家“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影响,我省改革开放以来,在许多涉及地区发展的政策中,都直接或间接把中原城市群、豫北等地区作为发展重点,采取地区优先发展战略,推行了一些优惠政策,使基础比较好的地区优先发展,当然这是为了带动全省经济快速发展,尽快缩短与发达省份或地区的差距,但长期以来这也加大了省内地区间的差距。
如《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豫发〔2003〕9号)明确提出将“加快以郑州为中心中原城市群的建设”作为全省城镇化的重点;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意见》(豫发〔2003〕18号)也提出“加快郑州出口加工区建设步伐”,指出“要以现代工业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高水平、高效益为目标,把出口加工区建设成为我省招商引资、扩大出口的示范区。
”同时配套大量优惠政策。
2.发展差距过大
区域发展差距过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均GDP差距过大。
区域差距最直接的表现是人均GDP的差距。
区域协调发展条件下,各地区人均GDP相差不大,美国、日本人均GDP的差距,最高地区不过是最低地区的2倍左右。
2008年人均GDP最高的济源市为42476元为最低的周口市9905元的4.288倍。
二是地方财力悬殊。
2008年中原城市群人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1609元,分别是豫北经济区、豫西豫西南经济区、黄淮经济区的1.86、2.40、5.36倍,最高的郑州市是最低的周口市的18.3倍;
四大经济区和18个省辖市人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变异系数分别为46.5%和83.0%,区域间和地市间差距非常明显。
2008年中原城市群财政支出自给率最高为69.0%,而黄淮经济区最低为23.0%,说明黄淮经济区的财政支出主要来自上级的转移支付,自给能力不足。
在18个省辖市中,郑州市为91.1%,远远高于其他地市,而周口市仅为19.4%,地方财力严重不足。
三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加大。
2008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23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454元,二者之比由2002年的2.8:
1扩大到3.0:
1,农民人均出收入仅为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1/3。
如果考虑到城乡之间其他社会保险、政府教育投入、公共设施的投入和住房补贴等方面的差异,2008年城乡之间收益差距至少在5倍以上。
四是区域财富差异较大。
从绝对量看,四大经济区之间人均居民存款、人均金融结构存款和人均金融机构贷款的极差1978年分别为13元、344元和246元,2007年扩大到6150元、13967元和9903元;
标准差1978年分别为34.58元、47.31元和40.91元,2007年扩大到2650元、6094元和4404元,区间绝对差异很大。
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
鉴于上述分析,河南区域经济发展,一方面区域比较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尚需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另一方面,发展机会不均等,差距过大,公平性问题突出。
因此,现阶段促进河南区域协调发展,既要提高效率更要关注公平,实施公平和效率兼顾的原则。
(一)效率原则
一是按照主题功能区划要求来统筹区域发展。
根据我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省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三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以此作为我省区域协调发展的首要原则。
二是发挥各地区的优势。
要充分考虑各地区资源环境、区位交通和产业等方面的发展基础,充分挖掘发展潜力,发挥比较优势,做到各类优势地区充分发展。
三是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
河南作为内陆省份没有沿海之利,不可能走广东、上海等以外向型经济带动为主的发展路子,必须从实际出发,走立足自身基础、发展比较优势、符合河南实际的路子。
在发展路径的选择上,从世界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国内沿海发达地区的发展实践看,通过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快城市化进程,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有利于提高人口和产业集聚程度,促使资源集约利用;
有利于产生辐射带动效应,形成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二)公平原则
一是统筹城乡发展。
城乡发展差距过大,是区域不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面,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就是促使区域协调发展。
我省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应该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农业发展放到整个国民经济大格局中,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步伐,加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力度,加大全社会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缩小城乡发展的差距。
二是将区域发展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区域发展差距过大,就落后地区而言,许多优势要素过分地集中于发达地区,进一步弱化自身发展基础,加大地区发展差距,这是极不公平的,不符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公平原则;
就发达地区而言,经济要素过于集中,会导致发展成本加速上升,生态环境社会问题不断恶化,落后地区发展滞后也使发达地区失去了市场,这些必然会降低发达地区的发展效率,不符合效率原则。
因此,地区间的差距必须控制在合理范围,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四、促进河南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途径
(一)推进主体功能区划工作,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根据全省各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力度和发展潜力确定重点开发地区、限制开发地区和禁止开发地区,这是区域发展理论的重大创新,有利于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提高发展效率,有利于促进区域空间结构调整和空间开发秩序的协调,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生产力布局的合理分布,也有利于有针对性地制订区域政策。
对重点开发地区,将实行投资调控政策;
对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地区将实行区域利益补偿政策,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
尽快制订“主体功能区”空间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主体功能区划分、空间布局与城镇体系建设、骨干基础设施、大流域的治理、资源合理利用和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人口分布与城市化进程、区内外的经济合作等。
(二)加快人口转移,优化人口分布
一是加快城镇化步伐。
加快以郑州为中心的中原城市群建设,积极建设小城镇,大力发展区域中心城市和中小城市,加快城镇化的步伐,加速人口向城镇转移,力争城镇化速度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个百分点,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5%。
二是制定人口跨区域有序流动规划,优化人口区域分布。
加快制定全省主体功能区的规划,根据主体功能区的定位,积极引导欠发达地区人口向经济发达地区集中,使各地区经济容量与人口容量相匹配,促进各区域协调发展。
具体就是在加快积极引导黄淮四市、豫西豫西南地区的人口向中原城市群、豫北甚至沿海发达地区流动。
(三)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
一是强化郑州的中心城市地位。
“十一五”及今后一个时期,郑州市要大力培育优势产业,加快积聚人口和要素资源,优化城市布局,提高城市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借助“集合城市”的力量,加快形成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动力源和增长极,成为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现代物流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科技创新基地。
力争2010年市区人口规模超过400万人,全市生产总值占中原城市群的比重达到或超过1/3,在中原城市群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显著提升,真正成为带动中原城市群协调发展的龙头。
二是近年来,以郑州市为中心的中原城市群取得了快速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对周边地区的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日益凸显。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中原城市群的发展,对于加快中原地区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今后重点依托郑汴洛城市工业走廊和新—郑—漯(京广)产业发展带,率先推动郑汴、郑洛、郑新、郑许之间的空间发展和功能对接,加强巩义、偃师、新郑、长葛等重要节点城市建设,努力形成以郑州为中心、产业集聚、城镇密集的大“十”字形基本构架,确立中原城市群核心区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空间轮廓。
三是豫北、豫西、豫西南及黄淮地区也要积极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大中心城市和中心城镇建设力度,努力形成若干个带动力强的省内区域性中心城市(城镇)和新的经济增长极,最终在全省形成各展所长、优势互补、竞相发展的格局。
(四)统筹城乡发展
一是以改革统筹城乡发展。
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增加政府对农民转移就业培训的投入,提高培训补贴标准,扩大培训覆盖面。
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为充分发挥县(市)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和实力,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优先将农业大县纳入改革范围。
二是把强化县域经济发展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
加强县(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推动产业聚集,增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
统筹城乡产业布局,把城镇发展与工业园区建设结合起来,引导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
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特色经济,培育壮大优势产业,促进服务业发展,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改进政府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综合管理权,适时增加扩权县(市)数量,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三是进一步拓展城乡一体化的试点范围。
在鹤壁、济源、巩义、义马、舞钢、偃师、新郑、漯河、荥阳、中牟、原阳(县)、长葛、区等试点市(县)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试点范围。
(五)缩小发展差距
一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水平。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级预算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七大”提出“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基本功能,就是实现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保证主体功能区建设的顺利实施。
河南省部分地区发展落后,公共服务水平相对较低,应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向该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该地区公共服务的水平。
一是在国家出台《财政转移支付暂行条例》后,尽快制定河南省的转移支付条例,规范转移支付制度;
二是完善现有的转移支付模式,实行以纵向为主,横纵交错的转移支付模式。
三是适度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规模。
四是在资金安排上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
二是进一步加快黄淮四市发展。
黄淮四市是典型的传统农业地区,不少主要经济指标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并呈逐年下滑趋势。
要在《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黄淮四市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举全省之力,采取综合措施,动员各方力量,使这一“凹陷地带”尽快隆起,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中原崛起。
三是促进豫西地区的三门峡市充分发挥矿产、生态和林果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煤化工、铝工业、黄金和果品精深加工及旅游产业。
促进豫西南地区的南阳市壮大优势产业,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纺织服装、医药、机电、生物质能源等;
加强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畜产品深加工;
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和交通、物流设施建设,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
四是促进豫北地区的安阳、鹤壁、濮阳市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壮大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钢铁、建材、石油化工、食品、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
加快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积极发展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