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为台资企业制作的投资循环.docx
《德勤为台资企业制作的投资循环.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德勤为台资企业制作的投资循环.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德勤为台资企业制作的投资循环
德勤为台资企业制作的投资循环
一、投資循環流程圖投資循環流程圖
二、評估作業
(一)評估作業流程圖
1.長期投資
2..短期投資
(二)作業程序及操纵重點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操纵重點
依據資料
評估作業
一、作業程序:
(一)投資之定義:
依投資之性質及目的區分為短期投資及長期投資:
1.短期投資:
通常係指投資於公司債、公債、股票、期貨、受益憑證、商業本票、可轉讓存單及衍生性金融商品等。
須符合以下兩條件:
1)具有變現性,亦即必須具有公開市場,可隨時出售變現。
2)不以操纵被投資公司或與其建立業務關係為目的。
2.長期投資:
通常包括債務證券、權益證券及不動產投資等,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無公開市場或明確市價者。
2)意圖操纵被投資公司或與其建立紧密業務關係者。
3)因契約、法律或自願性累積資金以供专门用途或達成专门目的者,亦即有長期持有之積極意圖及能力者。
(二)投資方案之選擇:
1.投資方案之選擇考量要紧分四類考量,一為投資期間長短,二為標的類別,三為獲利評價,四為其他非財務性因素。
2.投資期間端視資金流入量大於流出量之穩
一、依據資料:
1.核決權限表
2.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二、使用表單:
1.簽呈
2.投資計劃評估報告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操纵重點
依據資料
評估作業(續)
定期間而定,惟為顧及突發狀況,須考慮預留安全邊際。
3.投資標的種類眾多,須及時把握其相關條件的變化趨勢。
4.獲利評價須綜合比較可能投資金額、投資期間及投資標的之風險性。
5.關於非財務性因素,如銀行信用之建立、銀行往來業績之建立、景氣、同業狀況、政經局勢等,亦需列入評估之因素,再為可行方案之決定。
(三)投資取得之評估:
1.短期投資由財務部主管依交易標的物之市場現況及資金流量餘絀情形,提出簽呈呈權責主管核准後執行。
簽呈內容至少須包含以下項目:
1)取得成本之合理性評估。
2)投資標的之風險評估及預計停損點之衡量。
3)投資之資金來源及其對公司財務之影響評估:
①以內部資金作短期之投資,其來源有保留盈餘、股東增資、出售資產等,以此方式投資,將不須受制於利息之支付、本金的償還,並可健全財務結構。
②不以舉債方式作投資,如此可幸免須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操纵重點
依據資料
評估作業(續)
定期支付利息的壓力;假设舉債過多,甚至將損及借貸信用能力。
2.長期投資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提出投資計劃後,召集適當人員組成經營委員會,對長期投資計劃進行評估,評估項目如下:
1)被投資事業之經營風險分析:
①被投資事業之財務狀況分析。
②產業前景暨業務發展分析。
③市場產銷情況分析。
2)取得成本之合理性及投資報酬率分析。
3)投資之資金來源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
同短期投資評估。
4)投資之目的及其對公司業務之影響。
3.衍生性金融商品之評估分析,依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辦理。
4.經營委員會蒐集各項投資資訊並進行評估後,審視整體之經營環境及經濟展望,假设認為值得投資,才著手進行可行性評估分析,其內容應包括:
1)差不多分析:
包括國內外政經情勢的變化、市場資金需求及供應情形、突發性政治、經濟事件的影響、通貨膨脹等。
2)技術分析。
3)財務分析:
差不多分析及技術分析之成本估計數,整編各種預計的財務報表。
5.確定投資可行性後,應作成投資計劃評估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操纵重點
依據資料
評估作業(續)
報告,其內容如下:
1)分析獲利能力:
投資的價值要紧來自於企業之獲利能力,分為以下兩種:
①股東獲利能力分析
a)每股盈餘
b)價格盈餘比率
c)現金收益率
d)股利分配率
②公司獲利能力分析
a)純益率
b)資產報酬率
c)股東權益報酬率
2)編製「預計可能產生效益表」,預估投資可能產生的效益。
3)計劃說明。
6.提出投資議案:
經營委員會將投資計劃評估報告提出討論確定後,依「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之規定呈核,經核准後交財務部負責執行,假设不准,則重新修正投資目標與構想,並依投資評估程序重新辦理或作成不投資之決策。
(四)投資處分之評估:
1.財務部對公司持有之短期投資,除到期處格外,有以下情況時,可經權責主管核准後提出處分: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操纵重點
依據資料
評估作業(續)
1)轉投資其他獲利率較高之標的。
〔需依短期投資評估作業為之〕
2)公司資金調度需求。
3)市場價格變動之漲幅已達成或超過預期收益。
4)投資標的帳面損失已達停損點,且預期短期內無法回升或仍將持續下跌者。
5)其他須為緊急處分之情形者〈如投資標的之發行公司發生重大事件,致投資標的之價格可能產生重大下跌者〉。
2.欲處分長期投資時,則由經營委員會評估分析後,提出處分建議,呈權責主管決議後方得處分。
二、操纵重點:
1.長、短期投資之分類是否確實。
2.取得或處分長、短期投資之是否確實由權責單位進行評估。
3.投資之評估內容及投資計劃評估報告,是否詳實且經權責主管核准。
4.可行性評估分析是否數據化,預估基礎是否合乎實際狀況。
5.投資計劃或投資議案應經一定程序進行討論,並將討論結果作成記錄。
6.對於不動產投資應審慎評估購置地點、面積、條件、價格、投資報酬率等因素及相關風險。
7.投資計劃方案與其替代方案的優劣因素應考慮周詳。
三、投資之保管作業
(一)作業程序及操纵重點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操纵重點
依據資料
保管作業
一、作業程序:
(一)投資保管作業:
由財務部將保管憑證正本資料由財務部編製相關明細表後,存入保險箱中保管。
(二)投資之領取作業:
1.公司持有之有價證券經核准予以處分、提供質押擔保或其他業務需要而須提領有價證券時,負責執行投資計劃之財務部人員應填寫「有價證券存〔取〕單」,註明領取缘故、領取標的物,如為借出,須另註明歸還日期等資料,依核決權限呈核後,向財務部領取有價證券。
2.財務部收到「有價證券領〔取〕單」核對無誤後,至保險箱領取股票,交負責投資計劃之財務部人員簽收。
3.有價證券保管人對借出之有價證券於預定歸還日前,應追蹤借出部門繳回。
二、操纵重點:
1.長、短期投資交獨立保管機構集中保管時,是否取具保管憑證正本交財務部編製相關明細表。
2.保險箱是否由專責人員保管,長、短期投資之轉入轉出是否具「有價證券存〔取〕單」等核准文件,並適時記錄。
3.長、短期投資保管人,對於借出之有價證券之預定歸還日期是否建立追蹤管制之機制。
一、依據資料:
1.核決權限表
2.借款合約
3.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4.董事會議事錄
二、使用表單:
1.有價證券存〔取〕單
2.個別投資明細表
四、收益作業
(一)作業程序及操纵重點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操纵重點
依據資料
收益作業
一、作業程序:
(一)取得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
1.財務部收到被投資公司「股利發放通知書」時,如屬現金股利者,應通知被投資公司將現金股利扣除相關費用後淨額以匯款方式匯入公司銀行帳戶;如屬股票股利者,應將股利發放通知書影印乙份存查,並憑正本向被投資公司領取股票。
2.財務部於收到被投資公司以未分配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配發股利時,應將被投資公司名稱、取得股票日期、股票性質及股數等逐一登入「個別投資明細表」,並即彙總登錄於「長期投資明細彙總表」或「短期投資明細彙總表」呈核,並將股票交財務部存入保險箱中保管。
3.財務部於收到被投資公司發放之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時,除應將被投資公司名稱、股利性質、金額、股數等明細資料交財務部登記,並須將已取得之各被投資公司當年度股東會議事錄中有關盈餘分配資料,編製彙總表交財務部核對。
4.財務部於年度終了後,應負責核算有價證券之應收利息、利息收入並編製記帳憑證入帳。
一、依據資料:
1.股利發放通知書
2.股東會議事錄
3.所得稅法
二、使用表單:
1.個別投資明細表
2.長期投資明細彙總表
3.短期投資明細彙總表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操纵重點
依據資料
收益作業(續)
二、操纵重點:
1.投資收益是否及時入帳。
2.被投資公司配發之現金票股利,是否通知被投資公司將現金股利扣除相關費用後淨額以匯款方式匯入公司銀行帳戶。
3.取得被投資公司配發之股票股利時,是否均已登入「個別投資明細表」、「長期投資明細彙總表」或「短期投資明細彙總表」呈核。
4.依成本法評價之長、短期投資是否核對「股利發放通知書」與被投資公司之股東會議記錄,核算有價證券之股利收入及應收利息收入,並予以入帳。
五、長期股權投資檢討分析作業
(一)作業程序及操纵重點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操纵重點
依據資料
長期股權投資檢討分析作業
一、作業程序:
(一)長期投資執行後,由經營委員定期取得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並作投資效益評估,比較實際執行情形是否符合原投資目的及達成原投資計劃所列之投資效益,呈報總經理核示,於必要時,由總經理召集經營委員會進行投資檢討分析作業。
(二)經營委員會應取得被投資公司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紀錄、營運計劃書,並蒐集市場狀況、產業環境及未來經濟發展趨勢等資訊,作為效益評估之依據。
(三)經營委員會在對被投資公司作財務分析及效益評估時,應考量公司之投資目標及整體經營政策,對於有以下情況之長期股權投資,除有正當理由或其他专门缘故外,應呈權責主管核准後,依處分作業辦理。
1.已無維繫業務上關係之必要的長期投資。
2.被投資公司之經營情況持續欠佳。
3.已無法達成投資之目標。
4.預期繼續持有可能導致更大損失或無法產生利潤。
5.預期經濟環境不景氣或相關法令發佈對原投資項目有不利影響。
一、依據資料:
1.經營委員會會議記錄
2.被投資公司股東會通知及議事錄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操纵重點
依據資料
長期股權投資檢討分析作業
(續)
(四)被投資公司如辦理現金增資時,由權責主管核決參加與否,但必要時得由經營委員會依投資取得作業進行評估,以決定是否增加投資。
(五)出席董事會及股東會:
1.公司所指派之代表人或董監事均應參加被投資公司之股東會或董事會。
2.財務課收到被投資公司開會通知及議事手冊後,有關會議擬討論事項由經營委員會依以下方式辦理:
1)一般決議事項:
經營委員會擬議,呈權責主管核准後,交代表人於會議中表示意見。
2)改選董監事:
經營委員會擬議,送權責主管核准再轉呈董事會決議後,交代表人於會議中表示意見。
3.公司指派之代表人於出席會議後,須彙總重要決議事項,連同會議記錄呈總經理簽核後送董事會。
對於會議中重要決議事項如有足以影響對被投資公司之投資效益者,應召集經營委員會進行評估,其後續作業依投資之評估作業辦理。
二、操纵重點:
1.經營委員會是否取得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及其他相關資訊,並作效益評估,供權責主管作決策參考。
作業項目
作業程序及操纵重點
依據資料
長期股權投資檢討分析作業
(續)
2.經營委員會對未達原投資效益之長期投資,是否分析其缘故,對無必要再持有之長期投資,是否呈權責主管核決處分之。
3.被投資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時,是否經評估後才決定是否增加投資。
4.關於被投資公司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是否依序核決後,再交代表人於會議中表示意見。
5.公司是否指派代表人或董監事參加被投資公司之董事會或股東會,於會議中表達公司之意見。
6.對足以影響被投資公司之決議事項,經營委員會是否重新評估其投資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