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1271026 上传时间:2023-05-30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0.3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1页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1页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1页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1页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1页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docx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docx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杨房沟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E&OHS、分局相关要求,结合我项目部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各办公室及外协队。

第二章项目部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支持、指导主管安全生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领导开展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在公司、分局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列入生产经营重要议事日程。

(三)主持或委托安委会领导召开安委会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E&OHSMS)管理评审会议;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实施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E&OHS)工作计划,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重大问题。

(四)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在选聘干部时,把安全生产管理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不聘任安全生产工作不称职和不具备安全资质的领导干部。

(六)负责项目部环境与职业健康(E&OHS)方针、目标、指标的颁布和实施,对E&OSHMS运行绩效负最终责任。

(七)法律、法规和公司、分局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五条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职责

(一)根据国家和行业、公司、分局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E&OHSMS的运行监督工作。

(二)协助安全第一责任人,监督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体策划。

(三)参与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编制、审核,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组织、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工作。

(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六)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有权下令停工整改。

(七)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行为,在权限范围内直接进行处罚。

(八)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新员工、特种作业人员和换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等。

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传、帮、带工作。

(九)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和使用情况。

(十)按照国家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规定,负责配合上级、地方政法对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时的业务配合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主管安全的领导开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的修编和审定工作;指导技术部门做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三)负责组织有关安全科技和职业危害课题研究。

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四)组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设计施工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做到安全、环境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技术革新项目,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五)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六)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七)参加事故调查和E&OHS大检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第七条项目部经营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经营管理系统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二)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的审定,在经营分析管理活动中考虑安全生产因素;

(三)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环境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

(四)按照工作分工,履行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八条项目部综合办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E&OHS方针。

(二)组织项目部相关综合项目开展和参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过程检查,监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组织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工作的经验,加强女工保护。

(四)发挥职代会职能,有关劳动、安全生产重大提案,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

(五)组织开展“安康杯”活动。

第九条项目部主管资产设备的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物资设备管理系统的E&OHS工作负责。

(二)负责物资设备安全管理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

(三)组织开展设备物资的专项安全检查。

(四)监督、指导、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对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五)监督、指导出租前和承租后设备的安全性能以及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

(六)参与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条项目部主管生产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四个体系”建设的要求,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布置和实施。

(二)组织制定、修订部分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本项目部E&OHSMS运行工作。

(三)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整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法行为。

(四)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报总公司以上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和生产部门报告。

(五)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检查,协助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

(六)分析项目部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按照工作分工,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十二条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一)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强化过程控制,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认真学习并掌握安全生产技术,提高业务水平,持证上岗,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项目部提出赔偿要求;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项目部负责人报告。

(五)工作前检查岗位的安全生产环境和使用的机电设备、材料、工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中注意施工安全,工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六)积极参加“班前会”和“预知危险活动”,提高现场危险因素识别能力和危险因素的防范能力,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七)参加班组有关事故分析会,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和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建议。

(八)积极参加应急演练,熟悉和掌握应急救援知识,依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正确处置现场突发事件。

(九)自觉履行E&OHSMS的相关职责。

第三章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职责

第十三条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环境与职业健康(E&OHS)安全管理的最高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任主任,安全总监任副主任,各部门责任人为机构成员。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环境与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指导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二)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管理办法。

(三)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和部署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四)监督、指导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研究处理安全事故的责任外协队、责任人;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外协队和个人。

第四章项目部职能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办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最高管理者、E&OHS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负责E&OHSMS运行的组织协调、内外部审核、检查和考核工作。

(二)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下,督促落实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项目部应急救援演练;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工作目标;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和安全考核。

(三)组织或者参与拟订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并监督落实。

(四)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查明原因,提出对策。

(五)监督各部门、施工单位(外协队伍)及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监督安全责任人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

(六)坚持“三同时”制度,督促解决有关环境与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参与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审核,督促各单位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

(七)组织或者参与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对在岗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与安全素质考核;对消防知识、应急管理知识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各类环境与安全事件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信息收集、统计、报告、建档管理工作;负责项目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评价和对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向项目部领导和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各类事故。

配合参加事故调查,参加项目部内部事故处理,并积极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工作。

(十二)参与合同评审,督促项目做好协作单位安全生产资质的审查和施工生产中安全监督、指导、管理工作。

(十三)对违反安全生产、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的违规外协队和违规行为下发违规通知和停工指令并监督其按规范程序进行整改。

(十四)负责传达上级部门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负责项目部各类安全会议筹备工作。

(十五)按照标准要求,确保E&OHSMS的有效运行,并对E&OHSMS的运行效果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综合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职责分工,确保E&OHSMS在本系统有效运行。

(二)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在干部推荐、选聘、考核时,把安全生产管理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不推荐安全生产工作不称职和不具备安全资质的人员到领导岗位。

(三)会同安全主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四)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五)参加环境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

第十六条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按职责分工,确保E&OHSMS在本系统有效运行。

(三)监督指导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参与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方案的审核工作,发挥技术措施的安全保障作用。

(四)组织开展安全管理技术的研究、开发、引进推广工作。

(五)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网络服务平台。

(六)参与环境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物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职责分工,确保E&OHSMS在本系统有效运行。

(二)负责设备安全管理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监督各外协队的制定情况。

(三)负责建立项目部各类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台帐及安全技术档案;组织、指导特种设备维修、改造、大修和安装竣工后的验收;定期开展设备物资的专项安全检查。

(四)监督、指导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对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五)监督、指导对出租前和承租后设备的安全性能以及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

(六)做好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报批结案和统计工作。

第十八条经营合同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职责分工,确保E&OHSMS在本系统有效运行。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所订立的各项生产建设和维修项目合同;在签订和审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合同时,会同职能部门审查有关外协队的资质和工作业绩。

(三)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投入。

(四)指导各外协队做好分包商业绩评价工作,建立合格分包队伍档案,加强分包队伍管理;签订分包合同时应明确安全条款,签订相关责任书;按照合同要求选取具备安全生产分包资质的队伍,并将安全相关要求写入合同内。

(五)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安全防护、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工程量的核量与结算工作。

第十九条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职责分工,确保E&OHSMS在本系统有效运行。

(二)参加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搜集和管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有实施责任。

(四)编制年度生产计划时,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并符合上级规定及标准。

(五)在安排生产工作时,如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则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同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年、季、月”生产计划中去。

(六)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止。

(八)会同安全等部门对不可接受风险进行调查、控制和管理。

第五章检查、考核、奖惩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项目部实行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的方式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部每年一季度完成对所属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各项目在每年一月完成对所属各作业厂队、各职能部门、相关方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各作业厂队、对口责任部门在工作开始前或每年一月完成对存在重要风险的作业工作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过程检查

项目部每年开展两次针对所属外协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书面监督检查记录发放到各责任部门。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项目部每年适时对各外协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情况的考核,考核标准按照分局《安全生产(环境)考核管理制度》实施,项目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的相关规定实施,对各厂队、各部门的考核由项目自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奖惩

项目部对各外协队安全责任书的考核结果按照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办法》进行兑现奖惩。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艺术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