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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础教案

教案

系(部)专业年级

 

课程

班级

姓名

课程:

《税收应用基础》本学期总学时:

72

教学周数

周课时数

课时总数

课时分配

18周

4课时

72课时

讲课

实验

实训

作业

考试

周次

教学内容

课题一:

税收基本概念

2

1

课题二:

税收制度与税法

2

课题三:

税收原则与税收分类以及税收的管理体制

2

1

课题四: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以及税率

2

1

课题五: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2

课题六: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2

1

国庆放假

课题七:

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和增值税的申报

2

课题八:

消费税

2

1

课题九: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以及税率

2

课题十: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与计算

2

课题十一:

关税

2

课题十二: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2

1

课题十三: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2

1

课题十四: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2

1

十一

课题十五: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2

课题十六: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2

1

十二

课题十七: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税项目及税率

2

课题十八: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2

十三

课题十九: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2

课题二十:

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及申报

2

1

十四

课题二十一:

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

课题二十二:

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2

1

十五

课题二十三:

房产税和契税

2

课题二十四:

车船使用税和船舶吨位税

2

1

十六

课题二十五:

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2

课题二十六:

车辆购置税

2

1

十七

课题二十七:

税务管理

2

课题二十八:

税收征管和税务检查

2

十八

课题二十九:

税务法律责任

2

课题三十:

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2

1

十九

课题三十一:

税务代理范围以及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2

课题三十二:

税务代理的执业风险与质量控制

2

1

二十

课题三十三:

税收筹划

2

课题三十四:

税收筹划的技术手段

2

1

二十一

期末复习

二十二

期末考试

第1次课第3周学时数:

2课时

课题:

税收基本概念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次教学使学生理解并掌握税收的概念和特征,了解税收的职能

主要教学内容:

税收的基本概念

教学重难点:

1、税收的概念2、税收的特征

教学方法:

1、讲述法2、举例法

教学内容:

走进税收(讲解25分钟,学生思考5分钟,讨论15分钟,通过现实生活中的实例,来讲解什么是税收,国家为什么要征税,在第一次上课之前,让学生对税收有一个整体的,抽象的了解)。

例1、如果某个人月工资总额是3000元,则依据我国税法规定,这个人要向国家交纳个人所得税。

例2、某企业向外销售一批商品,则国家要对该企业对外销售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例3、一般企业往往要交纳多种税,如:

一家销售化妆品的企业,每月不仅要向国家交纳增值税,还要交纳消费税,如果该企业蠃利了,还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请同学们思考一下,我们身边体现税收的事例有哪些?

(点两个同学回答)

再请同学们思考,国家征收来的税收作何用途?

第一章:

税收基础知识

第一节:

税收的基本概念

一、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一国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社会公共权力,依照法律,强制、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其基本职能是满足国家的基本财政需要和对经济运行实施有效的调控。

(在这个概念中,我们同学们要懂得以下几层含义)

1、税收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例如:

修建大桥、国道等等,这些都是社会公共的需要,但是修建大桥、国道需要钱啦,钱从何来,从国家税收中支出。

2、税收体现着国家与社会成员间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关系

税收同劳动工资、地租、资本利息分配不一样,这是一种非生产性质的强制分配。

3、税收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主要的和最好的方式

税收与举债和发行纸币来筹集资金进行比较,可以体现出税收的这一优点。

4、税收是政府干预和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

因为税收可以

(1)、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

(2)、调节经济组织和国民个人之间的收入和财富的分配

(3)、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二)、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不仅要求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而且要求征税机关依法征税,如不依法征税,无论是多征,还是少征,都要受到相应的制裁。

2、无偿性

它是“三性”中的核心。

3、固定性

二、税收的职能

(一)、税收的财政职能

主要体现在税收是国家收入的最主要的一种手段。

(二)、税收的经济职能

税收是国家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经济杠杆,影响和调控国民经济活动。

(三)、税收的社会职能

客观上具有调节社会各集团、各阶层、各成员收入水平,消除或缓解收入差距扩大状况,实现收入公平分配。

最后点两个同学回答:

你怎么样看待和理解税收的特征

作业:

1、税收的概念是什么?

2、税收有哪些基本特征?

 

第2次课第3周学时数:

2课时

课题:

税收制度与税法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次教学使学生理解并掌握税收的基本要素有哪些,各自的含义是什么以及税法的概念。

主要教学内容:

1、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2、税法

教学重难点:

1、超额累进税率的理解与计算2、税收法律关系的体系

教学方法:

1、讲述法2、举例法

教学内容:

第二节:

税收制度与税法

(本节是本章的重点也是难点)

在讲此内容之前,我们来看一例子:

某一税务机关要对一家餐馆某月征收税金。

因为该餐馆月营业额为10000元,税务机关决定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则该餐馆当月要交纳了税金500元,同时,税务机关规定该餐馆必须在下个月的10日之前到税务机关缴纳,否则,每天按应纳税额的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

从这上例子当中,我们可以看出:

1、纳税人:

餐馆老板

2、征税对象:

餐馆的应税行为

3、税率:

5%

4、纳税期限:

(1)、结算期限:

本月底

(2)、缴纳期限:

下月10日之前

5、减、免税:

6、违章处理:

征收滞纳金

一、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

(一)、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东西征税,即征税的客体。

它是税制最基本的要素,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同时规定了不同税种的基本征税范围。

征税对象是物或行为

同时,同学们还要理解税源、税本的区别。

(二)、纳税人

也叫纳税义务人,即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也是纳税主体,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同学们要区别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负税人三者之间的区别)

(三)、税率(是税收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

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法定比例。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三种形式

1、比例税率(该种税率我国用得最多)

比例税率又可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1)、统一比例税率

(2)、差别比例税率(3)、幅度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是指同一征税对象,随数量的增大,征收比例也随之提高的税率。

在所得税中使用较多,累进税率可以合理调节收入分配,正确体现税收负担的纵向公平问题。

我国现行税法运用的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两种。

(1)、全额累进税率

是指按征税对象的绝对额划分等级,以纳税人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量额基础,确定与之相适应的级距税率。

(2)、超额累进税率

是指按征税对象的绝对额划分征税级距,以纳税人的征税对象的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额的一种累进税率。

简化的累进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元)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0---500(含)

5

0

2

500---2000(含)

10

25

3

2000---5000(含)

15

125

4

5000---20000(含)

20

375

5

20000(以上)

25

1375

(我们通过举例来讲解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的率的区别):

例:

2004年1月,张三月收入为5000元,李四月收入为5001元,分加采用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来计算两人1月份应纳的所得税额是多少?

采用全额累进税率计算如下:

张三应纳所得税额=5000×15%=750(元)

李四应纳所得税额=5001×20%=1000.2(元)

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如下:

张三应纳所得税额=5000×15%-125=625(元)

李四应纳所得税额=5001×20%-375=625.2(元)

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

全额累进税率有两个特点:

一是计算方法简单;二是税负不合理。

(四)、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商品流通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纳税环节可分为单一环节和多环节征税。

(五)、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向国家交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它是税收强制性和固定性特征在征收时间上的重要体现。

纳税期限有两层含义:

一是结算应纳税款的期限。

二是缴纳税款的期限。

(六)、减税免税

减税免税是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是税法的原则性和必要的灵活性相结合的体现。

它包括减免税、起征点和免征额。

(七)、违章处理

违章处理是指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所做的处罚。

纳税人的违章行为通常包括偷税、抗税、欠税、骗税以及违反税收征管法等等。

二、税法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税收法律关系

(二)、税收法律关系体系

1、税收实体法2、税收程序法3、税收处罚法4、税收争讼法

 

第3次课第4周学时数:

2课时

课题:

税收原则与税收分类以及税收的管理体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次教学使学生理解并掌握税收的原则有哪些,税收的分类又是如何,简单的了解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

主要教学内容:

1、税收原则2、税收分类3、税收管理体制

教学重难点:

1、税收分类2、税收管理体制

教学方法:

1、讲述法2、举例法

教学内容:

第三节:

税收原则与税收分类

一、税收原则

税收原则是确立税收征纳关系的准则。

具体有:

(一)、税收的财政原则

税收的财政原则是指一国税收制度的建立和变革,都有必须有利于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也是要满足国家各方面支出的需要。

(二)、税收的公平原则

它包括税收负担的横向公平原则和税收负担的纵向公平原则。

(三)、税收的效率原则

它包括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和税收的行政效率原则。

二、税收分类(此节的重点)

税收按分类标准不同,有不同的类别。

(一)、按课税对象分类

1、流转税类

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2、所得税类

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资源税类

主要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

4、财产类

主要有房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位税。

5、行为税

主要有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

(二)、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分类

可以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

(三)、按税收收入归属权限分类

可以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四)、以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分类

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如:

所得税、遗产税。

间接税如:

增值税、营业税等等。

(五)、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

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价内税如:

营业税、消费税。

价外税如:

增值税。

第四节:

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税收管理体制是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确立各自税权范围的一项税收制度。

二、我国现行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收入划分

1、中央、地方的税中划分

(1)、中央税

主要有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船舶吨位税和海关代征的增值税。

(2)、地方税

主要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

(3)、中央和地主共享税

主要有如下:

第一:

增值税(不包括海关代征的部分):

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

第二:

企业所得税:

从2003年起,中央政府分享60%,地方政府分享40%。

第三: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从2003年起,中央政府分享60%,地方政府分享40%。

第四:

个人所得税:

从2003年起,中央政府分享60%,地方政府分享40%。

第五:

资源税:

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第六:

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7%归中央政府,其余的3%和其它印花税收入归地方政府。

2、中央、地方的支出核定

(1)、中央财政主要承揽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的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

如:

国防费用、外交和援助支出、中央本级负担的公检法支出、教育文化科学等各项支出。

(2)、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如:

地方行政管理费用、地方民兵事业费用、地方企业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用、地方教育文化科学卫生等等各项事业费用以及其它支出。

(二)、税收管理权限划分

1、属于国务院管理的权限

2、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管理的权限

3、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权限

我国税收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国务院领导。

作业:

1、税收制度的要素有哪些?

2、简述我国现行的税收管理体制。

 

第4次课第4周学时数:

2课时

课题: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以及税率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次教学使学生理解并掌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主要教学内容:

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2、增值税的纳税人3、增值税的税率

教学重难点:

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教学方法:

1、讲述法2、举例法

教学内容:

第二章:

流转税

(此章是全书的重点)

走进流转税(讲解10分钟,学生思考5分钟,讨论5分钟,通过现实生活中的实例,来讲解什么是流转税)。

在前面第一章,我们曾讲到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那么什么是流转税?

流转税是指国家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

流转税的特点是:

1、征税范围广泛2、流转税的计征,只看有无收入,而不管经营的好坏,成本高低、利润大小3、计算简便4、是间接税

第一节:

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增值税是指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现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一)、征税范围

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了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具体内容如下:

(1)、销售货物,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但不包括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费。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都是指有偿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则包括在内。

有偿不仅仅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还包括取得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3)、进口货物,指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确定一项货物是否属于进口货物,必须看其是否办理了报关进口手续。

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

2、视同销售的行为包括哪些?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核算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3、税法中确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主要有哪些?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4)、集邮商品(包括邮票、明信片、首日封、邮折、小型张及其他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4、另外我们还要区分增值税中的混合销售行为以及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行为既涉及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中的两种行为是分不开的。

如:

商场销售电视机,必然要发生将电视机送货上门这项服务。

在这里商场销售电视机是交纳增值税,而送货这个行为是交纳营业税,为了计税简便,我们对这种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兼营行为是指增值税的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

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各自适用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非应税劳务的销售按适用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如果不分别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

1、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2)、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1994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凡从事货物销售或进口,提供应税劳务的,都不再缴纳工商统一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4)、承租人和承包人。

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包人或承租人为纳税人。

  (5)、扣缴义务人。

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起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5、小规模纳税人是怎样认定的?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确认,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认定。

  6、.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根据规定,下列纳税人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均为一般纳税人。

  

(2)、非企业性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3)、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帐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4)、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一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5)、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但须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6)、个体经营者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所规定条件的,经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根据规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①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②从事货物零售业务的小规模企业,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③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④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三)、增值税的税率

根据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我国增值税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一档低税率和对出口货物实施的零税率。

1、基本税率:

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除列举的外,税率均为17%;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也为17%.

  2、低税率:

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的,税率为13%。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目前有:

出口的原油,援外出口货物;国家禁止出口的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糖)。

另外,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

(1)、商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征收率为4%;

  

(2)、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货物生产和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6%。

 

作业:

1、请同学们课后想一想,我们身边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有哪些?

请举例。

2、请同学们课后想一想,我国为什么要对大部分出品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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