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讲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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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学院林珣2015.4,为什么要设立国家宪法日?
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OUTLINE,宪法的由来宪法的概念、结构和特征宪法的监督和实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宪法的由来,1898年戊戌变法:
“伸民权,争民主,开议院,立宪法”立宪骗局:
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中国第一部“宪法”)1911年十九信条“皇帝之权,以宪法规定者为限”,对皇权作了较大的限制,同时扩大了国会的权力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张德江: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各种版本的宪法文件先后推出,但究其实质,他们都不过是想用宪法的形式装点门面,维护旧势力的反动统治,最终都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为中国人民所唾弃。
历史证明,在中国,照搬西方宪政制度的模式是一条走不通的路。
世界最早的一部“宪法”大宪章大宪章是1215年英王约翰和贵族达成的契约,基本精神是限制王权,要求国王服从法律,接受大贵族委员会的监督。
共63条,至今9条有效。
构成英国宪法的各主要文件:
1215年大宪章(世界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1628年权利请愿书:
要求停止不法赋税;非依据正当程序,不被逮捕或剥夺财产1679年人身保护法:
保障人身自由,不受非法拘禁1689年权利法案:
建立了君主立宪制1701年王位继承法:
进一步限制王权,(三)美国宪法,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部宪法,共4章106条,新中国国颁布的四部宪法,1954年9月20日,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二部宪法,共4章30条,1975年1月17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三部宪法,共4章60条,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四部宪法,共4章138条,1982年12月4日,1982年宪法是现行宪法,曾在1988、1993、1999、2004年四次修订。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年月日),年来,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年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追溯至新中国成立以来多年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
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
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
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
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二、宪法的概念、结构和特征,Constitution:
原指“构成”,国家的基本组织法,规定政府结构和运行方式,不同部门的权力分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大法。
宪法的概念,中国宪法的结构,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宪法的结构,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立法权),国务院(行政管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权),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权),中央军事委员会(军事机关),国家主席,各部、委员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宪法,国家权力,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政府,法院,检察院,公共权力,把,交给,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行使,约束,约束,“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
”孙中山“权力受限制,权利得彰显。
全面规范权力、保障权利的宪法是部好宪法。
”“宪法是关住权力的最大的笼子。
”人民日报,宪法的特征(和普通法律比较),
(一)宪法是基本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普通法律的内容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个方面、某一个领域。
(二)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其相抵触。
宪法是控制法律的法律。
如果普通法律法规违宪,该怎么办?
宪法第五条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目的:
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三、宪法的监督和实施,现行宪法前言: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张德江:
何谓宪法的实施?
那就是我们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宪法的规定做了宪法所要求做的事情,正确地做事和做正确的事,并且取得了巨大成功。
这是改革开放的成就,也是宪法实施的成就。
我国宪法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产物,同时宪法又是引领、推动和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法治力量。
习近平:
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
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孙志刚案发生后,2003年5月14日三名法学博士(俞江、腾彪、许志永),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一份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认为收容遣送办法中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规定,与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相抵触,应予以改变或撤销。
2003年7月14日,浙江省杭州机械工业学校退休教师刘进成发起、金奎喜律师等116人联名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和杭州市的“拆迁条例”进行违宪审查。
2009年12月7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王锡锌、陈端洪、钱明星、姜明安五学者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涉嫌违宪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
2003年11月,1611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联名向全国人大建议,要求对全国31省区市公务员录用限制乙肝携带者规定进行违宪审查和加强乙肝携带者立法保护。
2007年11月29日,69名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去关于启动违宪审查程序、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公民建议书。
2014年4月29日,77名公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对收容教育制度进行违宪审查的建议。
习近平纪念宪法实施30周年讲话: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宪法监督是国家对各种违宪活动进行审查,对宪法争议进行裁决以制止违宪行为的制度。
相关概念:
违宪审查、宪法实施、宪法保障违宪:
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违反宪法,以及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违反宪法。
宪法监督的体制,
(一)普通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的体制
(二)宪政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的体制(三)立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体制,四、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基本权利包括: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2004宪法修正案: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人权入宪的意义:
中国最终将人权保护确定为宪法原则,将保护个人的尊严与自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设定为政府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和国家义务,说明中国政府和中国社会已经承认和接纳普遍化的人权观念,它从法政制度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开始融入世界主流。
(一)平等权,宪法第33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并平等地承担相应的义务。
就业歧视第一案,2014年女大学生郭晶在应聘浙江杭州一家烹饪学校时被告知“只招男性”后,将其告上了法院。
这起“浙江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12日有了结果,法院判定企业侵害了郭晶的平等就业权,赔偿其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本案也被称为“就业性别歧视判决第一案”,青岛三考生诉教育部案,2001年,青岛市三考生由于未能达到山东省当年的重点大学的分数线,而不能就读重点大学。
从当年全国各省的重点分数线来看,山东省的重点分数线明显高于全国绝大多数省份,不仅高于西部等经济、教育水平相对较低的省、自治区,也明显高于北京、上海等教育水平高的地区。
据报道,北京、上海等地的分数线低于山东的原因一般是:
山东考生较多,而高校相对较少,北京、上海考生较少,而高校较多。
三考生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教育部,理由是教育部所作的招生计划根据不同地域范围对招生人数做了不同的限定,这种限定导致各地的分数标准差异巨大,从而直接侵犯了包括原告在内的广大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2012年3月1日,全国九万多“随迁子女”家长发布了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公开信。
他们要求代表委员在“两会”上关注教育公平问题,推动“取消高考户籍限制”的政策尽快落实。
2012年底,30省区市出台异地高考方案。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宪法第34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人民代表;公民有被选举为人民代表的权利;公民有依照法定程序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人民代表的权利。
选举法29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2010年修正案规定:
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
选举法46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选举法47条:
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罢免案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现行宪法第35条规定:
“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006年重庆彭水诗案:
秦某因编发针砭时弊的短信涉嫌诽谤被刑拘,后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总共关押29天。
有关方面组成调查组调查后认为,这是一起政法部门不依法办案、党政领导非法干预司法的案件。
秦某最后得到国家赔偿2125.7元。
案后当地正组织政法机关学习反思,县委书记被免职。
这一事例迅速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反响,被认为是政府机关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的典型。
沁园春彭水“马儿跑远,伟哥滋阴,华仔脓胞。
看今日彭水,满眼瘴气,官民冲突,不可开交。
城建打人,公安辱尸,竟向百姓放空炮。
更哪堪,痛移民难移,徒增苦恼。
官场月黑风高,抓人权财权有绝招。
叹白云中学,空中楼阁,生源痛失,老师外跑。
虎口宾馆,竟落虎口,留得沙沱彩虹桥。
俱往矣,当痛定思痛,不要骚搞。
”,2009年河南王帅案:
因网上发帖批评政府违规征地而以涉嫌诽谤罪被刑拘八日,在舆论压力下,公安局撤销案件,王帅拿到国家赔偿783.93元,相关责任人,四人停止执行职务,一人作深刻书面检查,被停职务者预留“离岗培训”。
2013年,甘肃省张家川一初中生因“发帖转载500次以上”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后转为行政拘留7天。
(2013年十大宪法事例之一),“秦火火”网络谣言案(2014年十大宪法事例之一):
言论自由的边界2013年8月,北京警方依法立案侦查发现,网络红人“秦火火”通过互联网策划制造网络事件、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并非法牟取暴利。
例如,编造谣言诋毁雷锋形象、编造“723”动车事故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等。
2014年4月17日,法院以诽谤罪判处“秦火火”有期徒刑2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
(三)人身自由,狭义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身体自由不受侵犯,又称为身体自由。
广义的人身自由则除身体自由不受侵犯外还包括与人身紧密联系的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和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以及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生命权:
呼格吉勒图案,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
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
2005年,真凶赵志红(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落网。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
2015年2月,呼格吉勒图父母获国家赔偿205万元,人身自由权,宪法第37条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013年11月中旬,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3年12月28日通过废止劳教制度的决定。
劳动教养制度,任建宇案:
任建宇曾是重庆市彭水县大学生村官。
2011年,因为在腾讯微博和腾讯博客复制、转发、评点一百多条“负面信息”,被重庆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在2011年9月23日逮捕,随后决定对任建宇“劳动教养两年”。
2012年11月19日,重庆市劳教委以处理不当为由撤销了对任建宇的劳动教养决定,任建宇被从劳教所接出,重获自由。
彭洪案:
2009年因为在某论坛转发重庆打黑漫画保护伞,并做了这把伞好怪哟的点评,结果彭洪被处劳教两年。
彭洪在劳改所出来以后开始为自己维权,重证清白。
在2012年9月10日,重庆市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承认处罚不当,决定撤销对彭洪的原劳动教养决定。
并且在2012年11月份,彭洪领到了11.3万余元的国家赔偿。
唐慧案:
2006年唐慧年仅11岁的女儿被强迫卖淫,并在卖淫期间遭到毒打,轮奸。
在女儿案件立案后,唐慧因为对渎职警官免罪,为被告人减罪伪造的立功情节等事情不满案件处理结果而坚持六年不断上访,却在2012年8月2号因为所谓的扰乱社会秩序,无理取闹,被判定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
这一消息引起社会的救助上访妈妈唐慧行动,在8月10号对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被撤销,唐慧被释放。
劳动教养制度为什么废止?
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习惯性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构成刑事处罚又有劳动能力的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改造的制裁措施。
1、劳教制度无专门法律依据,其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和公安部制定的关于劳动教养的规定。
劳动教养制度直接侵犯宪法保护的人身自由权。
劳动教养制度与立法法的规定有明显抵触:
“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
”劳动教养制度与现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也不符。
2、违反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劳教比管制和拘役两种刑罚还要严厉: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而劳动教养的期限则为1至3年,必要时还可延长1年.3、不经正当的司法程序,未经审判便可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劳动教养决定完全由公安机关一家作出。
2007年12月4日,69名专家学者向全国人大提交公民建议,要求启动对劳动教养制度的违宪审查。
人身自由:
收容教育制度,2014年演员黄海波因嫖娼被收容教育收容教育是由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严禁卖淫嫖娼决定)提出,具体安排由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以下简称收容教育办法)确立。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宪法第38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人格尊严在法律上表现为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贞操权、隐私权等权利。
公捕公判和小姐游街,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宪法3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每个人的家就是自己的一座城堡,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延安黄碟案”:
公权力和私权利的边界2002年8月18日晚11时许,延安市宝塔公安分局万花派出所民警称接群众举报,新婚夫妻张某夫妇在位于宝塔区万花山乡的一所诊所中播放黄碟。
三名民警称从后面的窗子看到里面确实有人在放黄碟。
即以看病为由敲门,住在前屋的张某父亲开门后,警察即直奔张某夫妻住屋,“一边掀被子,一边说,有人举报你们看黄碟,快将东西交出来”,并试图扣押收缴黄碟和VCD机、电视机,张某阻挡,双方发生争执,张某抡起一根木棍将警察的手打伤。
警察随之将其制服,并将张某带回派出所留置,同时扣押收缴了黄碟、VCD机和电视机。
第二天,在家人向派出所交了1000元暂扣款后张某被放回。
10月21日宝塔公安分局以涉嫌“妨碍公务”为由刑事拘留了张某。
28日,警方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张某;11月4日,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回补充侦查;11月5日,张某被取保候审;11月6日,张某在医院被诊断为:
“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颈、两肩、胸壁、双膝),并伴有精神障碍”;12月5日,宝塔公安分局决定撤销此案。
2002年12月31日,宝塔公安分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一次性补偿当事人29137元(含医疗费、误工费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宪法第40条的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宪法第41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四)财产权,财产权:
公民对其财产可自由拥有、使用、管理或处分的权利。
2015-04-30华商报:
村民房屋遭强拆告赢城管:
未谈妥补偿就拆房自家盖的房子被城管综合执法局以违法建筑强制拆除,村民阻止时还被公安机关以阻碍执法拘留7天。
为讨说法,村民柯改林将渭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新分局(简称城管高新分局)告上法庭。
日前,渭南临渭区法院一审判决城管高新分局行政行为违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年1月国务院通过并公布施行。
根据宪法、物权法的规定,要通过征收获得公民房屋的所有权,必须具备三个法定条件,亦即必须满足三个标准:
(1)“为了公共利益”;
(2)“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3)“给予补偿”。
无公共利益则无征收:
拆迁条例没区分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无补偿则无征收:
拆迁条例将补偿和征收分开无征收无补偿则无拆迁:
拆迁条例允许未经征收而拆迁无法院裁判则无强制拆迁:
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由政府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来裁决。
(五)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社会权主要是指经济文化权、积极权利或收益权,是指公民对国家享有要求国家提供并保障有关经济、社会、文化等物质与精神利益的权利。
宪法4247条规定了公民的经济文化权利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
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公民基本义务包括: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宪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宪法是什么?
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摘自习近平纪念宪法实施30周年讲话:
第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宪法是实现中国梦的法治保障。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