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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爆破安全教育培训

隧道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时间: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三日

 

培训地点:

双林隧道进口

 

培训内容:

隧道爆破安全施工教育 

教育培训主持人:

王迭伟、吴恩辉

 

参加培训人员:

工区管理人员、架子队长及涉爆人员(名单附后)

培训内容如下;

 

一、一般规定

 

二、开挖、凿孔及爆破安全控制要点

 

三、洞内运输安全控制要点

 

四、支护安全控制要点

 

五、衬砌安全控制要点

 

六、通风及防尘安全控制要点

 

七、照明、排水及防火安全控制要点

 

八、风险告知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

对风、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3、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

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4、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5、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

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二、开挖、凿孔及爆破安全控制要点

 

1、开挖及凿孔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3、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4、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

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5、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

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6、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

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爆破控制要点: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

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

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4、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5、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

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6、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7、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

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

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

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工必须撤离工作面。

8、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9、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

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

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

10、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11、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2、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

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13、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

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软岩为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

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

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

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三、隧道救生、逃生通道布设

 

针对隧道施工中的可能出现的塌方事故,为预防隧道塌方危及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在隧道施工时设置救生、逃生通道。

1)在隧道开挖掌子面至二衬之间(长度为50·~70m),设置救生、逃生通道,随着开挖进尺不断前移。

 

2)救生、逃生通道所用管材可采用φ800mm的承插钢管,管节长度为5~6m

,壁厚不小于10mm,管节间可采用直径大于逃生管道10cm的套管连接,每端连接1m,采用橡胶圈或木楔临时固定。

为保证管道承受坍塌体的压力,对采用的材质管材,必须确保其承压能力和连接头的牢固,并经试验室具体试验后,方可用于隧道中

 

3)施工现场应根据隧道围岩、掘进开挖方式等情况备足管道和连接材料,除整节管道外,应同时备足1米、2米、3米短节管道、转接接头(135°)等。

在每节钢管距端头1.5m处各设一个吊环,焊接在同一纵断面上。

在吊环垂直方向,位于钢管1/3处环向管端焊接连接钢板,中间设连接孔,用U型插销将两节钢管连接。

 

四、洞内运输安全控制要点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如通风良好,可以达到本章“通风及防尘”要求者除外)。

 

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

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6、洞内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

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会车时10km/h。

 

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6)洞外卸渣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渣边缘内0.8m处设置档木。

 

7)路面有一定的平整度,并有专人养护。

 

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过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7、爆破器材运输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

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送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

 

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

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

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

 

5)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运送爆破器材。

 

四、支护安全控制要点

 

1、隧道各部(横洞及平行导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

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

洞口地段的支撑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

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

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6、钢支架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起重吊装”的规定。

 

7、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带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8、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

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9、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指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五、衬砌安全控制要点

  1、台车上浮控制为避免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台车上浮(一般可达15mm左右,不超过30mm),采用三个30t的千斤顶(或丝杠)在台车前端端部拱顶增设支撑,以防台车上浮造成拱部错台。

浇注到起拱线部位后再进行拱部剩余堵头模安装。

2、设备保证

在浇注期间,拌和设备、输送泵损坏,维修超时将造成施工冷缝。

因此状况不良的输送泵要考虑备用。

拌和采用旧设备的,开盘前必须维修检测状态良好,方可开盘。

易损件要有备件,并确保迅速更换满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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