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管理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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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管理要求
企业内部管理细则
第一章管理大纲
1.1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1.2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
1.3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
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1.4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股价稳定。
1.5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1.6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1.7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1.8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
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1.9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1.10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1.11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1.12公司尊重科研人员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1.13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住房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1.14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1.15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1.16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17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2.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2.2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2.3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2.4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2.5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2.6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人员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
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
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
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
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计划帐务部部长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三节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顾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
(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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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
会款审批权限如下:
(1)属预付货款、定金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的(含3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3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2)属贸易货款的,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的(含3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3)属自带汇票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4)属购置、维修固定资产的,3万元以下的(含3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3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含1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万元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报上级审批的项目,上报单位应先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先报总会计师审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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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批:
2000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至1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1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公司本部各部、室的业务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1000元以下抒总会计师审批报销,1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公司本部员工的差旅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2000元以下的由部会计师审批报销,2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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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条下属公司、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原则上自行解决。
其贷款需公司担保的可报计划财务部审查。
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下属公司、企业如资金周转困难需向公司临时借调的,应先报计划财务部签署意见后,50万元以下的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部经理审批。
借款按期参照银行贷款计收本息。
本系统内的相互借款均计收本息。
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第五节工资及奖金
第六节税收及利润分配
第七节利润上交和库存物资财务管理
第八节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帐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
第四章人事管理
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节员工的聘用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第四节工资、待遇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
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
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有福利待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七节附则
第五章行政管理
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文件收发规定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
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三节文印室管理规定
打印文件,发电报、传真、电传,复印文件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文印室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每项打字、电报、电传、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迟误。
工作任务紧张时,应加班完成。
工作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收费标准按市场价格由计划财务部确定。
收据由计划财务部出具。
所收取的费用按旬上交计划财务部。
第四节计算机中心管理规定
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第五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六节电话使用规定
第七节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第六章合同管理
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合同的签订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
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
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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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节合同的审查批准
(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①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②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③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④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①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②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法律事务部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
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
法律事务部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
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
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
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1)申报。
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
(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
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
对送审的合同,应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
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
(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解除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经上级主管机在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
第六节合同纠份的处理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
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1)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2)经各企业处理解决不了的;
(3)其他应由法律事务部处理的。
(1)承办人填写“对外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规定报批。
(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事务部负责处理。
(3)法律事务部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2)发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七节合同的管理
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凡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法律事务部。
下属公司一级由经理、副总理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
公司主管外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外贸合同。
公司主管工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工业方面的引进、合资、合作合同。
公司主管房地产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房地产、建设合同。
(1)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
(2)负责检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司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把关,对下属企业审批的合同负责抽查,提供法律帮助;
(3)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质;
(4)负责考评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配合各企业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6)配合各企业处理合同纠纷;
(7)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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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本企业签订的合同;
(2)负责审查本企业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3)负责本单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
(4)根据法律及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5)负责修理本企业合同纠纷;对难度较大单位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合同台帐的设立、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所签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定。
(1)建立合同档案。
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
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各企业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
每个企业必须设一个总台帐。
其主要内容包括:
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
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