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1496874 上传时间:2023-06-01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5.6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3页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3页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3页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3页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3页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3页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3页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docx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docx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

内容简介:

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因各种主客观原因的影响,存在着审计过失的风险。

为您编辑了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

一、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是一种特珠险种。

注册会计师执

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

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因各种主客观原因的影响,存在着审计过失的风险。

为您编辑了“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

一、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是一种特珠险种。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的对象是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

其保险责任为:

在列明的追溯期开始后,被保险人注册会计师在其承办国内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过程中,因过失行为未能履行其业务上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造成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直接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在保险期内可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

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责任条款的有关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的鉴定由“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投票表决,全体委员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

注册会计师行业专家5名、政府代表1名、律师1名、保险公司理赔专家2名。

二、推广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具有现实意义。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委托者和事务所的利益,有效解除委托者与事务所的后顾之忧,意义十分明显。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提高事务所的抗风险能力,加速与国际惯例接轨。

事务所脱钩改制后,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独立承担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面临的风险很大。

通过这项举措可实现与保险公司互助互保、共担风险的机制,大大提高事务所的抗风险能力。

在一些发达国家,投保责任保险是会计师事务所一项极为重要的保护措施,如果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不投保责任保险,在加入WTO后将难以同国外同行竞争。

2、有利于落实《注册会计师法》的要求。

《注册会计师法》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但是,多年来保险领域一直是一片空白,事务所脱钩后,仍沿袭原来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的方法,潜在风险很高。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的出现填补了保险领域的空白,使《注册会计师法》的要求得以落实。

3、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向合伙制过渡。

虽然,我国法律允许设立合伙制事务所,但由于合伙人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大部分事务所仍为有限责任制。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的建立为注册会计师执业在经济上提供了保障,可坚定事务所向合伙制过渡的决心。

4、有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

事务所投保后,一方面,其执业风险由保险公司和事务所共同承担,保险公司为确保自身利益,会对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监督,以防止那些执业水平低、职业道德差的注册会计师故意转嫁风险;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成为被保险人后,在某种程度上会对其审计行为起约束作用,加强其规范执业的意识,有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

5、有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社会公信力。

由于公众对审计责任的认识并不十分清楚,导致事务所放松了对执业质量的控制,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客观、公正”性也受到了广大审计报告使用者的质疑。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的推出,进一步落实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报告使用者应负的民事及经济责任,有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公信力。

6、有利于确定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目前,由于相关的法律约束尚不健全,在诉讼中可能会出现司法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判罚不当的现象,“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的建立可对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进行鉴定,能使判决结果更合理、更科学。

7、有利于资本经营。

资本经营是会计服务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目前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普遍偏小,无法与国际会计公司竞争。

通过资本经营,可使一些有实力的事务所以执业责任保险为依托,迅速成长,能早日出现国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推广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应解决的几个问题。

虽然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的出现具有广泛的意义,但由于刚刚起步,还处在试点阶段,有些问题需要认真解决。

1、“过失行为”的概念模糊,不利于明确保险责任。

到目前为止,我国相关法规和《独立审计准则》尚未对“过失行为”做出明确的界定,许多场合在涉及该问题时,多引用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教材中的有关论述。

笔者认为,这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作为一本教材,虽在理论界有一定的权威性,但不具有法律效力;其次,它只对“过失行为”进行了一般性描述,缺乏案例解释,可信度和说服力差,将其作为评判标准不够合理。

此外,它未明确“推定欺诈”与“重大过失”的关系。

“过失行为”相关规定的不够完备,无疑为开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设置了障碍。

2、民事责任确定原则不统一,增加了责任鉴定的难度。

目前,职业界和法律界对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判定的分歧主要在“过错”和“因果关系”两方面。

就过错而言,职业界主张“主观过错说”,提倡程序真实;而法律界主张“客观过错说”,只要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就应承担法律责任。

就因果关系而言,理论界认为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与客户在经营中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失不存在因果关系,可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而法院则认为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与第三者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这些不一致,为鉴定审计责任增加了难度,不利于该险种的推广。

3、民事赔偿的相关立法亟待健全。

对于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问题,除《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证券法》、《公司法》等均未涉及。

这不利于形成一个保护第三者的有效环境。

美国1933年的《证券法》1994的《证券交易法》,日本的《证券交易法》都有相关规定。

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三者的起诉案件会日益增加,健全相关法规刻不容缓。

综上所述,注册会计师行业是一个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注册会计师执业出了“事故”能向保险公司索赔,在许多发达国家早已司空见惯。

此次“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的成功推出,堪称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行为规范化、国际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具有深远的意义。

但是,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还很不完善,要全面推广该险种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为此,笔者呼吁相关部门应加快步伐,为“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在我国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使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迈向一个新台阶。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准备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分析”,论文频道。

内容简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

为您编辑了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探讨分析研究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探讨分析研究

一、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含义及其会计处理方法正确界定研究与开发活动,

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

为您编辑了“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探讨分析研究”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探讨分析研究

一、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含义及其会计处理方法正确界定研究与开发活动,是恰当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和财务信息揭示的关键。

1、企业(不包括从事采掘勘探石油、天然气和矿产等的企业)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含义。

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分研究活动和开发活动两部分来界定。

研究活动是指为取得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做的努力,这种努力是有计划的、创造性的。

把研究活动按是否为解决特定实际问题而展开,又可以分成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前者的费用支出与未来的收益之间通常没有直接的联系;而后者的费用支出往往有直接的受益对象。

开发活动是指为了在商业生产或使用之前形成新的或实质性改进的产品、工艺等,而把科学技术知识有计划地付诸实践的活动。

尽管研究活动与开发活动不同,但它们是紧密相联的:

研究活动是开发活动的前奏,通过前者获得新的科学技术知识,再通过后者将新的科学技术知识即研究成果付诸实践。

因此,我们常常把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活动看成一个整体,当作一个项目的两个阶段。

2、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在研究与开发活动中,往往要进行计划、设计、论证、研制、实验、定型、测试等一系列活动,这些活动会产生大量的研究与开发费用。

例如科研人员、服务人员(如科技管理人员等)的工资费用,耗用的化学试剂、仪器配件等各种材料,自有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维修费,租赁设备、房屋的租金或使用费等。

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就是对企业在研究与开发活动中发生的这些费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关键是第一步,即确认,也就是将研究与开发费用确认为资产项目还是作为当期费用。

对确认费用有两条具体标准:

(1)按权责发生制标准来确认本期的费用;

(2)按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标准来确认本期的费用。

这两条标准的核心是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

根据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含义,应把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为资产项目,以后在其收益期分期摊销。

但研究与开发活动有其独特的性质,即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有的研究与开发项目获得成功,会增加企业未来收益,如形成专利权等;有的研究与开发项目则可能以失败告终。

这就是说,研究与开发活动成功与否存在着不确定性,更具体地说,与研究开发活动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具有不确定性。

因此,如果将企业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全部支出资本化为资产项目而后在其收益期间分期摊销,不符、稳健性原则,同时也很可能导致企业财务报表失真,虚增资产、虚增收益;如果将企业研究与开发活动全部支出费用化即从当期收益中立即冲销,又有悖于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

研究活动是开发活动的前奏,与开发活动相比,研究活动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具有更高的不确定性。

而且,一项研究项目可能与好几个开发项目有关,有的开发项目能取得成功,有的开发项目却遭致失败,又很难辨别哪些研究费用是成功开发项目的花费,哪些研究费用是失败开发项目的花费。

因此,企业常把研究费用全部费用化。

这样,有关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探讨,实质上也就成为开发费用资本化与费用化的争论。

将开发费用资本化的理由主要有:

(1)企业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究与开发活动,是为了获得未来经济利益,而不是作为当期生产所必需的制造费用。

(2)将研究与开发费用从当期收益中冲销,人为地使新产品引进的前期和早期利润降低,有违权责发生制。

(3)将研究与开发费用立即从当期收益中冲销,降低了报告利润,会抑制企业管理当局进行研究与开发活动的积极性。

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当期费用化的理由主要有:

(1)能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现金流量。

(2)将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要对未来经济利益进行主观判断,相对而言,当期费用化更具有客观性。

(3)将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随后按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分期摊销,在实际操作上有一定的困难,企业也可能通过费用的摊销来控制其各期收益。

3、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各国实务比较。

对上述两种方法的使用,世界各国有不同的选择(表见下页)。

从表中可以看出,大多数国家采取谨慎态度,广泛采用研究与开发费用当期费用化的方法。

也有在特定条件下采用资本化并系统摊销的方法。

注:

a、在特定条件下,开发费用除外;b、如果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那么必须建立准备帐户;C、在特定条件下,计算机软件开发费用除外。

二、我国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准则及其展望近年来,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问题,已经引起我国准则制定机构的足够重视。

财政部也曾发布研究与开发费用准则征求意见稿。

该征求意见稿要求将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在其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我国现行会计实务也将研究与开发费用作为“企业管理费”处理。

从上文对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含义及其会计处理方法的讨论来看,从理论上讲,企业的开发费用可分两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即将成功的开发活动费用资本化以及将失败的开发活动费用直接冲销当期收益。

但是,由于与研究开发活动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是否流入企业及其金额与时间分布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难以操作,导致对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资本化与当期费用化之争。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我国会计规范的制定开始注重借鉴国际惯例。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一些规模较大或高新技术企业一般都没有研究开发部,每年花费的研究与开发费用数额较大并逐年增加。

鉴于当前企业会计人员和股民素质总体水平不高,应当注意会计处理的可操作性,尽可能使之简便,因而对研究与开发费用采用直接冲销当期收益的做法是可行的,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但是,应当预见,随着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广泛和深入及其费用的增加,随着我国企业会计人员和股民素质的提高,对预期成功的开发活动费用进行资本化会计处理更为恰当,也更符合研究与开发活动本身的性质,英国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就反映了这种趋势。

笔者认为,尽管研究与开发活动成功与否具有不确定性,但企业对开发费用是资本化还是直接冲销当期收益,应当由企业管理当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并进行解释。

因此,我国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准则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不应当强制企业采用一种方法,而应当列举开发费用资本化应符合的条件,允许企业在资本化和费用化之间作出选择;继而再在信息揭示方面进行严格规范,要求企业解释采用资本化的原因,并提供预期经济利益增加的详细预测资料。

此外,我们还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对一些特殊行业,如计算机行业,另行制定研究与开发费用准则。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准备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探讨分析研究”,论文频道。

内容简介:

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保持和提高其专业胜任能力与执业水平,掌握和运用相关新知识、新技能、新法规所进行的学习与研究。

为您编辑了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国际比较分析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国

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

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保持和提高其专业胜任能力与执业水平,掌握和运用相关新知识、新技能、新法规所进行的学习与研究。

为您编辑了“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国际比较分析”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国际比较分析

一、注册会计师参加后续教育时间的国际比较各国对注册会计师参加后续教育的时间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对不同类型的会员,规定了不同的法定学习时间。

对于那些从事公开业务(publipratie)的会员(即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每三年必须完成120小时的后续教育课程,但每年最低不得少于20小时;对于那些从事非公开业务(notpublipratie)的会员(即不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则每三年必须完成90小时的后续教育课程,但每年最低不得少于15小时;对于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会员,每两年必须完成80小时的后续教育课程,每年至少20小时。

如果一个会员由从事公开业务转向非公开业务、或者情形相反,则三年期法定的累计学习时间应予以调整,按公开业务每年40小时、非公开业务每年30小时计算所需要的总学时。

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ICA)规定,每个会员在三年内必须完成100小时的后续职业教育课程学习。

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RoalNIVRA)规定,会员每年参加后续教育的时间必须达到40小时或每两年80小时。

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CICP)规定,执业会员接受后续教育的时间,三年累计不得少于180学时,其中每年接受后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接受脱产后续教育的时间三年累计不得少于120学时,其中每年接受脱产后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从上述各国注册会计师参加后续教育时间来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的时间无疑是最长的,同时规定也是最严格的。

这与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起步不久,注册会计师整体素质不高的现状是基本吻合的。

二、后续教育学习方式的国际比较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各州会计理事会全美协会(NASBA)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于201X年2月对外公布了《后续职业教育准则公告》(StatementonStandardsforContinuingProfessionalEduation)征求意见稿。

在该公告中,明确提倡两种学习方式:

一种是有组织的学习活动(sponsoredlearningativities),在该方式下,组织者负责将学习计划传递到学员手中,可以采用工作室、研讨会等各种形式;另一种为自主的学习活动(self-diretedlearningativities),在该方式下,学习活动是在没有外部组织者的帮助之下自己进行和完成的。

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后续教育培训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和

措施:

课堂教育、组织学术讲座、召开研讨会、网络或电话教学以及自学等。

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下设有专门负责职业后续教育的机构——后续教育委员会(VERA)。

该组织提供的培训方式包括面对面的课堂教学、网上教学以及函授等。

会员或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既可以参加后续教育委员会组织的培训,也可以在公司、大学学习或在家自学。

中国注册会计师参加职业后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脱产课程学习、非脱产课程学习、参加专题研讨会、承担专业课题研究以及个人专业学习与实务研究等。

从上述各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认可的学习方式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有组织的学习和自主学习。

其中有组织的学习一般居于职业后续教育的主导位置,而自主学习则处于从属地位。

另外,就自主学习层面来讲,各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其的重视程度有所不同。

在会计职业得到充分发展的国家如美国、荷兰等,自主学习方式的认同度较高,而在会计职业尚处于发展阶段的国家如中国,自主学习方式的认同度较低。

三、后续教育课程设置的国际比较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置了多种课程来满足职业后续教育的需要,课程种类在150种以上,并且每年大约有三分之一的课程要进行修改或更新。

其后续教育课程按会员的不同职业发展阶段设计,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培训要求。

具体分为:

(1)基础课:

用于新会员,该课程知识面窄,强调基本原则和技能;

(2)中级深:

在基础课的基础上强调实际应用;

(3)高级课:

强调知识的深度和应用的广度;

(4)更新课:

介绍各个领域的最新发展;

(5)星级课:

由高级专家指导的讨论课。

与此同时,对于自主学习的课程,由各州会计理事会全美协会指定的后续职业教育机构负责设计,其中最有影响的组织之一是会计师教育组(AEG),该组织从1988年开始成为美国自学后续职业教育领域内的领先者。

目前,该组织所设置的课程主要有:

(1)计算机系列;

(2)税收系列;

(3)审计和会计系列;

(4)遗产计划(estateplanning)系列。

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置的课程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1)会计、审计、财务、税制和管理信息系统等领域的最新发展;

(2)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课程;

(3)信息技术。

荷兰的后续教育委员会与荷兰一些大学合作,为不同层次的会员制定不同的继续教育课程,如信息技术、保险、工商经济、法律、税法、政府及非营利组织、管理技术等。

该委员会在制订后续教育课程内容时着重突出“能力”教育,并将其区分为三个层次,即一般性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实际行为能力等。

一般性能力包括自学能力、职业道德水准;解决问题能力包括理解能力、应用能力、分析能力、整合能力和评估能力等;实际行为能力包括实际工作能力、帮助他人能力、人与人之间沟通并影响他人的能力、组织能力等。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职业后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

(1)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

(2)独立审计准则及其他职业规范;

(3)与执业相关的其他法规;

(4)执业所需的其他知识与技能。

职业后续教育的具体内容根据不同对象及其需要确定。

针对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以及一般执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各有侧重。

从上述各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所设置的课程来看,各国的课程内容不尽相同。

其中美国、中国的课程规划比较详细,而加拿大、荷兰的课程设计则比较简约。

由于职业后续教育面向的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因此各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课程设置过程中一般都将技能的培养与训练,而不是知识的传授,置于核心地位。

与美国、加拿大、荷兰相比,中国课程设置唯一的缺陷在于没有对信息技术给予足够的重视。

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随着信息技术在会计、审计实践中的广泛应用,提高中国注册会计师的信息技术知识和能力已是当务之急。

四、后续教育评价方式的国际比较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会员应定期报告参加后续教育的情况,日期为会员加入协会之后每个日历年度的起始日。

考虑到各种因素,协会还规定了报告宽限期(graeperiod)——法定报告日后2个月内。

对于报告的格式,该协会要求采用统一标准,即在年度会费报告中包含下列的陈述:

”在缴纳会费时,我确保自己已履行了后续职业教育的有关规定”。

同时该协会要求,在陈述报告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在《后续职业教育准则公告》征求意见稿中,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针对两种不同的学习方式,提出不同的要求。

对于参加有组织学习方式的会员,该准则要求他们在报告学习情况时提供以下的信息:

组织者的名称、学习的题目和内容、日期、地点以及职业后续教育的学时等;而对于参加自主学习方式的学员,在完成自主学习活动之后,学员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完成该活动的相关文件,诸如由第三方提供的证明、证书或撰写的文章等。

此外,学员还应对自主学习活动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供自我评估报告。

如果学员对完成的自主学习活动诸项目中有超过半数表示满意,则报告还应附上一个专家评阅意见。

如果未超过半数,则不需要这样的意见。

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每年会员必须向协会提交一份前一年的学习报告,但对未完成后续教育课程的会员则目前尚未出台强制性措施.而是靠会员的自律和自我责任感。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每位注册会计师建立一套培训档案,并制发了统一的注册会计师培训手册。

每一位注册会计师都要按要求在培训手册上记录其培训情况,并要经过有关机构的确认。

从上述国家后续教育的评价方式来看,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自我约束型和控制型。

在美国、荷兰等国,后续职业教育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注册会计师的学习意愿强烈,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主要任务在于如何更好地满足注册会计师对于新知识、新能力的需求。

而在中国,就目前来看,注册会计师的业绩评价还不仅仅取决于执业水平的高低,而更多受到非执业技能因素的控制。

在这种背景下,注册会计师参加后续教育的动力不足。

如此说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采用控制型评价方式应是一种理性选择。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目前的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与西方发达国家尚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诸如会计职业的发展水平、会计市场的发展阶段以及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等。

不过,我们坚信,随着中国加入WTO,随着一个公正、公平、富有竞争性的会计市场的培育和发展,随着我国会计职业的国际化,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的未来发展模式一定会逐步向国际惯例靠拢。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准备的“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国际比较分析”,论文频道。

关键词:

酒后驾车,险

关键词:

我国,注册,会计师

 

附送: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论文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初探论文

内容简介:

独立审计产生于工业革命时代。

那时,财产所有者对财产经营者最关心的是其真实性。

他们想了解会计人员是否存在贪污、盗窃和其他舞弊行为。

以下就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

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日

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

独立审计产生于工业革命时代。

那时,财产所有者对财产经营者最关心的是其真实性。

他们想了解会计人员是否存在贪污、盗窃和其他舞弊行为。

以下就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

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会计业务也日趋复杂,此时,审计对象已由会计账目扩大到资产负债表,审计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对资产负债表数据的审查,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在此阶段,查错防弊这一目标依然存在,但已退居第二位,审计的功能从防护性发展到公证性。

进入20世纪3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材料科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