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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锅炉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电力树立备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修订本)

SDJ245—88

 

主编部门:

水利电力部基本树立司

水利电力部电力树立研讨所

同意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实行日期:

1998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

«电力树立备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修订本)的通知

(88)水电基字第1号

 

为了顺应我国电力工业树立开展的需求,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1980年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电力树立备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J52—81»停止了修订。

修订后,定名为«电力树立备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SDJ245—88»(修订本),现予颁发,自1988年7月1日起执行。

希各单位在执行中留意总结阅历,假定发现效果,请及时告我部基本树立司。

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四日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1.1.1条本规范适用于容量为25~600MW,主蒸汽压力为3.82~18.3MPa(39~186.5kgf/cm2),主蒸汽温度为450~555℃的国产机组的施工及验收。

关于大于或小于上述容量和参数的机组的施工及验出任务可参考运用本规范。

国外引进机组的施工及验出任务应执行制造厂的规则。

如制造厂无明白规则,那么应执行本规范。

第1.1.2条锅炉机组装置工程必需按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施工,有关管道、焊接、泵类和热工测量仪表管道等局部应与本规范相应专业技术规范配合运用。

一、锅炉范围内的蒸汽管道、给水管道和工业水管道的装置应执行«电力树立备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J56—79)。

二、承压管道配制和装置中的焊接任务应执行«电力树立备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SDJ51—82)。

重要钢结构、承压部件上焊接的非承压件应由适宜于该项任务并经考试合格的焊工停止焊接。

三、泵类装置应执行«电力树立备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SDJ53—83)。

四、热工测量仪表装置应执行«电力树立备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SDJ57—79)。

五、锅炉本体受热面及其他有关管系的防腐要求应执行«电力树立备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DLJ51—81)。

第1.1.3条设计变卦按规则操持手续后,方准施工。

设计变卦资料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

第1.1.4条新产品和新设备的施工技术要求,如制造厂无明白规则时,应由施工单位、运转单位、设计和制造单位共同研讨制定,施工中遵照执行。

第1.1.5条锅炉机组装置施工,除应按本规范规则外,并应遵守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平安技术、锅炉监察、休息维护、环境维护、防火等的规则和«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力树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的规则。

第1.1.6条锅炉机组在组合、装置前,必需按本规范的规则对设备停止复查。

如发现制造缺陷,应联络制造厂研讨处置。

由于制造缺陷致使装置质量达不到本篇规范的规则时,应由施工单位、制造单位和运转单位共同协商研讨,另行确定装置质量规范前方可施工。

设备复查和缺陷处置应有记载和签证。

第1.1.7条凡属锅炉监察范围内的锅炉部件,必需取得制造厂的设备技术文件,证明所用资料和加工工艺契合休息人事部颁发的«蒸汽锅炉平安技术监察规程»和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SD167—85)的规则后,方准施工。

第1.1.8条装置设备和装置资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在查核中对质量有疑心时,应停止必要的检验鉴定。

承重钢材、耐火保温资料、润滑油脂、水泥和焊条等应确认契合技术要求后,方准运用。

第1.1.9条现场自行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包括烟、风、煤管道等)和自行消费、配制的资料(包括炉墙、保温资料等)应按本篇规范和有关规则的要求停止反省,契合要求前方准运用。

第1.1.10条设备吊装前,应对设备的暂时加固设备停止片面反省,对承力焊缝应停止细致的外观反省。

第1.1.11条设备装置进程中,应及时停止反省验收;上一工序未经反省验收合格,不得停止下一工序施工。

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需经反省验收合格。

第1.1.12条施工中必需经常坚持现场整洁。

设备装置完毕后封锁前和锅炉机组启动前,必需彻底反省和清扫,外部不得有杂物存留。

第1.1.13条锅炉机组的启动和验收,必需按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基本树立工程启动验收规程»[(80)电基字第44号]的规则停止。

第1.1.14条锅炉机组装置完毕后,应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记载,并经反省验收,证明契合设计、设备技术文件和本篇规范的规则。

第1.1.15条锅炉机组装置完毕后必需具有以下技术文件:

一、设备缺陷记载和签证。

二、设计变卦资料(包括必要的附图)。

三、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载和签证(见以下各章)。

四、装置技术记载和签证(见以下各章)。

五、装置完工图。

第1.1.16条起重运输机械的设计、制造和维护运用,均应依照有关规程和规则停止。

新装、拆装或大修后的起重运输机械在运用前应按规则停止负荷实验,并检验维护、刹车和灯光信号指示,契合要求前方准运用。

司机或操作人员应经考试合格,严禁违章作业。

第1.1.17条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应学习本篇规范、平安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局部,并经平安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任务。

第1.1.18条设备装置前的保管应按寄存地域的自然状况、气候条件、周围环境和寄存时间的长短,参照水利电力部基本树立司颁发的«电力基本树立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SDJ68—84)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则作好保管任务。

第1.1.19条夏季和炎热时节施工都应依据设备特点和工艺要求制定防止损坏设备和保证质量的措施。

第1.1.20条设备堆放位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则,尽量防止二次搬运。

第1.1.21条设备开箱应会同有关方面停止反省清点,作出记载。

反省清点后,应及时妥善保管,防止丧失、损坏和蜕变。

开箱的设备技术文件应专案保管。

第1.1.22条对寄存保管时间较长或放置在带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的锅炉机组设备,在装置前应片面反省腐蚀状况,依据状况作出处置。

 

第二节对修建工程的配合要求

 

第1.2.1条锅炉机组末尾装置时,装置现场普通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完成设备基础、地下沟道和地下设备以及厂房内各层混凝土平台的土建施工;按设计做好装置范围内的空中回填夯实,尽量做好混凝土毛空中;完成进入厂房的通道或铁路。

二、设备基础按国度规范«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的规则反省、验收合格。

基础强度未到达设计强度的70%时不得承重。

三、采取室内装置时,普通状况下厂房应封顶,并及时做好屋面防水工程;采取露天装置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预先思索好施工方案,使修建和装置工程均能顺利停止。

四、各层修建物上的装置孔洞和敞口局部应有牢靠的盖板和拦杆。

五、装置现场应有牢靠的消防设备、充足的照明和排水设备。

六、土建施工的剩余资料和杂物应肃清洁净。

第1.2.2条采用钢筋混凝土的锅炉构架施工前,装置和土建单位应协商确定钢筋混凝土锅炉构架和锅炉本体施工间的相互配合任务和特殊要求。

锅炉本体吊装前,应片面复核构架施工误差。

第1.2.3条不得恣意在修建物上打砸孔洞、损坏承力钢筋和预应力钢筋,并不得在其上施焊。

由于施工必需停止上述任务时,应经有关部门同意。

打砸孔洞应选用适当工具。

第1.2.4条扩建工程施工时,基建厂房和消费厂房间应有适当的隔离设备。

 

第二章锅炉构架和有关金属结构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本章适用于锅炉构架(包括钢立柱、钢管混凝土立柱、钢筋混凝土立柱、横梁、顶板、桁架和护板框架等)、密封部件(包括盖板、墙皮等)台、梯子、炉门、炉墙零件、熄灭装置、灰渣室和空气预热器等有关金属结构的施工及验收。

第2.1.2条锅炉构架和有关金属结构主要尺寸的测量和复查,必需运用经质量反省部门鉴定合格的钢尺,土建、装置、树立单位应一致钢尺。

为使测量准确,可用弹簧称拉紧钢尺测量,测距相反时紧力应相反。

第2.1.3条锅炉钢构架和有关金属结构在装置前,应依据装箱单和图纸清点数量,对主要部件还需作以下反省:

一、外形尺寸应契合图纸,允许误差见附录一。

二、外观反省有无锈蚀、重皮和裂纹等缺陷。

三、外观反省焊接、铆接和螺栓衔接的质量。

四、用光谱剖析复查合金钢零部件。

第2.1.4条锅炉钢构架和有关金属结构校正时应留意:

一、冷态校正后不得有凹凸、裂纹等损伤。

环境温度低于-20℃时,不得锤击,以防脆裂。

二、加热校正时的加热温度,对碳钢普通不宜超越1000℃,对合金钢普通应控制在钢材临界点AC1以下(AC1温度数值见«电力树立备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附录一表2)。

 

第二节锅炉基础反省、划线和垫铁装置

 

第2.2.1条锅炉末尾装置前必需依据验收记载停止基础复查并应契合以下要求:

一、契合设计和国度规范«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则。

主要部件的允许误差见附录二。

二、定位轴线应与厂房修建规范点校核无误。

三、锅炉基础划线允许误差为:

柱子间距≤10m±1mm

>10m±2mm

柱子相应对角线≤20m5mm

>20m8mm

第2.2.2条基础外表与柱脚底板的二次灌浆间隙不得小于50mm,基础外表应全部打出麻面,放置垫铁处应琢平。

第2.2.3条采用垫铁装置时,垫铁应契合以下要求:

一、垫铁外表应平整,必要时应刨平。

二、每组垫铁不应超越3块,其宽度普通为80~120mm,长度较柱脚底板两边各长出10mm左右,厚的放置在下层。

当二次灌浆间隙超越100mm以上时,允许垫以型钢组成的框架再加一块调整垫铁。

三、垫铁应布置在立柱底板的立筋板下方,每个立柱下垫铁的承压总面积可依据立柱的设计荷重计算,但垫铁的单位面积的承压力,不应大于基础设计标号的60%。

四、垫铁装置后,用手锤反省应无松动,并将垫铁点焊在一同再与柱脚底板焊住。

 

第三节锅炉构架组合

 

第2.3.1条立柱对接和构架组合应在动摇的组合架上停止,组合架应找平。

第2.3.2条锅炉构架组合时,普通应先在立柱上画出1m标高点,划法如下:

一、支承式结构,普通依据主要的卡头标高统筹少数卡头的标高和柱顶标高,确定立柱的1m标高点。

二、悬吊式结构,普通以顶板的大板梁标高或柱顶面的标高,确定立柱的一米标高点,并应依据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则留意立柱的紧缩值。

第2.3.3条锅炉钢构架组合时应留意焊接顺序和留有适当的焊接纳缩余量,防止焊接后组合尺寸超出允许误差。

第2.3.4条锅炉钢构架组合件的允许误差见表2.3.4。

 

表2.3.4锅炉钢构架组合件的允许误差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误差mm

1

各立柱间距离①

间距的1‰,最大不大于10

2

各立柱间的不平行度

长度的1‰,最大不大于10

3

横梁标高②

±5

4

横梁间不平行度

长度的1‰,最大不大于5

5

组合件相应对角线

长度的1.5‰,最大不大于15

6

横梁与立柱中心线相对错位

±5

7

护板框内边与立柱中心线距离

+5/-0)

8

顶板各横梁间距③

±3

9

平台支撑与立柱、桁架、护板框等的不垂直度

长度的2‰

10

平台标高

±10

11

平台与立柱中心线相对位置

±10

①支承式结构的立柱间距离以正公差为宜。

②支承汽包、省煤器、再热器、过热器和空气预热器的横梁的标高误差应不大于

刚性平台装置要求与横梁相反。

③悬吊式结构的顶板各横梁间距是指主要吊孔中心线间的间距。

 

第四节锅炉构架装置和二次灌浆

 

第2.4.1条锅炉构架装置找正时,可依据厂房的基准标高点,测定各立柱上的一米标高点,立柱标高可用立柱下的垫铁停止调整。

第2.4.2条锅炉构架应装置一件,找正一件。

严禁在未找正好的构架上停止下一工序的装置任务,以免形成装置后发生无法纠正的误差。

第2.4.3条锅炉构架装置时应先找误点焊固定,经复核尺寸契合要求后正式施焊,焊接时要留意焊接顺序,并留有适当的焊接纳缩量,防止焊接后装置尺寸超差。

第2.4.4条锅炉大件吊装时应留意结构动摇,必要时应暂时加固。

大件吊装后应复查立柱倾斜度、主梁挠曲值和各部位的主要尺寸。

第2.4.5条带炉墙的构架组合件找正就位时,应留意坚持炉墙与受热面间和炉墙与炉墙间的间隙。

第2.4.6条锅炉采用悬吊式结构时,柱顶上的弧形垫板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则装置,垫板方向应准确,垫板上下应接触良好。

第2.4.7条用铆钉衔接时,应参照«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5—83)的有关规则执行。

第2.4.8条运用高强度螺栓时,应按制造厂技术文件的规则寄存和施工。

如制造厂无明白规则,应契合以下要求:

一、高强度螺栓衔接付(即高强度螺栓带有配套的螺母和垫圈)应在同一包装箱中配套运用。

施工有剩余时,必需按批号区分寄存,不得混放混用。

在贮存运输和施工进程中应防止受潮生锈、沾污和碰伤。

二、高强度螺栓运用前必需停止外观反省,如发现锈蚀,应抽取适当数量的衔接付作扭矩反省,反省合格前方准运用。

三、高强度螺栓衔接处的钢板或型钢应平直,板边、孔边无毛刺。

对接头处的翘曲、变形等必需停止校正。

四、装置前应反省构件摩擦面加工处置状况,浮锈运用钢丝刷肃清,油漆油污必需肃清洁净。

五、构件就位时,应先用普通螺栓暂时衔接。

每一个节点上应穿入的暂时装置螺栓的数量不得少于该节点装置孔总数的1/3,且不少于2个;构架总体找正后,再换用高强度螺栓。

六、装置高强度螺栓时,构件的摩擦面应坚持枯燥,不得在雨中作业。

七、高强度螺栓应顺畅穿入孔内,不得强行敲打。

穿入方向宜分歧,便于操作,并不得作暂时装置螺栓用。

构件需铰孔时,应防止金属屑掉入摩擦面之间。

铰孔后应肃清孔边毛刺。

八、暂时装置螺栓必需在高强度螺栓充沛紧固后才干撤除。

九、拧紧高强度螺栓必需分两次(即初拧和终拧)停止。

初拧应紧固至设计预拉力值的60%~80%,终拧扭矩值应契合设计要求,终拧后普通应外露2~3丝扣。

十、每组高强度螺栓的拧紧顺序应从节点中心向边缘施拧。

十一、每层高强度螺栓终拧后,运用经过标定的扭矩扳手停止扭矩抽样反省。

对大六角螺栓,抽查数量为每个节点的10%,且不少于1个;对扭剪型螺栓,抽查数量为该层螺栓的1%,被抽查的螺栓位置应散布平均;如发现不合格,应加倍反省;如仍不合格,那么应停止片面反省处置。

反省完毕后应及时涂上防护油漆。

十二、采用扭矩法施工时,机具应活期停止标定反省。

十三、扭剪型高强度螺栓的尾槽严禁用火焰切割。

十四、高强度螺栓装置前和装置进程中,应抽取适当数量的螺栓衔接副作转矩和轴力特性实验,如有效果应及时研讨处置。

第2.4.9条接受装置荷载(包括自重)的装置焊缝,定位焊点的数量、厚度和长度应按计算决议;不接受装置荷载的装置焊缝,定位焊点的总长度不应少于其焊缝长度的10%,并不得少于50mm。

第2.4.10条锅炉钢构架装置允许误差见表2.4.10。

表2.4.10锅炉钢构架装置允许误差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误差

mm

1

柱脚中心与基础划线中心

±5

2

立柱标高与设计标高

±5

3

各立柱相互间标高差

-3

4

各立柱间距离①

间距的1‰,最大不大于10

5

立柱不垂直度

长度的1‰,最大不大于15

6

各立柱上、下两平面相应对角线

长度的1.5‰,最大不大于15

7

横梁标高②

±5

8

横梁不水平度

5

9

护板框或桁架与立柱中心线距离

+5

10

顶板的各横梁间距③

11

顶板标高

±5

12

大板梁的不垂直度

立板高度的1.5‰,最大不大于5

13

平台标高

±10

14

平台与立柱中心线相对位置

±10

注:

表中各同表2.3.4中各注。

 

第2.4.11条钢筋混凝土锅炉构架应留意以下各项:

1.在锅炉钢筋混凝土构架施工前,应按施工图核对预埋件的位置、锚固方式和设计荷重等。

2.留意锅炉钢筋混凝土构架施工与锅炉本体装置间的协分配合,以免相互影响。

3.在锅炉设备装置前,应按验收记载复核锅炉钢筋混凝土构架的几何尺寸、标高和沉降值。

钢筋混凝土立柱的对角线误差应不大于15mm。

锅炉钢筋混凝土构架应契合«钢筋混凝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则。

允许误差参见附录三。

第2.4.12条钢管混凝土立柱及其管中混凝土施工应契合设计规则。

在混凝土浇灌后,严禁在立柱外表高温加热和大面积施焊。

第2.4.13条有收缩位移的螺栓联接处应留有足够的收缩间隙,并应留意收缩方向。

第2.4.14条平台、梯子应配合锅炉构架尽早装置,以利构架动摇和施工平安。

采用焊接结合的应及时焊牢;采用吊杆和卡具结合的应及时紧固,吊杆和卡具不得缺少。

第2.4.15条栏杆的立柱应垂直,间距应平均,转弯左近应装一根立柱。

同侧各层平台的栏杆立柱应尽量在同一垂直线上。

平台、梯子、栏杆、立柱和围板等装置后应平直结实,接头处应润滑。

第2.4.16条不应随意割短或接长梯子,或改动梯子斜度和上、下踏步与联接平台的间距。

第2.4.17条波浪型外护板应留意保管,防止碰撞损伤,拼接线条应分歧,紧固件不得缺少,拼缝搭接方式要留意防止积灰、存水。

第2.4.18条灰渣室淋水装置及冲渣喷嘴的装置位置和角度应正确,接头处应严密不漏,摆动装置应无卡涩。

第2.4.19条灰渣室灰坑内的水力冲灰瓦块外表不得有裂纹、砂眼和凹凸不对等缺陷。

装置倾斜度的误差应不大于±2°,瓦间外表沿水流方向的不平度应不大于5mm。

第2.4.20条构架找正终了后,应按图将柱脚固定在基础上。

采用钢筋固定时,应将钢筋加热弯贴在柱脚底板上(尽量紧贴立筋板),加热温度普通不超越1000℃。

焊缝长度应为钢筋直径的6~8倍,并应双面焊。

第2.4.21条锅炉基础二次灌浆的时间普通是:

当柱脚采用钢筋固定时,可在锅炉大件吊装终了后停止;当柱脚采用地脚螺栓固定或用螺栓调整时,可在构架第一段找正终了后停止。

第2.4.22条锅炉基础二次灌浆前,应反省垫铁、底脚螺栓及基础钢筋等任务能否已终了,并将底座外表的油污、焊渣和杂物等肃清洁净。

第2.4.23条锅炉基础二次灌浆应契合图纸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则。

 

第五节炉门、窥视孔和炉墙零件

 

第2.5.1条炉门和窥视孔的内外表面应无伤痕、裂痕和穿孔的砂眼等缺陷。

开闭应灵敏,接合面应严密不漏。

第2.5.2条用螺栓结合的炉门、窥视孔与墙皮接触面间应垫有适宜的石棉绳等填料使其严密不漏。

门框的固定螺栓头应在墙皮内侧满焊,螺栓拧紧后螺杆应显露螺帽外2~3扣。

第2.5.3条正压或微正压锅炉的窥视孔门闩与空气通道的连锁装置应调整良好,其喷嘴与壳体间普通应留0.5~0.55mm的间隙,空气通道应无梗塞。

第2.5.4条锅炉防爆门盖的配重和开启角度应按图核对。

可调式防爆门装置后应按图规则调整其开启压力;如无规则时,可按任务压力加50mm水柱作为举措压力停止调整。

其引出管装置位置不得影响门盖开启量和阻碍通行。

水封式防爆门应按制造厂规则停止密封实验。

第2.5.5条炉墙零件的外表应无伤痕、裂纹等缺陷。

炉墙零件的外形尺寸和材质应契合图纸规则。

炉墙零件装置时应按图留出收缩间隙。

 

第六节锅炉密封部件

 

第2.6.1条水、砂封槽体应装置平整,严密不漏。

第2.6.2条水、砂封插板与设备(如联箱等)衔接应结实,衔接处应严密不漏。

插板能自在收缩,在热形状下插板与槽体能发生相对位移。

第2.6.3条水、砂封槽在装置完毕后填充密封介质前,应做好热收缩间隙记载,并将槽内清扫洁净不得遗留杂物。

第2.6.4条波型伸缩节的焊缝应严密,波节应完整,装置时的冷拉值应契合图纸要求,并做好记载。

其外部维护铁板的焊缝应在介质进向一侧。

第2.6.5条用螺栓固定的密封装置其接合面和螺栓的装置紧固要求同第2.5.2条。

第2.6.6条汽包、联箱外壳与密封铁板衔接处的椭圆螺栓孔位置必需调理正确,不得阻碍汽包、联箱的热收缩。

第2.6.7条焊接在受热面上的密封铁板普通应在受热面水压实验前装置和焊接终了,焊缝应经严密性反省不渗漏。

如有些部位必需在水压实验后装置和焊接时,那么应有牢靠的技术措施。

第2.6.8条通风梁的通道应疏通,焊缝应严密不漏,装置时应按图留出热收缩间隙。

第2.6.9条墙皮和锅炉密封部件全部装置完毕后,应停止风压实验反省其严密性。

实验压力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则;无规则时,可按高于炉膛任务压力50mmH2O*停止正压实验。

*1mmH2O=9.8Pa

 

第七节燃烧装置

 

第2.7.1条熄灭装置装置普通应契合以下要求:

一、配风器的焊缝和结合面应严密不漏,必要时用渗油或全体漏风实验反省;

二、挡板与轴应固定牢靠,轴封应严密,开闭应灵敏,轴头上应作出挡板实践位置的标志;

三、操作装置应灵敏牢靠,指示刻度应与挡板实践位置相符;挡板在点火前应再次核对其实践位置;

四、各种熄灭装置装置时,应留意坚持离水冷壁管的间隙不阻碍收缩,火嘴喷出的煤粉不得冲刷周围管子。

其装置位置允许误差普通如下:

1.熄灭器喷口标高±5mm;

2.各熄灭器间的距离±3mm;

3.边缘熄灭器离立柱中心线距离±5mm。

第2.7.2条搅动式(或带有调零件构的)熄灭装置装置还应契合以下要求:

一、二次风挡板门与风壳间应留适当收缩间隙;

二、一、二次风筒不同心度允许误差为:

不带调零件构时不大于5mm

带有调零件构时不大于3mm

三、一、二次风筒的螺栓衔接处应严密不漏;

四、带有调零件构的操作装置应灵敏牢靠。

第2.7.3条固定式及摆动式缝隙熄灭装置装置还应契合以下要求:

一、喷口至假想熄灭切圆的切线允许偏向不大于0.5°;

二、喷口与一次风道间隙不大于5~8mm;

三、喷口与二次风道肋板间间隙不大于10~15mm;

四、二、三次风口不水平度(当设计水平时)不大于2mm;

五、上、下摆动角度应契合图纸要求,刻度指示正确。

第2.7.4条燃油熄灭装置装置还应契合以下要求:

一、油枪应平直,外部应疏通。

二、机械雾化喷嘴内的雾化片应清洗洁净、光亮无损伤。

装配次第和方向应正确,喷油孔应疏通,重新装配后不得渗漏。

三、油枪与配风器应坚持同心,喷嘴与旋流分散器的距离和旋流方向应契合图纸规则。

四、油枪内的连结处,特别是带有回油装置的结合面处应密封良好,不得漏泄。

五、进、回油管的衔接支管应契合以下要求:

1.紫铜管的长度应有适当余度并留有位置,以利油枪调理。

2.金属软管应经1.25倍任务压力下的水压实验合格。

金属软管的弯曲半径普通应大于其外径的10倍,接头至末尾弯曲处的最小距离应大于其外径的6倍。

3.支管两端的接头应严密不漏。

第2.7.5条微风箱熄灭装置装置还应契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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