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年度评选比例及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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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活动年度评选比例及办法
创先争优活动年度评选比例及办法
一、先进党委(党总支)评选比例及办法
(一)评选比例
先进党委(党总支)的比例为基层党委(党总支)总数的25%。
(二)评选办法
先进党委(党总支)的评选,按年度分参加我校学院年度目标考核单位(两组)和其它单位共三组进行。
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组创先争优活动考核结果量化排名,分组提出候选单位,报校党委审定。
先进党委(党总支)候选单位的确定,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定量考核得分为创先争优活动年度目标量化考核表计分结果和团学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占15%)合计得分的排名量分,依据排名,分别量分为70、68、66……依2分递减。
定性考核由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平时了解和掌握情况,结合各党委(党总支)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按参加我校学院年度目标考核单位(两组)和其它单位三组分别排名,依据定性排名,分别量分为30、28、26……依2分递减。
定量考核排名量分与定性考核排名量分二者相加,分数高的为先进党委(党总支)候选单位。
二、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比例及办法
(一)评选比例
先进教工党支部的比例为教工党支部总数的10%;先进学生党支部的比例为学生党支部总数的5%。
(二)评选办法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由各党委(党总支)根据所辖党支部的工作情况,分别按比例推选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作为先进党支部候选单位,并报送材料,由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在候选单位中分类别评定后,报校党委审批。
三、优秀党员的评选比例及办法
(一)评选比例
在职教工优秀党员的评选比例为在职教工正式党员数的10%,学生优秀党员的评选比例为学生正式党员数的3%,离退休优秀党员的评选比例为离退休正式党员数的3%。
(二)评选办法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与党员个人年度考核相结合,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按照比例自下而上由党支部推荐,经党委(党总支)研究通过后,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并报校党委审批。
年度目标考核为C类单位的处级领导干部,不得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比例及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优秀党务工作者在专职党务干部中评选,评选比例为全校专职党务干部总数的15%。
(二)评选办法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由各党委(党总支)根据条件和评选范围推荐候选人,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的事迹和现实表现综合评定后,报校党委审批。
先进党委(党总支)的党委(党总支)书记直接认定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年度目标考核为C类单位的处级领导干部,不得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优秀特聘组织员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优秀特聘组织员在全校已聘任的特聘组织员范围内评选,离退休老同志的评选比例为15%,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为5%。
(二)评选办法
优秀特聘组织员的评选,由各党委(党总支)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并报送工作总结,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材料、现实表现和相关范围人员的测评结果综合评定后,按评选比例提出初步人选,报校党委审批。
附件2:
创先争优活动年度目标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及权重
二级指标
及分值
考核标准
考核方式
计分
结果
A
领导班子建设
(20%)
党委工作计划与中心组学习
(25分)
各党委、党总支按要求和规定时限报送工作计划每次计1分;计划执行好并及时报送工作总结的每次计2-3分
查看材料和报送记录
党委中心组学习正常,全年学习8次及以上每次计0.7分,最高计12分;准备充分、内容针对性强,每次加0.2分;中心组成员学习记录齐全,每次加0.1分
每学期不定期抽查学习记录2次,年终总结评比计分
班子团结干事创业
(45分)
领导班子团结干事,群众评价好,年度考核优称率达95%及以上计20分,90%及以上计15分,85%及以上10分,80%及以上计5分,80%以下不计分
年终考核总体评价测评结果
在年终目标考核中A等计10分,B等前1/3计8分,中间1/3计7分,后1/3计6分,C等不计分
年度目标考核分组排序,机械厂按得分单位平均分计
在年度目标考核中位次比上年度进步4名及以上计15分,3名计12分,2名计9分,1名计5分
年度目标考核
民主
集中制
(15分)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年度考核好与较好率达95%及以上计15分,90%及以上计12分,85%及以上计8分,80%及以上计3分,80%以下不计分
年终考核单项测评结果
民主
生活会
(7分)
认真准备、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计4分,主要问题有整改措施并落实计3分,做的不好酌情扣分
查阅征求意见情况记录、发言提纲、会议记录和整改措施
廉洁
自律
(8分)
处级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群众反映好,年度考核好与较好率达95%及以上计8分,90%及以上计6分,85%及以上计4分,80%及以上计2分,80%以下不计分
年终考核单项测评结果
B
党的组织与党员队伍建设(25%)
B党的组织与党员队伍建设(25%)
基层
党组织建设
(42分)
基层
党组织建设
(42分)
教工党支部组织发展、生活会和学习制度健全,支委职责明确计2分;组织生活规范、丰富、有效计3分;认真填写《公开承诺书》,按时保质履行承诺的计3分
查看实证材料
学生党支部围绕如何促进学习开展规范、丰富、有效的组织生活计4分;认真填写《公开承诺书》,按时保质履行承诺的计3分;三年级班上建立学生党支部达75%计1分,每增加5%加1分;学生党建专项经费配置到位,规范使用、管理好的计2分,配置不到位的不计分,不规范使用的扣1-2分
查看实证材料;各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评议结果;每年度6月份考核(查阅支部设置备案或现场考核);检查学生党建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无学生单位按得分单位平均分计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学生党员在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荣誉中所占比例达到全校平均值及以上5个(含)百分点的计5分,超过全校平均值5-10个(含)百分点的,计6分,超过全校平均值10个百分点的计7分,低于全校平均值的按照排名分别计4、3、2、1、0分;党员先进事迹被校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每人次计5分;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的每人次计5分
受学校处分的党员占本单位党员比例,每0.1%(按“四舍五入”后的结果)扣1分,最多扣10分;同时,基层党组织未根据校纪委有关规定及时对受处分党员作出党内处理的,每人次扣2分;累计扣分直至此二级指标分数扣完
基层党组织对不合格党员、违纪党员等及时作出处理(不含学校已处分党员),并上报校纪委、组织部的加2分
学生党员在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荣誉中所占比例只考核三、四年级;无学生党员的单位按得分单位的平均分计分
查看党员处分的相关材料
党员队伍建设(58分)
按时提交发展计划计1分;完成情况与计划差在±5%及以内计5分,±15%及以内计3分,±25%及以内计1分,±25%以外不计分;抽查发展党员工作(含党员档案管理情况、材料规范情况、程序严谨情况、手续完备情况等),有1人次存在问题扣1分
查看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年度实际发展党员数量;检查发展党员情况
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做好在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视发展情况计2-3分;年度发展学生党员数占学生非党员总数比例,每1%计1分,最高计7分
每学期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每次培训不少于25个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6个学时),每期及时报送培训计划计1分,执行好的加2分,效果好的加2分
查看实证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少的与其他党委、总支合并进行,无入党积极分子的按得分单位平均分计分
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合格率达到平均合格率以上的每期计5分,低于平均合格率的按照排名每期分别计4、3、2、1、0分
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情况通报
每学期初提交“三会一课”和党日活动计划计1分;执行好的加2分,效果好的加2分;有“最佳党日活动”获奖的每个加4分
每学期抽查1次“三会一课”与党日活动情况
按时按规定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计3分;党员认真填写《公开承诺书》,按时保质履行承诺的计3分
查阅各支部活动记录;各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评议结果
每季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次计0.5分,年底报送党员上缴党费登记表计1分
交纳时间为每季度末月25-28日
党务信息系统有专人负责,维护更新及时、准确加1分,统计报表表间关系平衡、合理加1分;新发展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及时向组织部备案的计1分
随机抽查党务信息系统;查阅党员发展情况备案记录
认真贯彻执行特聘组织员工作条例,特聘组织员受到学校表彰的每人次计2分,组织员工作方法被学校树为典型并在全校推广的加3分
无特聘组织员的单位按得分单位平均分计分
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效果好的计2分,教育管理方式被学校推广的加3分;在本单位首次采用学校近两年推广的党员教育方式的计1分
属于党支部建设试点单位的,此项不重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