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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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

2018年项目指南

本专项重点针对人与动植物等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生物技术谬用、外来生物入侵、实验室生物安全,以及人类遗传资源和特殊生物资源流失等国家生物安全关键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实现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与重大产品研发、典型应用示范的突破,推动我国生物安全科技支撑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18年项目申报指南秉承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坚持整体与局部相结合、共商共议、查漏补缺等原则,拟在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产品研发、典型应用示范等两项任务部署5个指南方向,国拨经费总概算数约为1.25亿元。

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具体指南如下。

一、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产品研发

1.特殊生物资源监测与溯源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

开展特殊生物资源原产地鉴别,以及监测与溯源技术研究。

针对典型的重要生物遗传资源,建立凭证来源信息数据库及物联网监测与溯源技术体系和运行平台;研发非接触式人类遗传资源样本识别和监测与溯源技术与装置,发展重要生物资源跨境综合查验技术与体系。

考核指标:

针对不少于50种特殊生物资源,建立流失风险评估、分子鉴定、高通量检测、远程图像识别、跟踪监测、口岸查验等关键技术;建立配套的基于物联网等技术的特殊生物遗传资源原产地分布数据库、图文信息数据库、跨境监测数据库等;研制3套以上设备装置样机及1套系统样机,申请不少于8项国家专利,制订不少于8项行业标准。

2.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关键技术及设备研制

研究内容:

针对我国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建设的重大需求,突破重要装备国产化关键技术,自主研发相关工艺、材料及产品,分析相关产品在实际应用中的主要生物安全风险点,研究控制手段和评估验证方法,加强相关产品评价;制定相关产品的技术标准,提高其有效性与安全性评价、质量控制、标准化生产与建设的能力,推动重要生物安全防护装备的国产化和推广应用。

考核指标:

自主研制适用于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IVC笼盒更换工作台、动物饲养解剖与高温碱水解处理无害化处理、连续流污水处理设备、安全高效空调通风系统等关键设备5~8种,通过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性能验证和国家对实验室示范应用设备及重要工艺和材料的认可,达到实用化水平;提出以上国产化设备防护关键环节、有效性与安全性评价等综合性能指标,形成不少于5个行业技术标准,获得设备和系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估数据。

3.森林生态系统重要生物危害因子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

揭示威胁我国森林生态系统安全的重要生物危害因子的发生危害特点和种群扩张规律,深入揭示生物危害因子暴发的成因;基于多组学技术,揭示重大森林生态生物危害因子致灾的分子调控机制;研发重要森林生物危害因子的预警和防控关键技术与产品。

考核指标:

明确5~8种威胁我国森林生态系统安全的重要生物危害因子成灾规律;明确5种以上主要生物危害因子与森林生态系统互作致灾的主导因子;阐明5种以上生物危害因子致害的决定因子及其分子调控机制;建立7种以上预警、早期发现、快速检疫、鉴定及防控关键技术和产品。

二、典型应用示范

4.生物安全相关核心计量技术和标准物质研究

研究内容:

针对重要新发突发传染病病原体、烈性病原体及人工改造变异体等重要生物威胁因子,构建核酸、蛋白质、微生物等的核心测量能力,开展生物标准物质和参比品制备与计量、生物样本评价和质量控制、生物威胁防控产品校准等关键技术研究;研发针对不同研究机构检测技术的评价标准,建立微生物定量标准、不同介质的病原微生物国家标准品和参比品,用于生物安全关键检测技术验收评价。

考核指标:

针对至少5种生物威胁因子及其相关防控产品,建立可溯源的生物测量、计量、校准和质量控制技术,研发国家标准物质和参比品5~7种,制订1~3项国家标准(报批稿)、不少于2项行业标准(报批稿),形成生物安全相关重要生物计量测量传递体系。

5.生物安全高效应对产品研发技术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

针对重要新发突发传染病病原体、烈性病原体及人工改造变异体,建立生物安全应对产品的研制与制备、质量评价与检定、临床效力评估、应急生产等一体化的生物安全高效应对产品研发技术体系。

考核指标:

建立和完善疫苗、抗体和药物等生物安全高效应对产品快速研制、规模制备、质量评价与检定、临床评估等关键技术5~8种,制订不少于2项国家标准(报批稿)、不少于3项行业标准(报批稿)。

申报要求

2018年拟优先支持5个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支持1~2个项目。

在同一指南方向下,如有采取不同技术路线、评审结果相近的申报项目,可以同时支持2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择优选择其中1项继续支持。

1.针对指南支持的研究方向,要求相关单位跨部门、跨学科进行优势整合,以项目的形式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

项目应根据考核指标提出明确、可考核的预期目标。

项目执行期一般为3年。

2.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10个,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且每个项目至少有1个课题由35岁(含)以下青年科学家担任课题负责人,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开展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有关要求,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

4.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样本与信息数据的研究项目,需按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和科学技术部“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向科学技术部申报审批。

项目结题前,应按照要求向科学技术部指定机构提交备份样本或信息数据。

5.企业牵头申报产品、设备研制的项目/课题,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

1。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

2018年度指南编制专家组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称

1

徐建国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

研究员

2

曹务春

军事医学科学院

研究员

3

张卫文

天津大学

教授

4

林拥军

华中农业大学

教授

5

袁正宏

复旦大学

教授

6

王亚东

哈尔滨工业大学

教授

7

徐海根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科所

研究员

8

万方浩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研究员

9

吴东来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研究员

10

王健伟

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

研究员

11

严进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12

陈新文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研究员

13

刘文军

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研究员

14

张河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研究员

15

张星耀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新技术研究所

研究员

16

卢孟柱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

2018年度项目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申报项目须符合以下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推荐程序和填写要求

(1)由指南规定的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推荐函。

(2)申报单位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3)项目申报书(包括预申报书和正式申报书,下同)内容与申报的指南方向基本相符。

(4)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

2.申报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项目及下设课题负责人应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提供全职受聘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受聘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3)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4)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在承担(或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被记入“黑名单”。

(6)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申报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法人单位。

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2)注册时间在2016年11月30日前。

(3)在承担(或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被记入“黑名单”。

4.本重点专项指南规定的其他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

(2)每个项目至少有1个课题由35岁(含)以下青年科学家担任课题负责人,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开展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有关要求,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

(4)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样本与信息数据的研究项目,需按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和科学技术部“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向科学技术部申报审批。

项目结题前,应按照要求向科学技术部指定机构提交备份样本或信息数据。

本专项形式审查责任人:

田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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