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及控制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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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及控制制度
文件编号起草部门审核人审批人执行日期
CD-00XXXXX
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及控制制度
1范围
为了识别出本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或施加影响的环境因
素,对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重要
环境因素,并及时更新这方面的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环境因素辨识、评价的过程、要求、方法及形成的
记录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全过程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管
理。
2引用文件
GB/T24001-2004/ISO14001:
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术语
本制度采用GB/T24001-2004/ISO14001:
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
使用指南》标准所规定的术语。
4职责
4.1管理者代表是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控制和管理的主管领导;
4.2安全环保部是环境因素辨识和评价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实施
环境因素的辨识、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重要环境因素的消减控制措施。
4.3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主管区域的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工作,制
定重要环境因素的消减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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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环境因素辨识
5.1.1环境因素辨识及评价前的资料收集
a)公司生产工艺流程图和水、电、气、风等能源消耗资料;
b)与公司生产、办公相适应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现有监测数据,相关方的情况,现有的环境管理措施、方法等;
c)公司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及管理办法;
d)原(辅)材料、化学品的使用和废弃情况,包括使用种类、使用量、废弃量等。
e)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水、废气、烟尘、噪声、固体废弃物)等。
5.1.2辨识范围:
a)公司的所有活动;
b)公司活动中使用的产品和服务及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c)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5.1.3为全面识别环境因素,避免发生遗漏,在辨识范围内辨识时要考虑
“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八个方面”。
a)三种时态:
过去、现在和将来。
过去:
是指过去存在的环境因素,其遗留的环境影响现在依然存在。
现在:
是指现在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存在的或潜在的对环境造成影响
的因素。
将来:
是指计划中的活动、服务或产品中存在的将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因
素。
b)三种状态:
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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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状态:
指生产或设备无故障运行状态。
异常状态:
是指设备开、停、检修、放散、除尘装置清理等非正常运
行时的状态。
紧急状态:
是指不可预见的、一旦发生将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如发生
煤气泄漏、火灾、爆炸、环保设施失灵等特殊情况时的状态。
c)八个方面:
——向大气的排放;——向水体的排放;
——向土地的排放;
——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
——能源使用;
——释放的能量(如热、辐射、振动等);
——废物和副产品;
——物理属性,如大小、形状、颜色、外观等。
5.1.4环境因素辨识的方法
为了更全面、更细致的开展环境因素辨识工作,将本公司作业活动划
分为若干作业过程,以作业过程为单位展开辨识。
本公司环境因素辨识以
工艺流程分析法为主,并辅以现场排查法。
工艺流程分析法,也叫物料衡
算法,就是对每一作业过程进行物料平衡、能源消耗的计算,找出作业过
程中所使用的产品、服务及产生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然后分析各个产品、
服务与环境发生的相互作用时存在的环境因素。
现场排查法,也叫经验法,
就是对于无法进行物料平衡、能源消耗计算的作业过程,采用经验和现场
实地查看,找出作业过程中使用的产品、服务及产生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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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分析各个产品、服务与环境发生的相互作用时,存在的环境因素。
5.1.5环境因素辨识的步骤
公司所有的活动可分为:
管理活动、生活活动、作业活动。
(活动定义参见《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策划制度》)
5.1.5.1管理、生活活动辨识:
各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管理人员以现场排查法对管理、生活活动中存在的环境因素进行辨识,并填入本单位《环境因素清单》。
管理活动辨识应着重考虑采购、销售等能够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管理活
动。
5.1.5.2作业活动辨识:
a)将本单位作业活动划分为若干单个作业过程;
b)根据划分的作业过程,以工艺流程分析法为主,结合现场排查法,开展环境因素辨识;同时,以现场排查法对每个作业过程中涉及的单体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因素进行辨识,将确定的环境因素填入《环境因素清单》;每个作业过程的工艺流程分析要形成分析过程,宜采用上一年的物料、能源实际消耗数据;
c)各单位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审核、汇总本单位《环境因素清单》,并为环境因素评价做好准备工作。
5.2环境因素评价
5.2.1环境因素评价的依据
a)相关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b)环境影响的范围、影响的严重程度、发生频次、控制情况;
c)公司的实际情况(改变环境影响的技术难度、经济承受能力、对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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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公众形象的影响等);
d)相关方的要求。
5.2.2环境因素评价方法
5.2.2.1消耗类环境因素评价
公司对于消耗类环境因素(能源、资源、原材料)采用直观判断法和类比法相结合进行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
(1)直观判断准则
消耗类环境因素凡是属于下述情况的,直接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a)列入考核指标的,与考核指标对比,达不到该指标的;
b)国家或地方禁用、限用、限期替代使用的材料、能源的使用。
(2)类比法判断准则
a)列入考核指标的,与历史(纵向)对比,消耗指标和历史对比有上升趋势的直接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b)消耗指标与同行业(类似工艺)先进指标对比或同行业(横向),凡属于指标落后且有挖潜潜力的可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5.2.2.2排放类环境因素评价
公司排放类环境因素首先采用是直观断法进行环境因素的评价,然后
采用多因子打分法进一步评价。
(1)直观判断准则
排放类凡是属于下述情况的,直接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a)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的环境因素;
b)异常或紧急状态下预测产生重大影响的环境因素;
c)政府高度关注或相关方存在合理抱怨的环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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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因子打分法的准则
a)确定环境因子考虑:
—发生的频率
—影响范围
—影响程度
—控制措施
—公众关注程度
b)确定评分标准:
见《环境影响评分基准表》。
c)对每一个环境因素根据《环境影响评分基准表》规定的评价因子,
每个因子打一个分值,5项因子分值之和即为该环境因素的总分值(即:
K=A+B+C+D+E。
当分值K≥20时,直接被列入重要环境因素;分值20
>M≥17时,经讨论后决定是否列入重要环境因素;当分值K<17时为一般环境因素。
5.2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
对已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应按如下原则进行控制:
5.2.1不满足国家或地方污染排放标准要求的重要环境因素,应制定并实施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加以控制,以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5.2.2其他的重要环境因素,考虑有无改进的可能或需求,可制定相应的目
标、管理方案加以改善。
5.2.3对已制定目标、管理方案加以改善的重要环境因素,必要时应制定相
应的运行控制制度(包括应急制度)对相关的活动或运行制度给予控制。
5.2.4对未制定目标、管理方案的重要环境因素必须制定相应的运行控制制
度(包括应急制度)对相关的运行活动加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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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环境因素评价的步骤
a)各单位责任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以“直观判断法”、“类比法”和“多
因子打分法”对本单位《环境因素清单》中的环境因素逐条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将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填入《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消耗类环境因素评
价要有评价的过程并保留相关证据;
b)各单位责任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按本制度5.2条款要求,对本
单位《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的重要环境因素,逐条制定消减控制措施;
c)各单位将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后的《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
因素清单》上报安环部;
d)安环部对各单位上报的《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进行最终确认,编制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5.4环境因素的更新
5.4.1每年年底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各单位对环境因素进行重新识别与评价。
5.4.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更新重要环
境因素:
a)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较大变化时;
b)活动、产品或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时;
c)当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时;
d)环境因素识别有遗漏时。
5.4.3环境因素的重新识别、评价按上述相关步骤进行。
6形成文件及记录
《环境因素清单》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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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因素清单
单位:
D2*******
环境因素
重要
直
环境
序
产品/服务
类比
多因子打分
活动
时态
状态
环境因素
观
因素
备注
号
判纵横
ABCDEK是否
断向向
汇总:
审核:
批准:
时
间: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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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D2*******
序
活动产品/服务时态状态重要环境因素消减及控制措施备注
号
汇总:
审核:
批准: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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