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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教代会各种制度

物茂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

全乡寄宿制学校要逐级签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书。

学校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副校长、师生员工共同参与,加强科学管理,食品要保证质量、价格合理。

2、学校设立食品卫生监督员,经常巡视食堂,做好文字记录。

3、学校食堂应办理由卫生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

4、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上墙示众,接受监督。

学校食堂管理要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建设标准化的学校食堂。

5、引进社会资金的学校食堂,要认真选择信誉好、遵纪守法的业主作为合作对象。

对承包合同的签定,学校要认真研究,,在食堂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学校都按要求把关,防止出现“以包代管”,只重经济利益,轻卫生隐患的现象。

6、加强学校食堂的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食堂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材料存放间,以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7、学校要将炊工人员纳入学校管理。

学校招聘炊工人员,要把那些品行端正,身体、心理健康,有一定文化素质的人员作为招聘对象,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活动和学习。

8、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上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卫生部门发放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9、每天对食堂工作人员晨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学校饮食工作。

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咽喉疼痛,耳、眼、鼻溢出液的症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0、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洗衣服被褥;勤换洗工作衣帽。

“四不”:

工作时,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11、没有消毒设施的学校食堂,禁止就餐学生共用碗筷。

案板、菜板台面、底、边部必须保持清洁,无霉斑。

12、水井附近不得有死水坑或污水沟。

13、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凉拌莱。

14、学校食堂配置的冰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15、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16、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及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学校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学校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7、如遇食物中毒现象,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样品。

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18、对玩忽职守,管理松散,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不报的学校和责任人,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茂小学总务处

2014年10月9日

 

物茂小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以及省、州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广大师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教育,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三、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方针、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四、学校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

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并填写采购登记表。

应当相对固定食品、原料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严禁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品质不良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学校应当设立专职(兼职)仓库保管员,严格入库登记制度。

六、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七、食品、原料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

八、食品加工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的质量,发现有腐烂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

(三)加工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油炸食品时应当经常补充新油和滤除油渣。

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不得再用作炒菜。

凡隔夜或隔餐的熟食制品必须在充分加热后食用。

(四)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五)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使用前应当严格消毒,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九、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当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餐饮具的消毒设施和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十、所有从事学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有健康检查证,并经过上岗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

健康检查在每学期开学前进行。

十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当洗手消毒。

十二、工作中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当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十三、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饮酒后不得上岗。

十四、不得有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十五、学校餐厅的餐桌应当餐前擦净,餐后除油清洗干净,桌面、桌腿及各部位无灰尘、无油腻感。

应当有专用于擦餐桌的抹布,抹布应当保持干净,定期更换。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卫生检查制度和餐厅卫生管理制度等。

十六、学校应当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食品加工、经营实行承包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

十七、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十八、学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十九、学校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卫生、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十、学校应当设专人对食品采购、清洗加工、烹制和餐具的清洗、消毒以及从业人员操作的过程等是否符合有关卫生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监督检查档案。

学校卫生人员应当对有关食品加工、餐具清洗、消毒、营养配餐以及餐厅的卫生状况等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作出书面记录保存备查。

物茂小学总务处

2014年10月9日

物茂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舍管理,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加强校舍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程度,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楼房屋顶看是否渗漏,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三、加强校内各种设施的管理,随时检查有无损坏及丢失现象。

四、操场保持平整,搞好卫生,绿化环境,由专人负责卫生区及绿化区。

五、校内电线路合理布置,电器零件完备,排除危险因素。

六、学校基建项目务必加强管理体制,严禁学生进入施工场地。

确保基建质量和安全。

七、楼房走廊、楼梯、门厅内照明设备要明亮完好,指示牌要醒目明显。

八、落实定期和雨季汛期进行校舍勘查制度,开学前全面勘查、平时至少每月一次(特别是雨、风季节要加强巡视)明确责任人,并能够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如属危房,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物茂小学总务处

2014年10月9日

 

物茂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完善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严密财务手续,维护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使财务管理制度不流于形式,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1、要合理安排,按要求、正确制定预算内、外资金收支计划。

2、每学期,财会人员应及时向校长、总务报告各项经费的收入情况,并配合校长做好预算内、外支出计划,做到统收统支,专款专用。

3、必须做到民主理财,不得单立账目,严禁公款私存。

4、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应有经手人签字,由校长审批方可报销。

5、部门或个人向财务办理借款手续时,借款人应填写借条,并说明借款使用原因,校长审批后,财务人员才能给予借款。

6、不管是接待还是购置设备等,报销票据都必须具有税务监制章的合法发票,必须具备发票的名称、填制发票的日期、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专用章),大小写必须相符。

其发票背面须有经办人签名,属于固定资产的,必须填写财产登记表。

7、全校财产物资的申购、调配、报废等均由总务处办理。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保管、验收,履行领用手续。

8、差旅费报销,当事人应如实填明出差事由、地点、日期、出发和到达时间、票价。

车票应贴在报销单背面,报单人签名,学校领导审批,会计审核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

10、学校财务要做到日清月结,做到民主理财。

11、自觉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2、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核算,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

(一)、建立收费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发改局年检项目收费,做好收费项目的公示工作

2、学校每学期的收费标准由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学校严格执行上级的统一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

3、收取得的学前班管理费、小卖部承包款等及时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并按规定缴存教育局财政专户。

(二)、建立采购支付、实时结算制度

1、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花好每一分钱。

2、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每项支出票据必须由经手人签字。

一般性支出校长决定审批;涉及财产购置等重大或重要性支出项目,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校长审批。

3、执行财务有关制度。

报账员对各自经手的资料必须做到手续规范、开支合法、凭证齐全、记载清楚。

4、日常办公物品购买,实行定期结算的办法。

符合政府采购要求项目的,政财务开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不是政府采购的,重大采购项目由校领导班子成员集中讨论研究决定采购方式,并严格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规范采购行为。

5、小项目的采购,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总务处向校长申报,校长审批后方能采购。

采购中要注意勤俭节约的原则,购回的设备或物品必须履行完善的验收、领用手续。

6、报账员要及时付款报账,不得拖拉积压。

会计每月月初按时核算上月账目,并按时做好学生伙食账和营养餐账。

(三)、建立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公示制度

各完小要严格上报各在校学生数、各校寄宿学生数,禁止虚报在校学生数和寄宿学生数套取公家资金,为防止以上情况的发生,应该做好:

1、各完小做好寄宿制学生享受名册公示工作。

2、各完小做好寄宿制学生享受名册签名工作。

3、做好公用经费的拨付使用明细公示工作。

为全面接受教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全面监督,在校生和寄宿制学生享受名册为一学期公示一次,公用经费每月公示一次。

若发现套取公家资金行为的,应向主管部门及时举报。

(四)、加强财务人员的法规教育

学校财务管理具有政策性强的特点,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认真执行财务法规制度,坚持依法办事。

因此,学校坚持加强对财务人员进行思想和法制教育,经常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参加各级培训学习,增强法制观念,使财务人员遵守财务制度,履行职责,接受监督,严于律己,防患于未然。

 

物茂小学总务处

2014年10月9日

 

物茂小学食品采购索证制度

一、为了加强食堂食品安全卫生规范化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督查,保证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师生生命安全。

现制定我校食堂索证制度,请遵照执行。

二、采购食品及原料时须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在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备查,卫生许可证上审批项目中应有准予经营所售产品的类别或名称,对于无此类证件的菜农应记录下其所在地、名字、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

并做好每日每样食品的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三、采购时要注意食品或原料的生产日期及卫生指标,严禁购买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等对人体有害食品、未经检验的肉类制品、已超过保质期限或无标签的三无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采购散装食品时保证其运输包装清洁完整,包装材料应符合卫生要求。

五、运输食品的车辆、工具应做到清洁卫生、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采购食品入库前应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食品应及时退回处理、向上级报告并登记备案,并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做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入库。

六、食品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新颁布《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食品采购人员采购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严禁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物茂小学总务处

2014年10月9日

 

物茂小学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休息和交流思想的重要场所,宿舍管理的好坏优劣,直接关系到校风建设,还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

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整齐美观、秩序优良、清洁卫生、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使宿舍成为体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各宿舍选一名舍长,负责检查宿舍日常卫生和内务,做到鞋子、碗筷摆放各一条线。

2、宿舍管理实行规范化、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调换宿舍及床位。

宿舍作适当调整时,应服从安排,不得无故拖延或拒搬。

3、在校住宿的学生,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4、学生离开宿舍内必须保管好自己的钱和贵重物品,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必须及时关锁好门窗、电灯等,如发现失窃或可疑迹象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5、住校学生不得随便夜不归宿,不得深夜迟归,严禁在宿舍内私自留客。

禁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宿舍、男女同学不得在宿舍内互访、逗留。

6、不得随意改接电线,不准使用电,不准用火,严禁将易燃易爆及违禁物品带回宿舍。

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7、不准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吸烟等活动。

8、爱护公共设施,不准用脚踢门,不得毁坏宿舍内各种设施,不得擅自挪动消防器材。

造成公共设施损坏者需加倍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处分。

9、应服从老师和舍长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不听劝告、不讲卫生、不按规定执行、无理取闹者,将严肃处理。

10、如果宿舍内发生火灾,学生应不要慌张,服从老师安排撤离,然后积极参与救火工作。

11、值周教师按时开关宿舍的灯,学生晚睡时清查人数,维持好宿舍的纪律。

如因工作失误造成学生安全事故或学校财务损失的责任自负。

12、违反以上条例,经教育不改者,学校有权停止其住宿。

物茂小学总务处

2014年10月9日

 

物茂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各类财产的管理力度,提高校产的使用率、完好率,真正做到:

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并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校产添置

添置学校固定资产应本着“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原则,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学校财力,由总务处逐年添置,对于重大设备购置须经校委会讨论、校长决定,由总务部门具体实施。

1、专门设备,一般应由总务处会同各部门提出计划,经校委会讨论校长同意后方准添置,严禁“未批先买,少批多买”。

2、一般办公用品或零星教学资料由总务处负责购买。

教师个人购买教学用品,经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

并交资料室验收入账后再经校长审批报销,未经许可擅自购买的物品一律不得报销。

(二)校产领用与保管

1、低值易耗品实行从资料室领用登记,因破损而不能继续使用的易耗品调换同类用品,原则上交验旧物,经总务处认可,方可调换。

2、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

教室的财产由班主任及学生管理。

办公室、专用室财产由室负责人管理。

教材、资料、电教设备、教具和日常用品由资料室专人管理。

各室、各处的固定财产和教室财产,每学期初由总务处统一核对到室,并核对校产登记表,责任到人,谁用谁负责。

3、领用的学校财产应爱惜,特别是贵重物品及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防腐防蛀,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三)校产借用

1、教师因教学或生活需要,借用学校财产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借用手续,填写好借用登记表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

2、借用的财产须按期归还,归还时应由主管人员和借用人员共同检查完好状况,并办理注销手续。

3、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则应由总务主任同意并报校长批准,并要有书面条据。

4、教室,场馆等临时出借,都需经过总务处及校长室同意后方可。

5、借用财产若有损坏,应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6、教师因工作需要调离学校,须还清一切借用公物。

(四)校产的遗失、损坏赔偿

1、各管理部门因工作失职,管理不善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在查明原因和损失数量、金额后,要追查失职者经济责任,视情况轻重赔偿。

2、属教师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如由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的,应由个人负责修理或酌情赔偿。

3、学生因不慎或无意损坏公物(包括花卉树木、门窗、玻璃),应照价赔偿。

若因打架斗殴或故意损坏根据物品的可视情况轻重处以2—5倍的罚款,还须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教室财产发现损坏情况应及时上报总务处,同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由总务处开具赔偿金额,隐瞒不报者经查实后将加重赔偿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5、所有赔偿的处理意见都由总务处负责签具并报请校长批准执行。

赔偿及罚款不是目的,全校师生必须养成良好的爱护公物的习惯,以实际行动共同管好、用好学校财产。

(五)校产报损、报废

1、固定资产因使用时间的限制,确实失去使用价值无法再使用的经总务处提出处理意见,由校长审批同意后,可以报损、报废,由会计、保管员凭报损单记账,在原固定资产账上注销。

2、固定资产因失窃或其它原因失少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再办理报损、报废手续。

3、财产报损、报废工作一般每学期期末一次。

4、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学校损失的,除照价赔赏外,当年不得评为先进,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损失较大的,除照价赔赏外,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处分。

(六)校产的检查验收

1、学校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各室分别填写,新置财产必须及时入账,做好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2、班级财产期初由总务处会同班主任核实,班主任更换时办理好交接手续,填写好校产登记表,作为保管的起点和检查验收的依据,各室各部门的检查工作也在期末进行。

3、建立校产检查小组和每学期定期检查的制度,先自查,并把自查情况报总务处,然后组织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按有关制度处理,并把检查结果记录在案。

同时在集会时通报全校师生,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

4、检查时各部门外借的物品应及时回收。

物茂小学总务处

2014年10月9日

 

物茂小学校产登记制度

为确保学校校产的品种、数量、完好程度等能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学校校产能得到妥善保管,校产的登记就显得十分重要而且必不可少。

一、现有财物的登记

(一)教室财务登记

1、每学年开学的第一个月(9月)班主任要登记好本班教室的固定资产,包括各种电器、课桌椅、窗帘等。

2、登记好本班消耗物品的登记,包括发给每个班的扫把、粉笔等。

(二)教师宿舍财务登记:

新调入各完小的教师搬入新宿舍后要注意对财物的清理,并做好登记。

(三)学生宿舍财务登记:

由宿管教室登记好所负责的宿舍财物,包括床、层板、垃圾桶、扫把等的数量。

(四)教师办公室财务登记

1、由教务主任做好教师办公室的财物登记,包括办公桌椅、电脑、饮水机、电风扇、功放等。

2、由总务主任做好校长办公室财物登记。

(五)图书室、实验室、少先队保管室、体育器材保管室、学校食堂保管室由相应负责人登记。

二、新添置财务的登记:

新购置的学校财物应即时在原有财物清单上进行补登。

教室新增财物由本班班主任补登,学生宿舍由宿管教室补登,教师办公室由教务主任补登,校长室由总务主任补登,教师宿舍由教师本人补登,图书室、实验室、少先队保管室、体育器材保管室、学校食堂保管室由相应负责人进行补登。

所有财务一年一登,登记时间为9月,登记时要登记好物品的种类、数量、使用情况、完好程度等。

期间新添置物品相关人员要及时进行补登。

登记好后清单交予总务主任,调走的教师必须由总务主任按照登记清单进行清理,清理清楚后校长方可批准调离,若有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自然损耗的报告总务主任及时注销后,则不需赔偿。

物茂小学总务处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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