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含无物业小区单位家属院环卫一体化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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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含无物业小区单位家属院环卫一体化项目

政府采购濉溪县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含无物业小区、单位家属院)环卫一体化项目

采购需求

采购编号:

SXZC-FGK19012

预算价:

1222.1696万元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l、招标人:

濉溪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

濉溪镇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含无物业小区、单位家属院)垃圾收集、清运、保洁作业市场化项目

3、项目概算:

4087232元/年,三年共计12261696元。

本项目概算划分及金额如下:

濉溪镇城区辖区内除县城市管理局保洁范围、棚改之外的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含无物业小区、单位家属院),收集、清运、保洁等作业费用,作业费用由镇政府财政承担,纳入镇政府财政预算。

4、项目内容:

作业片区的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含无物业小区、单位家属院)及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楼道)垃圾收集、清运、保洁、小广告清理、小型建筑垃圾、杂物、垃圾收集容器管理等环卫一体化作业。

清扫保洁面积:

628804.92平方米。

二、各片区具体明细如下:

濉溪镇保洁面积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共有部分面积(单位:

平方米)

1

濉西社区

85903.89

2

濉中社区

28820.17

3

沱西社区

21286.96

4

沱东社区

24689.91

5

南关社区

61900

6

南环社区

14494.24

7

烈北社区

42113.51

8

淮海南路社区

48521.51

9

烈南社区

5046.82

10

浍西社区

24328.94

11

闸西社区

54200.37

12

浍东社区

57074.74

13

闸东社区

42538.58

14

开发区道路

64055

15

老濉河东

6261.72

16

碱河路

12642.19

17

二里三里

29442

18

郭楼桥

5484.37

合计

628804.92

2、

3、人员配备最低要求(本项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废标处理)

作业

片区

人员类别

数量

配备情况

项目经理

1

项目经理1人。

新城区

管理人员

4

路面主管3人、车队主管1人。

环卫作业车辆驾驶员

22

含冲洗车、洗扫车、密封压缩车等大型车辆驾驶员16人、电动冲洗车6人。

清扫保洁员

126

含班组长、清扫保洁员工。

四、车辆配备最低要求(本项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废标处理)

作业片区

车型类别

核定载质量

配备数量

新城区

8吨密封压缩车

/

3台

小型密封收集车

/

12台

8吨洗扫车

/

1台

电动冲洗车

/

6台

快速保洁车

/

88台

10吨洒水车

/

1台

五、投标报价

按标段进行投标报价,报价为3年服务期限内的投标总报价。

报价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总费用,同时需要结合作业明细提供相应的项目报价测算明细表,包括人工费、机械费、税费、管理费等详细计算清单,新老城区道路分别测算、汇总报价表及编制说明。

1、人工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高温补贴等费用。

(1)人员工资:

投标人必须充分了解濉溪县当地薪资水平,拒绝恶性竞争。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15]57号、安徽省住建厅[2012]141号文件精神,环卫人员月工资按不得低于濉溪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执行。

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环卫工人工资随之调整。

目前环卫人员月工资为:

濉溪县最低工资1180元/月×110%=1298元/月。

(2)高温补贴:

根据皖人社发[2011]34号文件有关规定,每年高温补贴不得低于300元/人。

2、税金:

一般纳税人税金按6%计算。

3、自行测算费用

(1)加班费(符合劳动法规定)。

(2)能维持本项目所需必要的管理费用(含办公费用、办公水电费用、劳动工具、劳保用品、企业利润、各类应急费用等)。

(3)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最低保额不低于50万)、职工体检费用。

(4)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以及环卫工人节慰问补助。

4、招标人因紧急或特别事件的需要,如遇各级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等,投标人须服从镇政府、镇文明办统一安排,增加车辆、清扫保洁人员,延长清扫保洁时间等,有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增加。

六、服务期限及要求

1、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具体实施开始时间以签订合同后为准)。

2、一个考核年度内具有:

连续三个月低于85分的,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发生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重大保障、创建迎检出现重大问题等情形之一或多种情形的,镇政府有权解除服务合同,所有责任和因此所产生的费用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注:

合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县政府政策调整等原因须要终止合同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因上述原因以及其他违反招投标文件有关规定终止服务合同的,另行招标。

七、作业标准和考核办法

1、作业标准及考核依据:

《濉溪镇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含无物业小区、单位家属院)环卫作业管理监督考核办法(试行)》(见附件)。

2、镇文明办、居委会督查人员对辖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含无物业小区、单位家属院)情况每天进行日常督查考核,并填写督查记录,一月一汇总。

3、为防止出现扯皮、推诿现象,镇文明办、居委会督查人员可采取现场摄像、照相等方式取证,以此作为扣分依据。

4、对督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中标企业或作业人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到位,没有及时纠正、处理到位的,按《濉溪镇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含无物业小区、单位家属院)环卫作业管理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扣分。

八、奖罚措施

1、考核以日常督查考核扣分为依据,在次月核发作业费时兑现。

扣分在15分(含15分)以内只扣分值费,从当月作业费中扣除。

扣分超过15分的部分每2分扣减当月作业费的1%,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2、连续三个月每月扣分超过15分的,镇政府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在各项检查中,中标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在文明创建检查中,因作业不到位被县级、市级、省级以上单位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一次的,在当月作业费中分别罚款1000元另扣2分、罚款3000元另扣4分、罚款5000元另扣6分。

被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二次的,镇政府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管理工作中有创新或迎检突击活动中,成绩突出,且被濉溪镇政府认可的,一次奖励1000元--2000元,次月兑现;根据考核汇总结果,连续三个月未扣分,一次奖励2000元--3000元,次月兑现。

5、以上所设每分值人民币500元,扣缴的罚款用于建立奖励基金,实行财务专户管理,用作评比活动奖励给优秀作业人员。

九、付款方式

费用按月支付。

镇政府按上月的考核结果,于次月10日前核拨费用。

经考核质量达标,对中标人全额支付费用。

如达不到标准,按合同规定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从每月费用中扣除。

十、法律责任

1、服务期内所发生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在服务期限内,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导致服务质量标准达不到规定要求,造成严重影响,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3、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应密切注意气象预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暴风雨、洪水、雷电、冰冻、高温等造成人身损害。

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4、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出现一次未按时足额发放工人月工资(含加班工资)的人数达5人以上(含5人)的,或中标人拖欠一名工人月工资(含加班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或中标人拖欠工人工资(含加班工资)金额达伍仟元以上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若中标人拒不整改,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且招标人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代发中标人所拖欠的工人工资,招标人支付相关款项后,中标人应当在十日内补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及时补交的,招标人有权从应付中标人的作业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当补交的履约保证金。

5、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引起群体上访事件或劳资纠纷案件败诉或停工事件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若中标人拒不整改,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影响合同履行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若中标人拒不整改,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必须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迎检活动,落实招标人提出的各种环境卫生质量要求,遇有迎检活动,中标人须派出项目经理到检查现场落实迎检工作。

8、中标人自签订服务合同后,应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函中所列各项条款,如不能履行,则招标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9、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或中标人单方面终止合同,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十一、其他要求

1、自中标通知发出后,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超出中标通知规定的期限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合同签订后的10日内完成项目公司作业和管理队伍的组建、相关制度的制订及人员岗前培训等工作,否则,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处理。

2、中标人必须与其组建队伍所有组成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得采取外包、劳务派遣等形式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3、中标人需为招用的所有清扫保洁人员统一配备环卫行业统一的警示服或工作服,必须具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警示服或工作服样式必须按照招标人统一要求制作。

4、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含无物业小区、单位家属院)清扫保洁服务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每条路段的人员配备、环卫设施和车辆配置、环卫设施的维护、作业方式、作业频次、作业程序、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迎检预案等。

5、投标人必须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清扫、保洁等与本文件中作业内容相关的经营项目。

十二、投标人承诺事项

1、如投标人为非濉溪县注册登记的单位,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于合同签订前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并在项目所在地纳税,能够满足办公、仓储、停车等要求。

说明: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后于合同签订前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并在项目所在地纳税,能够满足办公、仓储、停车等要求”的承诺文件,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提供自有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

如中标人未按本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所有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的办公场所必须真实,并上报招标人查证,如弄虚作假的,扣除当月费用。

说明: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的承诺文件,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严格遵照《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月工资不得低于濉溪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按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

说明: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严格遵照《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月工资不得低于濉溪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按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的承诺文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已经充分考虑承包期内的市场因素、成本变化的风险,以及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特殊天气等应急处置因素,一旦中标,所报价格为合同期内总价。

所需机械设备、劳保工具由中标人按要求配发到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成本增加,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说明: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充分考虑承包期内的市场因素、成本变化的风险,以及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特殊天气等应急处置因素,一旦中标,所报价格为合同期内总价。

所需机械设备、劳保工具由中标人按要求配发到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成本增加,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的承诺文件,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应承诺按照《濉溪镇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含无物业小区、单位家属院)环卫作业管理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实施作业,并接受监督考核。

说明: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按照《濉溪镇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含无物业小区、单位家属院)环卫作业管理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实施作业,并接受监督考核。

”的承诺文件,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2个月内要自行建设和运行智能化环卫监管平台,实现数字化自我监管考核。

说明: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后2个月内要自行建设和运行智能化环卫监管平台,实现数字化自我监管考核。

”的承诺文件,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异议。

十三、履约保证金缴纳:

1、中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7日内必须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到指定账户。

 

濉溪镇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含无物业小区、单位家属院)环卫作业管理监督考核办法

(试行)

为完善濉溪镇环卫作业质量和管理水平,强化监督机制规范考核行为,实现长效管理的目标,确保环卫作业公司(即中标人)完成中标区域内垃圾收集、清扫、保洁、小广告清除、老旧小区及保洁人员在岗情况等管理监督,根据有关规定及镇区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环卫作业标准及考核办法。

一、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任务及要求

(一)负责中标标段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含无物业小区、单位家属院)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任务。

各路段清扫保洁、垃圾收集作业时间:

4月份至10月份早上普扫7时前结束,垃圾收集、保洁下午6时30分下班。

11月至次年3月早上普扫8时前结束,垃圾收集、保洁下午5时30分下班。

全天候巡回保洁,垃圾全收集,确保居民区无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及时,做到撤走地净,不外溢、无散落、留存,垃圾桶干净整洁。

清扫保洁工人每天收集的垃圾必须运到垃圾桶内,由中标人转运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中转站。

垃圾桶由环卫公司统一采购,按巷道、小区等实际情况统一摆放。

环卫车辆由中标人自配。

中标人要随时保证中标标段内的卫生达到“五无五净”的标准。

“五无”即无垃圾(包括建筑垃圾等)、无果皮纸屑、无户外小广告、无粪便、无污泥积水;“五净”街道巷道净、沟沿净、墙角净、树穴净、绿化带净,并且严格按清扫保洁规定的时间作业。

(二)人工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1、道路干净整洁,路面见本色;

2、晴天路面无积水,道路无积泥,雨天窨井、沟眼、下水道口畅通干净;

3、所有道路垃圾滞留路面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做到道路不漏扫;

4、将所清扫的垃圾,砂尘等杂物及时收集清运,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倒入绿化带或窨井内,严禁将道路垃圾扫入边沟,、雨水井口或下水道内,严禁将垃圾倒入果皮箱。

5、树坑保洁、垃圾等,果皮箱(垃圾桶)清掏、清运、擦洗保洁、做到周围及箱底干净、整洁有序。

6、做到巷道、河道绿化带及小区绿化带的日常保洁。

(三)道路机械洗扫作业要求

1、作业时间:

上午7时30分前结束;

2、作业车辆以6-10km/时的速度对新城区道路进行彻底清扫。

(四)道路清扫保洁考核奖罚办法

1、作业区域清扫不全面,有漏扫一处扣1分。

2、清扫、保洁作业时不穿环卫警示服或工作服的一次扣1分。

3、发现中标标段内积存成堆垃圾(包括建筑垃圾等)清运不及时每处扣0.5分。

4、垃圾上门收集,在规定时间内群众反映经核实未上门收集的一次扣1分。

5、垃圾清运不及时,运输途中不覆盖出现滴、漏、抛、撒等,发现一次扣2分。

6、实行标准化作业,出现焚烧垃圾和落叶,或未把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箱桶内,出现一次扣1分。

7、巷道内张贴的小广告要及时清理,出现未清理的,每五处扣0.5分。

8、对督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作业区负责人或作业人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到位,发现没有及时纠正、处理到位的,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予以2倍的扣分。

(五)环卫作业公司考核

1、不按规定作业人数作业的,扣除所缺人员作业费用外,累计三次发现不足规定作业人数的,月底扣除所缺人数当月工资,每发现缺一人另扣2分;

2、作业人员上岗不着标志警示服或工作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3、作业人员上、下班迟到、早退、闲聊、做私活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4、作业人员随意乱倒垃圾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对居民等乱倒垃圾行为不进行宣传、制止、汇报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5、作业时间内出现作业空档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6、未制定管理措施,未对所聘人员进行考核奖罚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7、重大创建迎检时,未及时按要求作业的,导致作业质量出现问题影响全县考核成绩的,扣10分;

8、不服从濉溪镇文明办、社区居委会督查人员管理的,一次扣2分;

9、有群众投诉的,经查证属实,及时整改的,一次扣0.5分;未及时整改的,一次扣1分;

10、内部管理不善造成上访的,一次扣5分;

11、环卫作业公司没有日常督查记录的或督查记录不规范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12、环卫作业公司每月上路督查次数不少于20次,未达到规定上路督查次数的扣2分;

13、作业人员不得少于规定人数。

如在督查中发现缺少人员,每少一次扣2分;如遇特殊情况作业人员不能上岗的,环卫作业公司应及时补充人员,需在当日内上岗。

二、考核要求

1、濉溪镇文明办、社区居委会督查人员对各作业区每天进行日常督查考核,并填写督查记录,一月一汇总;

2、考核内容分为作业质量和管理水平,以作业质量为重点;

3、督查考核中发现问题应当开具《扣分通知单》,由作业区负责人或作业人员签字,记录在册;

4、为防止出现扯皮、推诿现象,濉溪镇文明办、社区居委会督察人员可采取现场摄像、照相等方式取证,以此作为扣分依据;

5、对督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作业区负责人或作业人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到位,每月未及时纠正和处理到位的,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予以2倍的扣分;

6、在扣分项目中,如有复重扣分,按最高项目分值扣分。

三、奖罚措施

1、考核以日常督查考核扣分为依据,在次月核发作业费时兑现。

扣分在15(含15分)以内只扣分值费,当月承包费100%拨付。

扣分超过15分的部分每2分扣减当月作业费的1%,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2、根据督查人员的考核情况,濉溪镇文明办、社区居委会每半年评出一个优秀作业区和一个最差作业区。

优秀作业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最差的作业区给予一定的处罚;

3、连续三个月扣分超过15分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濉溪镇人民政府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4、在文明创建检查中,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濉溪镇人民政府应急安排,因作业不到位被县级、市级、省级及以上单位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一次的,在当月作业费中分别罚款1000元另扣2分、罚款3000元另扣4分、罚款5000元另扣6分,罚款在当月作业费中扣除。

被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二次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濉溪镇人民政府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中标人缴纳的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金处理;

5、管理工作中有创新或迎检突击活动中,成绩突出,且被濉溪镇政府认可的,一次奖励1000-2000元,次月兑现;根据考核汇总结果,连续三个月未扣分,一次奖励2000-3000元,次月兑现;

6、以上扣缴的罚款用于建立奖励基金,实行财务专户管理,用作评比活动奖励优秀作业人员。

四、本办法所设每分值人民币500元。

五、本办法自二0一九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六、本督查考核办法由濉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审细则

备注

商务资信部分(45分)

1

企业信誉、资质能力

22分

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前具有以下资质证书的:

1、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资质证书、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每1项得2分,最高4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环境卫生协会颁发的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服务企业等级一级资质证书得3分,二级资质得2分,无则不得分。

3、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得3分,无则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评定的“标准化良好行为AAAA级”企业的得3分(需提供在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无则不得分。

5、投标人在服务期间所在服务城市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每有一个计3分,满分6分,省级荣誉称号,每一个计2分,满分6分。

没有不得分。

(提供政府批复的红头文件复印件,服务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6、投标人的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在AAA级或以上级的得3分,无则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附由合法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复印件及提供信用机构相关备案证明资料,无则不得分。

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现场查验,否则不得分

2

企业认证

体系

11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0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2分,满分得8分。

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国家级得3分、省级得2分、市级得1分。

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附上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现场备查。

3

企业类似项目履约经验

12分

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年服务不低于400万元/年的类似本项目的业绩(服务内容包含道路清扫保洁、小区保洁、垃圾收运),每个得1分,类似本项目的业绩(服务内容包含道路清扫保洁、小区保洁、垃圾收运)年服务金额≥400万元的,每个得2分,满分12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技术部分(40分)

4

服务方案

15分

1、根据保洁区域特点分析、作业总体设想、工作重点等情况综合比较后打分(优秀得4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其他不得分)

2、岗前、岗位、安全、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培训方案,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优秀得4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其他不得分)

3、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背街小巷、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单位家属院)清扫、保洁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每条路段的人员配备、环卫设施和车辆配置、环卫设施的维护、作业方式、作业频次、作业程序、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迎检预案等(优秀得4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其他不得分)

4、提供“智慧化环卫”平台作业方案。

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

5

应急管理方案

5

1、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包含重大污染源、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火灾、重大节假日、迎检等应急保障措施)。

评审委员会根据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分,优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

2、投标人在应急处理方面取得成效,并得到县级及以上行政管理单位表彰的得2分,无则不得分。

(须提供政府部门的表彰红头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

人员保障

9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取得项目经理执业证书的得2分,无则不得分。

备注: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至少1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为准,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环卫项目的管理经验的得3分。

备注:

须提供项目合同及业主评价意见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财务经理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的得1分,中级会计师证书的得1分。

备注: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至少1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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