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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月知识竞赛学习资料

安全学习资料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1、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安全达标。

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树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

3、通知要求,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

4、通知要求,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

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

5、通知要求,企业要经常性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6、通知要求,要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7、通知要求,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8、通知要求,凡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9、通知要求,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

10、通知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11、通知要求,全全开展安全达标。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

12、通知要求,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13、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督力度,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的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

14、通知要求,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

15、通知要求,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

16、通知要求,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17、通知要求,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18、通知要求,完善企业应急预案。

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19、通知要求,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

20、通知要求,加大安全专项投入。

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21、通知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入给工亡职工近亲属。

22、通知要求,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23、通知要求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

24、通知要求,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

25、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的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通知要求,企业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26、通知要求,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

27、通知要求,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28、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29、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行为,属于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30、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务实安全生产基础。

31、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授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桂政发〔2011〕12号)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和任务

1、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

在制定和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同时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确保安全生产必需的投入,在发展方向、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中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安全生产重点任务。

全面整治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和建设施工违法转包分包行为。

3、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末,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50%以上,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0%以上,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达到全国中等水平。

到2020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5以内,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二、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4、严格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坚决查处企业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三超”行为。

5、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严格按片区、专业落实到个人,并挂牌告示。

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要经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确认合格,方能销号。

6、严格执行企业领导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7、严格保证企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重点行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需经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基础专业培训,并经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取得资格后方能指挥生产;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取得资格证后方能从业;企业所有人员(含临时工、农民工、实习人员)需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8、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企业要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条件。

201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企业至少要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其中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二级安全标准。

三、建设坚实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

9、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技术责任。

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技术管理,赋予技术管理机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重点行业企业应当赋予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安全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明确相应的技术责任。

10、强制推行生产安全技术装备。

2012年底前,全区所有的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和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须全部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GPS卫星定位装置;2013年底前,煤矿、非煤矿山全部安装“六大系统”;2015年底前,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尾矿库和大型起重机械全部安装在线监控系统。

11、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技研发。

企业要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安排安全生产科研经费,重点行业企业的安全科技研发费不得少于安全费用的10%。

四、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1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13、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

14、强化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项目建设业主未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规定,或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项目的,由施工监管部门责令停工整顿,并追究责任。

15、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维护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五、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16、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系统,完善安全生产预警预报体系。

监控系统要有专人管理,在线监测数据要形成台账,每月进行一次风险分析。

对重大危险源要按照可控、可测、可报、可视、可警要求设置独立监控系统。

17、完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赋予生产现场带班领导、调度人员或班组长在遇险第一时间内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应急预案与当地人民政府应急预案衔接。

应急预案修订后要经专家评审,及时组织演练。

18、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将北部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广西矿山抢险排水救灾中心等项目列入自治区“十二五”发展规划。

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19、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标准。

企业根据工艺、技术和设备等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危险作业专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0、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

严格实行企业安全标准核定制度,把符合安全标准作为高危行业准入的前置条件。

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重点项目审批应当进行安全论证。

21、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

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政策

22、严格执行促进安全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

行业管理部门、科技部门要大力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先进装备的推广应用。

23、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投入。

加快推进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过渡,促进我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业发展。

高危行业主管部门每年要对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要依法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企业予以处罚。

24、严格执行国家事故伤害赔偿政策。

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偿金,并按规定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怃恤金;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于工伤预防宣传和职工安全培训。

25、加强高危行业必需专业人才的培养。

支持安全职业技术教育机构扩大办学规模,加快采矿、地质、通风、排水、机电、测控等安全技术专业人才的培养,强化生产环节技术管理,遏制各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八、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6、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企业要将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治理等纳入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确保企业必需的安全投入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27、强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并规定停止运行的最后期限;对可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要大力支持,尤其要优先安排城区化工“进区入园”工作。

28、加快高危行业结构调整。

坚决关闭和淘汰规模小、工艺落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到“十二五”末,全区煤矿数量控制在100处以内;非煤矿山压减到3000处以内,开发主体压减10%以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比“十一五”末减少2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压减到400家以内。

九、实行严格的安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29、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

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

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30、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

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31、严格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考核。

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故的,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32、严格落实打击非法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33、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制度。

按事故管理权限,负责事故查处的人民政府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事故查处职责的,由上一级安委会挂牌督办。

较大事故由自治区安委会挂牌督办,一般事故由市级安委会挂牌督办。

2011年安全生产月主题随身手册

一、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2011年1月13日,国家安监总局在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总局局长骆琳作了题为《加强安全监管、推动责任落实、努力实现“十二五”安全生产的良好开局》的工作报告,指出了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1、以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和各地实施意见为有效抓手,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2、以“打非治违”为有效手段,深化依法监管。

3、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4、以先进适用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为有效途径,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5、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为有效载体,全面推进企业安全达标。

6、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7、以先期建设的国家矿山救援队为契机,加快建设高效实用的应急救援体系。

8、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继续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科学监管能力。

二、强化知晓责任的意识

在2011年1月13月国家安监总局在京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中,指出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注释:

责任有两种基本涵义:

一是指份内应该做好的事,如履行职责、尽到责任、完成任务等。

二是指如果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义务,如担负责任、承担后果等。

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要认真担负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

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企业各个层级、各类人员、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责任权利相结合,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安全生产格局。

加强考核奖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社会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作为社会公民对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生产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技术革新可首先减少生产活动各个环节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同时也可以降低能耗,节约资源,降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成本,从而为企业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落实:

有二种基本涵义:

一是指(计划、政策、措施等)具体明确,能够实现。

二是指落实的意思,如落实政策、落实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等。

三、树立敬畏责任的态度

敬畏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责任。

一要敬畏生命,二要敬畏自然规律,三要敬畏国家法律,四要敬畏职业使命。

敬畏生命,就是要把每一位职工群众的生命,看得与企事业负责人自己的生命同等珍贵,把安全责任看得比泰山还重,把职工的安全权益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时刻挂在心上,任何时候都要自觉坚持安全第一,坚决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敬畏自然规律,就是企业发展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基础、前提和保障。

任何时候都不能头脑发热,盲目超越安全保障能力和自然现实条件,片面追求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提高;敬畏自然规律就是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标准,坚决杜绝违规违章以及各种违背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和客观要求的现象,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敬畏法律,就是要强化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自觉遵法守法,依法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任何时候都不可视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儿戏,更不能任意逾越法律法规划定的“警戒线”,以免受到法律的严惩。

敬畏职业使命,就是要强化员工的使命感,一心牵挂在工作上,积极主动出色地完成任务,充分表现出人的主观能动性。

使命就意味着尽职尽责。

四、担当责任的能力

要具备担当以上责任的能力,就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

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使社会上形成一种维护生存、法律和尊严的风气;使人人都意识到安全不是口号,不是几个部门的事情、不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事情。

安全是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的,安全工作人人有责。

五、善尽责任的智慧

安全责任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包括有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安全责任、员工的安全责任。

每一层的安全责任虽不相同,但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1、政府监督管理,服务为先

政府监管监察系统的基本职责和根本任务就是为企业安全生产服务。

坚持监管与服务的有机统一,寓服务于监管。

政府在安全监管过程中扮演着如下角色:

(1)维护社会公平的裁判员:

维护社会公平、员工安全权益和公共利益。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教练员:

指导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引导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社会服务体系。

但政府一定要归避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外援,政府工作人员临时组团的专项整治,专项检查只能解决暂时的“标”,要想治“本”,还要全面健全法律,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三超”(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违章现象。

2、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主体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主体。

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就必须要在思想上做到警钟长鸣。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才能在行动上更加自觉地抓好安全生产,在工作上有效地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实现生产安全。

(1)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始终如一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确立安全是管理出来的理念,做到安全投入是最具价值的投入,工作安排是以安全为重,人员安排是以安全为需,归结到一点,一切生产和工作以人为本,以安全为天。

(2)行为安全是本质安全的重要条件。

只有从源头上杜绝了行为危害,规范了操作流程,才能降低事故的发生。

因此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员工的生产作业行为。

(3)走出“依赖”误区,建立自己企业的“安全文化”。

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保障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安全与健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成功阶梯。

企业通过安全文化的培养,营造一种良好的安全氛围。

树立企业自己的安全发展理念,统一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认识、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企业可以通过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宣传媒介,采取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安全大检查、安全技术交流会、安全展览会等多种形式贯彻安全文化,倡导安全观念和宣传安全行业规范。

(4)严把安全培训关,安全培训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的重要手段,严禁未经岗前安全培训直接上岗现象。

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安全观念、安全态度、安全管理等方面。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任何人、任何一件违反安全制度或安全规定的违章违规行为,除了给予惩罚和处理以外,还要深入的研究诱发此行为的深层次的原因,从管理上、思想上找问题,从而真正的解决问题。

(6)严格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一旦发生事故,认真组织技术人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举一反三,强化日常检查,做到防范有人盯、隐患有人查、整改有人管,进一步加强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7)加强班组建设,定期开展安全学习和培训、总结经验和教训、组织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形成“我要安全”的自觉行为。

从而增强班组的凝聚力,提高班组成员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3.员工参与才是最好的安全管理

员工要在生产中做到“四不伤害”,就一定要养成安全行为习惯。

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在工作中,针对自己的工作岗位,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应该什么去做,自己必须清清楚楚。

同时,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危险源辨识和事故的防御能力,从而确保自己的安全。

(2)要强化联保意识。

要作业过程中,要看一看会不会危及他人的安全,要多留意和观察周边的安全状况,关键时刻要多提醒身边的同事,一个提醒,就可能防止一次事故,就可能挽救一个生命。

(4)要注意周围同事的行为,他们的行为对自己安全会不会构成威胁,发现“三违”要及时制止,绝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盲从。

否则,一个违章就有可能酿成大祸,一旦大祸临头,自己也难逃厄运。

(5)要有关注他人安全的意识。

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的安全我有责,把保护他人的安全当作自己的一种责任和义务,要形成“人人爱我,我爱人人”的好风气,增强员工的凝聚力,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通则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所有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工作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中集中精力,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不得追逐打闹、睡岗、串岗,不得干私活、不准酒后上班,严禁班中饮酒。

3、岗位操作工作上岗前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配备的劳保用品,否则严禁上岗操作。

不准穿脚趾及脚跟外露的凉鞋,不准赤肢赤膊,不准系领带或围巾;女工要把过长(超过颈部)的发辫放入帽内;尘毒作业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或面具;在可能引起爆炸的场所,不准穿能集聚静电的服装,不允许接打手机。

4、进入技改、土建、安装、检修等施工场所必须戴好符合要求的安全帽,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场所。

5、凡新入厂的员工及代培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参加工作学习,未经考试合格,不准单独操作。

复工、调岗人员,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6、全厂员工及外来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警示。

安全、防护、监测、信号、照明、警戒标志、防雷、接地等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或占用,消防器材、灭火工具不准随便动用,其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无关物品。

7、凡不符合安全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设施,员工有权向上级报告。

建筑物如有损坏或危险象征,应立即修理。

员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8、变配电室、氧气库、煤气站、液化气库、乙炔库、空压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油漆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在封闭厂房(空调、净化间)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应对本岗位的安全检查事项进行认真检查,交班者应详细交代接班者,重大隐患必须记入值班记录,当班下班前必须断开电源、气(汽)源、熄灭火种,检查、清理场地,并应将检查中所发现的不安全现象汇报领导。

10、未经许可,不得将自己的专职工作转交他人,并不得开动他人专管的设备;若有事请假或转换工作岗位时必须指派同工作工人或熟悉该岗位操作的人员接替。

11、操作人员应保持本工作区域的秩序与清洁,交班前应进行整理和清扫。

13、发现有违章和冒险作业的行为,任何人均可以制止,并报告上级领导;违章指挥,任何人均应拒绝,并报告上级领导。

14、发生爆炸、火灾、中毒及其它各种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最先目睹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积极组织并参加抢救。

15、搞好生产作业环境的安全卫生。

保持厂区、车间、库房的安全通道畅通,工作场所和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现场物料堆放整齐、稳妥、不超限,及时清除工作场地散落的粉尘、废料和工业垃圾。

16、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警示标志,严禁贪便道跨越危险区,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和停留,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

在厂区路面或车间安全通道上进行土建施工,要设安全遮栏和标记,夜间设红标灯。

17、生产过程产生有害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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