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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营销项目管理细则

联合营销项目管理细则

为落实公司集约、集中管理的精神,不断开发非钢市场、新兴市场,拓展新的市场领域,公司需要联合其他企业形成优势互补,提高合同的获取机会和获利水平。

为加强公司对联合营销项目的管理,根据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文件,结合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实施细则。

1.机构设置及管理职责

1.1公司总承包部为公司范围内联合营销项目策划管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联合营销项目的联络、审批的组织工作,对各工程公司、专业公司及区域性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公司”)联合营销项目的审批,对合作方的资格进行确认,对合作协议、承诺书的审查、签订与管理,对联合营销项目投标及签约的管理,并负责承担相应的认证工作;

1.2公司经营采购部为抵押承包模式的牵头组织单位,并参与各类联合营销协议的评审。

1.3公司计划财务部、法律事务部负责参与各类联合营销协议的评审。

1.4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总包管理项目工程实施监管和合作方履约能力评价,其主要职责是按《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合作方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价认定,对总包管理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与管理。

1.5各二级公司设置的对口管理部门提出联合营销项目审批申请,并对公司批准的联合营销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

2.项目联营的刚性要求

2.1公司鼓励在坚持强化预算、资金与投资的集中管控,加强成本管理的集中,加强风险控制的集中“三个集中”原则下,利用公司的品牌和实力拓展发展类项目市场,以专业化经营团队承包经营、联合经营的模式,在发展类项目领域实现专业产品竞争优势和行业产品竞争优势。

2.2原则上钢铁项目和民营企业项目不以总包管理模式营销、经营。

禁止对业主和分包单位均为民营企业的项目实施总包管理模式。

2.3联合营销项目必须有效地使用公司的无形资产,充分利用合作方的社会及与业主(发包方)的良好关系,通过规范的管理达到为公司拓展市场、建立业绩、增加经济效益的目的;

2.4无论采用何种联合营销模式,合作方必须是有信誉的法人实体,严禁与不具备行为能力的实体或个人签订任何形式的联合营销协议;严禁给合作单位和分包单位出具任何形式的承诺书。

合作方应贯彻实施公司各管理体系的管理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制度。

2.5联合营销必须坚持规范管理、规避风险、实现双赢的原则,明确各方在中标前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中标后各方的施工任务划分界面及相应经济、法律关系等;

2.6联合营销项目必须按公司的管理程序组织投标评审、合同评审及签约,并确保公司在扣除项目(经理)部管理费用后的净收益达到《工程项目营销和合同签订的若干刚性条件》规定的指标;

2.7实施总包管理的项目,必须全面执行《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总包管理项目实施指南》,其中:

(1)总包管理项目的合作方在中标后承担部分或专业工作时,其自身必须满足相应的法定资格要求并具备实际履约能力;合作方应服从公司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在项目(经理)部的指挥、协调下完成项目实施;

(2)总包管理项目的实施必须由公司(或授权二级公司)成立项目(经理)部进行履约管理,严禁项目挂靠施工;

(3)总包管理项目的工程款必须由公司(或授权二级公司)控制,全部款项应先进入公司指定的账户,再根据工程进度及分包合同约定拨付给合作方;同时,若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公司对合作方不承担拖欠工程款责任;项目(经理)部有关印章、财务印鉴必须由公司(或授权二级公司)派出人员保管;

(4)总包管理项目的合作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借用公司(或“公司项目部”)的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协议或进行担保;

(5)总包管理项目的合作方不得单方面以公司名义对外作任何承诺,或转嫁其单方面已对外所作的承诺。

3.联合营销的定义、模式和范围

3.1联合营销模式主要有以下六种

(1)总包管理模式:

是指与其它公司合作,以我公司名义投标、签订合同,并且由合作方负责组织全部或部分工程施工的合作模式。

适用于我公司联合专业分包商合作投标或合作方借助我公司品牌优势,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投标的情形。

该类投标,标书编制过程我公司必须全程控制,合作方协助编制投标文件。

按照《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总包管理项目实施指南》的要求,合作方首先应按照《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考评通过成为我公司合格分包商,并签订“总包管理项目承诺书”。

此类项目中标后不再按公司项目分包流程进行分包招标,而由公司相关部门按承诺书的约定与合作方签订分包合同。

此类项目统一由有限公司总承包部组织评审(总包管理项目审批表见附件1)。

(2)信息咨询与技术服务模式:

由工程信息咨询公司、工程管理公司、项目咨询公司等提供可靠的项目信息服务、招投标技术服务。

此类项目统一由有限公司总承包部组织评审(信息咨询与技术服务项目审批表见附件2)。

(3)联合体投标:

适用于多方主体共同以一个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招投标的情形,如设计、施工、供货方联合承接EPC、BT项目等;参与投标各方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由各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共同签署,明确划分各方的责权利,并与“投标联合体声明”一同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提交招标人。

此类项目统一由有限公司总承包部组织评审(联合体投标项目审批表见附件3)。

(4)抵押承包经营模式:

适用于非公司内部专业团队以五冶品牌开展经营活动,前提是愿意接受公司的管理,满足公司风险管控要求并采用实物资产抵押或相应的现金的方式实行承包经营。

对于成立了营销型分公司的内部团队可以采用签订“营销承包责任书”的模式开拓区域市场,具体参照《营销型分公司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

(5)配合投标模式:

适用于我公司配合总承包商参与EPC总承包项目或其它特大型综合施工项目投标,基本原则是总承包商为长期可靠的合作伙伴,具有多项成功合作案例,要求按公司相关营销管理文件立项通过即可;

(6)联合经营专业公司模式:

适用于合作方以我公司的名义注册分公司,由我公司委托合作方进行经营;或双方联合共同设立公司拓展市场;以及我公司收购对方公司共同拓展市场三种情形。

由企业管理部按公司设立分/子公司的流程进行操作。

4.操作流程

4.1评估

(1)评估内容:

拟合作营销项目的现实状况、业主(发包方)要求条件、竞争态势等;拟合作方的资信、社会关系、与业主(发包方)关系、要求的权利与所承担的义务等;联合营销的优势与劣势、机遇与风险等;

其他需考虑、说明的情况。

(2)评估方式:

编制各种联合营销模式下的《审批表》(见附件1-3)

4.2审批程序及刚性指标

(1)总包管理项目审批不授权,无论标的金额大小,由有限公司总承包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评审,经公司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党委书记、总经理审批同意,并报董事长批准方可实施,此类项目中标进行合同评审通过后,亦应报董事长签署项目管理性意见,方可签订合同。

总包管理项目收取管理费比例应满足《工程项目营销和合同签订的若干刚性条件》和上海五冶总包〔2012〕457号[关于加强营销工作的几项措施的通知]的要求。

(2)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费比例、支付模式和审批程序应满足《工程项目营销和合同签订的若干刚性条件》和上海五冶总包〔2012〕457号[关于加强营销工作的几项措施的通知]的要求。

4.3联合营销协议书签订

(1)所有联合营销项目均应按本文件和《工程项目营销和合同签订的若干刚性条件》管理要求签署书面承诺书或协议书,严禁项目中标后补签承诺书或协议书。

(2)签约责任单位及程序:

应在联合营销项目招投标工作开始前,由总承包部组织联合营销项目发起单位依据具体情况与合作方拟定承诺书或协议书条款,经4.2款程序审批通过后方可签订承诺书或协议书,报总承包部备案,项目中标后随有关合同资料一并移交公司经营采购部。

4.4实施与管理

(1)所有联合营销的项目,无论采取何种模式,各职能部门均应按照公司相应的营销管理、项目管理和经营管理的制度与程序实施评审、监管工作;

(2)总包管理项目,必须全面执行《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总包管理项目实施指南》的各项管理规定。

必须由公司(或授权二级公司)组建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并以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委托设计等合同形式明确与合作方的经济、法律关系,将合同约定的有关经济、法律、社会各方面的责任、义务传递给合作方。

公司(或授权二级公司)必须委派项目经理、财务管理人员与印章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监管,确保工程项目按合同履约,防范公司的法律风险,维护公司权益;公司(或授权二级公司)应与被委派人员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其管理(或监管)的责任与权益,具体目标由委派单位依据各项目实际情况制定。

被委派的项目管理(或监管)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标准由委派单位确定并发放。

被委派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合作方给予的任何形式的报酬;

总包管理项目的资金必须直接进入公司开设的专项账户,由公司(或授权二级公司)计划财务部进行监管;总包管理项目收入的资金在扣除公司(或授权二级公司)应收取的管理费、应缴纳的税费、规费、应付的分包商或供应商的各种款项(如果有)后,参照主合同的付款方式对合作方付款;同时,项目(经理)部应对合作方的资金使用进行必要的监管;

如有履约保证金、垫资等涉及公司资金风险的情况,必须要求合作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以降低公司的资金风险。

5.其他事项

5.1两级公司营销部门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联合营销项目的运作,不得未经批准擅自实施“总包管理”或以“总包管理”形式逃避分包管理。

否则,公司将对责任人予以经济、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2本细则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细则由总承包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

1.总包管理项目审批表

2.信息咨询与技术服务项目审批表

3.联合体投标项目审批表

 

附件1:

总包管理项目审批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项目情况

基本概况:

立项审批:

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

建安工作量:

项目业主

(总承包方)

基本情况

业主(总承包方)全称

企业概况

营业执照

企业资信

对承包商要求

企业资质

企业资信

特殊要求

合作方

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

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

企业资信

企业概况

特别说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是否为我公司合格分包商:

总包管理项目承诺书主要条款

投标前

我公司

合作方

责任

权利

费用

未中标

责任

权利

费用

中标后

责任

权利

费用

其他

申请单位经理意见:

计划财务部意见:

经营采购部意见

法律事务部意见:

工程管理部意见:

总承包部经理意见:

总经济师意见:

总会计师意见:

党委书记意见:

总经理意见:

填表人:

(签名)本审批表应与《总包管理项目承诺书》一并报审。

附件2:

信息咨询与技术服务项目审批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业主名称

总包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概况

承包范围

拟选择合作单位

合作单位注册地址

合作单位联系人

合作单位联系方式

合作单位相关资质

合作模式与内容

合作单位的

职责和权利

合作收费标准及

支付方式

申请单位经理意见:

计划财务部意见:

经营采购部意见

法律事务部意见:

总承包部经理意见:

总经济师意见:

总会计师意见:

党委书记意见:

总经理意见:

填报人:

本审批表应与《信息咨询与技术服务协议书》一并报审。

附件3:

联合体投标项目审批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项目情况

基本概况:

立项审批:

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

建安工作量:

项目业主

基本情况

业主全称

企业概况

营业执照

企业资信

招标要求

企业资质

企业资信

特殊要求

我公司在联合体中角色

联合体主办人

公司全称:

企业概况:

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

企业资信:

其他联合体成员1

公司全称:

企业概况:

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

企业资信:

其他联合体成员2...

公司全称:

企业概况:

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

企业资信:

联合体各成员工作范围与界面划分

联合体各成员责权利划分

中标后:

未中标:

申请单位经理意见:

计划财务部意见:

经营采购部意见

法律事务部意见:

工程管理部意见:

总承包部经理意见:

总经济师意见:

填表人:

(签名)本审批表应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文本一并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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