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线路设备修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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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线路设备修理标准
第六章线路设备修理标准
第一节线路设备修理周期
第6.1.1条钢轨大修周期(直线或曲线半径2000m及以上)原则上应按照表6.1.1-1规定的线路累计通过总质量确定。
累计通过总质量虽未达到规定大修周期的成段钢轨,但60kg/m及以下钢轨每公里重伤数量达到2~4处(含焊接和胶接绝缘接头伤损)、75kg/m钢轨每公里重伤数量达到4~6处(不含焊接和胶接绝缘接头伤损),应及时更换钢轨。
对出现严重锈蚀、严重滚动接触疲劳以及其他影响钢轨安全使用的情况时,应及时更换钢轨。
曲线半径2000m以下地段,钢轨应在侧面磨耗达到重伤前及时换轨,更换周期参见表6.1.1-2。
线路设备大修周期表6.1.1-1
轨道条件
周期(通过总质量Mt)
轨型
轨枕
道床
钢轨
道岔、道床大修
75kg/m无缝线路
混凝土枕
碎石
1500
900
75kg/m普通线路
混凝土枕
碎石
700
700
60kg/m无缝线路
混凝土枕
碎石
1000
700
60kg/m普通线路
混凝土枕或木枕
碎石
600
600
50kg/m无缝线路
混凝土枕或木枕
碎石
550
550
50kg/m普通线路
混凝土枕或木枕
碎石
450
450
43kg/m及以下钢轨普通线路
混凝土枕或木枕
碎石
250
250
曲线钢轨更换周期表6.1.1-2
曲线半径(m)
周期(通过总质量,Mt)
轨道结构
备注
R≤400
100~200
60kg/m钢轨、无缝线路、混凝土枕
其他轨道结构根据实际条件进行调整。
400<R≤800
200~400
800<R≤1200
400~700
1200<R≤2000
700~1000
2000<R或直线
1000
第6.1.2条道岔大修周期原则上应按照表6.1.1-1规定的线路累计通过总质量确定,根据对道岔设备状态评价结果,周期可作适当调整。
道岔尖轨、辙叉应达到规定的使用寿命,并根据道岔尖轨、辙叉磨耗和伤损情况确定更换周期。
第6.1.3条道床大修周期原则上应按照表6.1.1-1规定的线路累计通过总质量确定,根据对道床状态评价结果,周期可作适当调整。
第6.1.4条扣件大修周期根据对状态评价结果确定,成段扣件达到以下伤损标准,应成段更换大修。
一、弹条折断或失效、锈蚀严重。
二、螺旋道钉折断或锈蚀严重。
三、轨下垫板压溃、严重变形或丧失作用。
四、其他零部件状态不良、锈蚀或伤损严重。
第6.1.5条道口大修根据道口铺面、护轨、栏杆(栏门)、护桩、标志、平台、排水设施等工务设备状态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第6.1.6条线路中修根据对道床状态评价结果合理确定。
第6.1.7条防护栅栏维修根据状态合理确定。
第6.1.8条实行分级管理,根据线路允许速度、年通过总质量、在路网中的重要性以及客货运输特点等情况,划分线路等级为5级。
Ⅰ级:
年通过总质量大于5000万t或线路允许速度120km/h以上的铁路正线。
Ⅱ级:
年通过总质量大于3000万t且不大于5000万t或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00km/h且不大于120km/h铁路正线。
Ⅲ级:
年通过总质量不大于3000万t且线路允许速度不大于100km/h的铁路正线。
Ⅳ级:
支线铁路、到发线。
Ⅴ级:
其他线路。
本规则中支线铁路是指从干线引出、为地区或企业服务,且不开行客车、对路网运输影响较小的尽头式铁路。
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可根据支线铁路的运输特点以及线路允许速度、年通过总质量、在路网中的作用和自然环境等具体情况,合理制定支线铁路固定设备维护、投入和工装配置等标准。
第6.1.9条正线线路设备维修周期,由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参照表6.1.9规定,结合线路大修和实际设备状况、线路条件、运输条件、自然条件及单元评价结果等具体情况确定。
道岔和站线的维修周期,由铁路局集团公司规定。
其中正线、到发线道岔维修周期宜与正线线路同步。
曲线上股钢轨侧面干式润滑的涂覆周期由铁路局集团公司规定。
无砟轨道精调整理,根据动静态检测结果合理安排。
线路设备维修周期 表6.1.9
等级
项目
线路维修等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Ⅴ级
大型养路机械捣固维修
1~2年
1.5~3年
3年
根据线路状态合理安排
钢轨预防性打磨
直线及半径大于1200m曲线地段,一般100Mt通过总质量打磨一次(含多遍,达到设计廓形为止)。
半径不大于1200m曲线地段,每30~50Mt打磨一次,侧面磨耗、伤损严重地段可适当缩短打磨周期
根据钢轨状态合理安排
扣件维修
2~3年
第二节轨道静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管理值
第6.2.1条线路轨道静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管理值,混凝土枕地段如表6.2.1—1的规定,木枕地段如表6.2.1—2的规定。
线路轨道静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管理值(混凝土枕线路,mm)表6.2.1—1
项目
160km/h<υmax正线
120km/h<υmax≤160km/h正线
80km/h<υmax≤120km/h正线
υmax≤80km/h正线及到发线
其他站线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限速(160km/h)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限速(120km/h)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限速(80km/h)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限速(45km/h)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封锁
轨距
+2
-2
+4
-3
+6
-4
+8
-6
+4
-2
+6
-4
+8
-6
+14
-7
+6
-2
+7
-4
+14
-7
+16
-8
+6
-2
+7
-4
+16
-8
+19
-9
+6
-2
+9
-4
+19
-9
+21
-10
水平
3
5
8
10
4
6
10
14
4
6
14
17
4
6
17
20
5
8
20
22
高低
3
5
8
11
4
6
11
15
4
6
15
19
4
6
19
22
5
8
22
24
轨向(直线)
3
4
7
9
4
6
9
12
4
6
12
15
4
6
15
18
5
8
18
20
三角坑
缓和曲线
3
4
5
6
4
5
6
7
4
5
7
8
4
6
8
9
5
7
9
10
直线和圆曲线
3
4
6
8
4
6
8
11
4
6
11
13
4
6
13
15
5
8
15
16
注:
①轨距偏差不含曲线上按规定设置的轨距加宽值,但最大轨距(含加宽值和偏差)不得超过1456mm;
②轨向偏差和高低偏差为10m弦测量的最大矢度值;
③三角坑偏差不含曲线超高顺坡造成的扭曲量;检查三角坑时基长,采用轨道检查仪时为3m,采用轨距尺时为6.25m,但在延长18m的距离内无超过表列的三角坑;
④段管线、岔线按其他站线办理。
线路轨道静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管理值(木枕线路,mm)表6.2.1—2
项目
120km/h<υmax≤160km/h正线
80km/h<υmax≤120km/h正线
υmax≤80km/h正线及到发线
其他站线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轨距
+4
-2
+6-4
+8
-4
+6
-2
+7
-4
+8
-4
+6
-2
+8
-4
+9
-4
+6
-2
+9
-4
+10-4
水平
4
6
8
4
6
9
4
6
10
5
8
11
高低
4
6
8
4
6
9
4
6
10
5
8
11
轨向(直线)
4
6
8
4
6
9
4
6
10
5
8
11
三角坑
缓和曲线
4
5
6
4
5
6
4
6
7
5
7
8
直线和圆曲线
4
6
8
4
6
8
4
6
9
5
8
10
注:
①轨距偏差不含曲线上按规定设置的轨距加宽值,但最大轨距(含加宽值和偏差)不得超过1456mm;
②轨向偏差和高低偏差为10m弦测量的最大矢度值;
③三角坑偏差不含曲线超高顺坡造成的扭曲量;检查三角坑时基长,采用轨道检查仪应为3m,采用轨距尺时为6.25m,但在延长18m的距离内无超过表列的三角坑;
④段管线、岔线按其他站线办理。
第6.2.2条道岔轨道静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管理值如表6.2.2的规定。
道岔轨道静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管理值(mm)表6.2.2
项目
160km/h<υmax正线
120km/h<υmax≤160km/h正线
80km/h<υmax≤120km/h正线
υmax≤80km/h正线及到发线
其他站线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轨距
+2
-2
+4
-2
+5
-2
+3
-2
+4
-2
+6
-2
+3
-2
+5
-3
+6
-3
+3
-2
+5
-3
+6
-3
+3
-2
+5
-3
+6-3
水平
3
5
7
4
5
8
4
6
8
4
6
9
6
8
10
高低
3
5
7
4
5
8
4
6
8
4
6
9
6
8
10
轨向
直线
3
4
6
4
5
8
4
6
8
4
6
9
6
8
10
支距
2
3
4
2
3
4
2
3
4
2
3
4
2
3
4
三角坑
3
4
6
4
6
8
4
6
8
4
6
9
5
8
10
注:
①支距偏差为现场支距与计算支距之差;
②导曲线下股高于上股的限值:
作业验收为0,计划维修为2mm,临时补修为3mm;
③三角坑偏差不含曲线超高顺坡造成的扭曲量;检查三角坑时基长,采用轨道检查仪时为3m,采用轨距尺时按规定位置检查,但在延长18m的距离内无超过表列的三角坑;
④轨距偏差不含构造轨距加宽值,尖轨尖处轨距作业验收的容许偏差管理值为±1mm;
⑤段管线、岔线道岔按其他站线道岔办理。
第6.2.3条调节器轨道静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管理值如表6.2.3的规定。
调节器轨道静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管理值(mm)表6.2.3
项目
160km/h<υmax正线
120km/h<υmax≤160km/h正线
80km/h<υmax≤120km/h正线
υmax≤80km/h正线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作业
验收
计划维修
临时补修
轨距
+2
-2
+4
-2
+5
-2
+3
-2
+4
-2
+6
-2
+3
-2
+5
-3
+6
-3
+3
-2
+5
-3
+6
-3
水平
3
5
7
4
5
8
4
6
8
4
6
9
高低
3
5
7
4
5
8
4
6
8
4
6
9
轨向
3
4
6
4
5
8
4
6
8
4
6
9
三角坑
3
4
6
4
6
8
4
6
8
4
6
9
注:
①轨距偏差不含构造轨距加宽值;
②检查三角坑时基长,采用轨道检查仪时为3m,采用轨距尺时按规定位置检查,但在延长18m的距离内无超过表列的三角坑。
第6.2.4条轨道静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管理值中,作业验收管理值为线路设备大修、计划维修和临时补修作业的质量检查标准;计划维修管理值为安排轨道维修计划的质量管理标准;临时补修管理值为应及时进行轨道整修的质量控制标准;限速管理值为保证列车运行平稳性和舒适性,需立即限速并进行整修的质量控制标准;封锁管理值为保证列车运行平稳性,需立即封锁并进行整修的质量控制标准。
第三节轨道动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管理值
第6.3.1条轨道动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是指动态条件下轨道几何不平顺值与标准值的偏差,主要通过轨道检查车或综合检测列车进行检测,按线路允许速度进行评价。
动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管理分为局部峰值管理和区段均值管理。
第6.3.2条检测项目。
轨道几何不平顺动态检测项目包括高低、轨向、轨距、水平、三角坑、复合不平顺、轨距变化率、车体垂向振动加速度、车体横向振动加速度等。
第6.3.3条局部峰值管理。
局部峰值动态评价采用四级管理:
Ⅰ级为日常保持标准,Ⅱ级为计划维修标准,Ⅲ级为临时补修标准,Ⅳ级为限速标准。
各级容许偏差管理值见表6.3.3。
轨道动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管理值表6.3.3
项目
160km/h<υmax正线
120km/h<υmax≤160km/h正线
80km/h<υmax≤120km/h正线
υmax≤80km/h正线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限速160km/h)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限速120km/h)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限速80km/h)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限速45km/h)
高低(mm)
1.5~42m
5
8
12
15
6
10
15
20
8
12
20
24
12
16
24
26
1.5~70m
6
10
15
—
—
—
—
—
—
—
—
—
—
—
—
—
轨向(mm)
1.5~42m
5
7
10
12
5
8
12
16
8
10
16
20
10
14
20
23
1.5~70m
6
8
12
—
—
—
—
—
—
—
—
—
—
—
—
—
轨距(mm)
+4
-3
+8
-4
+12
-6
+15
-8
+6
-4
+10
-7
+15
-8
+20
-10
+8
-6
+12
-8
+20
-10
+23
-11
+12
-6
+16
-8
+23
-11
+25
-12
轨距变化率(基长3m)(‰)
1.2
1.5
—
—
1.5
2.0
—
—
2.0
2.5
—
—
2.0
2.5
—
—
水平(mm)
5
8
12
14
6
10
14
18
8
12
18
22
12
16
22
25
三角坑(基长3m)(mm)
4
6
9
12
5
8
12
14
8
10
14
16
10
12
16
18
复合不平顺(mm)
7
9
—
—
8
10
—
—
—
—
—
—
—
—
—
—
车体垂向振动加速度(m/s2)
1.0
1.5
2.0
2.5
1.0
1.5
2.0
2.5
1.0
1.5
2.0
2.5
1.0
1.5
2.0
2.5
车体横向振动加速度(m/s2)
0.6
0.9
1.5
2.0
0.6
0.9
1.5
2.0
0.6
0.9
1.5
2.0
0.6
0.9
1.5
2.0
注:
①表中各种偏差限值为实际幅值的半峰值;
②水平限值不包含曲线按规定设置的超高值及超高顺坡量;
③高低和轨向采用对应波长的空间曲线;
④复合不平顺特指轨向和水平逆向复合不平顺;
⑤三角坑限值包含缓和曲线超高顺坡造成的扭曲量;
⑥固定型辙叉的有害空间部分不检查轨距、轨向,其他检查项目及检查标准与线路相同;
⑦车体垂向振动加速度采用20Hz低通滤波,车体横向振动加速度采用0.5~10Hz带通滤波和10Hz低通滤波;
局部峰值评价采用扣分法。
各项目偏差扣分标准:
Ⅰ级每处扣1分,Ⅱ级每处扣5分,Ⅲ级每处扣100分,Ⅳ级每处扣301分。
局部峰值评价以整公里为单位,每公里扣分总数为各级、各项偏差扣分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S——整公里扣分总数;
Ki——各级偏差的扣分数;
Cij——各项目的各级偏差个数;
M——参与评分的项目个数。
每公里线路局部峰值动态评定标准:
优良——总扣分在50分及以内;合格——总扣分在51~300分;失格——总扣分在300分以上。
第6.3.4条区段均值管理。
区段均值评价指标为轨道质量指数(TQI),轨道质量指数管理值见表6.3.4。
轨道质量指数管理值表6.3.4
速度等级
左高低mm
右高低mm
左轨向mm
右轨向mm
轨距
mm
水平
mm
三角坑
mm
TQI值
V≤80km/h
2.2~2.5
2.2~2.5
1.8~2.2
1.8~2.2
1.4~1.6
1.7~1.9
1.9~2.1
13~15
80km/h<υmax≤120km/h
1.8~2.2
1.8~2.2
1.4~1.9
1.4~1.9
1.3~1.4
1.6~1.7
1.7~1.9
11~13
120km/h<υmax≤160km/h
1.5~1.8
1.5~1.8
1.1~1.4
1.1~1.4
1.1~1.3
1.3~1.6
1.4~1.7
9~11
160km/h<υmax
1.1~1.5
1.1~1.5
0.9~1.1
0.9~1.1
0.9~1.1
1.1~1.3
1~1.4
7~9
区段均值评价采用扣分法。
单个TQI计算单元的扣分标准可由铁路局集团公司规定。
区段均值评价以整公里为单位,每公里扣分总数为5个计算区段的TQI扣分值之和,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每公里扣分总数;
——单个TQI计算单元的扣分数。
每公里线路区段均值评定标准划分为:
均衡——代表线路质量均衡,不需要维修;计划——代表应列入维修计划,适时进行修理;优先——代表应优先列入维修计划,尽快安排修理。
第四节线路设备大修和维修验收标准
第6.4.1条线路设备大修应按设计文件及表6.4.1相关项目进行验收,主要项目(轨道几何尺寸、线路锁定、道床清筛、捣固质量)一次达到标准,可评为“优良”。
如有主要项目不符合标准,次要项目漏项或不合格,经整修后复验达到标准,评为“合格”。
线路大、中修验收标准表6.4.1
序号
项目
质量标准
1
轨距
1.符合作业验收标准
2.轨距变化率(不含规定的递减率)允许速度大于120km/h正线不得大于l‰,允许速度不大于120km/h正线及到发线不得大于2‰,其他站线不得大于3‰
2
水平
符合作业验收标准
3
轨向
1.直线目视顺直,符合作业验收标准
2.曲线方向圆顺,曲线正矢符合作业验收标准
3.曲线始、终端不得有反弯或“鹅头”
4
高低
1.目视平顺,符合作业验收标准
2.轨面标高与设计标高误差不得大于20mm
5
三角坑
符合作业验收标准
6
捣固
1.捣固、夯拍均匀
2.空吊板:
无连续空吊板;连续检查50头,正线、到发线不得超过8%,其他站线不得超过12%
7
路肩及排水
1.路肩平整,无大草,并有向外流水横坡
2.符合设计要求
8
道床
1.清筛清洁,道砟中粒径小于25mm的颗粒质量不得超过5%
2.清筛深度达到设计要求
3.道床密实、符合设计断面,边坡整齐
9
轨枕
1.位置方正、均匀,间距和偏斜误差不得大于40mm
2.无失效,无严重伤损
3.混凝土宽枕间距和偏斜误差均不得大于30mm
10
扣件
1.混凝土枕
(1)扣件齐全
(2)螺旋道钉无损坏,丝扣及螺杆全面涂油
(3)弹条安装正确,符合要求,不符合标准的不超过8%(连续检查100头),且无连续失效
(4)轨距挡板和挡板座顶严、密靠、压紧,不密贴(缝隙大于2mm)的数量不超过6%(连续检查100头),且无连续失效
(5)轨下垫板无缺损,歪斜大于5mm者不超过8%(连续检查100头)
2.木枕
(1)垫板歪斜及不密贴者不得超过6%(连续检查100头)
(2)道钉浮离或螺纹道钉未拧紧不得超过8%(连续检查100头)
11
新钢轨及配件
1.钢轨无硬弯,接头轨面及内侧错牙不得大于1mm
2.接头相错:
直线不得大于20mm,曲线不得大于20mm加缩短轨缩短量的一半
3.轨缝每千米总误差:
25m钢轨不得大于80mm
4.接头扣件涂油,扭矩达到标准
12
再用轨及配件
1.钢轨无硬弯,接头轨面及内侧错牙不得大于1mm
2.接头相错:
直线不得大于40mm,曲线不得大于40mm加缩短轨缩短量的一半
3.轨缝每千米总误差:
25m钢轨不得大于80mm,12.5m钢轨不得大于160mm
4.接头扣件涂油,扭矩达到标准
13
无缝线路钢轨及配件
1.轨条端头位移不得大于20mm,固定区位移不得大于5mm
2.缓冲区接头相错量不得大于40mm
3.焊接质量符合《钢轨焊接》(TB/T1632.1~TB/T1632.4)的要求
4.现场焊接接头位置符合第3.10.10条的规定
5.在设计锁定轨温上、下限范围内,缓冲区接头轨缝与设计轨缝相比,误差不得大于2mm
6.锁定轨温应符合设计要求
7.缓冲区接头扣件涂油,采用10.9级螺栓,螺栓扭矩900~1100N·m
14
护轨
1.符合桥面布置图规定
2.轨底悬空大于5mm处所不超过8%
3.护轨与基本轨间距离符合规定
4.护轨顶面高于基本轨顶面不大于5mm,低于基本轨顶面不大于25mm
5.梭头各部联结牢固,尖端悬空小于5mm
6.接头靠基本轨一侧左右错牙不大于5mm
7.护轨道钉或扣件齐全完好,道钉浮离2mm或扭矩不符合规定者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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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爬设备
1.安装齐全,无失效
2.普通线路爬行量不得大于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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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口
1.铺面平整牢固,轮缘槽符合标准
2.两侧平台平整
3.排水设施良好
4.道口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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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外观
1.标志齐全、正确、清晰
2.钢轨上的标记齐全、正确、清晰
3.弃土清除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