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评标办法施工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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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评标办法施工完整版

HENsystemofficeroom【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评标办法施工

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

示范办法(试行)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确定方式报台州市发改委备案。

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审查;

4、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

5、当否决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

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否则,应继续进行审查;

6、推荐中标候选人;

7、完成评标报告。

四、评标细则

(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格式要求响应性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响应性审查。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属于“否决投标的情形”的符合性内容之一的(结合招标文件明确具体条款号),经询标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否决。

(二)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审查

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应对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审查。

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报价审查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评标价为依据。

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属于“否决投标的情形”的商务标内容之一的(结合招标文件明确具体条款号),经询标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商务标审查不合格予以否决。

当出现否决投标时,评标委员会按上述办法对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审查下一个投标文件,直至通过符合性审查、商务标审查为止。

五、询标

(一)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二)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

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

(三)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五)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通过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标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报价相同时,按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企业信用报告等级高者;

2.工期短者;

3.抽签确定。

七、完成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询标澄清记录;

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其他建议。

资格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确定方式报台州市发改委备案。

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投标文件的资信标评审;

4、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审查;

5、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

6、当否决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

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7、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8、完成评标报告。

四、评标细则

(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格式要求响应性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响应性审查。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属于“否决投标的情形”的符合性内容之一的(结合招标文件明确具体条款号),经询标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否决。

(二)投标文件的资信标评审

投标人诚信评分(采用扣分法,扣分不设分值限定,以实际次数扣分)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被浙江省或台州市发改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在公告期限内的,每次扣2分。

行政处罚信息见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栏()和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栏()、台州市招投标网()公告内容,时间以浙江省或台州市发改委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有投诉被台州市发改委作出不予受理处理决定的、或者因缺乏事实依据或法律根据而被台州市发改委作出予以驳回处理决定的,每次扣1分。

投诉处理信息见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投诉结果公示”栏()、台州市招投标网()公告内容,时间以台州市发改委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审查

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应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审查。

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评标价为依据。

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属于“否决投标的情形”的商务标内容之一的(结合招标文件明确具体条款号),经询标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商务标审查不合格予以否决,不再进入投标报价的排序。

五、询标

(一)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二)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

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

(三)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五)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六、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分

(一)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分

以下三种商务评分办法,由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自行选择。

□二次平均法

1.评分范围:

通过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标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

2.报价平均值的计算:

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

(1)当投标评标价在5个以下时,全部投标评标价进入计算范围;

(2)当投标评标价在5个及以上时,在所有投标评标价A家中,去掉报价高的B家和报价低的C家,其中B=A×20%、C=A×20%(B、C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3.评标基准价:

报价平均值与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中的次低投标评标价(不足4个的与最低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

(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

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4.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

即:

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

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

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

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

□平均价下浮法

1.评分范围:

通过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标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

2.报价平均值的计算:

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

(1)当投标评标价在5个以下时,全部投标评标价进入计算范围;

(2)当投标评标价在5个及以上时,在所有投标评标价A家中,去掉报价高的B家和报价低的C家,其中B=A×20%、C=A×20%(B、C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1%中公开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下浮值;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先按上述办法计算出报价平均值,再按以下公式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报价平均值×(1-下浮值)。

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

(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

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4、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

即:

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

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

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

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

□有限数量评审法

1.评分范围:

通过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标审查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取前5名(少于5名时,全部投标人进入评分范围)。

2.评标基准价:

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

(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

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3.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分:

每个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评分值,即:

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100分;

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

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

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

(二)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

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分与投标人资信标评分之和。

七、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投标文件排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分相同时,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排序:

1.投标报价低者;

2.资信标得分高者;

3.工期短者;

4.抽签确定。

(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八、完成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询标澄清记录;

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其他建议。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人(7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确定方式报台州市发改委备案。

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投标文件的资信标评审;

4、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审查;

5、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审查;

6、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

7、当否决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

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8、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完成评标报告。

四、评审细则

(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格式要求响应性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响应性审查。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属于“否决投标的情形”的符合性内容之一的(结合招标文件明确具体条款号),经询标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资信标评审及技术标、商务标审查和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程序。

(二)投标文件的资信标评审

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集体认定。

1.《企业信用报告》评分(1分)

企业信用等级信息以“信用浙江”网上信息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信用等级AAA得分

信用等级AA得分

信用等级A得分

信用等级BBB得分

信用等级BB得分

2.投标人诚信评分(采用扣分法,扣分不设分值限定,以实际次数扣分)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被浙江省或台州市发改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在公告期限内的,每次扣2分。

行政处罚信息见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栏()和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栏()、台州市招投标网()公告内容,时间以浙江省或台州市发改委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有投诉被台州市发改委作出不予受理处理决定的、或者因缺乏事实依据或法律根据而被台州市发改委作出予以驳回处理决定的,每次扣1分。

投诉处理信息见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投诉结果公示”栏()、台州市招投标网()公告内容,时间以台州市发改委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审查

评标委员会的技术专家应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审查,专家评审采用集体评议,记名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进行。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属于“否决投标的情形”的技术标内容之一的(结合招标文件明确具体条款号),经询标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技术标审查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商务标审查和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程序。

(四)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审查

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应对符合性审查通过和技术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审查。

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报价审查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评标价为依据。

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

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调整投标人报价,但因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得调整。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属于“否决投标的情形”的商务标内容之一的(结合招标文件明确具体条款号),经询标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商务标审查不合格予以否决,不再进入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程序。

五、询标

(一)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二)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

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

(三)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五)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六、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

(一)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分

以下三种商务评分办法,由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自行选择。

□二次平均法

1.评分范围:

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技术标和商务标审查通过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

2.报价平均值的计算:

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

(1)当投标评标价在5个以下时,全部投标评标价进入计算范围;

(2)当投标评标价在5个及以上时,在所有投标评标价A家中,去掉报价高的B家和报价低的C家,其中B=A×20%、C=A×20%(B、C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3.评标基准价:

报价平均值与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中的次低投标评标价(不足4个的与最低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

(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

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4.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

即:

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99分;

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

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

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

□平均价下浮法

1.评分范围:

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技术标和商务标审查通过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

2.报价平均值的计算:

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

(1)当投标评标价在5个以下时,全部投标评标价进入计算范围;

(2)当投标评标价在5个及以上时,在所有投标评标价A家中,去掉报价高的B家和报价低的C家,其中B=A×20%、C=A×20%(B、C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1%中公开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下浮值;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先按上述办法计算出报价平均值,再按以下公式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报价平均值×(1-下浮值)。

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

(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

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4、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

即:

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99分;

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

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

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

□有限数量评审法

1.评分范围:

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技术标和商务标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取前5名(少于5名时,全部投标人进入评分范围)。

2.评标基准价:

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

(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

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3.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分:

每个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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