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建筑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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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层建筑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苏州凤凰国际书城 工程

监理细则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实施细则)

(模板及其支撑工程监理细则、起重吊装工程监理细则、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监理细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监理细则)

 

内容提要:

一、工程概况

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审核

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检查内容

 

项目监理部(章):

_________________

专业监理工程师:

______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细则3

模板及其支撑工程监理细则7

起重吊装工程监理细则12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监理细则1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监理细则24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苏州凤凰国际书城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南、星都街东、苏华路北、星桂街西,为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建筑,项目占地面积9743.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2065.54平方米。

东侧为190米高43层的甲级办公楼,高190米,西侧为140米高37层的公寓式酒店,高148米,裙房五层为商业及塔楼入口、大堂。

地下一层有4888平米商业,-1F--3F其余为设备用房及地下复式停车库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2、《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20)87号

3、《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苏住建(2020)第58号

4、《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20)

5、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6、已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三、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项目安全监理负责人:

塔吊等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监理:

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监理:

四、安全监理的工作流程: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资质证书》;

(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主体是否明确:

施工现场安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总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同时规定,未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单位把工程项目发包给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时,必须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i.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程序:

1.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人编写;

2.遇风险性较大工程,在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后,应组织专家论证,经专家论证的安全技术方案应落实相应的应急预案。

3.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4.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5.

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项目监理组采取巡视、平行检查、抽查等定期、不定期的方式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监理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发现不按批准的安全方案进行施工或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安全存在较大隐患时责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及措施

1、工程施工前的控制要点及措施

(1)工程开工前,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阐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要求有关各方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地建设主管部门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已编制完成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通过;专项施工方案除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按规定提供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等内容;

(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企业组成专家组进行审查论证,提交专家论证审查意见,按照专家审查意见补充修改后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仍需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审查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

(5)已办理向建设主管部门的安装(或拆除)备案手续;

(6)

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已落实;

2、施工过程中的控制要点及措施

(1)已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落实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已到位,特殊工种均持证上岗;

(3)本方案所属的材料、设备的质保资料齐全有效并均已检验合格;

(4)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批准的方案及操作规程进行安装或拆除,安装、拆除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工作是否到位;

(5)现场安全监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加强过程监控和整改的力度。

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应及时向项目总监汇报:

a)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b)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c)安全措施未经自检擅自使用时;

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e)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f)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g)出现安全事故时。

(7)

及时与业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8)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施工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立即要求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并上报当地建设性行政主管部门。

 

模板及其支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模板及其支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均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对于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的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0m的,以及施工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的模板支撑系统尚须经专家组予以论证。

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完善施工方案。

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附于其后。

方案中的设计计算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并应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对缺少安全技术措施或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提出监理审核意见,要求重新编制或补充完善。

■方案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绘制配板设计图、连接件和支撑系统布置图、细部结构和异型模板及特殊部位详图;

2)根据结构构造型式和施工条件确定模板载荷,对模板和支撑系统做力学验算;

3)编制钢模板与配件的规格、品种与数量明细表;

4)制定技术及安全措施,包括:

模板结构安装及拆卸的程序,特殊部位、预埋件及预留孔洞的处理方法,必要的加热、保温或隔热措施、安全措施等;

5)制定钢模板及配件的周转使用方式与计划;

6)编写模板工程施工说明书。

■方案设计的有关规定

按照《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的要求,模板设计施工方案中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模板结构的钢模板、钢愣和支柱应采用组合荷载验算其刚度,其容许挠度应符合右下表的规定:

部件名称

容许挠度

钢模板的面积

1.5

单块钢模板

1.5

钢愣

L/500

柱箍

b/500

桁架

L/1000

支撑系统累计

4.0

2)组成钢模板所有材料的强度设计值,应按国家现行规范有关规定取用。

并应根据组合钢模板的新旧程度、荷载性质和结构不同部位,乘以系数1.0-1.18。

3)当验算模板及支撑系统在自重与风荷载作用下抗倾覆的稳定性时,抗倾覆系数不应小于1.15。

4)支撑系统应经过设计计算,保证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当支柱或其节间的长细比大于110时,应按临界荷载进行核算,安全系数可取3-3.5。

支撑系统中,对连续形式和排架型式的支柱应适当配置水平撑与剪刀撑,保证其稳定性。

5)简单的模板工程可按预先编制的模板荷载等级和部件规格间距选用图表,绘制模板排列图及连接件与支持件布置图,并对关键的部位做力学验算。

2、模板及其支撑工程搭、拆安全检查内容

1)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严禁任意变动。

2)操作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3)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应边安装边支撑固定。

特别是在安装预组装成片模板时,应边就位、边校正和安设连接件,并加设临时支撑稳固。

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以防倾覆。

4)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持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5)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

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6)对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的通道口,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7)模板的支柱、纵横向水平杆、剪刀撑等均应按设计的规定布置。

当设计无规定时,一般支柱的纵横间距不宜大于1.5m;纵横向水平杆的上下步距不宜大于1.4m,纵横向的垂直剪刀撑间距不宜大于6m。

当支柱高度小于4m时,应设上下两道水平撑和垂直剪刀撑。

以后支柱每增高2m再增加一道水平撑,水平撑之间还需增加剪刀撑一道。

当楼层高度超过10m时,模板的支柱应选用长料,同一支柱的连接头不宜超过2个。

8)模板支柱底部应夯实,设置木垫板,增加立柱的承压面积及稳固性,不得随意用砖头等作为垫板使用。

9)现浇整体式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结构的强度应达到能承受上层模板、支撑系统和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时,方可进行。

否则下层楼板结构的支撑系统不得拆除,且同一部位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10)安装及拆除模板时,高度超过3.5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及工作平台。

不准站在柱模板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11)登高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连接件必须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扳手等各类工具必须系挂在身上或置放于工具袋内,不得掉落。

12)模板的预留孔洞、电梯井口等处,应加盖或设置防护栏,必要时应在洞口处设置安全网。

13)组合钢模板安装及拆除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应随装拆随转运,不得堆放在脚手板上。

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性连续拆除完毕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14)安装及拆除过程中,除操作人员外,下面不得站人。

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作业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15)拆模时,混凝土必须满足所需强度的要求,经确认已达拆模强度时,方可拆除。

16)拆模时应按后支先拆、先撑后拆的原则进行,先拆非承重部位,后拆承重部位。

17)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成片拉拽撬落模板。

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

18)混凝土板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孔洞,应进行防护。

高处拆模作业时,应配置登用具或搭设支架。

19)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20)预组装模板拆除时,垂直吊运应采取两个以上的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四个吊点,吊点应合理布置并作受力计算。

21)预组装模板拆除时,宜整体拆除,并应先挂好吊索,然后拆除支撑及拼接两片模板的配件,待模板离开结构表面后再起吊,吊钩不得脱钩。

22)在组合钢模板上加设的电线和使用的电动工具,应采用36V的安全电压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触电安全措施。

 

施工设施和人员与架空线路最小安全距离

外电显露电压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lkV以下

4

1-l0kV

6

35-110kV

8

154-22020

10

330-500kV

15

23)钢模板用于高耸建筑施工时,应有防雷击措施。

24)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安装和拆除模板时,起重机吊臂、吊物、钢丝绳、外脚手架和操作人员等与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如不符合时,应停电作业;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25)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

有雨、霜时应先清扫施工现场,不滑时再进行作业。

3、高大支模监理控制要点

(一)事前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

1.高支撑模板系统是指高于或等于4.5m的模板及其支撑系统。

2.高支撑模板系统应采用钢支撑作立柱,不得使用竹木作立柱,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搭设支撑。

3.高支撑模板系统的钢支撑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

4.建设工程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必须经企业的技术和安全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企业技术和安全部门的公章;技术方案报送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方案。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必须由有资格的评审机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专项安全论证审查。

论证评审报告由评审机构出具,参与评审的专家签名并加盖评审机构公章。

5.高支撑模板系统的技术方案应包括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设计,搭设与拆除,混凝土浇筑方法和浇筑过程观测及安全控制要求等方面内容。

6.高支撑模板系统技术方案的编写应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定,结合工程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⑴技术方案应有计算书,计算书应包括施工荷载计算,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抗倾覆等方面的验算,支承层承载的验算。

⑵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应考虑下列各项荷载:

①模板及其支架自重;

②新浇筑混凝土自重;

③钢筋自重;

④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

⑤泵送混凝土产生的施工荷载。

⑶对已重复使用多次的模板,支撑材料,应作必要的强度测试,技术方案应以材料强度实测值作为计算依据。

⑷技术方案应有支撑平面布置图,模板及其支撑的立面图和剖面图,节点大样等施工图。

⑸高支撑模板立柱4.5m以下部分,应设置不少于两道的纵横水平拉杆;立柱4.5m以上部分每增高1.5m应相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

剪刀撑应纵横设置,且不少于两道,其间距不得超过6.5m;支撑主梁的立柱必须设置剪刀撑。

⑹对于特殊的工程结构,当模板面非水平面或施工荷载不均衡时,应按整体稳定性和抗倾覆能力计算确定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

⑺由于佛山市可能有台风,还应验算模板及其支架在自重和风荷载作用下的抗倾覆稳定性。

(二)事中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

1.施工单位应明确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应在高支模搭设、拆除和混凝土浇筑前向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将书面交底记录交监理公司备案。

2.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应按经审批的技术方案进行,技术方案未经原审批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修改变更。

3.支模立柱基础必须坚固,按设计计算要求严格控制支架沉降量。

支架的压缩变形值或弹性挠度,不得超过相应的结构计算跨度的1/1000。

立柱的支承面是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并应在平整、夯实后加设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垫块支承立柱。

4.支模分段或整体搭设安装完毕,经企业技术和安全负责人或其书面委托人主持分段或整体检查合格,报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钢筋安装。

5.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现场应搭设工作梯,作业人员不得从支撑系统爬上爬下。

6.支模搭设、拆除和混凝土浇筑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支模底下,并由安全员在现场监护。

7.混凝土浇筑时,施工单位应派安全员专职观察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变形情况,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暂停施工,迅速疏散人员,待排除险情并经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人检查,报监理公司同意后方可复工。

8.监理公司应指派监理工程师对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技术方案的实施和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监理公司备案。

9.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复检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⑴施工单位未编制高支撑模板技术方案或将未经审批的技术方案交付现场施工。

⑵高支撑模板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事后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

1.浇筑砼时要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木工随浇筑进度检查支顶、模板。

如有意外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补救。

该项工作要坚持到砼终凝后才能结束。

2.楼面施工人员要严格控制按施工方案浇筑砼,尤其需分层浇筑的必须分层浇筑。

浇筑后,观察表面是否有下沉现象,该工作要坚持到砼终凝后,如有必要及时补支顶。

3.砼泵立管不能和支撑与模板有任何接触。

 

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起重吊装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起重吊装属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工程。

常因吊装方案不当、技术交底不明确、安全措施不够、起重指挥不当、司机误操作,以及违反吊装操作规程等情况而发生机械设备及人员伤亡事故,有些甚至是车毁人亡的重大事故。

因此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对于施工难度较大、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起重吊装工程,必须结合现场实际,参考同类工程成熟的施工经验,制定两个以上的吊装方案,经专家论证审查,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比较,择优选取。

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签后提交监理审核。

■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对起重司机、起重工及起重指挥人员资质及对起重机械完好性的要求。

②对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③吊装作业一般安全措施

④防止高空坠落安全措施。

⑤防止吊装结构失稳安全措施。

⑥防止起重机倾覆安全措施。

⑦防止触电安全措施等。

■监理应对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核,方案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起重吊装之安全需要。

对缺少安全技术措施或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提出监理审核意见,要求重新编制或进一步补充完善。

2、起重吊装工程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对起重作业人员资质及对起重机械的要求

1)起重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

2)起重吊装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3)用于大型设备及构配件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必须状况良好,检验合格,具有起重

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对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1)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未经技术交底的不得实施吊装。

2)交底执行会签制度,交底结束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应在交底文件上签字。

3)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吊装作业.不得擅自变更吊装方法。

■起重吊装作业一般安全检查内容

1)起重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自动报警信号装置等应齐全完好,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起重机械不得使用。

2)吊装工作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人内。

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3)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

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4)吊装作业应按方案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吊装工艺程序。

5)多点吊装时必须防止吊件受力不均遭受破坏。

应根据吊装工艺及吊装措施进行吊装。

6)起重机械工作中如遇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应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故障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

7)当施工现场有多台吊装设备同时作业时应制定防碰撞措施。

8)实行多班作业的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

9)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致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10)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

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

■防止高空坠落检查内容

1)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2)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3)吊装层应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确保安全的措施。

4)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台跳板应铺平且绑扎牢固,严禁出现探头板。

■防止吊装结构失稳检查内容

1)作业时,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设备性能,起重量大小进行试吊,确定吊点中心,保证平衡起吊就位。

对不明重量物体应查清重量再行起吊,严禁超重吊装。

2)重物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3)起吊物品应绑扎牢固。

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

4)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并临时固定或可靠连接后方可松钩摘钩,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加以稳固。

5)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6)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不同方向上拴以牢固的溜绳溜住。

7)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当作业中休息或离开前应将吊物落到地面。

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防止起重机倾覆检查内容

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覆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

4)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

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翻。

5)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升与回转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6)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起吊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0%)。

8)双机抬吊操作时,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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