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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

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特点、原因及预防

“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百余年前维新派领袖梁启超曾一针见血的指出青少年与国家前途、命运的关系。

而今未成年人犯罪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一起被称为当今世界的三大公害。

因此,预防与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

根据我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18周岁以下为未成年人;我国《刑法》规定: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视为未成年人犯罪。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持续上升势头,不仅危害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了社会的长治久安,而且极大的催残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给千百万个家庭带来不幸。

因此,正确的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和原因,结合实际,采取相应的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呈上升趋势,犯罪手段不断向成人化、智能化发展、犯罪类型也多种多样。

一、从近年来的调查情况看,未成人违法犯罪主要存在以下类型和特点:

1、犯罪的形式,团伙性犯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团伙犯罪(如:

结伙抢劫、结伙偷盗等),未成年人犯罪以团伙作案为主要形式,单独作案较少。

未成年人心理尚不成熟,他们往往喜欢模仿武侠小说、武打影片中帮派活动的形式,三五结伴成伙,结伙成帮、结帮成派,共同进行犯罪活动。

相互间订立攻守同盟,诡言狡辩,“人小鬼大”,给侦破审理带来不小阻力。

这些未成年人往往纠合成群,少者两三人,多者七八人,出于哥们义气,相互壮胆,共同作案,盗窃抢劫。

手段凶狠,动辄持刀行凶、不计后果。

犯罪残忍性上升,对社会破坏性增大。

案例:

2000年,年龄均在16至17岁的咸阳农村青少年豆成彬等4人,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翻窗、撬门入室盗窃5次,偷现金、实物总计人民币1468元;2002年11月下旬,宝鸡市凤翔县的7名15至17岁在校中学生联合杀死同学;去年5月初,汉中市城固县3名不满18岁的中学生共同伤害一女乞丐并致其死亡。

还有青少年以一定的特征如地域、性格、年龄、同学等形式一个个的团伙,经常聚在一起,形成一附和,或碍于情面不好推辞共同作案。

团伙犯罪的一大特征就是“一个老鼠坏一锅汤”,一个人带坏一群人。

例如徐某等四人合伙抢劫一案,除徐某外其余三人都是在校学生。

先是由徐某提出去打某某,在打人过程中又由徐某提议发生了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

三名学生被捕入狱后,很是后悔,认识到不该和徐某这样的人混在一起。

调查分析:

在青少年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过程中,作案人员往往因年龄小、心理和智力尚不成熟,犯罪过程中往往想寻找心理依靠,少则2至3人,多则5至6人。

上述3例案件都具有明显的团伙作案特征。

2、暴力性犯罪,犯罪突出,手段新颖、凶残。

未成年人年龄偏轻,模仿性较强,犯罪时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往往不顾一切,不计后果,仅凭一时冲动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纵火等暴力型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他们往往不再局限于小偷小摸,而是肆无忌惮地穿行于城区、集镇。

由于他们人小个矮、形色稚嫩,一般不易引起人们的警觉,成案率较高。

如去年某县破获的一起入室杀人案:

几个未成年人扮装成学生模样,跟踪某妇人潜入某小区,把其电源关掉(每户电源总开关均集中在某一楼层或门外),待被害人打手电筒出来检查开关时(门没有关),一个头矮小少年便潜入其家中,待被害人进屋关门进其他屋子时,犯罪嫌犯人便打开房门让等在外边的3名同伙入室。

为防止他们走出小区被害人报案,4名犯罪嫌疑人在抢窃完钱物后,残忍地将其杀害。

当前未成年入的犯罪手段,由愚昧型向智能、成人化转变。

作案周密策划,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

案例二:

兴平市14岁的马党军和18岁的马平原两人,从咸阳乘坐出租车回家途中用暴力控制女司机杨某,拿啤酒瓶砸其头部,并持刀抢走其金项链、手链、耳环、戒指和现金。

3、犯罪类型多样。

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大致分为两大类:

一是财产型(享受型)。

以此类最为突出,未成年人易冲动且好动,一旦失学,则三五成群聚在一起且很少归家,但他们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特别是当他们要挥霍摆阔、享受攀比时,他们就将目光盯在公私财物上。

如我市去年破获的某乡镇盗窃团伙,年龄最大17周岁,最小12周岁,平日里以偷铁路货运物资、闲置工厂钢铁来维生计,有时甚至顺手牵羊偷同乡的牛、猪、羊、鸡等物资来满足自身的挥霍享受。

以物质享受为目的,为了得到超过正常生活水平的物质享受而走上犯罪道路也是青少年犯罪的一大特点作为青少年在思维方面存在一定的片面,容易形成和别人攀比的心理,别人吃的比自已强,穿的比自已好时,心理就有平衡,久而久之得不到很好的引导和教育,就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还有就是一些贪图享受的青少年“吃”“穿”“玩”为自已的人生目标,好吃懒做,在没有充分的物质基础情况下,便会挺而走险、误入歧途,而玩更是成为青少年消费的主要方面,通过抢劫、盗窃等不正当手段得到的钱财中有很大一部分挥霍在舞厅、游戏机、台球等游艺上。

其次是:

报复型犯罪。

有些青少年在受到不公正待遇后,或因处理不及时,或因对处理结果不能理解,就采取同样的手段去对付别人,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例如在校生雷某在自已和同学遭到社会流氓殴打,并被抢走钱物,自已学校、,派出所报告又未得到及时处理后,出于一种报复心理,去打别人,抢夺别人财物和,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毁了自已的前程。

再例如17岁的卢某上学时被校警殴打,虽然学校及时进行了处理,但卢某认为处理不当,辍学后,携带木棍,到校将校警打伤。

其三是:

暴力型。

未成年人心理素质不稳定,自控力差,认识能力与意识能力低,感情易冲动,行为易过激,受不良影响及社会丑恶现象的影响,在受到刺激又缺乏正确的教育与引导下,纷纷效仿不良行为,导致犯罪。

如今年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的一个案例:

陕西省某县三名初二学生采用非常残忍手段强奸两名11岁幼女,其中一名男生强奸该幼女时间长达4个小时。

导致他们犯罪的原因很单一,都是看了黄色录相,对性的认识即神秘又刺激,在没有正确引导和教育下,共同实施犯罪。

其四是:

冲动型犯罪。

青少年由于心理的不成熟,不易控制自已的情绪,遇事不够冷静,往往做出一些事后自已也感到后悔的事,例如17岁的杀人犯赵某,由于骑车与他相撞,在遭到殴打和辱骂后,失去理智,掏出随身所带的水果刀,连砍数刀,致人死亡。

被判无期后,深感后悔,希望用自已的例子教育别人。

其五是:

无知型犯罪。

这一类型的青少年罪犯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识,甚至入狱后,对自已的罪行仍不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例如抢劫犯胡某骑车与他人相撞,要求赔偿未得逞后,就强行抢走他人钱物,并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行为,再例如抢劫犯李某认为找别人要点东西,不给打两拳没什么大不了的,甚至认为自己是正大光明的找人要,又不是偷偷摸摸地去偷,怎能算犯罪。

其六是:

从属性犯罪。

青少年由于思维尚不成熟及社会经验的不丰富,容易成为成人犯罪时控制的对象,并且青少年由于对好坏的识别能力差,在作案时处于一种死心塌地的从属地位。

例如17岁的骆某在与成年人李某所进行的盗窃活动中,一次又一次的充当“放风”的角色,事后未得任何赃物,但仍心于情愿地去做,仅因为李某平时给他买两碗面条,在他不顺心时说两句安慰的话。

为了这个简单的原因,骆某甚至两三个月回家,与李某吃住在一起,连续做案十余次。

与以往相比,未成年人犯罪涉足的类型越来越广,除盗窃、抢劫、伤害等传统型犯罪外,对一些新类型案件,如绑架勒索、抢劫汽车、吸毒贩毒等也有所涉足。

4、犯罪的方式,流窜犯罪比重增加。

由于社会管理松弛,盲流范围扩大。

由外省外县市窜至我市异地作案。

他们作案手段隐蔽,飘忽不定,稍纵即逝,给侦查案情和缉拿归案造成困难。

如谷城县无业人员王××,窜至我市某乡镇后,利用人们作息时间差,巧妙地走东窜西,实施盗窃,尔后利用便利的交通条件,携赃款远之夭夭。

5、犯罪年龄低龄化势头明显犯罪,年龄及性别。

未成年人犯罪中,在校生犯罪占据了相当比例,犯罪低龄化趋势日渐明显,初犯年龄越来越小。

近年来,14~16岁青少年犯罪尤为突出,且呈现低龄化的趋势。

犯罪性别以男性为主,但女性犯罪率逐渐升高,且手段更为凶残。

如:

某市某乡镇今年5月5日,4名初三女生敲开一小卖店(已21:

00过后,该小卖店平日里是一名年近七旬的老奶奶),声称要买快餐面,待门开后,4名女生便把老太太围住,一名女生持刀威胁逼迫老太太拿钱。

钱物得手后,为防止报案(因小卖店就离学校约百米左右),该女生恐吓老太太,声称若敢报案,必割下其头。

案例二:

以2001年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为例,16岁的女生津津(化名)去与男生李某发生口角,随后便叫来3名同学替自已“报仇”,将李某带进楼群殴打后抢走人民币50元,并扬言还要进行第二次敲诈。

这也属于报复型犯罪,类似的校园抢劫案还时有发生。

随着物质条件的改观,未成年人生理、心理早熟明显。

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

有些少年从10--13周岁开始就走上犯罪道路。

青少年的特点是敏感、好奇、喜欢模仿、爱冒险,思想十分敏锐,吸收新事物快。

如果缺乏指导或者引导不当,这些特点就会成为缺点或者成为犯罪的动机。

还具有好奇、取乐、讲义气等心理特征。

案例:

某地乡场附近年近15岁的魏某,因到乡场上看了几次黄色录像,很想尝试一下与异性“亲热”的感觉,于一日下午等候在一个11岁的小女孩放学回家的竹林处,并蒙面操刀,强奸了小女孩。

某市内一个无人管教的16岁少年,整天东游西荡,无所事事,便蒙生偷车取乐邪念,半年内竟盗窃22辆机动车。

某高校一男生,因多次接受同学吃请,也欲请同学吃请却囊中羞涩,遂杀人抢劫。

某技校一学员与同学因争坐一条凳子而大动干戈,10余人参与斗殴,酿成一死三重伤血案。

北京市某网吧的老板与几个学生因收费问题发生纠纷,学生为了报复老板,于深夜纵火烧毁房屋1000余平方米,烧死15人,烧伤7人。

他们中,年龄最小的13岁,最大的16岁。

真是一桩桩触目惊心,一件件血泪斑斑!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

从不良行为、恶作剧发展到违法犯罪;由单差生发展到思想品德和功课都差的双差生,进而结帮逃学,发展成违法犯罪行为;从冒险、游乐到离家出走、侵犯他人权益到违法犯罪;从骄生惯养到称王称霸乃至行凶打人;从被歧视、虐待到行凶报复,或被遗弃而流落街头,被坏人教唆而犯罪;从小偷小摸发展到盗窃抢劫;模仿影视里的暴力和色情镜头,从好奇到偷尝禁果而违法犯罪,等等。

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80%以上。

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

青少年犯罪中一部分具有极强的随意性:

在对青少年罪犯调查访问中得知一部分在做案前很少有明确的目的,往往是在闲逛,喝醉酒后过程中,由于一时的冲动身不由已,别人以纵恿等原因而作案或是正在做某事的过程中,见有机可乘,突然改变计划而作案。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心理角度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主观原因:

从主观上讲,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逐渐走向成熟的时期,尚未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正确观察社会的方法,意志品质薄弱,容易受到各种不良风气和坏思想的影响,养成“哥们义气”,“享乐主义”等种种不良习惯和不正确思想,并具有强烈的冲动性,教育引导的不当,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2、客观原因:

(1)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

由于我们工作中忽视了政治思想,加上社会上请客送礼、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的影响,部分青少年对社会产生怀疑和矛盾心理,失去了是非观念,甚至对正确的东西也持怀疑态度。

有的违法犯罪分子毫不隐瞒的说:

“人活着就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能贪污的贪污,能受贿的受贿,我不能贪污也没条件受贿,只好采用笨重的办法去偷去抢。

”在这种思想支配下,这种人藐视国法,大胆作案,抓住了坐几年牢,抓不住算我走运,吃喝几顿,快活几天。

如我们办理的一起抢劫盗窃案件中,涉案的几个年轻人年龄都在二十岁左右,由于受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影响,几个人经常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盗窃、抢劫。

有时盗窃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有时抢劫现金,来充实他们空虚的精神生活。

他们不是靠勤劳的双手去致富,而是抱着幻想,以身试法,去盗去抢、去骗,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2)外来腐朽思想和文化的腐蚀。

随着对外开放,旅游业的发展,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腐朽思想生活方式也象苍蝇一样飞了进来,在青少年中产生了不良影响。

青少年身心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吸收能力强,而批判、辨别能力差,容易把坏的当成好的去仿效和追求。

加上我们缺乏正确的引导,促使他们为追求物质精神享受而不惜挺而走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好奇心理。

好奇,是未成年人的天性。

但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判断是非的能力差,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容易随心所欲,误入歧途。

由于好奇心理引发的犯罪类型主要是:

吸毒、摇头丸、色情暴力、网络等。

(案例:

罗一中网络、盗窃等)

2、逆反心理。

从生理学的角度讲,未成年人正处于逆反心理强烈时期。

容易诱发逆反心理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家长教育不当,表现为过于严格、过于溺爱或教育方法简单粗暴、使孩子忍受不了;二是家长望子成龙心切,造成孩子因学习压力太大而进行反抗:

三是学校过分追求升学率,只注重优等生的教育,容易使成绩差的学生自暴自弃,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3、盲从心理。

这主要表现在某些共同犯罪中,一部分未成年人完全是在主犯的教唆、诱导、胁迫下,盲目地服从,在不知不觉中涉足犯罪。

还有一部分未成年人则盲目效仿武侠小说、武打影片中帮派活动的形式,结伙进行犯罪活动。

不久前,潘某、王某和李某三个中学生相邀一同到当地的一个刚发现的古墓群看热闹。

结果,他们发现十几个村民正在哄抢古墓群挖掘工地上的文物,潘某忽然产生了不抢白不抢的念头,随即招呼王某和李某将两只木箱打开,抢走了里面的十几件文物。

潘某、王某和李某在古墓挖掘现场盲目从众,参与哄抢,其行为构成了聚众哄抢罪,最终受到了法律的追究。

这是一起典型的由盲从心理引发的共同犯罪。

4、攀比心理。

一些未成年人贪慕虚荣、讲究吃穿、好逸恶劳,这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有位盗窃犯,当问及他为什么盗窃时,他说:

“和他年龄相仿的都有工作,他们下班后遛舞厅、遛影院、玩台球,有时请我到饭店吃点喝点,老花别人的钱不得劲。

做生意又没那本事,没钱花就想到偷,叫你们处在我这种地步,没钱花也会想办法的”。

5、报复心理。

未成年人心态不稳,控制力不强,报复情绪浓,受到一些委屈无法承受,遇到一些事情易生妒恨,继而进行报复,使自己的行为超越了法律和道德的范畴。

如:

某校初三女生黄某学习名列前茅,且多才多艺,家长、老师均对她寄予厚望。

一度时期她经常听见别人议论她爸爸与林某(女)关系密切。

想方设法证实了此事后,她又气又羞,觉得在学校抬不起头来,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经过几天思考,她决定报复。

一天上午,她冲到林某办公室,将事先准备好的浓硫酸泼洒到了林某的脸上,致林某容貌被毁,黄某也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判刑,一名优秀学生就此沦为囚徒。

这个结果完全是由报复心理导致的,报复的代价真是太沉重了。

四、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和犯罪预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然而,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却呈上升趋势,而且出现了团伙化、暴力化、手段成人化、年龄低龄化等新特点,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事业。

如果一个国家、民族对未成年人的事情关心不够,使未成年人犯罪长时期地不断增加,那么,这不仅使这些犯罪人本身受到了伤害,而且这种情况还会对国家、民族的未来产生很大的不良影响,影响国家和民族的发展。

所以,未成年人的问题不仅是减少犯罪的根本出路,同时也是关乎一个国家和民族未来的事业。

因此,要使明天的犯罪减少,就要做好今天的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工作。

犯罪学研究表明,违法犯罪开始的年龄与犯罪存在密切关系,开始进行违法犯罪的年龄越小进行再犯罪的危险性越大。

减少犯罪人、减少犯罪意识的形成,最好的时机是在年纪小的时候,年纪越小时机越好。

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强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工作显得十分必要。

尽管现在的历史文明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但世界上每一个国家都几乎不同程度地存在未成年人年犯罪。

未成年人是我们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懂法律的一代新人,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需要,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和犯罪预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任务。

针对上述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对症下药。

我认为应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预防或排除产生犯罪的因素。

各级党和政府必须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重视青少年犯罪的巨大危害性,抓住青少年的心理特点,社会、家庭、学校齐抓共管,积极培养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学习的兴趣和习惯,要求他们树立法律观念,增强法制意识、道德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个良好的社会、精神环境。

2、要进一步提高对“扫黄”工作的认识,要采取强硬、得力措施,搞好“扫黄”工作,彻底清除这些精神鸦片,杜绝黄源,要大张旗鼓的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用社会主义文学艺术占领文艺阵地,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使青少年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使他们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3、学校要坚决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纪律、有文化、有道德的社会主义新人,对差生多给予指导,要看到他们的长处,教师要经常性地给他们讲理想、讲人生、讲奉献,不能对他们讽刺、挖苦,更不能一发现错误就将他们赶出校门,把隐患留给社会。

同时,要进一步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质量,严肃校纪,培养出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人才。

4、家庭要担负起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要责任。

与学生多谈心、多勾通。

学生们要学法、知法、守法,懂得用法律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使自己的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成为国家有用之才。

五、生活安全常识:

(一)登山应如何注意安全;

1、要合理携带行装用具,最好带上拐杖、绳子和手电筒。

2、天黑以前,一定要到达预定目的地,以免夜间露宿,造成诸多不便。

3、登山要根据个人的体质,量力而行,结伴而行。

4、雨天、雾天时不要冒失走险路,以免因浮土、活动的石头、路滑、视线不清而失足滑跌。

5、雷雨时要防止雷击,不要攀登高峰,不要手扶铁索,不要在树下避雨。

6、不要穿塑料底鞋或高跟鞋登山。

7、登山时可少穿一点衣服,如停下来,特别是汗流浃背时要披上暖和的衣服,防止受凉感冒。

8、要注意山林防火。

9、要防毒蛇咬及野兽袭击。

衣服要包紧身体,不要有太多裸露在外,以防被毒蛇袭击。

10、在深山、树林中行走,特别是在阴雨或大雾天气,要注意防止迷路。

事先最好找一位向导同行,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到深山密林里去。

(二)游泳时应怎样注意安全

1、游泳前要了解自己健康状况,能否参加游泳要听取医生的意见。

2、要选择好地点,了解浴场情况。

3、下水前要先活动身体。

4、不要冒然“扎猛子”、潜泳,不要打闹,以免呛水和溺水。

5、正确估计自己的水性,不要逞能。

6、不要在急流、旋涡处游泳,禁止酒后游泳。

7、游泳过程中,如突然觉得眩晕、恶心、心慌、气短或四肢抽筋,要立即上岸或呼救。

8、当小腿或脚抽筋时,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跳跃,或自己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

9、遇到溺水危险时,可用下述方法自救:

⑴身体放松,深呼吸一口气后面向水底,四肢放松下垂,让头枕、后颈部漏出水面,直至感到需要呼吸时为止;

⑵当想呼吸时,将双臂慢慢抬到肩部高度,同时一腿向上提高到腹部高度,另一腿尽量向上屈,头部不变,节省气力和防止身体下沉;

⑶将头仰起呼吸,同时双手猛力向下推,双脚向下蹬。

换气时向别人呼救。

⑷吸气后,恢复开始姿势,反复进行,可保持身体不会下沉,直到获救。

 

罗源县第一中学综治副校长

罗源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吴钢鸣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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