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资源型城市创新转型发展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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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资源型城市创新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本溪市资源型城市创新转型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一、总体要求

  本溪市是国家著名的老工业基地和原材料加工基地,《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将本溪市列为成熟型资源城市,生态破坏严重、产业结构单一、经济活力不足、民生问题突出、治理体系欠缺等问题已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

特别是随着可开采矿产资源规模不断萎缩,资源衰退型城市特征已开始在我市逐步显现。

为妥善应对问题挑战,围绕“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生态立市”战略,制定“1353”(1个主要目标、3项基本原则、5条发展路径及3方面保障措施)创新转型方案,推进本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全方位振兴。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民生保障水平极大提升,治理体系高效完备,把本溪建成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生态示范区和沈阳经济区资源型城市创新转型示范区。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相统筹。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加强资源开发规划和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引导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提高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强化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资源化、循环化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矿山、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实现资源开发与城市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坚持发展规模与发展质量相协调。

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形成创新转型经济支撑。

市场化、国际化壮大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延伸本钢主营产业及上下游产业链条,推进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

集群化、高端化发展幸福产业,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产业,推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协作化、示范化发展军民融合产业、数字经济,打造新商贸产业链。

转换增长动能,构建创新转型核心驱动。

  (三)坚持深化改革与民生保障相一致。

推进发展方式转变,释放创新转型空间要素,建设美丽本溪,发展智慧城市。

推进体制机制转轨,营造创新转型政策环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推行“管委会+公司”模式;优化公共服务,提供创新转型民生保障;改善老旧城区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发展方式转变,释放创新转型空间要素

  1.建设“美丽本溪”

  

(1)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

全面推进蓝天、碧水、青山工程,加快建设本溪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桓仁县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实施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全力做好桓仁水库、观音阁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太子河流域综合治理。

抓好燃煤锅炉污染、工业废气、秸秆焚烧等防控防治,推进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高效一体化供热。

到202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全市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3%以上,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不高于45微克/立方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比达到省定标准。

  2.转变生产方式

  

(2)严禁过剩产能。

以钢铁、水泥、煤炭、平板玻璃等过剩产能行业为重点,坚持市场化和法制化手段相结合,严格区分产业政策、金融政策、能源土地政策,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控过剩行业新上产能。

进一步落实完善我市过剩产能长效机制和奖惩办法。

  (3)推进兼并重组压减过剩产能。

对钢铁、建材、煤炭等行业分业施策,支持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优化产业布局,减少同业竞争。

重点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推进水泥企业的市场整合,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整合产权或经营权,提高生产集中度。

!

  3.发展“智慧城市”

  (4)完善公共基础设施。

优化高速公路和铁路网,推动路网改造升级,重点建设本溪至桓仁(宽甸)高速公路,田桓铁路、溪田铁路电气化提速改造。

启动航空机场建设,加快桓仁支线机场前期工作。

完善综合市政基础设施,推进污水、垃圾、排水、燃气、供暖设施建设。

完善防洪减灾体系,优化配置水资源利用。

  (5)加快“互联网+”建设。

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大力推广智能制造、网络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延伸等新业态、新模式,推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与农业、能源、金融、商务、物流快递等深度融合。

加快“智慧山水城”建设,促进医疗、教育、社保、就业、交通、旅游等服务智慧化。

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创新,加快发展交通、旅游、养老、人力资源、日用品消费等领域。

  

(二)产业结构转型,形成创新转型经济支撑

  1.集聚化、优势化推进工业强市

  (6)推进绿色钢铁产业发展。

支持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优化钢铁配套能力,补齐钢材轧制等工序短板,围绕板材、棒线材、特殊钢以及铸造生铁等产品,大力培育汽车等中高端零部件、成套装备、板材剪切配送等下游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做强做优钢铁深加工产业,重点推进本钢四冷轧、冷轧高强钢中试机组等重大项目。

鼓励天津银龙预应力、天津金桥焊接、华岳精工、聚鑫达、东铄新材料等重点企业加快技术改造。

推动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年吞吐能力达450万吨的钢铁物流产业园,打造东北地区最大的钢材加工及仓储物流基地和东北地区最大的钢铁电商线下现货交易基地。

到2022年,本钢集团有限公司高端产品实现工业产值200亿元,年均增长10%,高端装备制造业实现工业产值300亿元,占全市工业产值10%。

  (7)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产业。

以高新区为核心,两县为两翼,加快医药健康产业提质升级。

大力开展上海绿谷糖类药物、药大雷允上脂质体抗癌药物、上药北方药业化药创新药及仿制药、华润三药及上药好护士集团现代化中药、辽宁开普高端数字诊疗装备、辽宁成大人用疫苗等医药产品的创制及产业化,加快新产品研制和产品质量提升。

支持刺五加、林下山参等本溪道地药材及相关产业发展。

重点推进上海绿谷、上药集团、华润三药、辽宁开普等重点企业发展,打造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构建以脑健康为代表的国际、国内知名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到2022年,全市医药产业实现工业产值45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占全市工业比重达到15%以上。

  2.集群化、高端化发展幸福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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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推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充分发挥优质山水资源优势,深度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和关联产业,全力构建以“文旅”为中心,带动体育、健康、养老等产业发展的复合型产业融合发展体系。

策划推出“重走抗联路”红色旅游线路产品,打造抗联品牌。

支持村民成立旅游专业合作社,推广龙道沟景区发展模式。

打造以本溪县东软、桓仁县鹤年堂等为主体的医养结合,以关门山、老边沟、枫林谷等为主体的森林避暑。

力争桓仁县东北参茸农产品城、南芬区辽宁辽砚文化产业园进入省级培育名录。

制定和落实冰雪经济总体布局和战略规划,促进冰雪旅游、冰雪文化、冰雪体育、冰雪教育、冰雪装备制造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具有本溪特色冰雪经济产品。

鼓励本溪湖工业遗产群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打造宜居、文化、旅游、红色教育等多要素为一体的标志性景观。

到2022年,文化、旅游产业以及与文旅相关的体育、健康和养老等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10%、20%、10%、10%和10%,创建国家5A级景区2家、4A级景区8家。

  (9)打造新商贸产业链。

调整区域、业态、商品等商业结构,创新经营机制、组织形式、服务体验,促进线上线下、多领域、内外贸融合和一体化。

加强与电商、物流、金融、电信、市政、家政等对接,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

引导实体零售企业逐步提高信息化水平,将线下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与线上商流、资金流、信息流融合,拓展智能化、网络化的全渠道布局。

大力发展平台经济,以流通创新基地为基础,培育一批为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平台载体,提高协同创新能力。

鼓励零售企业与创意产业、文化艺术产业、会展业、旅游业融合发展,实现跨行业联动。

参与沈阳港建设,将高新区纳入沈阳空港及保税区、自贸区规划布局,推进高新区仓储物流基地建设。

到2022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00亿元以上。

  3.资源化、循环化发展绿色产业

  (10)加快建设绿色智慧矿山。

全面实施“五矿共治”,有效控制矿山数量,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

新立采矿权出让过程中,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在出让合同中明确开发方式、资源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推动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积极推动思山岭铁矿、宇航矿业、源达矿业、大台沟铁矿建设和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智慧矿山建设标准。

到2022年,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智慧矿山建设要求,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100%,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关键生产工艺流程数控化率达到70%以上,研发技改投入达到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以上。

  (11)鼓励资源综合利用。

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供给水平。

支持水泥、玻璃等建材行业开发和利用先进节能技术。

培育发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鼓励开发和引进低成本生产超高强度混凝土、微晶玻璃等尾矿利用产品和技术,以工业废渣为原料的高附加值产品和低成本利用技术,鼓励煤矸石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

重点推进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5号高炉节能环保改造、4—6号转炉节能环保改造和1号转炉节能环保改造等项目。

加快推进本溪(平山)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园和溪湖区废钢铁加工配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力度。

到2022年,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左右,培育具有竞争力的节能环保骨干企业15家以上,建成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省级再生资源产业园区。

  (12)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以农牧渔结合、农林结合为导向,以桓仁县和本溪县为重点区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

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等养殖业与种植业有效对接模式,发展优质稻米、中药材等绿色有机食品加工业。

加强“全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发挥桓仁县“中国山参之乡”、本溪县“中国刺五加之乡”品牌作用,发展林下参等高质量绿色林产品。

推进农产品、林产品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做活水资源产业。

拓展农业林业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到2022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稳定在120家左右,发展休闲农业示范乡镇5个,农业产业增加值达到55亿元,增长10%。

  (13)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

积极有序发展清洁能源,增加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比重,促进能源结构转型。

全力推进桓仁大雅河抽水蓄能电站、本溪县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桓仁核电、国电投综合智慧能源利用项目、本溪县鑫暾生物质热电联产、千金岭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

有序开发利用太阳能,推动太阳能多种形式综合利用,积极推动光热发电产业化发展。

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园建设前期工作开展。

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电动汽车推广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到2022年,桓仁县大雅河和本溪县太子河抽水蓄能等重点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4.协作化、示范化发展军民融合产业、数字经济

~

  (14)构建军民融合产业体系。

充分发挥本钢精品钢材和地方企业铸造用“人参铁”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强与省内外军工或军工配套企业的对接,努力打造军工领域特殊钢材供应基地和军工产品精密铸件配套基地。

以本钢技术中心为依托,在巩固提升军工用钢基础上,大力开发船舰用特种钢材,进一步提高军民融合配套能力。

进一步加强本溪水泵、鹤腾铁塑等企业与国内军工或军工配套企业、军工科研生产单位的对接,通过技术转让、合作开发、二次开发等方式,推进军工企业配套零部件向铸造企业转移。

到2022年,全市军民融合企业达到10家,实现工业产值100亿元。

  (15)鼓励发展数字经济。

加速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拓展新发展空间,为培育发展新动能提供动力支持。

加快全行业、全领域、全覆盖的数字化转型,推动大数据在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的广泛应用,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强化数字经济法制体系建设,建立适应数字经济新业态治理体系,加大对专利、数字版权、企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数据信息的保护力度。

  (三)增长动能转换,构建创新转型核心驱动

  (16)推动大众创业。

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推进辽宁科技学院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支持现有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做精做优、做大做强,鼓励本溪籍人士、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离乡入城农民在溪创业。

兑现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强化创业担保贷款等综合金融服务。

积极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组织创业者论坛。

依托现有商务用房、闲置厂房、专业市场等,建设一批适合不同群体需求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和创业示范街区。

  (17)鼓励自主创新。

整合优势创新资源,重点在钢铁深加工、生物医药等领域,建设一批产业共性、专业、综合服务技术创新平台,集中力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和产业规模扩大。

围绕产业发展需求,依托优势企业,联合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等,参与国家各类重大工程和科技计划。

到2022年,新增5家省级创新平台。

  (18)科技成果转化。

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

依托沈阳药科大学科技园、中科院沈阳分院本溪市技术转移中心,积极推动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等转化载体建设。

定期组织院企、校企等专业对接活动,搭建成果转移转化平台,促进科技成果与项目等科技要素深度融合,实现科技成果就地快速转化和产业化。

到2022年,实现科技成果转化190项。

  (四)公共服务转优,提供创新转型民生保障

  (19)改善老旧城区环境。

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推进南芬、本溪县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和溪湖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国家试点工程建设。

进一步完善道路、管网、供暖等城区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综合配套设施、接续替代产业、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地质灾害隐患区居民搬迁、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服务、恢复治理生态环境等环节,全力打造“南芬城南明珠”和“新溪湖印象”品牌形象。

加快推进独立工矿区和城区老工业区重点项目建设,带动全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

到2022年,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基本完成,城区民生基础设施改造完成率达到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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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依据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县区标准化图书馆、文化馆建设。

充分释放医改红利,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引导科学合理就医,完善医疗信息功能,为转诊患者提供连续性服务。

综合考虑城市居住人口规模和分布,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布局,完成主城区中小学提档升级。

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公共服务领域,降低准入门槛。

  (五)体制机制转轨,营造创新转型政策环境

  1.重点领域改革

  (21)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多种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稳步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全力推进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

支持采取产权转让、增资扩股、合资合作、出资新设等方式,加快水洞旅游集团、城建控股、水务控股、大旅游集团等国企母公司或子公司股权多元化。

推进本溪水泵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到2022年,全市新建或改建混合所有制企业达到10家以上。

  (22)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公示、共享,加快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深入推进税收等领域的信用分级管理,推动在新经济中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良性竞争氛围,促进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探索建立协同监管体系,推动动态审慎监管,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网络订餐、文化市场、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新媒体内容、网络视听节目监管,规范各类市场秩序。

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建立网络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2.优化营商环境

  (2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并动态调整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及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权责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简化事前审批,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放宽新经济新业态市场准入。

对标国内国际一流标准,结合我市实际,以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间为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显著提升企业、群众创业办事便利的获得感。

强化改革整体性、系统性、集成性,使营商环境建设层层深入、有机衔接、落实有力、成效显著。

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全市整体工作进度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3.建立“管委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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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健全完善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建立“管委会+公司”建设运营机制,优化布局、撤并整合,压减层级、精简机构,定岗定责、动态考核,实现扁平化管理。

将符合条件的优良资产、优质资源注入平台公司,着力增强平台公司融资能力,借助平台公司,广泛融集社会资本参与园区重大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基础设施、社会发展公益项目等建设,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运营管理市场化。

到2022年,全市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现“管委会+公司”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资源型城市转型纳入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我市“十四五”规划、《关于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主要目标为引领,全方位推进创新转型。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方案和部门职能,制定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具体工作措施,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资金支持

  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发37号、财预134号文件涉及政策资金、国家专项资金和行业补贴、补助资金,合理调整市级财政支出结构,保证财政支出向升级产业、接续替代产业、基础设施以及专项贷款贴息等重点领域的倾斜。

充分发挥政府贷款贴息、发行地方财政建设债券等多种投资手段,引导商业银行、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增加对转型项目贷款,同时带动社会融资,鼓励社会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等形式参与资源型城市转型项目建设,保证转型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监督评估

  强化对方案实施的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和定期评估制度,公布规划执行情况。

市直各部门要加大对方案实施的支持力度,结合部门职能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评估,推动方案各项指标和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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