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居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常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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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居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常规
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常规
第一部分 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一、管理的目的
通过定期连续的系统观察儿童生长发育状况,及时发现并矫治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的各种因素,降低儿童发病率和死亡率,促进儿童生长发育,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使儿童身心得到全面发展。
二、管理对象
凡长期在所辖区内居住的7岁以下儿童,无论户口是否本辖区。
三、管理内容
(一)定期健康检查。
定期健康检查是儿童系统管理的一个基本内容,是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之一。
每次健康检查结果都是小儿当时健康状况的一个横剖面,定期多次检查结果的前后对比可以看出小儿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的动态变化。
(二)体弱儿管理。
体弱儿管理是儿童保健的重要内容之一。
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才能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合理营养。
合理营养是儿童健康成长的保证。
首先应鼓励母乳喂养。
母乳充足时,4个月前坚持纯母乳喂养;4个月后,需及时合理添加辅食,断奶时间可持续至小儿出生后的第二年。
对人工喂养及混合喂养者,更应指导科学喂养。
(四)加强心理行为发育检查。
心理行为发育是儿童健康的重要方面,心理行为保健内容,应有选择的进行智力测查,对测查结果全面分析,正确指导,防止给家长带来不必要的负担,甚至阻碍儿童的正常心理行为发育。
(五)计划免疫。
计划免疫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四项儿童保健措施之一。
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此项工作,并与其结合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六)早期教育。
结合一日活动,根据小儿年龄特点因人而异的开展早期教育,发展小儿智力。
特别是婴儿期,要帮助儿童建立起良好的条件反射。
(七)常见病防治及管理。
营养缺乏性疾病和感染性疾病是小儿常见病,对小儿生长发育影响最大。
在儿童保健工作中要采取综合措施管理,预防为主,争取早诊断,早治疗。
同时要逐步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
(八)健康教育。
儿童保健工作都要结合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社会和儿童家长宣传儿童保健常识,提高群众对儿童保健的需求和科学育儿水平。
(九)体格锻炼。
体格锻炼是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要因地制宜地开展此项工作。
四、小儿各年龄段的保健管理
(一)婴儿保健管理(1个月----不满1岁)
1、建立儿童健康卡片(或手册);
2、大力宣传母乳喂养,指导合理哺喂,辅食添加和断奶;
3、指导家长给小儿做被动操,主动操和户外活动;
4、按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按时投给维生素D制剂,加强小儿营养,预防佝偻病和贫血。
5、定期(每3个月一次)进行体格测量和健康检查;并进行健康评价。
6、根据不同的月龄介绍早期教育内容;
7、结合家访,指导家长努力为婴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幼儿期保健管理(1岁—不满3岁)
1、进行营养膳食指导,使小儿养成断奶后不挑食,不偏食的良好卫生习惯;
2、定期(每6个月一次)健康检查,进行健康评价。
3、根据不同年龄指导早期教育,体格锻炼、安排户外活动和游戏。
4、按时完成预防接种的复种工作。
5、指导家长为幼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注意幼儿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三)学龄前儿童保健管理(3岁—不满7岁)
1、坚持定期(每年1次)体格检查,并进行健康评价。
2、进行营养膳食指导,搞好体格锻炼和预防接种的复种,对此年龄小儿的常见病应积极矫治;作好防止意外伤害等工作。
3、制定合理的生活制度,培养良好的饮食、睡眠和卫生习惯。
4、提高家长的卫生知识水平,加强启发性教育,在游戏中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二部分 儿童健康检查
一、 健康检查的次数及时间要求
1、城市儿童。
1岁内每3个月检查一次,1-3岁半年检查一次,3-7岁每年检查一次,简称“四•二•一”体检。
2、农村儿童。
半岁前每3个月检查一次,0.5-3岁每半年一次,3-7岁每年一次,简称“三•二•一”体检。
具体检查时间要求可参照:
1岁以内在生日前后2周,1-3岁在生日前后1月,3-7岁每年“六一”前后或生日前后1月。
二、健康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一)问诊
1、问诊方法。
询问出生日期(公历),计算实足年龄:
实足年龄等于检查时年、月、日减去出生年月日。
如果检查日数小于出生日数。
可向月数借一位,借数为30;如果检查月数小于出生月数可向年数借一位,借数为12。
如果不知道公历出生日期时,可按属象查附录农、公历换算表,计算实足年龄。
2、问诊重点。
询问母乳喂养情况,辅食添加情况,断奶时间,传染病史及基础免疫情况。
有无佝偻病的早期症状如多汗、夜惊、烦躁不安等,小儿会坐、爬、站、走的时间。
(二)体格发育测量
1、体重测量 新生儿用婴儿磅称,1-7岁小儿用儿童磅秤或杠秤,以千克为单位,记录至小数点后两位,每天上下午测量前及测量中均应检查“0”点1次,被测者应在饭后1小时,饭前半小时进行,先排空大、小便,然后脱去鞋、袜、帽子和外面衣服,仅穿背心、短裤。
2、身长(高)测量3岁以下小儿应卧位测量身长、刻度读数记录到0.1cm。
测量前小儿脱去鞋、袜、帽子和外面衣服,仅穿短裤。
让小儿仰卧于量床数板中线上,固定小儿头使其接触头板,使两耳在同一水平上。
测量者位于小儿右侧,左手握住两膝,使两下肢互相接触并贴紧底板,移动足板接触两侧足跟。
3岁以上小儿量身高,测量时被测者脱去鞋、袜、帽子和衣服,仅穿背心和短裤衩,立于木板上,
取立正姿势,两眼直视正前方,胸部稍挺起,腹部微后收,两臂自然下垂。
手指并拢,脚跟靠拢,脚尖分开约60°。
脚跟臀部和两肩胛角间(如利用墙壁钉软尺测量,则是两臂胛角)几个点同时靠着(接触)立柱,头部保持正直位置。
测量者手扶滑测板使之轻轻向下滑动,直到底板与颅顶点恰相接触,以厘米为单位,记录到小数点后一位,注意测量者的眼睛要与滑板在一个水平面上。
3.顶----臀长及坐高
3岁以下小儿量顶-----臀长。
取卧位,要求同测身长。
测者左手提起小儿小腿,膝关节屈曲,同时使骶骨底板,大腿与底板垂直,移动足板使其压紧臀部,读刻度至0.1cm。
3岁以上量坐高。
被测者坐高计的坐边或有一定高度的矮凳上,先使身躯前倾,骶部紧靠墙壁或量板,然后坐直,两大腿伸直后与身躯成直角,而与地面平行,大腿与凳面完全接触,并相互靠拢,膝关节屈曲成直角,足尖向前,两脚平放在地面上(可用木板放在脚下,调整高低),头及肩部位置同测身长的要求。
令被测者挺身、移下头板与头顶接触,读刻度至0.1厘米。
注意凳高度要合适,过高过低均会影响读数。
4.头围测量
要求用布质涂漆软尺。
小儿取立位或坐位,测量者立或坐于小儿前方或右方,用右手拇指将软尺零点固定于头部右侧眉弓上缘处,软尺从头部右侧经过枕骨粗隆最高处,再回至0.1cm。
读至0.1cm。
测量女孩时应将长发在软尺经过处向上下分开。
软尺每测500人左右即用标准尺校正1次。
5.胸围测量
所用软尺与头围同,3岁以下小儿取卧位或立位,应处于平静状态,两手自然下垂或平放(卧位时),两眼平视。
测量者立于其前方或右方,用左手拇指将软尺零点固定于小儿胸前乳头下缘,右手拉软尺,绕经右侧后背两肩胛角下缘,经一侧回至零点。
取平静呼气和吸气时的中间读数至0.1cm。
测量时软尺各处轻轻接触皮肤,1岁以下小儿皮下脂肪松厚,宜稍紧。
6.上臂围
被测者取立位、坐位或仰卧位,两手自然平放或下垂,测量者立于小儿之前或左方,取左上臂自肩峰至鹰嘴联线之中点为测量点,以臂围尺绕该点水平的上臂1周,轻轻接触皮肤进行测量,读至0.1cm.
(三)全身体格检查
1、一般状态
观察小儿发育营养状况,精神状态,面部表情,语言及动作发育情况等。
2、皮肤
观察皮肤黏膜有无苍白、黄染、紫绀、皮疹、瘀点、脱屑、色
素沉着等。
扪诊时注意皮肤弹性、皮下脂肪的厚度及充实度等。
3、淋巴结
全身或局部淋巴结有无肿大,应注意部位(颈部、枕部、耳后、腋窝、腹股沟等),数目、大小、硬度、活动度及压痛等。
4、头部
小婴儿应触摸有无颅骨软化、枕秃、外形有无方颅、马鞍头,
婴幼儿应注意检查囟门是否闭合,一般于生后12-18个月闭合,如未闭合应测量大小(以顶、额骨对边线距离),注意是否膨隆或凹陷。
眼:
眼睑有无肿胀,结膜有无充血、渗出液、黄染、滤泡、眼
球是否突出、活动、震颤、斜视、瞳孔大小、对光反射等。
必要时作视力测定。
耳:
外耳有无畸形或变形,耳道有无耵聍、脓液或疖肿,必要时
作听力测定。
鼻:
鼻黏膜有无充血、水肿、鼻息肉。
口腔:
检查口唇颜色(红润、苍白或青紫),有无唇裂、牙齿数、
龋齿、牙龈及口腔粘膜有无炎症、出血、溃疡,地图舌、溃烂、颤动,有无腭裂,扁桃体大小(肿大分Ⅲ度,I度在咽腭弓内;Ⅱ度超出咽腭弓,未达咽中线;Ⅲ度达到咽中线),有无渗出或白膜,并注意咽部充血程度。
5、颈部
检查颈部有无肿物,甲状腺是否肿大。
6、胸部
检查时注意胸部形状,是否对称,有无鸡胸、漏斗胸、哈氏沟及
肋串珠,心前区有无突出。
心脏检查:
望诊心搏区域,搏动是否弥散;触诊心脏搏动的位置
强弱及范围,有无震颤;叩诊心脏的左右浊音界;听诊心音强弱及杂音性质,是否为病理性。
杂音在Ⅱ级以下,不传导,变换体位时可减轻或消失,多见于4-12岁儿童;杂音在Ⅱ级以上,声音粗糙、响亮,向外传导,不受体位改变影响,心脏杂音可在收缩期或舒张期听到,亦可呈连续性杂音。
可为病理性,需要进一步检查。
肺脏检查:
望诊观察胸部扩张是否均匀;触诊有无摩擦或支气管
震颤感,叩诊有无浊音或实音;听诊呼吸音的性质,有无干、湿性罗音、捻发音及支气管哮鸣音。
7、腹部
注意腹部形状,脐部有无突出、渗出物、脓液、血液。
腹部检查
重点是触诊肝脾大小。
3岁以下小儿多可触到肝脏,一般不超过右锁骨中线上肋缘下2cm,质软,表面光滑,无压痛,1岁以下婴儿可触到脾脏,在肋下1cm以内,其它年龄不应触及。
8、外生殖器
注意有无疝气及隐睾等。
9、四肢
检查有无手镯、足镯、“0”型腿或“X”型腿。
10、脊柱
检查立位时状态,活动情况,脊柱有无弯曲(前凸、侧凸或驼背),
脊柱长度与四肢比例。
11、神经系统
应检查有无麻痹、膝腱反射、病理反射等。
12、辅助检查
有条件地区,对3岁以下小儿作血红蛋白测定,碱性磷酸酶、谷
丙转氨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X线检查等,有助于疾病的诊断。
(四)体格发育与健康评价
儿童健康检查后,应对每一个受检儿童进行体格发育评价和健康评价。
1、体格发育评价方法
为了对个体或集体儿童的发育给以适当的评价,对每次体检测得
的体格检查数字与该年(月)龄小儿的正常标准进行比较,动态地观察小儿的发育情况。
(1)离差法 即以标准差和平均值为基础值划出等级。
表1-1 体格发育六级评价表
实足年龄 年 月 日
上
≥2SD 中上
ISD 中+
M-ISD 中-
M~-SD 中下
-1SD 下
≤-2SD
体重(公斤)
身长(公分)
(2)三项指标综合评价法 世界卫生组织近年来推荐的儿童营养状况的判断方法,认为应用按年龄的体重、按年龄的身高及按身高的体重三项指标全面评价较为合适。
它即可反映近期营养状况变化,又同时反映出远期营养状况。
表1-2 三项指标综合评价意义表
按身高测体重
按年龄测的身高
按年龄测体重
意义
高
低
高
肥胖++
高
中
高
目前营养好
高
低
中
目前营养好‘过去营养不良
中
高
高
高个子,营养正常
中
中
中
营养正常
中
低
低
目前营养正常,过去营养不良
低
高
中
目前轻度,营养不良
低
中
低
目前营养不良
低
高
低
目前营养不良++
2、健康评价标准
健康:
指体格发育、智力发育、运动机能发育正常,且无疾病或仅有缺点(例如:
唇裂、沙眼、斜颈、口角炎等),而不影响儿童生长发育者。
3、健康评价中疾病与缺点的区分
缺点与疾病有程度的不同,但要很明确地分清是有一定困难的,为了对检查的结果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进行统计,从儿童保护角度考虑,认为凡是不影响儿童生长发育和正常活动的可列为缺点,存在某些局部缺陷儿童仍算健康儿童,反之,凡是儿科各系统急、慢性病(包括传染病),影响儿童生长发育和正常活动的,均应算疾病。
疾病与缺点具体划分如下:
(1) 皮肤方面
疖肿只有1-2个,范围很小,且不得在危险三角区者为缺点,多
发性疖肿属疖病,应算疾病。
过敏性皮疹无感染,但能在短期内治愈者算缺点,全身性脓疱病算疾病。
体癣、脚癣算缺点,牛皮癣、神经性皮炎算疾病。
(2) 全身浅表淋巴结问题
小儿由于过去咽喉感染、龋齿、中耳炎、四肢局部损伤引起相应
部位淋巴结肿大,此种情况下既不算缺点,也不算疾病。
如果是由于血液系统疾病、结核病等所致者,统计其原发疾病史,也不将淋巴结肿大单独列为疾病或缺点。
(3) 五官方面
急慢性中耳炎算疾病;鼻炎或因小儿抠鼻孔致黏膜损伤引起短暂出血者算缺点;轻度沙眼(无滤泡、疤痕)急性结膜炎、麦粒肿、霰粒肿、倒睫、轻度近视、轻度斜视等缺点,口腔黏膜破损、地图舌、乳牙的龋齿等算缺点;砂眼有滤泡或疤痕,牙周炎,牙龋齿算疾病。
(4) 咽炎
咽后壁淋巴滤泡增生,扁桃体大无化脓,无全身并发症者算缺点,如扁桃体有化脓且引起肾炎、关节炎、心脏方面有影响者算疾病。
(5) 心脏杂音
1-2级心脏杂音,如确定系生理性杂音者应属正常,既不算缺点
也不算疾病,如确定为先天性心脏病或心肌炎等应算疾病。
(6) 肠寄生虫
在肠寄生虫中如蛔虫症、蛲虫症、鞭虫症检查时无并发症者为缺点,其它寄生虫、肠吸虫、血丝虫、姜片虫等为疾病。
(7)佝偻病
3岁以内婴幼儿患佝偻病,临床有典型症状及体征,有条件者配合生化、x线有改变者为疾病。
3岁以后出现的佝偻病后遗症均算缺点。
(8)皮下脂肪、体重
以皮下脂肪、体重衡量符合Ⅱ度以上营养不良者算疾病;血红蛋白6-9g为中度贫血即血红蛋白9g以下者为疾病。
(9)先天性疾病
不严重的唇裂、皮肤色素痣、1cm以下无进行性增大血管瘤、3岁内睾丸未降、多指(趾)、小耳朵等算缺点。
(10)疝气、睾丸鞘膜积液等算缺点。
(11)各个系统的儿科疾病
如肺炎、哮喘、风湿病、结核病、急慢性肾炎、心脏病、严重营养不良、严重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儿童传染病等都应算疾病。
第三部分体弱儿管理
体弱儿管理常规
一、 目的
通过对体弱儿患病情况的了解,重点加强对体弱儿的治疗及特别护理,使其尽早康复,促进健康成长。
二、 管理范围
体弱儿指患有下列疾病的儿童:
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营养不良、反复感染(呼吸道、肠道感染)、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病、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常见畸形等。
三、 管理方法
对所有体弱儿应进行登记,实行体弱儿登记制度管理。
1、专案管理:
对患中度以上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反复感染、营养不良的儿童均应建立体弱儿管理卡片,进行专案管理。
2、管理措施:
详见各类体弱儿管理范围内各管理方法。
3、护理措施:
在保健医生的指导下,家长应对体弱儿进行正确护理,详见体弱儿管理范围内各管理方法。
4、结案:
体弱儿治愈后应结案转入健康儿童常规管理。
体弱儿的单病种管理
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的管理
一、目的
开展对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综合性的防治,有效控制佝偻病的发生发展,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
二、管理对象
3岁以下婴幼儿,其中1岁以下婴儿是防治重点。
三、佝偻病的简易诊断标准
婴幼儿佝偻病简易诊断主要依据病史、症状、体征;其中以体征为主要诊断指标,并按指标的主次、多少和严重程度进行综合判定。
(一)主要依据
1、病史、出生及发病季节,有无缺乏日照和投服维生素D史。
2、明显诱因:
早产、低出生体重、人工喂养、体弱多病、偏食、生长过快等。
3、症状:
夜惊、多汗、烦躁不安。
4、体征:
主要体征:
颅骨软化(三个月以上婴儿)、方颅、肋骨串珠、肋软沟、鸡胸、漏斗胸、手镯、“0”形腿、“x”形腿。
次要体征:
枕秃、肋外翻、囟门晚闭、出牙迟缓、肌肉韧带松驰等。
(二)诊断标准:
1、佝偻病活动期
凡年龄在2岁以下儿童,有维生素D缺乏史及明显症状,并伴有下列任何一条者:
①具有2项主要体征
②具有1项主要体征及1项次要体征;
③具有2项次要体征,并有明显诱因者;
再以体征的严重程度进行分度:
轻度(Ⅰ度)表现为轻度骨骼改变。
中度(Ⅱ度)表现为明显骨骼改变。
重度(Ⅲ度)有严重骨骼畸形或功能障碍或表现病理性骨折等。
2、佝偻病恢复期:
①曾有活动性佝偻病病史,经晒太阳、维生素D治疗后,症状好转或消失、体征减轻、病情稳定者。
②初诊时仅有两项主要骨骼改变,无症状、无贫血、运动功能正常者;
3、佝偻病后遗症:
多见于3岁以上儿童,既往有佝偻病史现无症状,仅有明显骨骼改变者。
4、可疑佝偻病:
有症状、体征和诱因,但不具备上述条件者。
四、管理方法及内容
(一) 采取综合预防措施
对3岁以下儿童(1岁以内婴儿为重点)采取综合预防措施。
1、加强户外活动:
多晒太阳是预防佝偻病经济、有效的方法。
充分利用日光、多晒太阳,每天晒太阳不得少于2小时,尽可能暴露皮肤,夏季避免日光直射,冬季注意保暖,防止受凉。
2、合理喂养:
提倡生后四个月内完全母乳喂养,4-6个月开始及时添加辅食,补充富有维生素D、钙、磷及蛋白质等营养物质,如蛋黄(100克含维生素D250IU)肝类、鱼类、鱼子等。
确实无母乳者,尽量食用配方奶或维生素AD强化奶。
3、药物预防:
(1)生后两周至1岁半儿童:
①母乳喂养只要乳母营养充足,经常晒太阳,儿童可不必服维生素D,仅在医学指征情况下,按医嘱服用维生素D。
②人工喂养(普通牛奶或奶粉者)每日可服维生素D40OIU/日,夏秋季(6-9月份)接触日光充足可暂停服维生素D。
③补充钙剂时应注意儿童每日膳食中摄入的钙量,以确定儿童每日钙元素的适宜摄入量:
6个月以下300毫克;
6个月-1岁400毫克
1岁-4岁以下600毫克
4岁-11岁以下800毫克。
(二)佝偻病的登记管理
对在体检中发现的佝偻病患者均进行体弱儿登记。
1、可疑佝偻病:
试用维生素D5万IU/月,1个月后复查。
如确诊为活动期佝偻病按专案管理执行。
若用药后症状、体征消失即可结案。
2、佝偻病恢复期:
可服用维生素D5万IU/月,3个月后结案。
(三)佝偻病的专案管理:
凡确诊为佝偻病活动期者应进行体弱儿专案管理,填写专案管理卡片。
治疗:
1、Ⅰ度佝偻病:
维生素D15-20万IU/月
2、Ⅱ度-Ⅲ度佝偻病:
维生素D30-40万IU/月
服药一个月后复查,显效者(神经系统症状消失,体征减轻),再服3个月维持量(维生素D5万IU/月)以巩固疗效,3个月后可酌情结案。
3、对长期消化不良,口服维生素D效果不佳者,可改用肌肉注射,剂量同上。
在生化和X光片辅助检查下,最多不得超过2次。
若2次注射仍无好转,应转儿童内分泌门诊。
4、补充维生素D的同时,口服钙剂。
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活动期)专案管理卡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开始管理时间:
检查日期 年龄 既往病史 佝偻病症状与体征 诊断 治疗与处理意见 医生
签字
喂养情况、患病情况、晒太阳时间(小时/天)、服VitD剂量和疗程
转归:
痊愈 好转 转医院 未愈
结案日期:
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的管理
一、目的
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危害儿童健康,通过治疗和对该病及时有效的管理,可促进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得到尽快纠正,保护儿童健康。
二、管理对象
患有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的儿童。
三、诊断标准
诊断具备下列三项中的二项,但必须含有第一项。
1、年龄在6岁以下(新生儿除外)血红蛋低于11g/dI。
轻度:
9-11g/dI;
中度6-9g/dI;
重度<6g/dI
2、有明确的缺铁原因:
①饮食习惯不良:
如挑食、偏食、吃零食等。
②食欲不好,入量不足,食物种类单调。
③长期消化道疾病,如呕吐、腹泻等。
3、典型的贫血临床表现:
苍白、无力、毛发干枯、厌食、烦躁不安。
四、管理方法及内容
1、登记管理:
对轻度贫血患儿建立登记,要有初诊、复查日期与血红蛋白
测查结果记录。
2、专案管理:
对中度及中度以上贫血的患儿建立专案进行管理,一般情况下应在3个月内结案。
3、治疗:
根据病情,可采用药物及饮食治疗。
1个月后复查血红蛋白。
4、转诊:
经药物治疗3个月血红蛋白仍不恢复正常者,应转诊。
5、结案:
患儿血红蛋白恢复正常后,继续给药4-6周方可结案。
五、预防措施:
1、合理膳食:
供给足够的动物蛋白、豆制品、绿色蔬菜和水果
达到平衡膳食。
2、培养良好饮食习惯:
注意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习惯,及时纠正偏食、挑食等不良习惯。
3、疾病预防:
预防感染性疾病及寄生虫病,如钩虫感染等。
4、定期健康检查:
及时发现贫血患儿,给予治疗。
六、治疗方法:
(一)饮食治疗:
1、调整饮食:
食物内容力求多样化、补充含铁、蛋白质丰富的动物性食物,如猪肝、动物血、瘦肉等。
2、纠正不良习惯:
如挑食、偏食、吃零等。
(二)药物治疗:
1、血红蛋白在11g/dl以下者,可用铁剂治疗。
2、选用铁剂治疗:
按元素铁1-2mg/kg/日,餐间服用最为恰当。
3、为促进铁的吸收,补铁同时可适当补充维生素C.
4、对贫血合并锌缺乏症的儿童,先补铁纠正贫血,之后再补锌纠正锌缺乏症。
附:
体弱儿专案2
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中、重度)专案管理卡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开始管理时间:
检查
日期 年龄 既往病史 体格检查 化验检查
HBg/dl 目前存在主要问 题 治疗与处理意见 医生
签字
喂养(饮食)情况患病情况
转归:
痊愈 好转 转医院 未愈
结案日期:
营养不良儿童的管理
一、目的:
营养不良是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常见病,及时对患营养不良的儿童进行治疗,以期在最短时间内使儿童生长发育恢复正常。
二、管理对象:
儿童体检及定期体检中发现的患有营养不良的儿童。
三、营养不良的评价方法:
1、评价指标:
营养不良评价目前所使用的是世界卫生组织(WHO)近年来推荐的评价指标,即按年龄别体重、年龄别身高和身高别体重的三个指标进行全面评价。
2、评价标准:
采用的参考标准值是国际标准或称WHO标准。
以中位数减去2个标准差(-2SD)为营养不良的判定标准。
3、营养不良分类:
①低体重(年龄别体重低于评价标准),此指标主要反映儿童急性或近期营养不良者;
②发育迟缓(年龄别身高低于评价标准),此指标主要反映儿童慢性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