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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心理学个人收获心得体会

教育心理学个人收获心得体会

《学与教的心理学》这本书包括了三部分:

教师与学生心理,学习心理,教学心理。

它将新的学习论和教学论及其教学设计技术贯穿全书。

采取了以学校学习和教学中的心理学问题为基本线索,介绍和剖析学与教的重要方面和主要环节的心理学理论与应用。

论述了学习类型与教学条件的相互关系,学生人格特征与教学处理的相互影响,师生间和同学间的交互作用,等等。

我先谈谈对教与学的心理学的认识,当然这些是来自对书上内容的吸收和思考。

学与教的心理学是一门把学习心理和教学心理两个分支学科结合起来,阐明学生的知识、技能和品德的习得过程,以及教师如何为学生有效学习创设适当条件,促进学生的知识、技能和品德学习的心理学新学科。

它是研究学校教育过程中学生的学习活动及与之相关的心理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

它涉及学校教育过程中的一切心理现象和规律。

一方面深刻的体会到教与学这是两个相互影响和促进的过程,对于我们重点研究学校教学或更细些的课堂教学和我们这么多年的学习生活体会是一致的;另一方面,我也认识到教学它是一个完整的过程,而在每一个过程都应当有正确的理论去指导,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教学。

教与学的心理学与教育学不同:

教育学研究的是教育过程的一些基本规律,而相对应的,教与学的心理学则研究在教育教学条件下教师与学生心理活动的规律及应用。

从书中,我认识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我国教育面临着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轨。

要提高学生的素质,首先要使教师队伍具备良好的素质。

要更新我们教师的教育观念和提高自身教书育人的技能。

2、中、小学教育的对象是青少年学生。

学生的发展既是教育目标,又是教育的基本依据。

教师要想取得预期的教育效果,必须了解学生发展的基本规律及其学生的个体差异。

在教学中我应把握学生的认知特征,促进学生的认知发展。

3、帮助学生有效地学习是教师的天职。

若要有效地帮助学生学习,就必须懂得和熟练地运用学习规律。

所以我们教师要知道学生认知能力、动作技能和态度与品德学习的过程和有效学习的内部与外部条件。

4、教师必须学好教学心理学才能使习得的学习论原理转化为教学技能。

为我们的教学决策提供心理学依据和应用技术。

5、教学设计是一项复杂的技术,需要许多心理学和教育学知识作指导。

教师必须知道并理解课堂教学的一般过程。

课堂上的任何教学方法或技术的选用必须适合教学目标的需要。

激发和维持学习动机是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教师要顺利完成教学各个环节的任务,必须自始自终对课堂进行有效的管理。

6、学习的测量和评价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教育心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的目的在于引发学生行为或倾向的改变,因此,教师就要善于运用测量来评价学生学习后的情形。

目前,教师往往忙于教学,比较重视教材教法的研究,而忽视测验的信度和效度问题,更谈不上运用测量来改进教学。

但是,事实上,考试影响着教与学,错误的考试引导错误的教与学,影响教学质量。

个人收获和体会:

《学与教的心理学》揭示出教育过程中应当了解学生的特点,并且阐述了这些特点对教学过程会产生何种影响。

作为一名教师,了解学生、了解学生的学习,学会如何有效指导学生学习将是他职业生涯中最重要的事情。

教与学应是不分离的,它就是一个共同体,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清教学的实质。

学会全面地去洞察一切,学会将教学置于“共同体”中,学会在整体中去把握;不再教学分离,既要认识到自我的局限,又要善于去发掘自身的潜能。

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逻辑能力、表达能力、思辩能力、交际能力和创新精神则永远是教学最本质的核心。

明白了学习的本质是人类个体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超越,我很认同“终身学习”和“学习社会化”的观念和模式。

在学校,学习的不是死的知识,而是学习的能力,学习要伴随着人的一生,要学会学习。

没有智慧,知识本身是没有用的。

学习不仅是课堂中的事,要创造学习化的社会,我们个人也应该学会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生活。

让学生更新了本身原有的学习观念,以前只是注重知识,技能的学习,而忽视了情感,态度,方法,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学习,而这些方面是很重要的;注重学习活动的创新性,以前习惯于接受老师或书本的现成知识,懒得思考。

因为只要掌握了老师讲的东西就一取得比较好的成绩,也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自己的懒惰情绪,而现在要转变成发现式,创造性学习,探索未知的领域。

学习不仅要有明确的学习目标,而且需要建立灵敏,完善的反馈调节机制,通过对学习评价理论的学习,更新了评价观,评价决不仅仅是考试,老师的评语。

同时也要重视自我评价,而它才是学习过程的出发点与归宿,只有更多地进行自我评价,才能形成自我意识,获得自我超越。

学习的过程,首先要端正态度,在学习上勤奋,踏实,一丝不苟,在此基础上,要寻找并掌握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也就是“巧学”,有些学生整天埋头苦读,虽精神可嘉,但事倍功半,收效甚微。

人们看重的是成效,结果,没有人会同情这类人。

从来没有救世主,这类学生要从书本,题海的泥潭中走出来,寻求科学的学习方法,做到“会学”,而不是“死学”,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技能学习的最根本要求是实践,要反复练习,从而熟练掌握。

在此过程中,特别要注重开始时动作的正确性,如果开始就是错的,一旦形成习惯,就难以纠正。

学习错误的,还不如不学。

教学是师生双向互动的活动。

整本书比较实用,很好地解释心理学与教育的关系,将心理学知识转化为教师教学能力。

学与教心理学的出现是现代学习心理学和教学心理学发展的产物。

它首先阐明学生的学习规律,提出系统的课堂学习理论。

然后在学习论的基础上阐明教学的一般过程,包括教学目标的制定、学习任务的分析、教学方法的选择与应用、课堂管理、学生动机的激发、课堂纪律的维持以及教学结果的测量和评价。

学与教的心理学的出现把学习论、教学论和教学法统一在一个学科体系之中。

有利于我们反思自己的教学,搞清自己的教学的风格与特点。

总之,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获益匪浅,今后还需要多多阅读这类的好书。

相信有丰实的理论来指导自己如今的教育教学实践,我的教育教学实践的路也会走得越来越扎实,越来越宽广。

《学与教的心理学》这本书包括了三部分:

教师与学生心理,学习心理,教学心理。

它将新的学习论和教学论及其教学设计技术贯穿全书。

采取了以学校学习和教学中的心理学问题为基本线索,介绍和剖析学与教的重要方面和主要环节的心理学理论与应用。

论述了学习类型与教学条件的相互关系,学生人格特征与教学处理的相互影响,师生间和同学间的交互作用,等等。

我先谈谈对教与学的心理学的认识,当然这些是来自对书上内容的吸收和思考。

学与教的心理学是一门把学习心理和教学心理两个分支学科结合起来,阐明学生的知识、技能和品德的习得过程,以及教师如何为学生有效学习创设适当条件,促进学生的知识、技能和品德学习的心理学新学科。

它是研究学校教育过程中学生的学习活动及与之相关的心理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

它涉及学校教育过程中的一切心理现象和规律。

一方面深刻的体会到教与学这是两个相互影响和促进的过程,对于我们重点研究学校教学或更细些的课堂教学和我们这么多年的学习生活体会是一致的;另一方面,我也认识到教学它是一个完整的过程,而在每一个过程都应当有正确的理论去指导,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教学。

教与学的心理学与教育学不同:

教育学研究的是教育过程的一些基本规律,而相对应的,教与学的心理学则研究在教育教学条件下教师与学生心理活动的规律及应用。

从书中,我认识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我国教育面临着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轨。

要提高学生的素质,首先要使教师队伍具备良好的素质。

要更新我们教师的教育观念和提高自身教书育人的技能。

2、中、小学教育的对象是青少年学生。

学生的发展既是教育目标,又是教育的基本依据。

教师要想取得预期的教育效果,必须了解学生发展的基本规律及其学生的个体差异。

在教学中我应把握学生的认知特征,促进学生的认知发展。

3、帮助学生有效地学习是教师的天职。

若要有效地帮助学生学习,就必须懂得和熟练地运用学习规律。

所以我们教师要知道学生认知能力、动作技能和态度与品德学习的过程和有效学习的内部与外部条件。

4、教师必须学好教学心理学才能使习得的学习论原理转化为教学技能。

为我们的教学决策提供心理学依据和应用技术。

5、教学设计是一项复杂的技术,需要许多心理学和教育学知识作指导。

教师必须知道并理解课堂教学的一般过程。

课堂上的任何教学方法或技术的选用必须适合教学目标的需要。

激发和维持学习动机是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教师要顺利完成教学各个环节的任务,必须自始自终对课堂进行有效的管理。

6、学习的测量和评价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教育心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的目的在于引发学生行为或倾向的改变,因此,教师就要善于运用测量来评价学生学习后的情形。

目前,教师往往忙于教学,比较重视教材教法的研究,而忽视测验的信度和效度问题,更谈不上运用测量来改进教学。

但是,事实上,考试影响着教与学,错误的考试引导错误的教与学,影响教学质量。

个人收获和体会:

《学与教的心理学》揭示出教育过程中应当了解学生的特点,并且阐述了这些特点对教学过程会产生何种影响。

作为一名教师,了解学生、了解学生的学习,学会如何有效指导学生学习将是他职业生涯中最重要的事情。

教与学应是不分离的,它就是一个共同体,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清教学的实质。

学会全面地去洞察一切,学会将教学置于“共同体”中,学会在整体中去把握;不再教学分离,既要认识到自我的局限,又要善于去发掘自身的潜能。

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逻辑能力、表达能力、思辩能力、交际能力和创新精神则永远是教学最本质的核心。

明白了学习的本质是人类个体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超越,我很认同“终身学习”和“学习社会化”的观念和模式。

在学校,学习的不是死的知识,而是学习的能力,学习要伴随着人的一生,要学会学习。

没有智慧,知识本身是没有用的。

学习不仅是课堂中的事,要创造学习化的社会,我们个人也应该学会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生活。

让学生更新了本身原有的学习观念,以前只是注重知识,技能的学习,而忽视了情感,态度,方法,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学习,而这些方面是很重要的;注重学习活动的创新性,以前习惯于接受老师或书本的现成知识,懒得思考。

因为只要掌握了老师讲的东西就一取得比较好的成绩,也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自己的懒惰情绪,而现在要转变成发现式,创造性学习,探索未知的领域。

学习不仅要有明确的学习目标,而且需要建立灵敏,完善的反馈调节机制,通过对学习评价理论的学习,更新了评价观,评价决不仅仅是考试,老师的评语。

同时也要重视自我评价,而它才是学习过程的出发点与归宿,只有更多地进行自我评价,才能形成自我意识,获得自我超越。

学习的过程,首先要端正态度,在学习上勤奋,踏实,一丝不苟,在此基础上,要寻找并掌握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也就是“巧学”,有些学生整天埋头苦读,虽精神可嘉,但事倍功半,收效甚微。

人们看重的是成效,结果,没有人会同情这类人。

从来没有救世主,这类学生要从书本,题海的泥潭中走出来,寻求科学的学习方法,做到“会学”,而不是“死学”,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技能学习的最根本要求是实践,要反复练习,从而熟练掌握。

在此过程中,特别要注重开始时动作的正确性,如果开始就是错的,一旦形成习惯,就难以纠正。

学习错误的,还不如不学。

教学是师生双向互动的活动。

整本书比较实用,很好地解释心理学与教育的关系,将心理学知识转化为教师教学能力。

学与教心理学的出现是现代学习心理学和教学心理学发展的产物。

它首先阐明学生的学习规律,提出系统的课堂学习理论。

然后在学习论的基础上阐明教学的一般过程,包括教学目标的制定、学习任务的分析、教学方法的选择与应用、课堂管理、学生动机的激发、课堂纪律的维持以及教学结果的测量和评价。

学与教的心理学的出现把学习论、教学论和教学法统一在一个学科体系之中。

有利于我们反思自己的教学,搞清自己的教学的风格与特点。

总之,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获益匪浅,今后还需要多多阅读这类的好书。

相信有丰实的理论来指导自己如今的教育教学实践,我的教育教学实践的路也会走得越来越扎实,越来越宽广。

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2011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这部法律的制定始于XX年7月召开的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那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在决定中提出了修订《食品卫生法》的要求。

这部法律可以说五年磨一剑。

从XX年12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至今三年四审,堪称精雕细琢。

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行,它全方位构筑了食品安全法律屏障,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和过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

早在改革开放的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食品卫生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卫生监管进入了法治化轨道。

在总结试行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正式颁布施行。

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一)为什么动议制定食品安全法?

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期间,正值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食品监管存在着“三大软肋”,一是食品标准不统一,不科学,有关食品安全评价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

二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不明确,不严格,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对违法企业和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红心咸鸭蛋”、“山西毒酒”、“致病福寿螺”,近年来,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每次事件都是在媒体闹的沸沸扬扬后相关部门才开始轰轰烈烈的查处。

特别是“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震惊海内外,造成近30万婴幼儿受到损害,5万余名婴幼儿需住院治疗,伤透了数十万家长的心,人们强烈要求杜绝,严惩这类违法行为。

三是监管体制不合理,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导致存在监管的空白和漏洞,有利争着管,没利都不管,推诿扯皮。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的进程。

群众反映的社会难点,也是全体人大代表们关注的焦点,连续多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议案数量一直高居前列,“尽快制定出台食品安全法”成为全体人大代表的共识。

XX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30多名人大代表提出: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法,以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XX年的全国人大代表会,江苏、安徽、河南等10多个代表团的445位代表分别联名提出14件议案,要求加快制定食品安全法或修改食品卫生法。

据统计,仅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就有3000多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方面的议案、意见和建议。

因而顺应民心,采纳代表意见,也是立法初衷之一。

(二)为什么不是修改食品卫生法而是制定食品安全法?

到底是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还是修订已有的《食品卫生法》?

从XX年7月开始这一争论三年未休。

直到XX年12月,xx总理签署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锤定音”,宣告法律将以新的名称而不是《食品卫生法修订案》进入立法程序。

1、理念的提升:

“食品安全事关公众健康,政府威望与国际形象”,它不是一个单纯的卫生问题,而是事关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安全问题。

2、顺应国际立法趋势,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出台的食品质量领域基本法都是以《食品安全法》命名的。

最终,站在成果的基础上重建取代了仅仅是对漏洞和不足的“修修补补”。

法律名称和法律规范范围果断改变的背后,是国家食品管理理念的提升。

(三)为什么制定食品安全法用了5年时间?

从XX年到XX年(立法阶段),国务院法制办进行了5次调研,举办了中美《食品安全法(草案)》论坛会,6次向各部委、地方政府征求意见。

XX年修订食品卫生法列入全国人大年度立法计划,XX年将修订食品卫生法改为制定食品安全法。

从XX年到2011年(审议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4次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进行了7次审议。

2011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共征求到1万多条意见和建议,法律草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是立法走向科学化、民主化过程中迈出的一大步,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按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的说法:

《食品安全法》立法不容易!

它难就在立法的5个难点上:

1是体制“僵局”问题,争论集中在分段管理上,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在4次常委会审议和7次全国人大法律委逐条审议中一直延续。

草案一审稿中并未规定卫生部牵头监管,仅规定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各级疾控中心负责事故调查。

草案二审稿中,对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给予了明确,但是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虽然明确由卫生部牵头监管,但各部门责任交叉依然比较突出,且行政级别相同,协调难度大。

有的常委直言:

“现行监管体制不改,食品的安全状况很难有大的改观”,一些常委提出,食品安全必须实行或者明确一个主管部门负责;另一些常委则建议,成立一个跨部门的机构来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食品安全。

国务院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建议推迟原定的审议计划,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研究论证。

最终食品安全法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协调、指导监管工作。

2是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关系问题

农业部门和卫生部门分歧较大,特别是有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有关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的发布,以及涉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等方面由谁主导上,一直争论不休。

3是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的关系问题

质监部门和卫生部门也存在明显的分歧,特别是在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上,以及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上。

4是食品添加剂问题,有的提议废止使用食品添加剂,有的则提倡,各抒已见。

5是保健食品的问题:

有的认为它不是常规食品,不应纳入本法,直到4审稿才纳进来。

(四)为什么食品安全法在4审时必定通过?

1、不能在体制“僵局”上纠缠不休

为了突破“僵局”,4审稿中增加了“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和“国院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规定,为将来进一步理顺体制留下伏笔。

2、必须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主体执法有据的问题。

3、指导地方政府实施体制改革。

4、在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召开前通过食品安全法,有利于统一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有利于正确理解《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精神,有利于推动《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

二、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介绍

食品安全法共分十章、一百零四条,其涵盖的内容大大超过食品卫生法九章、五十七条。

(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食品安全法》确定了“分段监管”的体制,但有新的规定。

1、实行“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体制。

分工负责:

即授权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统一协调:

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这六大职能,起到统一规范“分段监管”的作用。

2、明确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垂直的条条管理”服从于“地方的块块管理”。

3、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实行“无缝衔接”。

4、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5、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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