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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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
××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ZCD-JTYH-2015028)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
-××年×××月
第七部分招标文件附件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全称):
×××公司受××的委托,对“×××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采用专家评议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
××××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及安装
2、项目招标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合同包;
3、项目招标X围为:
按照招标要求完成本招标项目中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质保期间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具体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入围××施工备案的企业;
2、需提供经年检有效的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X围中包含本次招标X围相关类似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安防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4、投标的主要设备或产品须提供产品的相关检测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在金融系统独立完成过不少于3项类似供货或安装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所投标的货物,必须在疆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交的安装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持营业执照(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XX(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于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10时00分至19时00分(时间,下同)到×××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分(时间),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递交至地址:
×××
五.确认
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你单位在24小时内以传真方式回复招标人以确认收到,并表明有无投标意向。
六.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1-1
招标人:
2
1-4
项目名称:
×××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合同包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合同包;
3
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4
5-2
标前会议或现场踏勘:
5
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书面质疑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48小时前。
6
7-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期限: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24小时前。
7
10-1
投标有效期为:
90天。
8
11-1
特别提示:
投标文件可按以下方式装订并递交:
商务技术及经济报价装订为一本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递交;其中: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共伍份;
9
13-1
投标文件送交地点:
×××
10
13-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下午时整(时间)。
11
15-1
开标时间:
年月日下午时整(时间)。
开标地点:
×××
12
24-1
签署项目合同的期限:
13
5-3
7-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澄清、解答、修改,都将以发出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传(送)给所有投标人,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投标人在收到以上补遗书的书面函件或传真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
14
9-6
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电汇、支票或网银。
XX名称:
×××
开户行:
×××
帐户:
×××咨询:
×××
15
9-5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为:
××万元
16
24-1
履约担保:
签约合同价5%的
17
20-2
评标标准:
采用综合评估法
18
9-4
计划工期为暂定为:
30日历天(招标人要求:
实际工期须按该支行装修施工的进度执行);
注:
表中未填内容请见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情况
1-1招标人:
1-2招标代理机构:
1-3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
×××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及安装
(2)主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任务书”(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1-4合同包划分:
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相关内容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为分行集中采购项目,本项目工程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3、投标人的资格
3-1合格的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入围××施工备案的企业;
(2)、需提供经年检有效的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X围中包含本次招标X围相关类似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安防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4)、投标的主要设备或产品须提供产品的相关检测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在金融系统不少于3项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所投标的货物,必须在疆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必须提交详细的安装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
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3-2投标人必须针对项目的全部标的投标,只对项目的某一或某些内容响应者,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3-3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3-4每个投标人对每个项目只能提交一份投标书,组成联合体的任何一个成员不能同时参加针对同一项目的两个投标联合体,也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同一个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5、标前会议或现场踏勘
5-1标前会议或现场踏勘的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5-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的时间和地点,自主决定是否派授权代表出席招标人组织的标前会议或现场踏勘。
5-3投标人应在标前会议或现场踏勘召开以前,准备好要求答复的问题,会上招标人将组织有关人员据以作出澄清和解答,会后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要求,正式补发编号的补遗书予以书面答复。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内容
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七个部分:
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资格审查要求、招标内容及相关技术规格要求、合同条款、投标文件(填报式样或大纲)、招标文件附件;
6-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
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符,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将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办理。
6-4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7、招标文件的澄清、解答和修改
7-1标前会议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仅对招标文件)如有其他新的疑问,可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限定的时限内,以书面方式(包括传真、信函)向招标人提出。
7-2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天之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上款的原因或其他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7-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澄清、解答和修改,均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要求向所有的投标人发出编号的补遗书。
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
7-4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纳入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必要时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3-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内容和编写要求
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含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全部内容。
8-2编写时都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中提供的格式或大纲,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9、投标价
9-1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招标任务书中所规定的全部工作量的报价。
各投标人根据施工承包内容和具体情况,依据招标文件、及相应的现场考察情况及相关报价依据,结合企业自身的竞争实力,充分考虑优惠条件,自报工程单价、合价;投标人没有报出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认为此费用已包括在工程报价单的其它单价或合价之中。
9-2投标人自报的单价、合价应均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调试、缺陷修复、售后服务、保险、管理、利润、税金等费用,以及合同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投标人应根据本地区相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中标报价合同为总价合同,由投标人包干使用,除招标人同意的经济签证外,其他不作调整;
9-3投标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拆卸、拼装等的费用以及材料二次搬运驳运费用均已包括在投标人计报的单价、合价中。
9-4本工程在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即开始施工,各合同包的计划工期:
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物价上涨因素对投标报价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因涨价带来的成本增加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9-5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过高,超出招标人为本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招标人为本次招标项目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如果投标报价超出本款规定的各合同包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均高于本款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15条;
9-6投标保证金
9-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人只接受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等方式的担保),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密封递交。
9-6-2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6-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协议书后5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9-6-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
9-6-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10、投标文件有效期
10-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所写明的时间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作出答复。
11、投标文件的签署
11-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8条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份数遵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规定。
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胶装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连续标注页码。
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2投标文件正本应用计算机打印(统一用A4纸),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
11-3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上述签字人在改动处小签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在一起,在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招标编号、投标包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公章、正本或副本。
招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12-2
(1)收件人(招标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
(2)项目投标文件;
(3)年月日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XX。
(4)投标单位名称和详细地址:
12-3任何不完整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4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无法控制的事件而导致丢失或损坏投标包装体内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负责任。
注意:
封套上不允许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12-5因投标人或其他第三方(如邮政服务)原因致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13、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3-1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地址和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寄)达至开标地点由招标人签收。
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决定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日。
14、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4-1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合法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
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更改、撤回的要求可先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
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送达招标人签收。
14-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4-3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
需作澄清时,必须按本须知第19条的规定办理。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15、开标
15-1招标人将按投标邀请书和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或按13-2款通知延长的时间)和地址,公开开标。
15-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15-3开标时,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提供: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除外,但法定代表人须携带XX原件现场查验)、授权代理人XX原件;3、安防资质证书;4、投标保证金或收据。
上述原件资料投标人须携带至开标现场提交招标人监督代表现场进行资质查验,是投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如果缺项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所有资质及评标所需的资料证明不接受二次提供。
投标人或其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启封并宣读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主要目标以及其他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
招标人应做好开标的会议记录,由招标人、和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存档备查。
15-4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1)未密封的;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者内容不全的;
(3)未加盖单位法人印章的;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派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
无效投标文件应当在开标会当场确认并公布。
16、XX
16-1开标以后,直到签订项目合同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答辩和评比工作,都应在XX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16-2有关管理部门、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尤其是技术秘密)负有XX义务。
17、符合性审查
17-1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应对其符合性进行审查。
17-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基本条件是:
(1)满足本须知3-1款对投标人的要求;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3)投标文件的签字、印章齐全;
(4)投标文件符合本须知3-2款的要求;
(5)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法人代表的授权书。
17-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也不予评审:
(1)投标人所投项目与其报名的项目不符;
(2)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条款与规定有重大偏离、遗漏或保留,特别在对本项目任务目标等方面有重大改变,或技术方案、实施计划等方面有实质性偏离。
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
(3)对招标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有实质性限制;
(4)投标人的条件和能力比报名时已大大下降。
18、算术性复核
18-1对于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性差错给予修正。
修正的原则如下:
(a)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b)当各科目的金额累计不等于合计价时,应以各科目累计数为准,修正合计价。
18-2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
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19、投标文件的澄清和答辩
19-1在评标阶段,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澄清、答辩或补充某些资料,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
19-2对澄清要求的答复应以书面进行。
招标人认为必要时,亦可组织投标人进行技术答辩。
19-3所有的澄清、说明或答辩,均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X围,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阐述与问题无关的内容。
19-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及材料补充。
20、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0-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通过了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0-2详细评审
评标标准(详见附件一)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通过评标报告及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出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1、定标
21-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在定标前可组织对各候选人进行综合性考察,考察结果供定标时参考。
21-2一般情况下一个项目确定一个中标人,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推荐的候选人中确定一个以上的中标人。
六、项目合同的授予
22、招标人的权利
22-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
23、中标通知书
23-1定标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告知招标人。
23-2中标通知书是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都有约束力。
23-3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即通知其他投标人已落标。
24、履约担保
24-1中标候选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前须向业主提供签约合同价5%的金额作为履约能力的证明。
如中标候选人不能提供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需承诺如成为中标候选人能够及时提供该笔资金。
24-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24-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5、项目合同的签署
25-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须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后,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
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是项目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5-2如是联合体中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签署合同。
25-3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5-1款的规定,招标人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并可将项目合同授予另一个候选的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6、纪律约束与监督
26-1严禁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通过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获取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的涉密信息。
也不得通过各种途径向招标人、评标专家和有关领导施以任何干预和影响。
26-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予与正当投标。
26-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七、有关规定
27、遵循的有关规定
27-1除本招标文件明确的内容外,招、投标各方均应遵守:
评分细则
一、总则
(一)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审程序
投标人现场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查(重大偏差审核查)→商务和技术详细评审及经济报价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审报告
(三)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投标文件首先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可进行下一步符合性审查(重大偏差审核查)阶段;通过符合性审查(重大偏差审核查)的投标单位可进行下一步:
商务和技术详细评审及经济报价评审;
(四)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五)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中标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
(六)未经过符合性审查的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七)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通过评标报告及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出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
(八)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竞争性招标文件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及说明
评标分值分配如下:
总分为100分,其中:
1、技术商务部分:
60分。
2、投标报价:
40分。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为其:
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及经济报价部分得分的总和。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三、符合性审查(重大偏差审查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凡投标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是否有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c.投标文件提交的份数及装订,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壹正肆副、胶装)
2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需附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XX明复印件,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
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等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5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的报价。
6
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完成期限未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
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不少于3项类似业绩材料;包括签订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