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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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

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

2006年9月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研究和解决问题的一次综合训练,也是本科生培养过程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和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各项工作,对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与要求

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

1。

使学生进一步巩固加深对所学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并使之系统化、综合化。

2。

使学生获得从事科研工作的初步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尤其注重培养学生独立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3.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研究方案的设计能力,研究方法和手段的的应用能力,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应用工具和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写作能力等方面的基本能力,使学生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4.使学生树立正确设计思想和观点;树立严谨、负责、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具有创新意识、善于与他人合作的工作作风。

第二条各本科专业都要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应该在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要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达到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凡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人员须对自己的毕业论文(设计)负责,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引证、引述处须注明出处,在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中增设一页关于承诺在毕业论文(设计)中没有违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侵权行为的书面《郑重声明》,毕业论文(设计)中没有《郑重声明》或发现有上述行为的,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能否毕业和能否获得学士学位的基本依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不能毕业。

第六条对于初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经个人申请、系学位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后,允许其在一年内补做.学生补做论文通过答辩后,在其它条件达到毕业规定要求时,补发毕业证书,但不补发学位证书。

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补做一次毕业论文(设计)。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条理清楚;写作体例应符合本专业科研论文的一般要求。

第八条毕业论文(设计)的篇幅按下列要求控制:

理工科类专业一般不少于6000字;

体育类专业一般不少于4000字;

经管文法等文科类一般不少于8000字;

外语专业一般不少于3500词;

艺术类专业的毕业论文一般不少于4000字,与毕业创作同时进行的毕业论文一般不少于3000字。

第二章毕业论文(设计)的环节及时间安排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为选题、开题报告、实验(设计、调研等实践过程)、撰写论文、答辩五个阶段。

要严格把好选题质量、评阅与答辩等关键环节,重视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第十条各系在第七学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准备工作,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相关要求,供学生选择并确定选题;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学术特长提出选题,但须经相应教研室审核同意.

第十一条各系最迟于第七学期末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开题工作,落实选题的研究内容、目标、方法、步骤和进度等,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完成开题报告。

各系将学生的选题汇总后交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备案。

第十二条各系应在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前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中期检查工作。

中期检查应根据《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统计表》(附件5)所列项目逐项进行,并认真填写中期检查统计表,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备案。

教务处结合中期检查抽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

第十三条 学生应于第八学期第十二周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交指导教师。

并在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的领导下统筹论文评阅工作,由指导教师和论文评阅专家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评阅,并分别填写《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附件10)和《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专家评阅意见书》(附件11)。

第十四条 各系应于第八学期第十四周前组织并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

各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核、确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评定.

第十五条 各系应于第八学期第十六周前完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评审工作,在第八学期第十七周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第十六条强调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严格每一个环节的管理程序,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特别是选题、开题、指导、评阅、答辩等环节;对论文的指导、批阅要有专门记录,评语不能雷同或过于简单,要体现个性;答辩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并要有详细记录。

 

第三章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和撰写

第十七条选题是毕业论文(设计)关键环节,恰当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前提。

选题实行教师指导与学生自选相结合的原则,由所在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负责协调.

第十八条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性质、难度、分量和综合能力训练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学生所学知识,使学生受到科学、严格、全面的训炼。

选题应根据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发展的需要,紧密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科研、实验实习等环节,尽可能反映学科的前沿问题和热点问题,选择有实际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教师教育专业要注意联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际;非教师教育专业一般不作教学研究性论文.题目的工作量要与论文的计划时间相一致,不得过轻或过重。

第十九条选题可以从下列来源取得:

教师提供选题或学生自拟课题;教师的科研任务;社会有关单位委托的课题;其他来源。

第二十条不同性质的专业在选题时要有不同的侧重点,严格限制专业综述性研究的比例;理科原则上不安排综述性论文,文科的综述性论文也要控制在10%以内.文科类中的经济、法律、管理等专业的选题应突出现实性和实用性,紧密结合当前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中的实际;外语类专业的学生要应用所学语种撰写有一定研究性质的论文,不得以单纯的外语作品翻译或读书报告作为毕业论文选题和毕业论文;理科类专业的选题应鼓励选择本专业前沿的理论与应用研究;计算机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应有设计和研究两个方面的内容,须提供设计程序、数据分析等材料。

第二十一条坚持贯彻因材施教原则。

选题类型应多样化,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要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与技能,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开展交叉及应用性课题研究,以适应未来社会的需求和科技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二条各系在提供选题或学生自选课题时,应考虑学生自身的专业基础、实践水平以及学院当前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和学院外相关资源的可利用性。

题目大小要适中,以保证学生在一定的时间内充分利用上述资源、经过努力能完成研究和论文(设计)写作任务.

第二十三条选题应做到双向选择、课题分配、综合平衡相结合,具体选题方案由各系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确定.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后,经教研室研究审定,报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批准后,即可列入选题计划。

选题一经确定应及时向学生公布。

第二十四条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

毕业论文(设计)应一人一题。

理科较大的课题需要两人或多人合作完成时,须由指导教师提出,经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批准。

多人合作一个课题时,要保证每一名学生有相对独立的题目和内容,且要分工明确,独立完成各自的任务;不得一个题目多人署名;指导教师应严格界定每个学生在论文(设计)中的分工,并控制各自独立完成的内容;以保证独立完成论文写作,避免相互抄袭。

第二十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命题要注意避免与历届题目的雷同性,原则上要求近四年内题目不能重复。

第二十六条属于下列情形的题目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论文(设计):

1。

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

范围过窄过专,达不到全面训练目的;

3.难度较大,超出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学生难以胜任;

4。

所需要的教学资源是学院难以提供或院外难以获取的;

5。

在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期限内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性成果的。

第二十七条确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指导教师以后,要严格把握开题程序。

开题程序包括,查阅资料、外文文献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各系应严格把握开题程序各个环节的工作,并做出具体的计划。

为保证开题质量,要特别重视开题的前期工作,包括广泛查阅文献,深入调查,收集资料,制定研究方案等.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各系应安排学生在论文指导小组(包括指导教师在内,不得少于3人)的范围内作开题报告,参加开题报告的教师应对开题报告就选题是否恰当,研究设计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内容与方法是否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等进行评议,给出是否可以进行论文写作的评议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并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评议合格者方可开始论文写作。

第二十八条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

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由学生填写“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变更选题申请表”(见附件15),经指导教师同意、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后方可变更。

但变更应在学生进入开题报告阶段前进行。

第二十九条高度重视文献资料的查阅工作,这是保证论文(设计)质量的基础性工作,指导学生选题以后认真查阅文献资料,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文献综述”;所引用的重要外文文献至少有一篇。

第三十条在查阅外文文献的基础上,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外文文献的中文翻译资料。

第三十一条论文(设计)的撰写要严格按着相关的规范进行,做到文题相符,写作规范,不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切实保证论文(设计)质量.

第四章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

第三十二条指导教师应依据《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附件2),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认真地评阅,根据文献综述、外文资料翻译和开题报告、文题相符、专业水平、写作水平、写作规范、成果的理论和实际价值等方面,以及在论文(设计)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及工作量大小等情况,综合评价论文(设计)的质量,按百分制给出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成绩.

第三十三条毕业论文(设计)经指导教师评阅后,由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每份论文的评阅专家应不少于3名。

第三十四条由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指定的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专家应具备学院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要求的资质.评阅专家应实事求是地写出评阅意见,给出评阅结果(同意或不同意答辩),公平公正地按百分制给出评阅成绩.只有在超过半数的评阅专家同意答辩时,该毕业论文(设计)方可参加答辩。

第三十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由各系组织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

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十六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由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组织并主持.根据需要,可组成若干答辩小组,具体负责答辩工作。

答辩小组负责向学生公布答辩时间及地点.

答辩小组成员由本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

第三十七条参加答辩的学生应向答辩小组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主要内容,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参照《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程序》(附件7)执行。

第三十八条答辩小组应从以下五个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答辩成绩:

1、学生的业务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动手能力、创新意识等);

2、毕业论文(设计)的总体质量(包括选题、总体思路、方案设计、设计说明书、内容方法、计算及测试结果、文字表达、图表质量、格式规范、结论正误、特色创新情况等);

3、答辩中自述和回答问题的情况。

第三十九条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的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

五级记分与相应的百分制分数对照如下:

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第四十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专家评定成绩(取各专家评阅成绩的平均值)和答辩成绩(取答辩小组成员评定成绩的平均值)按照0。

3,0。

3,0。

4的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得出。

第四十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分布一般应控制在优秀不超过15%、良好不超过40%;确未达到论文或设计及格要求的,成绩要评定为不及格。

第五章指导教师及其主要职责

第四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在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学生整个毕业论文(设计)阶段的教学活动负责。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0名。

指导教师一经确定,非经系主任批准不得随意更换.

第四十三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经系主任批准的教师、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担任。

具有初级职称的人员可以协助指导教师工作,但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指导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经验,具有研究工作的经验和与论文(设计)选题相关业务范围内较全面的知识,业务水平较高、教风严谨、责任心强,能够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四十四条聘请院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必须符合学院的相关规定;受聘者须出具单位介绍信和本人的相关资质证明,交系主任审查、批准。

第四十五条毕业论文(设计)要强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杜绝指导教师代替学生作论文或设计。

指导教师应对毕业论文(设计)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

1。

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努力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强对学生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与培养。

2.负责指导学生进行开题报告、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实验、上机运算、论文撰写、答辩准备等各项工作。

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还应负责指导编写毕业设计任务书.

3.向学生介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方法和研究方法,为学生介绍、提供有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审查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或写作提纲。

4.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学生应完成的查阅中外文资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推证工作、各项实验数据、硬件制作、绘制图纸数量、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等。

5.在学生答辩前审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试验报告、图纸和论文等)的完成情况和质量,实事求是地写出评阅意见,给出评阅结果(是否同意答辩),公平、公正地给出评阅成绩。

6。

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对学生完成的论文(设计)初稿进行认真批改,并指导学生及时按照教师的批改意见对论文(设计)进行修改完善。

7.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不加标注地引用他人已有成果或抄袭他人成果的问题,对于坚持不加标注或认定为抄袭的学生,在不影响答辩的前提下,征得系主任同意后可令其重作,答辩前来不及重做的,按本规范第六条处理;对于坚持不重作的,报请系主任同意、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取消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资格,成绩以零分计,并不得再补做,对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对学生的要求

第四十六条学生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明确其目的和意义,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在教师的指导下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第四十七条学生集中作毕业论文(设计)期间,要遵守学院及所在系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一般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作毕业论文(设计)时间1/3以上者,取消其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须按本规范第六条规定重新补做毕业论文(设计).

第四十八条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下创造性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套用或抄袭他人成果的,按考试作弊论处.

第四十九条学生在完成查阅文献、实习或实地考察后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之前,须先向指导教师提交“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初稿,经指导教师审核确定开题报告内容后,填写《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附件3)。

第五十条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基本完成后,在答辩前应按下述要求打印并整理材料:

1.最终定稿的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内容用A4纸打印;

2。

整理后的毕业论文(设计)所应包含的内容及顺序如下:

a。

封面;b.郑重声明;c。

目录;d.中文标题;e.中文摘要(含关键词);f.论文正文(包括注释、参考文献、致谢和必要的附录)g。

外文页,包括外文标题、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及职称、外文摘要和外文关键词;.

第五十一条由系统一装订成册的毕业论文(设计)连同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书、文献综述、外文文献及其译稿、指导记录表、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专家评阅意见书、答辩登记表、答辩过程记录表以及图纸、计算资料、实验报告、有指导教师批阅痕迹的论文初审稿一份全部放入学校统一印制的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专用袋内,交指导教师汇总,清点无误后交所在系按《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整理装订要求》(附件13)进行统一存档。

第七章毕业论文(设计)的保存与工作总结

第五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各系将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统一核准装袋封存。

保存期为十年。

第五十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应认真进行书面总结。

总结的内容包括:

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的统计分析;本单位对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的执行情况、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意见)等.

第五十四条教务处于第八学期结束前作出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第八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五十五条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系主任领导下,由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组织实施。

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由系主任任主席,由5—7名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组织选题、中期检查、答辩和最终成绩确定等。

第九章毕业论文(设计)的经费来源

第五十六条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纳入教学业务经费预算,由教务处按不同专业及学生人数核算后划拨给各系,各系根据有关规定掌握使用。

毕业论文(设计)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十七条鼓励毕业论文(设计)与科研项目相结合,科研经费适当支持毕业论文(设计);鼓励毕业论文(设计)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以获得有关单位和部门在经费上的支持.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毕业论文(设计)涉及发明创造时,该发明创造属于职务行为,其知识产权属于学院。

第五十九条各系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但需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方可执行。

第六十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撰写规范

附件2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

附件3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

附件4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附件5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统计表

附件6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毕业论文(设计)专家中期抽查情况表

附件7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程序

附件8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登记表

附件9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过程记录表

附件10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封面及论文范例

附件11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

附件12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家评阅意见书

附件13唐山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

附件14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整理装订要求

附件15唐山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附件16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变更选题申请表

附件17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记录表

 

附件1

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撰写规范

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试行)》的基本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撰写规范如下。

一、基本规范要求的内容

(一)毕业论文(设计)文本结构组成

1、装订成册的毕业论文(设计)正式文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封面;

(2)郑重声明;(3)目录;(4)标题;(5)中文摘要(含关键词);(6)正文;(7)注释;(8)参考文献;(9)致谢;(10)附录。

(11)外文页,包括:

外文标题、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及职称、外文摘要、外文关键词;

2、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文本材料有:

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书、文献综述、外文文献及其译稿、指导记录表、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专家评阅意见书、答辩登记表、答辩过程记录表以及图纸、计算资料、实验报告、有指导教师批阅痕迹的论文初审稿等.

(二)毕业论文(设计)结构规范

1、毕业论文(设计)封面

封面使用按学院统一规范的封面。

封面上方题头为“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题头下方印制的应填写项目的名称由学生规范、完整地填写。

设置的项目包括:

标题、作者、年级、专业、指导教师(包括姓名及职称)、完成时间。

2、郑重声明

论文作者亲笔签名的郑重声明应放在封面后一页(目录前页),郑重声明的内容为:

本人的毕业论文(设计)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撰写并完成的。

毕业论文(设计)没有剽窃、抄袭、造假等违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侵权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后果,直至法律责任;并可以通过网络接受公众的查询。

特此郑重声明。

3、目录

目录由毕业论文(设计)文本结构组成的第—-—部分内容的顺序号、名称和页码组成,另页打印装订。

目录应该用“…………”连接名称与页码;“标题”、“中文摘要”、“外文页”三个名称之前无序号。

4、标题

标题包括正标题和副标题。

正标题要求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做到文、题贴切。

题名中不得使用非规范的缩略词、符号、代号和公式,通常不采用问话的方式。

标题所用的每一词语必须考虑到有助于选择关键词和编制题录、索引等二次文献可以检索的特定使用信息。

中文标题字数一般不超过20个字,外文页的外文标题不超过10个实词,中外文标题应一致,居中编排格式。

副标题为任选项目,它是对正标题的解释或补充说明,其规范要求同正标题。

5、中文摘要和关键词

摘要是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摘要主要是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

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必阅读毕业论文(设计)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供读者确定有无必要阅读全文;摘要中应当用第三人称记述论文的性质和主题,不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应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表达方式;要排除在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书写要合乎逻辑关系,尽量与正文的文体保持一致;结构要严谨,表达要简明,语义要确切,一般不分段落;商品名需要时应加注学名;对某些缩略语、简称、代号等,除了相邻专业的读者也能清楚理解的以外,在首次出现处必须加以说明;摘要中通常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以及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

中文摘要前加“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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