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某码头船坞工程监理规划secret.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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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某码头船坞工程监理规划secret
浙江**修造船有限公司
**修船基地工程
施工监理规划
**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修船基地工程项目监理部
2007年3月
第一章工程概况3
第二章监理工作依据4
第三章项目监理阶段、范围、目标及工作内容4
第一节监理工作阶段与监理工作范围4
第二节监理工作目标5
第三节监理工作内容7
第四章主要的监理工作及措施8
第一节施工准备期监理工作及措施8
第二节施工期质量控制23
第三节施工进度控制34
第四节投资控制41
第五节施工安全管理46
第六节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控制56
第七节施工合同管理57
第八节信息管理64
第九节协调管理70
第十节竣工验收监理工作72
第十一节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75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建设水平,有效地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和环境保护进行控制,依据《施工监理合同》中的有关条款,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制本监理规划。
第一章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浙江**修造船有限公司**修船基地工程
2、工程地点:
浙江省**市**县
3、建设单位:
浙江**修造船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
中船**设计研究院
5、承包商:
**公司承建水工东、西码头工程:
**工程有限公司承建1#、2#船坞工程:
6、工程规模及范围:
东码头工程长670米,西侧21米和东侧405米宽25米,其余部分将15米后平台和25米宽码头整体连接,以增加码头的整体性,其中东侧405米码头为两侧靠船。
码头共分9个分段,西侧4个分段每个分段约66米,东侧5个分段长度均为81米。
码头面标高+6.50米,码头前沿河床设计标高-10.60米。
1#引桥长约为80米,宽10米;2#引桥长约为176.5米,宽10米。
西码头工程长度640米,西侧21米宽25米,其余部分将15米后平台和25米宽码头整体连接,以增加码头的整体性。
码头共分8个分段,每个分段约80米。
码头面标高+6.50米,码头前沿河床设计标高-10.60米。
1#引桥长约为37.5米,宽10米;2#引桥长约为46.0米,宽10米。
1#船坞尺寸为360米×76米×14.9米、2#船坞尺寸为310米×54米×14.5米。
两坞相连,中间距离为24米。
船坞顶高程为6.5米,1#船坞坞底高程为-8.4米,2#船坞坞底高程为-8.0米。
船坞配备30吨门座式轨道2组,80吨门座式轨道1座,30吨轨道布置在船坞区两侧,80吨轨道布置在两坞之间。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围堰、1#、2#船坞结构、水泵房和出水池结构及吊车道。
其中船坞结构包括坞口、坞墙、坞底板和下坞通道。
7、工程施工期:
14个月(2007年2月28日至2008年3月31日)。
第二章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2、本工程监理合同及监理招投标文件;
3、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
5、交通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216-2000);
6、交通部《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
7、交通部《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1-98);
8、交通部《干船坞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32-98);
9、交通部《干船坞设计规范》(JTJ251-87);
10、交通部《港口工程桩基规范》(JTJ254-98);
11、交通部《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96);
12、交通部《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
14、交通部《港口工程嵌岩桩设计与施工规程》(JTJ285-2000);
15、交通部《港口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240-97);
16、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17、交通部、浙江省及**市有关本工程的批文。
第三章项目监理阶段、范围、目标及工作内容
第一节监理工作阶段与监理工作范围
一、工程监理阶段:
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二、监理工作范围
1、码头工程:
东、西码头各一座
2、船坞工程:
30、15万吨船坞各一座
以上范围内全部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及其配套的设备、动力、电力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
第二节监理工作目标
一、质量控制目标
本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为:
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检验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进度控制目标
本工程进度控制目标为:
总工期14个月。
监理工作将依据批准的总进度计划,要求承包商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年度、月度施工计划,查检并监督其实施,要求承包商完成业主分阶段的指导计划,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较,按月给业主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商进行调整,并督促承包商的资金、机械、材料、人工等及时进场,严格按计划执行,实现进度控制目标。
三、投资控制目标
本工程投资控制目标为:
合理运用资金,加强对工程投资的动态管理,确保工程总造价控制在施工承包合同所确定的合同价之内。
监理工作将以施工合同为依据,合理运用资金,实现投资的最大效益为目标,按监理合同要求做好工程费用的分解与分析,建立支付台帐,严格计量复核、支付控制,审核、控制工程变更,对施工过程中潜在的索赔因素进行认真分析预防,协同业主做好索赔审核和反索赔工作,确保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四、安全控制目标
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为: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轻伤事故的发生。
实际工作中将根据国家的有关安全管理条例、业主对安全的要求、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计划和目标,督促和检查承包商的安全措施和设施及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
五、廉政建设目标
廉政自律是我公司监理人员的一贯作风,按我公司廉洁制度规定,项目监理部与公司必须签定廉洁协议,由项目总监负责落实,严格把关负责。
特别是保证现场监理人员不与承包商发生任何经济、利益关系,杜绝不正当行为,真正体现监理是工程建设中公正的第三方。
六、保证措施
⑴建立以总监为责任人的创优工作组织体系,对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教育,提高全员质量创优意识。
⑵工程创优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安全监理控制,建立质量、安全创优责任制。
⑶加强技术管理,制定合理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方案,对复杂和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要进行专题研究和论证。
⑷按规定频率及时进行原材料的平行抽检试验。
⑸按招标文件和施工监理合同要求建立一系列监理工作内部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工期与投资控制程序。
要求承包商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用制度来规范工程施工的每个环节,确保工程每一步都在监理工程师的严密控制下进行。
⑹对重点结构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全过程旁站。
⑺每隔2~4周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在用电安全、支架及模板安装、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等环节上,查找事故的隐患,绷紧安全施工这根“弦”。
⑻按业主要求进行工作。
对业主的指示、指令,原则上当天传达,当天贯彻执行,做到令行禁止。
⑼严格质量要求,狠抓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重视每一分项工程的工艺试验性施工。
然后,将总结好的施工工艺作成作业指导书交底。
⑽记录好监理日记,及时收集工程资料,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监理档案资料,同时督促承包商做好施工原始资料的整理、归档。
⑾督促承包商文明施工,如现场材料分类堆放,并要求有明显标识;施工人员挂牌施工;工地现场卫生达标。
第三节监理工作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
1、核查施工图和施工图工程量;
2、协助业主落实工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施工阶段
1、协助业主审查承包商项目经理资格,负责对分包商资质及其项目经理资格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开工报告,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下达开工令。
3、审查承包商的材料、设备采购清单,检查承包商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和质量。
4、审查工程设计变更,经业主批准后督促承包商执行,签署支付证书,并报业主审定。
5、督促履行承包合同,协调合同条款的变更(须报业主同意),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
6、主持召开每周的工地例会。
7、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8、动态控制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及工程投资,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组织中间交工、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审核工程竣工结算。
9、督促承包商整理施工档案资料,确保工程档案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
审核承包商的竣工资料,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0、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监理竣工资料。
三、缺陷责任期
在规定的缺陷责任期内,负责检查工程状况,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修理。
第四章主要的监理工作及措施
第一节施工准备期监理工作及措施
一、监理工作目标
组建现场监理机构,按计划安排监理人员,建立规章制度,熟悉工程现场情况,核查施工图和施工图工程量,落实工程实施的准备工作,争取及早开工。
二、监理服务内容
1、项目监理部组成前期班子进驻现场,了解、熟悉工程现场情况和设计图纸,核查施工图,对图纸中的错、漏等不完善之处提出核查意见及时上报业主。
2、组织监理工程师核查施工图工程量,并提交核查报告。
内容主要有:
(1)对施工图工程量进行认真的计算、复核。
(2)核查工程预算是否控制在工程概算之内。
(3)核查戒预算定额套用是否合理,材料单价选定是否合理,计算是否正确。
3、对现场的场地、道路、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等进行调查,提出意见,协助有关方面办理、落实开工条件。
三、监理工作程序与措施
(一)、监理工作程序
1、施工阶段的监理程序
2、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工作流程
3、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申报否
申报否
可
否
可
4、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发现问题
合格
不合格合格
5、施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工作流程
合格合格
6、隐蔽工程检验流程
申报
申报否
7、工程付款流程
申报否
报告
8、材质核定流程
申报
否
可
否
可
9、技术联系工作流程
申报否
磋商磋商
磋商可
10、竣工验收流程
申报否
可
申报否
可
(二)、监理工作措施
1、建立现场监理组织机构并制定工作制度。
根据本工程特点,我公司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监理部,配备理论与实践经验相结合的各专业技术人员。
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在总监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组织形式如下:
人员安排如下:
总监:
吴新年
安全监理:
蔡本林
船坞监理:
柯世昌
码头监理:
杨鹏
安装监理:
万新泉
测量监理:
袁泽鹏
内业资料管理:
吴强
1)监理部内部对项目成员按专业或项目进行分工,明确各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范围。
根据需要,设置监理工程师的同时选派一些监理员辅助检查验收工作。
2)监理部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建立各项制度和内部工作程序,如人员现场检查制度、验收制度、质量签证制度、工程报告和反馈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和程序等。
2、收集有关工程的资料、当地的有关情况和材料供应来源,不明之处向业主和当地有关人员了解并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和收集资料。
3、编制前期工作计划,组织监理部有序开展工作。
4、组织监理工程师核查图纸与预算,核查时应认真细致、分项目逐项进行,注意有无漏项、工程量计算准不准确、设计有无失误之处等,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业主。
5、组织监理工程师复核统计各项目工程量,并按工期要求进行分解,确定月、日最大生产量,计算与之相适应的各项配套要求,包括机械投入、场地占用、人力投入和生活设施占用等,涉及业主责任的,向业主提出,争取尽早解决。
6、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建立与业主、承包商的联系渠道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业主代表或总监主持召开。
承包商的项目经理必须出席会议,业主单位也要派代表参加。
会议的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介绍人员及组织机构:
业主代表、总监、承包商项目经理分别介绍各自的机构、人员和主要职责。
(2)承包商陈述施工准备:
包括人员、机械进场情况及计划,临时设施建设进展情况等。
(3)业主说明开工条件:
业主代表就工程占地、临时用地、临时道路、拆迁以及其它与开工条件有关的问题进行说明;监理工程师对此提出建议及要求。
(4)明确施工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程师提出有关工作程序,提出下一阶段与开工准备有关要求,并确定今后工地会议的时间、地点及程序;业主、监理部、承包商的联系渠道等。
7、编制监理工作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1)总监主持编写监理工作规划,报公司审批后报送业主。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开工前熟悉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图纸、设计资料、规范和标准等。
(3)在熟悉工程环境和合同文件后,监理工程师应编制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细则应明确规定各项工作的控制程序、遵循的标准和合同规定,操作要领,资料和报表要求等。
8、组织或参加图纸会审,参加设计交底会
开工前,设计单位对设计意图和图纸应作出说明,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提出图纸上存在的问题或不明之处,请设计予以澄清或修改。
交底会由业主主持。
9、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承包商工作的指导性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水平反映了承包商的技术管理能力、生产能力和对项目把握程度,监理工程师应认真予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没通过的,工程不予开工。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侧重于以下几方面:
(1)组织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
承包商应建立有力的组织机构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如应有项目经理之下的总工、生产管理部门、质量检查部门、测量组、试验室等。
同时要有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有较完善的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以及生产、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等。
(2)机械设备:
所安排的机械设备能力和数量必须满足保证工艺质量和生产能力要求。
如大型起重机械的起重能力、混凝土搅拌运输能力等。
另外,规范规定必须要有的设备和数量要予以满足,机械配置数量与日均产量要相匹配。
(3)施工工艺:
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在技术上应比较成熟、把握性大。
施工工艺的审查可以和机械设备审查结合进行。
施工工艺和规范、合同条件规定应一致。
(4)施工工序和进度计划:
施工工序审查时要注意工序是否颠倒或漏项,同一工序的顺序是否合理,不同工序同时进行时的空间和时间间隔是否合适、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合理,所估算的作业时间是否留有余地。
进度计划应满足合同工期要求,并有各主要项目的分解工期和需要完成的总工程量表、日均产量表。
(5)环境:
审查各分项工程安排时要考虑环境对工程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如夏季不宜安排浇注大方量的混凝土;不能避开时,是否采取了应对措施。
(6)材料供应:
审查各种大宗材料的供应来源,一是材料质量是否满足要求,二是材料数量是否足够。
合同对材料质量有特殊规定的,应按合同规定执行等。
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材料供应安排和场内运输方案、满足施工使用材料要求。
(7)施工人员:
对要求24小时不间断作业或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才能保证质量的工序,应审查人员数量。
对特殊工种资格有要求的,应审查有否足够数量的资格人员。
(8)质量保证措施和测量、试验设施:
审查是否针对项目特点和难点制定了质量保证措施,测量、试验手段是否足够。
(9)施工总平面布置:
对工程施工干扰较小,施工临时设施尽量不要布置在工程项目范围内;工地的临时道路结构应满足雨季运输要求;工地临时施工用电、用水等有解决方案;施工用地和设施与进度计划能否协调等。
(10)进度保证措施:
应针对项目特点和难点制定进度保证措施,在不利季节施工时,应有相应的措施跟上,且在计划安排上要缩短可作业时间,留有余地。
(11)有与总进度计划相适应的材料、人员、机械配置和进场计划表。
10、审查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
(1)在承包商进场后,要审查承包商进场的实际组织机构及项目经理、总工、质量检查人员、测量试验人员等质量体系人员的资格,机构不健全或人员资格不符的,要督促承包商增加或更换质量体系人员,并将审查情况报告监理管理部和业主。
如承包商进场的机构和质量体系人员与施工组织设计承诺不一致,监理工程师应立即与业主联系以防事前控制落空。
(2)本合同工程不允许分包。
11、审查工程材料
对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承包商必须事先向监理工程师申报,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商不得使用。
原材料的控制详见后面所述。
12、审查测量控制系统
(1)承包商应对业主提供的原始控制点和水准点进行复核,监理工程师对此应进行督促,发现问题时及时向监理管理部和业主提出。
(2)承包商在业主提供原始控制点基础上布置的控制网基准点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验收,未经监理工程师复核批准不得使用。
测量的控制详见后面所述。
13、审查试验室
(1)承包商的工地试验室建立后要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报质监站核准。
(2)实验器具应有计量检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试验室的工作环境和实验条件应符合规定。
(3)核定工地试验室不能进行的实验项目,承包商应联系有实验资格的单位(有CMA章)进行试验并事先报告监理工程师。
14、检查承包商的现场机械及设备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商到场的施工船机、设备的型号性能与数量,是否符合合同文件(含业主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的承诺。
(1)应对照有关文件对进场机械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等进行认真地检查和记录。
(2)当发现承包商进场的机械设备型号、数量和投标书附表填写的不一致时,应查明原因,必要时要求承包商补充。
主要船机及设备的改变应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认可。
(3)对施工机械的配套使用应作细致分析,特别是直接用于网络计划中关键线路工程的机械生产能力应满足施工要求。
15、批准标准试验
为控制承包商的工程施工质量,应尽可能早的指令承包商提供为保证该项工程质量而必须作的标准试验项目,如混凝土配合比、抗压强度试验、砂、石的质量检验等。
混凝土配合比应取得监理工程师批准,有关试验资料应报监理工程师备查。
16、检查临建工程的施工
(1)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督促承包商做好生产准备、运输安排、现场场地清理等。
(2)对施工干道等临时工程施工进行质量与进度监督,以满足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3)对预制场的总体布局、模板制作、地基处理及生产工艺准备进行监理。
17、开工报告审查
(1)工程开工应具备如下条件:
①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②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③施工组织设计已获监理和业主批准;
④承包商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⑤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⑥拟开工的项目经前述3~12项程序审查通过。
(2)工程具备上述开工条件的,由总监签发开工令,并报业主审批。
(3)不具备开工条件时,总监应向承包商提出,并督促其抓紧完成准备工作。
(4)当承包商准备不充分,开工时间较紧迫时,总监应将情况报告业主,将开工项目作适当调整。
对确会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充分准备,应坚持不准开工。
施工准备期是监理工作的重要阶段。
在这一阶段,监理部应注意规范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的行为,从制度和程序上一开始就对工程开展提出严格控制要求,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双方都不得违反,这种苗头一经出现要果断进行处理,从而达到施工期各分项工程有条不紊开展的目的。
第二节施工期质量控制
一、质量监控的依据
1、国家和地方颁发的有关质监、监理法规。
2、国家颁发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设计、施工技术规范。
3、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量等级及有关质量控制条款,包括施工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规格书、投标文件中承包商承诺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4、设计文件:
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以及设计变更、补充通知等。
5、监理合同中约定的质量监控条款。
二、质量监控的原则
对施工全过程、全方位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商提交的单位工程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满足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
三、质量预控措施
1、建立健全现场监理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各级人员质量控制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2、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在此基础上编制操作性强的监理实施细则。
3、审查施工方案,坚持对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的施工方案审查。
施工方案应在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基础上进行细化,有明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实施负责人员、具体施工操作方法、机械配置、施工结构设计图(如模板图)等。
施工方案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才能实施。
4、工程开工前对使用的原材料及材料配合比进行审查,材料未经批准不准使用。
5、测量控制:
工程总体开工前,施工基线、控制点、水准点、测量方案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验收,测量控制未经批准不得开工。
分项工程开工前,对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测量计算成果也要报监理复核后才能使用。
6、人员和机械控制:
在审查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相应对施工管理和操作人员资质、机械设备性能进行审查,人员必须有上岗证的,应有足够持证人员操作,无证人员禁止上岗,机械设备生产能力和性能必须与施工方案相配套,满足人员和机械的保证质量要求。
7、施工准备检查控制:
对开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如施工方案经批准但承包商未按此实施准备工作,监理工程师将发出整改通知。
8、开工报告控制:
坚持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开工报告审查。
无批准的开工报告,该分项工程不准开工。
四、原材料控制措施
1、按工作程序进行原材料控制
(1)承包商在确定原材料生产厂家、品牌、出厂地时,应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必要时将组织对此进行考察,符合要求后方批准进货。
(2)在工程材料未进入工地前,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材料清单。
对质量保证资料如产地、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等进行审查,必要时须提交地方政府的准用证,禁止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进场。
(3)承包商在原材料到达现场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收好出厂合格证,此证提交给监理工程师核验。
(4)原材料到达现场后,承包商应按规范要求的频度和方法进行验收和定期抽样检验,并将检测报告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审查,不合格的材料禁止用于本工程施工。
(5)监理工程师将检查承包商的原材料堆存是否按规范规定进行。
2、材料中间审查
原材料经批准使用后,每批材料进场入库时,要求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工程师予以核对,防止承包商更换材料。
材料入库后按规定频率取样复检。
材料运至现场直接使用时,如用于抛填的砂、石料等,也要求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工程师检查实际来料质量、规格后才能用于工程施工,来料还要按规定留置样品检验。
不按以上规定执行时,监理工程师将发出整改通知和该批材料暂缓使用通知。
3、建立材料批准台账
对各种原材料建立批准使用数量登记台帐,每月将批准材料与实际使用数量进行核对,如发现实际使用量大于批准数量时,应作进一步检查,防止材料漏检漏批或检查频率不足,实际材料与批准材料不符等失控现象发生。
4、不合格材料清退:
进场材料如不合格,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商做出标示并下指令限期运出现场。
未运出前加强检查监督,防止误用或偷用。
5、监理平行检验材料
每个规格品种的原材料,监理工程师将取样进行平行检验。
抽检试样交送业主指定的或具备检验资质且业主认可的检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