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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制度

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资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为保证重症监护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交叉感染,本室不留陪侍人,家属可留电话,保持联系。

3.各级医师各司其职,按岗位责任严格要求。

主任医师每周查房至少一次,主治医师每周查房至少两次,危重病人随时查房、巡视

4.涉及重大抢救事宜,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并报医务处及有关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救治。

涉及各种纠纷的病员救治要及时向医务科及有关部门报告。

5.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帽子,病房内不准吸烟。

7.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并应逐步建立各种危重病员的抢救程序及重症监护规范。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

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本室各类抢救器材及药品要准备完善,保证专人管理、放置固定、随时可用,并有专人检查,及时补充、更新、维修和消毒。

 

管床医生管理病人制度

1.每天交接班后,跟随管床医生查房并报告病情;主任查房应全体医生跟随;

2.工作时注意消毒隔离,避免交叉感染;

3.在病床前严禁打移动电话;在病房内严禁喧哗;

4.管床医生应详细了解自己所管床位病人的病情,包括诊断、入ICU的原因、治疗经过、治疗效果、用药情况等;

5.明确病人的治疗方案;

6.及时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并作出相应的对症措施;疑难的问题及时向科室主任汇报;

7.对所管病人每天应常规检查血常规、生化常规、血气分析;特殊检查按病情需要复查;

8.准确了解病人每天的检验结果,异常的结果及时处理,并要求复查,以纠正到满意的结果;

9.准确了解病人每天出入量情况,晶体液、胶体液的使用情况,每天出入量的目标;

10.调整呼吸机参数要有合理的指征,并向上级医生汇报,做好记录;

11.每天至少查房2次,危重病人应随时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告病危的病人每天至少写1次病程记录(包括主治查房记录),一周内至少1-2次主任查房记录;特殊处理、抢救记录和操作记录应及时书写,并记录处理的时间;

13.在ICU住院超过1个月的病人,需写阶段小结;

14.节假日每床病人的病程记录由值班医生完成;

15.下班前应向值班医生详细交班,并向值班医生交代治疗方案和观察指标;值班医生根据病情写好交班本,交班内容包括病人的病情变化,特殊的处理措施以及效果,实验室检查以及影像学检查的变化趋势,每天的出入量情况,每小时尿量等,第二天根据交班本交班;

16.节假日交班本由值班医生完成;

17.其他专科会诊的时候,负责病情介绍及记录会诊过程;

18.应用特殊药物如硝普纳、多巴胺等,必须在床边观察,调整到满意的剂量,才能交代护士继续监测;

19.每天应负责和病人家属沟通,向病人家属阐述病人病情的进展情况以及治疗的效果,了解病人家属的思想动态;和病人家属签署特殊操作同意书;

20.掌握ICU里的基本操作,如吸痰、中心静脉测压、插胃管、导尿、翻身拍背、血气分析等;

21.有创的操作应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并及时完成操作记录以及录入医嘱;

22.护送病人到监护室以外的地方做相关检查;

23.抢救病人后及时完成抢救记录;病人死亡后及时补充抢救医嘱,并停长期医嘱,核对死亡时间,及时完成死亡小结,和家属签署尸解同意书,(节假日由值班医生完成);

24.技诊检查结果要及时归档;结果异常的应马上做出相应处理,并及时复查;

25.疑难病例讨论和死亡病例讨论时负责报告病史并做好相关记录;

26.病人病情好转转出ICU时,及时停医嘱,写好转科记录,请上级医生签名,收集病人的放射照片,并护送病人到普通病房,做好交班工作。

危重患者转入ICU制度

1.患者转入ICU前,必须先联系床位。

2.向家属详细交代病情和预后、转科后治疗的大致费用、探视规定等,再征求患者和家属的意见。

同意或不同意转监护中心治疗均应在病历上签字为据,以避免产生医疗纠纷。

3.患者或家属交纳足够的按金(或取得尽快交纳按金的签名承诺)。

4.确认床位,办理转科手续,由负责医师、护士护送到ICU。

5.转科医师向ICU医师交班并提出专科治疗意见,共同制定治疗措施,开出医嘱处理病人。

6.负责转科医师必须留下联系电话,以便ICU医师随时与专科负责医师联系。

7.院内科室转入ICU的病人,各专科须按病情需要定期派出负责医师处理伤口、引流管等专科问题。

 

ICU患者转科制度

任何患者经过监护治疗,生命体征基本稳定、器官功能失调基本纠正,或患者由于其它非医疗原因不能继续在ICU监护治疗时,均应由ICU医师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转出ICU,由相应临床科室优先接收继续治疗。

 

ICU患者转院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3.危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或有外院医务人员护送。

 

 

ICU医疗管理制度

ICU医疗工作由在ICU工作的医师负责,采取ICU医师主管、相应专科协管或会诊的医疗管理模式。

ICU医生负责医疗文件的书写,医嘱管理,与患者家属的沟通和交流;其它专科医生只是将专科的处理意见提出,最后由ICU医生综合各科意见决定治疗方案。

ICU管床医师负责所有的医疗文书的书写和患者的病情的管理工作。

病历书写

上级医师三级查房制度体现:

每两天主治或主任查房记录

出院病历整理:

按病案整理要求整理病历顺序

完成操作登记、统计项目、死亡小节、死亡讨论

病历和首记必须完整记录所有危重病患者的重要体征,不能遗漏,如瞳孔,神志等。

转出记录一定要完整记录各项生命体征的具体数值,说明转出ICU是符合条件的,同时要交代清楚患者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注意事项。

转入记录必须写清进入ICU时的实际情况,准确记录入室时的生命体征和体检主要资料。

病历、首记、转入、转出、抢救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小结、死亡时刻的记录、死亡讨论记录、会诊记录必须及时请相应的上级医师签名。

每天(至少隔一天)必须有主治医师查房记录,随时有主任查房记录,每天值班医师必须完成所有患者值班时段病情记录。

每周大查房规则

每周一大查房,由程广书主任主持

1.值班医师负责记录查房要点(配有专门查房记录本)

2.每病床主管医生必须准备的工作:

三分钟内汇报完毕,内容包括

(1)病例特点:

病史、体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及其它检查结果

(2)主要治疗措施

(3)病情变化特点,所处阶段

(4)存在问题:

提出自己见解,寻求上级医师解决的要点

 

会诊制度

1.出现专科问题时,ICU医师根据病情特点请相应专科医师会诊。

2.专科医师提出会诊意见后,ICU医师综合患者病情变化特点和会诊医师意见,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3.执行治疗方案后随时和专科医师沟通治疗效果。

4.特殊病例需要组织多科会诊,主管医师组织好材料,并电话通知专科到位,纠纷病例必须告知医务科备案。

 

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1.凡参加值班医生,科室主任必须对各线值班人员的能力进行严格把关,严禁“低资高值”;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保证诊疗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离岗,如确实需要离岗,应科室行政主任报告,安排代班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开;

3.值班人员在指定地点用膳,并向其它在值人员说明;一旦有抢救事件,应先参与抢救工作,不得借口吃饭而延误了抢救工作;

4.值班人员不得私下换班;如确实需要调班的,向科室主任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换班;

5.值班人员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每天上午8:

00集中交接班,并学习医院新下达的有关文件与公告,再分别进行床边交接班;

6.值班人员下班前应填写好“交、接班登记本”,危重病人抢救还应填写“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特殊病人和危重病人应进行床边交接班。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三级查房分全科性查房和全员性查房

2.全科性查房每月进行一次;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学科负责人主持,全体医师(含轮转医生、研究室、进修、实习医师)、护士长、有关责任护士参加;

3.医疗组查房每周至少1次,由医疗组(区)负责人主持,组内人员参加;

4.查房要求床边巡查;查房内容要求突出专业学术性和疾病诊治的系统性,提出在诊疗过程中的疑难问题,阐述所讨论问题目前最新观点和进展,总结治疗经验,并决定今后的治疗方案;

5.全院性查房不定期按需要进行,属观摩、会诊性质为主,由院领导或院领导指派科主任主持,着重解决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医患纠纷的问题。

 

医生查房制度

1.住院医师每个工作日参加查房,观察病情变化,进行诊断、治疗,了解伤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

上级医师查房时,经治医师要做好准备,报告病情。

2.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要带领进修、实习医师进行查房。

3.主治医师每周要对本组(病区)病员进行普遍查房和每天重点查房各1次。

检查医疗护理工作,重点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治和进行临床教学。

4.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每周对本科病员查房1次或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二次,检查医疗护理质量,解决疑难问题,有计划地组织临床教学。

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应随同查房。

5.各级医师对危重及大手术前后及特殊检查、治疗后的病员,应加强巡视,掌握病情变化,遇有情况及时处理,疑难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申请会诊。

6.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1次护理查房,必要时请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指导,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进行临床教学。

 

医疗纠纷的接待与处理制度

1.接待人员责任心要强,对来访者要耐心听,认真记录,对任何问题不可轻意表态,多做疏导工作。

2.接待人员要沉着、冷静,不立即作肯定或否定的回答。

经调查分析后,耐心地向来访者作解释工作。

在医疗纠纷未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讨论和作出明确结论前,任何科室和个人不能对纠纷擅自作肯定性答复。

3.凡有纠纷的病历由医务科通知病案室进行封存,病历封存后除主管医疗纠纷的有关人员审阅外任何个人无权借阅。

如科室进行病例讨论应由科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及时归还病案室,不可分散遗失。

4.如因输血、输液引起的纠纷,一定要立即查清领取过程的凭证,残留液及时送检并将原包装药液妥善封存至纠纷解决。

如因药物引起纠纷,一定要保存好空安瓿或实物:

如各种仪器引起的纠纷,一定要有证人经过现场检查后,方可撤离现场。

5.对死亡的纠纷,要动员家属在48小时内进行尸体解剖,以查明死因,如家属不同意尸检则无法追究责任,其后果由不同意尸检者负责。

6.对于在住院期间有自伤、自杀倾向的病员要通知家属和单位做好防范措施,一旦发现后,如病员有抢救的可能应迅速进行就地抢救并立即上报医务科和保卫部门。

如需到抢救室抢救而移动并非破坏现场,是合法的,如病员无救治之可能,病员暂时不应移动,通过保卫部门、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移动。

对在住院期间失踪的病员要及时设计寻找并上报保卫科、医务科、护理部。

7.纠纷一经调查核实后要给病人家属答复,对纠纷的处理要做到分析有依据,定性有原则,处理有政策。

8.一般的医疗纠纷,医务科管理人员调查清楚后可及时解决。

重大医疗事件,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的需有申诉材料,并提请进行事故鉴定。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1.疑难病例讨论

(1)收治的疑难病例应在科主任的指示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

(2)全科每周进行1次疑难病例讨论,各病区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病历讨论,以最终确诊,并明确治疗方案。

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病历中及记录本中应详细记录。

讨论前经治医师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

(3)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组织全院或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4)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班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

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2.危重病例讨论

(1)在病房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

(2)在每日下午交接班前,主管医师向科主任及上级主管医师汇报病情并讨论治疗方案,及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

(3)交班后主管医师及值班医师应立即落实科内讨论意见,并于病历上记载。

(4)对于特殊危重患者除以上讨论外,应及时组织全科讨论及相应科室的全院讨论。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在院病人经治疗无效死亡后,在一周内必须进行死亡病例讨论;

2.讨论由副主任以上医师主持,主管床位的主治医生和住院医生必须参加,其他医生也应参加讨论;

3.由管床医生报告病史及治疗过程,总结治疗经验以及提出在治疗过程中的不足之处或疑难问题;

4.各级医生提出自己的意见,总结分析治疗经验;

5.管床医生记录讨论结果,整理后病例归档。

 

死亡病人善后处理制度

1.患者因治疗无效,并经过医生检查确定临床死亡后,方可进行尸体料理,并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2.医生护士核对死亡时间及补充抢救医嘱;

3.死者尸体不能私自运出医院;伊斯兰教徒可凭伊斯兰协会开具的证明领走尸体;

4.由负责医生填写死亡证明书,一式四分,填写时要注意核对死者的身份证号、年龄、户口地址、疾病诊断、死亡时间等;

5.尸体应按尸体料理常规处理,并及时通知太平间管理人员将尸体送进太平间;

6.当班医生、护士应尽快整理好死亡病历,核对收齐抢救治疗费用后,向家属发死亡证明书,并指导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和相关户口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和殡仪馆办理相关手续;

7.家属如要复印,按有关病历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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