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五中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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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五中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内容

淇滨区五中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内容

2016年6月份将在全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请学校团委、校园广播站配合该活动,宣传内容如下:

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

一、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应注意的问题

1.到正规商店里购买,不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

2.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尽量选择信誉度较好的品牌。

3.仔细查看商品标签,食品标签中必须标注:

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

不买标签不规范的产品。

4.食品是否适合自己食用。

5.不盲目随从广告,广告的宣传并不代表科学,是商家利益的体现。

二、如何分清食品保质期和保存期

保质期(最佳食用期)是指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一定时间内食品依然可以食用。

保存期(推荐最后食用日期)是指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预计的终止食用日期,超过保存期的食品不宜食用。

三、如何正确选购饮料

1.要看清标签标注、QS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是否齐全,配料表中配料成分是否符合该类饮料的标准。

2.要选择近期生产的产品。

选购碳酸饮料时,尽量选择近期生产的、罐体坚硬不易变形的产品。

3.选购饮料要因人而异。

果汁饮料有一定的营养成分,适合青少年和儿童饮用,但不能长期喝或一次性大量饮用。

四、饮用牛奶应注意哪些

经常适量喝牛奶有利于骨骼生长发育,对提高身体素质有积极促进作用。

但是,如果不能正确饮用,会对身体带来不良影响,因此,饮用牛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喝牛奶。

“乳糖不耐者、牛奶过敏者、胆囊炎和胰腺炎患者均不宜喝牛奶”。

按含脂量的不同,牛奶分为全脂、半脱脂、脱脂三类,其中全脂牛奶含有牛奶的所有成分,适合少年儿童饮用。

2.牛奶不能当水喝。

牛奶中含有大量水分,但由于是高渗性饮料,饮入过多或在出汗、失水过多时饮用,容易导致脱水。

3.饮用牛奶要适量。

“正常饮用牛奶不会导致蛋白质过量”。

儿童、青春发育期的小孩饮用500毫升。

4.牛奶应温饮,不宜煮沸。

煮沸后,牛奶蛋白质受高温作用会由溶胶状态转变成凝胶状态,钙出现沉淀,并且原本富含的维生素C和其他维生素被破坏,营养价值降低。

最后,把握好饮用牛奶“时机”。

“不要空腹喝牛奶,不要与茶一起饮用牛奶”,早上饮用牛奶,应同时吃一些富含淀粉的谷类食物。

五、十大“垃圾”食品及其危害

(一)油炸类食品,主要危害是:

1.油炸淀粉导致心血管疾病;

2.含致癌物质;

3.破坏维生素,使蛋白质变性。

(二)腌制类食品,主要危害是:

1.导致高血压,肾负担过重,导致鼻咽癌;

2.影响粘膜系统(对肠胃有害);

3.易得溃疡和发炎。

(三)加工类肉食品(肉干、肉松、香肠等),主要危害是:

1.含三大致癌物质之一:

亚硝酸盐(防腐和显色作用);

2.含大量防腐剂,加重肝脏负担。

(四)饼干类食品(不含低温烘烤和全麦饼干),主要危害是:

1.食用香精和色素过多对肝脏功能造成负担;

2.严重破坏维生素;

3.热量过多、营养成分低。

(五)汽水、可乐类食品,主要危害是:

1.含磷酸、碳酸,会带走体内大量的钙;

2.含糖量过高,喝后有饱胀感,影响正餐。

(六)方便类食品(主要指方便面和膨化食品),主要危害是:

1.盐分过高,含防腐剂、香精,损肝;

2.只有热量,没有营养。

(七)罐头类食品(包括鱼肉类和水果类),主要危害是:

1.破坏维生素,使蛋白质变性;

2.热量过多,营养成分低。

(八)话梅蜜饯类食品(果脯),主要危害是:

1.含三大致癌物质之一:

亚硝酸盐;

2.盐分过高,含防腐剂、香精,损肝。

(九)冷冻甜品类食品(冰淇淋、冰棒和各种雪糕),主要危害是:

1.含奶油极易引起肥胖;

2.含糖量过高影响正餐。

(十)烧烤类食品,主要危害是:

1.含大量“三苯四丙吡”(三大致癌物质之首);

2.1只烤鸡腿=60支烟的毒性;

3.导致蛋白质炭化变性,加重肾脏、肝脏负担。

 

中学生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问答

1、什么是食品的交叉污染?

怎样防止交叉污染?

答:

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前面所提到的交叉污染是指在食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过程中,由于设备布局及工艺流程不合理,前工序食品的原料、半成品通过食品加工器械、容器及食品加工人员污染了后工序的半成品和成品。

在一定条件下,有害细菌便会大量繁殖增长,人食用了含有这种细菌的食品就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交叉污染是食源性疾病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

防止交叉污染有以下几种方法。

首先,设备布局要求系列化,各生产环节按食品的制作程序进行,不得使后工序的产品返回前工序,以防止待加工食品(原料、半成品)污染成品;第二,各程序中的工具、用具皆应加以区别并有标志,不得混用,防止污染;第三,各工序的人员应固定,污染工序的人员在未消毒和更换工作服以前不得参与易受污染工序的工作。

2、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哪些种类?

答: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3、什么是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

答:

“腐败变质”一般认为是食品经过微生物作用使食品中一种成分或多种成分发生变化,感官性状发生改变而丧失可食性的现象。

这种食品一般含有大量的微生物,而且可能含有致病菌,从而易于造成食物中毒。

“油脂酸败”指油脂和含油脂的食品,在贮存过程中经生物、酶、空气中的氧的作用,而发生变色、气味改变等变化,常可造成不良的生理反应或食物中毒。

“霉变”指霉菌污染繁殖,有时表面可见菌丝和霉变现象,有可能产生毒素。

霉变食品可造成食物中毒或死亡。

4、有毒、有害物质包括哪些情况?

答:

食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食品本身含有有毒物质(如河豚鱼、毒)。

(2)在一定条件下产生毒素(如发芽土豆产生龙葵素,鱼类产生组织胺)。

(3)含有致病微生物或产生毒素物质(葡萄球菌产生肠毒素)。

(4)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包括牛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放射性污染等。

(5)食品中过量添加某些化学物质或包装容器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迁移等原因造成食品污染。

以上食品皆需立即采取措施禁止生产、经营。

已造成中毒者,或未弄清中毒原因的食物皆应禁止销售。

5、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和微生物毒素指的是哪些?

答:

(1)常见的致病性寄生虫有:

旋毛虫、猪绦虫、囊尾蚴(绵羊、猪、牛)、钩端螺旋体、肺吸虫等(见肉类卫生检验试行规程)。

由于地区或饮食习惯不同而感染人的寄生虫,如姜片虫(水生植物)、弓形体(猪、牛、羊)、蛔虫卵(蔬菜)等等。

(2)致病性微生物主要有:

肉类中的炭疽杆菌、口蹄疫病毒、布氏杆菌、破伤风杆菌、猪丹毒杆菌。

食品卫生标准中规定的肠道致病菌、致病性球菌,系指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乙型链球菌。

此外还有变形杆菌、副溶血性弧菌、蜡样芽抱杆菌等。

(3)微生物毒素系指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M1、展青霉素等。

6、什么是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

答:

“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加入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

“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钠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红砖木等。

“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

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一般应由工商行政部门处理。

对影响营养卫生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处理。

7、什么是非食品原料?

答:

“非食品原料”指食品工业用原料以外的工业原料,如非法兑制食醋用的工业冰醋酸加工酱油用的工业盐酸。

在食品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指制作食品时加入了国家法律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防腐剂以外的化学物质。

“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是指将不属于食品的物质当作食品出售,往往是由于疏忽大意造成的。

比如误将桐油当作食用油售给顾客。

8、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中第十二项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答:

第十二项是禁止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食品卫生标准是我国食品卫生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食品卫生标准一经法定程序制定并颁发,即具有了法律的强制性。

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不得生产经营。

“卫生要求”指与食品卫生法相配套的卫生管理办法、卫生规范等规定的要求。

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均属禁止生产经营之列。

如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食品必须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生产经营的,均属不符合卫生要求。

9、你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什么时候颁布实施的吗?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颁布实施。

10、制定《食品安全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

制定《食品安全法》的目的主要有四个:

1).保证食品卫生;

2).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

3).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4).增强人民体质。

11、食品卫生包括哪些方面?

答:

食品卫生包括三个方面:

1).食品应当无毒无害,不能对人体造成任何危害;

2).食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营养,以满足人体维持正常生理功能的需要;

3).食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12、《食品卫生法》适应哪些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答: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食品卫生法》。

本法适用于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也适应于食品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和有关环境。

13、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哪些卫生要求?

答: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3)、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4)、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品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9)、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14、禁止生产经营哪些食品?

答: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1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是指哪些?

答: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是指从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陈列、运输,到供应、销售的全过程,这个过程涉及环境、场所、设施、用具、布局、原材料以及人员等;

16、什么是直接入口食品?

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何卫生要求?

答:

直接入口食品指无须再加工处理即可食用的食品。

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要将手洗净、消毒,使用工具售货,货款分开。

17、常见通过食品传播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有哪些?

答:

1)、常见得病性寄生虫有:

旋毛虫、猪绦虫、囊尾蚴、钩端螺旋体、腹吸虫、姜片虫、弓形体、蛔虫卵。

2)、致病性微生物主要有:

肉类中的炭疽杆菌、口蹄疫病毒、布氏杆菌、破伤风杆菌、猪丹毒杆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乙型链球菌。

18、肉类上市有何卫生要求?

答:

肉类上市前要经兽医卫生检验。

凡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属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可依法予以查处。

19、食品的保质期是指什么?

答:

食品的保质期是指食品在标签上所示条件维持原有的品质的最大期限,超过此期,属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无标保持期的食品也属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0、什么是食品的掺杂、掺假与伪造?

答:

食品的掺杂是指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

食品的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

食品的确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不符。

具有掺杂、掺假、伪造行为之一的,并影响营养、卫生的,都是违法行为。

21、定型包装食品是什么?

其包装标识有何要求?

答:

定型包装食品指按一定量、一定标志并由固定包装而构成的一个零售单位的包装食品。

定型包装的食品的标识要标明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而且必须有中文标识。

22、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要向销售者索取什么证件?

答:

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

23、食品从业人员要体检吗?

患有哪些疾病的人不能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答: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4、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要持何证件?

答:

《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的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5、哪些水产品不能出售供人食用?

答:

1)、凡己死亡的黄鳝、甲鱼、乌龟、河蟹、青蟹、蟛蜞、小蟹、各种贝类;

2)、含有自然毒素的水产品,如河豚鱼等;

3)、不新鲜的青皮红肉鱼类,如鲣鱼、参鱼、鲐鱼等;

4)、加入的添加剂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如加入吊白块、甲醛等;

5)、因化学物质中毒致死的水产品;

6)、凡虫蛀、赤变、脂肪氧化蔓及深层的水产品;

26、什么是食源性疾病?

答:

凡是通过摄食而进入人体的病原体,使人体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统称为食源性疾病。

27、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有哪几类?

答:

1)、被致病菌或其毒素污染的食品;

2)、被有毒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

3)、外观与食物相似而本身含有有毒成分的物质如毒蘑菇、桐油等;

4)、本身含有有毒物质而加工、烹调不当未能将有毒物质去除的食品,如河豚鱼、菜豆、豆浆、木薯等;

5)、由于贮存条件不当,在贮存过程中产生有毒物质的食品,如发芽的马铃薯、霉变甘蔗和粮食等。

28、如何预防农药污染蔬菜引起的中毒?

答:

作为消费者,如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方法处理食用蔬菜,可减少因蔬菜被农药污染而导致中毒的机会。

29、对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致人中毒等危害的,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

《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生产者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0、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十条原则是什么?

答:

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

2)、彻底加热食品;

3)、立即吃掉做熟的食品;

4)、妥善贮存熟食品;

5)、彻底再加热熟食品;

6)、避免生食与熟食接触;

7)、反复洗手;

8)、必须精心保持厨房所有表面的清洁;

9)、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10)、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31.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和微生物毒素指的是哪些?

答:

(1)常见的致病性寄生虫有:

旋毛虫、猪绦虫、囊尾蚴(绵羊、猪、牛)、钩端螺旋体、肺吸虫等(见肉类卫生检验试行规程)。

由于地区或饮食习惯不同而感染人的寄生虫,如姜片虫(水生植物)、弓形体(猪、牛、羊)、蛔虫卵(蔬菜)等等。

(2)致病性微生物主要有:

肉类中的炭疽杆菌、口蹄疫病毒、布氏杆菌、破伤风杆菌、猪丹毒杆菌。

食品卫生标准中规定的肠道致病菌、致病性球菌,系指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乙型链球菌。

此外还有变形杆菌、副溶血性弧菌、蜡样芽抱杆菌等。

(3)微生物毒素系指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M1、展青霉素等。

32.什么是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

答:

“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加入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

“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钠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红砖木等。

“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

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一般应由工商行政部门处理。

对影响营养卫生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处理。

33.什么是非食品原料?

答:

“非食品原料”指食品工业用原料以外的工业原料,如非法兑制食醋用的工业冰醋酸加工酱油用的工业盐酸。

在食品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指制作食品时加入了国家法律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防腐剂以外的化学物质。

“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是指将不属于食品的物质当作食品出售,往往是由于疏忽大意造成的。

比如误将桐油当作食用油售给顾客。

34.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中第十二项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答:

第十二项是禁止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食品卫生标准是我国食品卫生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食品卫生标准一经法定程序制定并颁发,即具有了法律的强制性。

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不得生产经营。

“卫生要求”指与食品卫生法相配套的卫生管理办法、卫生规范等规定的要求。

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均属禁止生产经营之列。

如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食品必须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生产经营的,均属不符合卫生要求。

35、食物加热就能彻底消毒杀菌了吗?

人们普遍认为,食物只要经过充分加热蒸煮,就可以食用。

其实这只说对了“一半”。

因为有些毒素是加热破坏不了的。

加热蒸煮可以有效杀灭食物中的微生物,却无法完全消除化学性有毒物质和天然毒素。

36、冰箱是“保险箱”吗?

有人以为,把食物放进冰箱就万事大吉,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冰箱不是保险箱。

其实并向贮存食物的远离是放慢了微生物生长繁殖的速度,并不能杀灭微生物,仍然有部分细菌可以在脚底的温度下存活甚至繁殖。

所以,不合适的贮藏温度、食物温度过高、生熟交叉存放等均影响冷藏效果,降低了冰箱的“保险系数”。

肉类和鱼在冰箱中储存一段时间,取出解冻后,就不宜再放回冰箱中。

这是因为肉类和鱼在解冻过程中,很有可能受到污染,微生物马上会繁殖起来。

肉类和鱼经过多次冷冻,食品品质遭到破坏,口味和营养价值会大大降低。

37、如何降低蔬菜水果农药残留?

方法1:

浸泡洗涤。

由于用于果蔬中的农药多数是水溶性的,通过浸泡洗涤可以以降低农药残留。

故果蔬粗加工时用清水冲洗掉表面无误,然后用盖过水果蔬菜部分5CM的加油食品洗涤剂的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

方法2:

烫泡弃水。

把用清水清洗过的水果蔬菜放置于沸水中烫泡两分钟,一些农药会随着温度升高而加快分解,可有效去除果树表面的大部分农药。

方法3:

清洗去皮。

对于待批的水果蔬菜,残留的农药外表可以用锐器削去皮层,食用肉质部分,这样既可口又安全。

方法4:

储存保管。

某些农药在存放过程中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缓慢地分解为对人体无害的物质。

所以果蔬购回后存放一段时间(10—15天),可降低农药残留。

38、在旅游途中遇到腹泻等突发事件怎么处理?

旅游中常见病的防治

肠胃病:

在旅游当中,游客不适应新环境,新、旧两地饮水和食物中元素不同,易得腹胀和腹泻。

如果再暴饮暴食,还易得胃肠炎。

患了这些病,需及时治疗,服用抗菌素等药物。

水土不服:

旅游在外,气候、水质、饮食等条件都有变化,一些人往往不习惯,会出现头昏无力、胃口不好、睡眠不佳等现象,这是水土不服的表现。

患了水土不服,需要多食水果,少吃油腻,还可服用一些多酶片和维生素B2。

39、如何区分真假保健品?

一看包装上是否有批准文号,即“卫食健字()第XX号”或“国食健字()第XX号”。

二看包装上是否有国家保健食品标志,业内俗称“蓝帽子”。

三看包装上是否标注了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四看产品说明书上是否有保健功能夸大宣传行为。

五看产品包装上的说明书,确定产品的保健功能。

六看其各类标识的格式,除包括上文内容外,还有主要原料、功效成分及含量、适用人群、不适用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规格、保质期、注意事项等。

40、发生食物中毒时怎么办?

报告:

即使向当地卫生监督所、卫生院、医院报告。

吃剩的食物要保管好,不能再吃,也不能随意处理掉,要留着给医生检验。

救治:

尽量吐出胃里的东西,并立即上医院治疗。

41、一年四季中,分别有哪些食物易造成食物中毒?

春季:

毒蘑菇、野菜、织纹螺、新鲜黄花菜、河豚鱼

夏秋季:

外购卤味等熟肉制品、过夜剩菜(饭)、凉拌菜、生吃或半生吃的海产品

冬季:

发芽土豆、腌菜

42、如何预防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1)四季豆、扁豆、自制豆浆要烧熟煮透;烹调时先将四季豆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生豆浆烧煮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左右。

鲜黄花菜用开水烫,弃水后烧制食用。

(2)不食用发芽马铃薯、自行采集的野生蘑菇,不新鲜的青皮红肉鱼类(金枪鱼、鲐巴鱼等)

43、什么叫生熟分开?

答:

生熟分开包括三方面的含义:

1)、生、熟食品制售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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