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服务金融行业发展分析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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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老服务金融行业发展分析报告

 

2018年中国养老服务金融行业发展分析报告

 

 

养老服务金融,指的是金融机构围绕社会成员养老相关的消费、投资及衍生需求进行的金融服务活动,目标是“养老”,重点在“服务”,落脚是“金融”,内容广泛,具有普惠性、长期性、稳定性、注重安全性等特征。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养老服务金融相关政策陆续出台,金融机构也在养老服务金融领域进行了初步探索,存在产品同质化、供给不足等现象。

养老服务金融的发展同样存在现实困境,仍需完善支持政策、推进养老金制度改革、明晰监管框架等。

长远来看,随着人口老龄化、金融改革、产品创新、金融科技发展等因素驱动,养老服务金融仍有巨大发展空间。

一、养老服务金融概述

(一)养老服务金融的概念

养老服务金融,指的是金融机构围绕社会成员养老相关的消费、投资及衍生需求进行的金融服务活动,目标是“养老”,重点在“服务”,落脚是“金融”。

养老服务金融与人的生命周期过程息息相关。

生命周期消费理论认为,人们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所处的经济条件和可支配收入水平不同,需要对消费和储蓄进行优化安排与合理配置,以实现个人与家庭效用在整个生命周期最大化的目标。

对个人而言,需为老年阶段做好资产储备,并保持持久的消费能力,保障老年生活的品质。

养老服务金融将成为我国社会不同人群或家庭的一个重要选择。

养老服务金融涉及的家庭经济资源一般包括金融资产、实物资产和不动产等。

养老服务金融提供的服务就是考虑个人整个生命周期的情况,完成家庭经济资源在不同投资产品上的配置和选择,规划实现养老的关键目标。

现阶段家庭资源配置可以选择的投资产品包括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股票、国债、基金、信托、商业保险等,以及商品房等不动产和书画、古董等收藏品等。

截至2016年底,我国总人口138271万,60周岁及以上人口超过2.3亿,占比达到16.7%,其中65岁以上人口超过1.5亿,占比10.8%。

老年人口数量快速增长,人口老龄化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将产生巨大的养老消费需求,金融服务将是最重要的一环。

(二)养老服务金融的内涵

养老服务金融围绕社会成员养老相关的消费、投资及衍生需求,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的金融产品丰富多样。

201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对养老服务金融的内容有了明确的界定和规划。

1.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金融产品

国家鼓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和支持力度,针对不同年龄和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积极研发可提供长期稳定收益、符合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异化养老服务金融产品。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银行业:

养老储蓄、养老理财、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等产品;发行为老年群体提供特定服务的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

(2)保险业:

个人与团体商业养老保险、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研发符合养老需求的长期护理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等;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等。

(3)信托业:

各类附带养老保障的养老信托产品,以及与养老地产、老年医疗、老年健身、老年旅游等养老产业领域融合的信托产品。

(4)基金业:

养老型基金产品,包括生命周期基金、目标风险基金等。

2.提供便利性的金融服务

(1)提高老年群体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譬如金融机构优化网点布局,并对营业网点和服务设施进行亲老适老化改造,提供老年专用窗口、绿色通道等便捷服务。

(2)金融机构优化老年客户服务流程,比如银行提供符合老年需求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比如保险业提供针对老年人特点的保险理赔服务等。

(3)金融机构探索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将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与金融产品结合,提高老年人生活便利性。

3.基础金融服务和权益保护

(1)金融机构积极介入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员工福利计划等业务,做好支付结算、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等基础服务,为居民养老提供基础金融支撑。

(2)加强老年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关注老年客户金融权益保护,比如对大额转账进行特别要求、禁止误导销售和错误销售、防范老年人理财诈骗等。

(三)养老服务金融的特征

1.养老服务金融关注普惠性

养老服务金融具有普惠的特征,即可以从金融角度提升社会福利、增强社会保障,向普通居民提供更好、更便捷、更安全的低成本金融服务。

一方面,在我国养老保险体制不健全和养老金待遇替代率逐年下滑的环境下,居民的养老金融需求愈加强烈,具有社会普遍性;另一方面,养老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要面对的问题,不仅仅在年老时需要,在其年轻时就需要积极进行养老金融规划。

2.养老服务金融具有长期性、稳定性

养老服务金融的目标是考虑个人整个生命周期的情况,完成家庭经济资源在不同投资产品上的配置和选择,规划实现养老的关键目标,整个服务过程持续时间长达数十年。

而同时各类金融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金融产品具有转换成本高、稳定性高的特点。

以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为例,老年人投保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有着长期性特点;在保单生效以后,投保人如果退保,则需要承担退保费和其他手续费,不仅面临资金损失,且操作烦琐,投保人的转换成本非常高。

3.养老服务金融注重安全性

养老服务金融的安全性要求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参与养老服务金融的资金,关系居民的养老目标和养老保障,风险承受能力低,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追求持续稳健增值。

二是养老服务金融的客户,一般以中老年人为主,他们逐渐退出劳动力市场,在经济上主要依赖养老资产,如果不重视安全性,其老年生活可能面临极大风险。

此外,我国中老年人金融投资观念相对保守,大多缺乏金融知识,容易被误导或进行不理性投资。

因此,在监管、金融机构各个层面需要注重金融安全,防止风险事件发生。

二、养老服务金融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居民财富不断增加,老年群体收入不断提高,养老服务金融需求日趋旺盛。

近年来,养老服务金融相关政策陆续出台,发展路径逐步明晰,各类金融机构进行积极探索。

(一)养老服务金融的相关政策纷纷出台

近几年,国家逐渐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养老服务金融作为养老服务业中的重要一环,也日渐受到关注,相关政策纷纷出台。

在2016年之前,国家在各类养老产业政策和规划中,并没有单独对养老服务金融进行明确定义,只是相关内容有所涉及,比如2011年国务院印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5年民政部等十部委百关会发布的《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均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和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但尚缺乏单独针对养老服务金融的明确界定和具体规划。

直到201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才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对养老服务金融具体内容进行明确表述,对各个金融行业如何参与养老服务,如何建设促进居民养老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进行了统筹设计。

表1支持养老服务金融的政策一览

资料来源:

中国政府网、中国保监会官网等。

(二)养老服务金融产品逐步多元化

在政策鼓励和支持下,金融机构加快在养老服务金融领域的探索和创新,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机构逐渐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养老金融服务内容不断丰富。

1.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金融产品不断丰富

(1)银行业

银行具有最为广泛的客户群体,也是我国居民在养老方面信赖的金融机构,在养老服务金融产品上有以下类别。

养老储蓄产品:

以养老为目的的存款,是我国居民最普遍的养老理财方式,具有低风险、收益稳定、操作简便等特点。

清华大学、同方人寿推出的《2016中国居民退休准备指数调研报告》指出,六成以上受访者将银行储蓄作为主要的退休收入来源。

而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国民总储蓄率2010年达到50.9%,2015年降至47.9%,在世界上一直居于高位。

图1中国国民总储蓄和国民总储蓄率(1982~2014年)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局,Wind。

养老理财产品:

由商业银行设计发行的,以追求养老资产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励客户长期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

截至2015年末,商业银行养老理财产品累计销售超过千亿,发行银行有上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以及部分城商行等。

银行养老理财产品可以分成三大类,第一类是针对单独的养老客户群体,比如为持有养老专属银行卡的老年客户或在银行办理企业年金、养老金业务的职工群体提供专属性质的理财产品;第二类,仅重点面向企业年金等养老金客户以及薪酬福利客户、团险客户等机构类客户,满足此类客户资金管理需求;第三类,客户群体不限定,仅是带有“养老”字样的普通银行理财产品。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

一种以住房为抵押的商业贷款,主要客户群体是有住房产权的老年人,目的是满足老年人的融资需求,解决养老资金短缺难题。

截至目前,国内仅有少数商业银行提供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譬如2011年中信银行率先在北京、上海等地开展“养老按揭贷款”,2013年兴业银行在“安愉人生”的基础上也推出了“以房养老”业务,上海银行同年也提出探索“倒按揭”的养老服务金融产品。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与传统住房抵押贷款相比,资金流向是相反的,客户从银行得到贷款,而非每月需要资金偿还贷款。

其主要操作模式是,具有住房产品的老年人作为借款人,将住房产权抵押给银行,银行根据住房的当前价值和未来的增值或折旧、老人的身体状况和预期寿命等信息综合评估,核定一定的贷款额度,按月或按年将现金支付给借款人。

国内银行提供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并非实质上的“以房养老”,贷款并非一直支付至借款人死亡,而是约定固定期限,到期后需要还清本息。

譬如中信银行曾推出的养老按揭贷款,要求贷款周期不超过十年,贷款到期后必须还清本息,否则银行会处置其房产。

从实际运作成效来看,由于业务限制较多、缺乏政策支持、住房价格增长较快等多种因素限制,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量很少。

养老专属银行卡:

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发布的《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银行向社会保障卡持有人提供的专属卡片,除了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传统社会保障卡功能,还可以提供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第二种,银行向老年客户群体提供的专属卡片,譬如中国银行的常青树借记IC卡,上海银行的美好生活卡等。

以上两种卡片,银行一般都给予费用优惠,减免开卡工本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2)保险业

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保险业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定位,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创新养老产品和服务。

一直以来,保险业持续在个人养老服务金融领域进行深入的挖掘和实践。

商业养老保险:

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以养老风险保障、养老资金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我国居民退休收入主要依靠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缺乏税收激励等因素,居民在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方面投入严重不足。

据《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5》测算,2014年中国商业养老保险资产GDP占比仅有2.6%,保险密度185元/人,而同期美国分别是42.5%和1258美元/人。

近年来,以年金保险为代表的商业养老保险保持了稳健发展的态势,但整体规模仍然偏小。

根据中国保监会数据,2016年具备养老功能的人身保险(主要为年金保险)保费收入为8600亿元,在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仅为25%。

但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养老保险(退休后分期领取的养老年金保险)的保费收入为1500亿元,占比仅为4.4%,有效保单件数只有1348万件,有效承保人次只有1707万。

相比而言,国际上具有养老保险功能的人身保险的保费收入占比大概50%,即使是养老年金保险的占比也超过35%,所以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仍然相对滞后。

2017年6月,《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发布,提出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多种措施,譬如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创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投资并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推进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稳健运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等。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为有房产但养老资金短缺的老人提供了一种新的养老融资途径,与银行提供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类似,同样增加了老年人的养老选择,满足了老年人居家养老和增加养老收入两大核心需求,尤其适合中低收入家庭、失独家庭、“空巢”家庭及单身高龄老人。

2014年6月,保监会正式公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宣布自2014年7月1日起的两年,在北京等四个城市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2015年3月25日,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获批,成为首款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

“以房养老”虽然是一种突破传统养老理念的创新型养老方式,但也是一个小众业务,遇到了传统养老观念、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和挑战,因而试点效果并不理想。

据《京华时报》报道,截至2016年6月,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共有60户、78位老人投保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养老保障管理产品;根据保监会规定,是指养老保险公司或者养老金管理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团体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有关养老保障方案设计、账户管理、投资管理、待遇支付等服务而发行的相关金融产品。

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最早开展于2009年,仅有团体型产品,最初主要定位为企业年金计划的替代方案或补充方案,具有非常明显的类年金属性。

2013年5月,《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允许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可以面向个人销售,引起市场广泛关注。

2015年《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发布,提出养老保险公司三年期及以下封闭式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年度新增业务规模应与公司的资本实力相匹配,并允许养老金管理公司开展业务。

2016年11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则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经营门槛要求,提出强化投资管理、加强产品备案等要求。

2017年6月,《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对发展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提出新的要求,前提是依法合规,首先要具备长期养老功能,其次符合生命周期特点。

目前,共有7家养老保险公司和建信养老金管理公司具有养老保障管理业务资格。

保监会并未对外披露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的详细情况,根据各家管理人官网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数据,截至2016年底,全市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的规模已超过1200亿元。

(3)信托业

信托业在养老服务金融方面刚刚起步,部分信托公司开展养老信托业务。

信托在养老方面具有其他行业所不具备的优点,比如可以保证资产隔离、实现养老特定目的、投资范围广泛等。

养老信托,是委托人将资产委托给受托人(国内一般是信托公司),受托人对资产进行管理和处分,信托的目的是实现受益人的养老保障,或是为受益人提供养老服务,也可以是将养老资产用于养老产业的投资、开发与建设等。

养老信托的概念比较宽泛,从养老产业需求端看,涉及养老资产的管理与养老消费服务,可以分为养老金融信托、养老消费信托等;若是从养老产业供给端看,涵盖养老医疗服务提供、养老社区建设或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等,可分为养老地产信托、养老基础设施信托等。

目前,养老信托在国内刚刚起步,市场上相关产品供给较少,仅有中信信托、外贸信托等公司的数个产品。

中信信托推出的中信和信居家养老消费信托产品,门槛较低,针对居家养老客户,可提供健康数据管理、紧急救援等服务,产品期限仅为一年,缴费有1万元、2万元、3万元等几种,分别享受对应级别服务。

外贸信托则是与兴业银行共同推出“安愉人生”养老金融信托,最低门槛高达600万元,目标客户群体是私人银行高端客户,受益人首先必须是老年人,通过信托制度安排实现养老保障和财富传承的目的。

(4)基金业

近年来,基金行业在服务养老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方面,早在2006年,汇丰晋信发行了我国首只具有养老属性的混合型目标日期基金,随后大成基金、工银瑞信也发行了混合型和债券型目标日期基金;另一方面,2012年天弘基金推出了我国首只养老主题基金——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基金,随着养老主题持续升温,养老主题基金发行逐渐增多,截至2016年末,市场上共有9家基金公司发行了13只养老主题的公募基金,基金资产净值总额达到142.99亿元。

2016年3月,《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

大力发展养老型基金产品,鼓励个人通过各类专业化金融产品投资增加财产性收入,提高自我养老保障能力。

这是在国家层面首次提出“养老型基金”的概念,此后对于基金参与养老,基金行业及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5月,《养老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征求意见,意味着真正的“养老型”基金即将诞生。

“养老型”基金是指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养老型基金指引试行初稿,分别对养老型基金的立法依据、产品定义、产品类型、投资策略、投资比例、子基金要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要求、运作方式和费用、销售适当性、存量产品变更等多个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试行初稿仅是征求意见,未来有可能进一步完善。

当前,基金行业提供的“养老”基金,可分为生命周期基金和养老主题基金,数量和规模相对较小。

按照指引的规定,未来如果某基金名称包含“养老”字样,但是其投资运作、风险控制等不符合指引要求,则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程序修改基金名称;存量基金产品符合审核政策要求的,履行程序后可变更为养老型基金。

2.提供便利性的金融服务

(1)金融机构实体网点布局优化和改造

中老年客户普遍有着身体移动能力弱、收入来源单一、偏好低风险储蓄、缺乏金融知识等特点。

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率先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围绕中老年人口集中的社区建设社区银行、养老支行等,提供专属养老金融服务产品和方案。

部分银行结合老年客户特点,对网点或社区银行进行适老性改造,采用更加符合老人需求的柜台、座椅、便利设施,优化业务服务流程,打造养老专属网点。

比如,兴业银行针对社区银行客户以老年人为主的特点,对社区银行的柜台、座椅等都进行了适老化改造等,从细节方面解决老年客户需求。

(2)提供便利性的网上银行、移动支付服务

随着“互联网+”时代来临,老年客户对手机的接受度不断提升,对办理金融业务的渠道偏好也逐渐由线下向线上迁移,同时老年人使用移动支付的比例不断提高。

上海银行综合考虑老年客户的实际需求,在2016年8月推出专为老年客户量身定制的“美好生活版”手机银行。

与普通版手机银行相比,“美好生活版”手机银行具有“资金安全转不走”“操作便捷易上手”“超大字体轻松用”“专属优惠全拥有”等四大特点及优势,解决了老年客户在使用手机银行时所担心的“不安全”“不会用”“不方便”等问题。

(3)养老综合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在养老服务金融的探索和创新中更进一步,将涉及个人养老的金融服务产品进行整合,形成养老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扩大养老服务金融的内涵和外延。

银行对内整合集团资源,研发符合老年需求的银行卡、理财产品、商业保险等金融产品;对外借助养老服务公司,将养老客户增值服务内容外延,围绕生活缴费、健康管理、旅游休闲、医疗挂号等搭建综合化的养老服务平台。

兴业银行2012年推出的安愉人生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充分考虑老年客户金融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及业务办理的便利性,提供专属理财产品、专属储蓄存款、便利结算和优惠资费等内容;在增值服务上,分为老有所保、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养、老有所为五个板块,包含老年保险、健康管理、日常活动、高端异地养老等服务。

比如针对老年人健康医疗需求多的特点,推出的专家预约挂号、全程导医、体检等健康服务,以及24小时法律顾问、保险服务等。

3.金融基础服务

(1)介入社会保险、企业年金等业务,建设养老服务金融基础设施

国内现有从事养老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多数曾经参与社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等相关业务,随后逐渐拓展至养老服务金融等相关的领域。

以商业银行为例,为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提供代收代付、存款、资产归集等服务,同时为数千万离退休人员提供养老金代发服务——在代发养老金的业务基础上,银行提供养老储蓄、养老理财等产品,扩大养老服务金融范围。

金融机构在社会保险、企业年金等业务方面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服务经验,特别是在账户管理、资金托管、投资管理、支付结算等专业系统方面投入大量资源,已经基本建成完善的服务平台。

以企业年金为例,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依托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等系统,保障个人的企业年金安全高效地运作,并实现保值增值,同时为个人提供多渠道账户查询、年金领取等服务。

(2)推进老年客户金融教育和权益保护

金融机构一直不遗余力地推动居民的金融教育和权益保护,老年客户是重点关注对象。

以银行为例,银行利用网点、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方式,加大理财产品等新型金融业务的宣传和知识普及。

在防范老年人金融诈骗上,根据《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通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

(三)产品供给不足,存在同质化现象

养老服务业提供服务的收益较低,而风险并没有相应降低,使金融机构在发展养老服务金融和实现自身商业可持续发展之间缺少好的结合点。

金融行业在养老服务方面仅仅处于尝试阶段,参与养老服务金融的机构非常稀少,因此养老服务金融产品存在如下两大问题。

第一,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

以养老理财类产品为例,每一个行业下的产品差异化不明显。

银行提供的养老理财产品,类型非常集中,以保证收益型为主,和银行理财中非养老型产品对比,在期限、收益、投向等方面没有实质性区别。

保险业提供的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产品同样以短期理财为主,各家养老保险公司产品以货币开放型和固定收益封闭型为主。

第二,产品供给不足。

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下,老年人口存在巨大的金融需求,但目前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的相应产品严重不足。

比如老年人口现在偏好传统网点、社区银行的服务,但进行适老改造、提供老年专属服务的银行仍是少数。

金融机构提供的养老理财产品,以中短期为主,难以满足居民养老的长期需要,同时产品数量、规模较小,和市场巨大需求并不匹配。

例如信托业目前仅推出一两款养老信托产品,基金业的“养老型”基金尚在讨论之中,已经推出的“养老”主题基金数量也仅有十几只。

三、养老服务金融面临的困境

(一)国民的资产总量不足,养老服务金融缺乏财富基础

养老服务金融实现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国民有一定的资产积累,我国却未富先老,国民资产总量不足,使养老服务金融的发展缺乏财富基础。

1.中国老龄化速度过快,呈现未富先老局面

200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0%,同时65岁以上人口也达到7%,按照联合国统计标准,我国当时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

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加速趋势,老龄化速度远远超过发达国家,比如65岁以上人口占比从7%到10%,美国用了30年(1942~1972年),中国仅花了14年(2000~2014年)。

国际上多数发达国家均在财富积累到较高阶段才进入老龄化社会,而我国呈现未富先老的局面。

2000年我国人均GDP为7912元,按照当时汇率计算,折合约955.8美元,而美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在1942年,按照不变价人均GDP为13138美元。

同时单就我国老年人口而言,存在贫困率较高的现象,并且城乡差距较大。

根据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2013年数据[4],我国有4240万的60岁以上老年人的消费水平位于贫困线以下,占比约22.9%,其中农村老年人口的贫困率为28.9%,远高于城镇老年人口(9.5%)。

联合国驻华系统发布的报告《老年公平在中国》[5]同样指出,我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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