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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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

南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城市洪涝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我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洪涝灾害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宁市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条例》、《南宁市防洪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文件。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城市外江洪水及城市内涝等灾害的防御与处置。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防控。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把确保公众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人与自然相和谐,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救助水平。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洪涝灾害防御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以属地管理为主。

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以防灾减灾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工作方针,采取防、避、抢相结合的主动防御措施。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依法防洪、社会参与。

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2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南宁市位于广西的西南部,南宁盆地的中心,属亚热带气候,温和多雨,多年平均气温21.6℃,多年平均降雨1300毫米左右,降雨量一般集中在5月—9月,约占全年降雨量的65%。

市区地势平坦,地面高程72.11米—76.11米,盆地周围为低山丘陵所环绕,山丘高程200—500米。

郁江河段邕江自西向东穿越南宁市区,将市区自然分割成南北两片;郁江在南宁水文(三)站上游约39km处分为左、右两江,左江河道长523km,集雨面积32068平方公里,右江河道长629km,集雨面积40204平方公里。

南宁市内有18条较大的支流汇入邕江。

市区内主要湖泊有南湖、相思湖以及分布于人民公园、动物园内的小型湖泊。

2.2社会经济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毗邻粤港澳,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是我国西南出海大通道枢纽城市和区域性国际核心城市,是中国走向东盟的前沿城市,也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区域和外商投资的新热点。

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园林绿化环境优美,自然条件得天独厚,绿化覆盖率居全国前列,是名符其实的“中国绿城”。

市区面积6479km2,其中建成区面积215.23km2;2012年全市人口713万人,市区人口274万人,全市国内生产总值2503.6亿元。

2.3洪涝风险分析

南宁市洪水灾害频繁。

市区地面高程在72.11—76.11米范围,在10年一遇洪水水位以下。

南宁市修建邕江防洪堤后,10年一遇、20年一遇、50年一遇洪水水位高程分别为77.35米、78.7米、80.5米〈除特别说明外,本预案中涉及的水位均为南宁水文(三)站水位,85基准〉。

一旦发生大水,若无邕江防洪堤保护,市区将会变成一片汪洋,工厂停产、交通中断、水电停供、商业停市,全市将遭受严重损失。

南宁市区的内涝主要由市区和内河流域遭遇强降雨或在邕江汛期洪水期,各支流受邕江洪水顶托,各支流出口处防洪排涝闸和排涝泵站来不及排水而造成。

如2006年7月18日,受2006年第4号热带风暴“碧利斯”减弱后低压环流的影响,南宁市区出现了罕见暴雨天气过程,暴雨持续的时间和强度打破了历史同期纪录,造成市区受灾面积近700万平方米,受淹单位达200多家,民房浸水553间,受淹道路66处,大小配电网事故150多起,临时转移安置群众近两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达5820万元。

其主要是由于部分内河淤积和被挤占降低蓄水功能、排水管渠和内河出口来不及排水造成的。

南宁市邕江河段的洪水主要由左、右江洪水汇合而成。

邕江来水以左江为主,右江次之。

据南宁水文站1947年至2003年洪峰水位高于72.28米的35场洪水统计,左江崇左站洪峰流量平均值是右江隆安站的1.65倍。

邕江出现灾害性洪水,大都是左、右江同时发洪造成的。

邕江南宁市河段上游水文控制站主要有左江的崇左水文站、右江的隆安水文站,两控制站洪水传至南宁市水文站的平均传播时间:

崇左为30小时左右,隆安为22小时左右。

主要控制站不同重现期洪水如下表:

不同重现期洪水流量水位表(单位:

立方米/秒)

河名

站名

重现期

200年一遇

100年一遇

50年一遇

20年一遇

10年一遇

5年一遇

左江

崇左

14900

13800

12500

10700

9170

7670

右江

隆安

8970

8140

7280

6140

5280

4380

邕江

南宁

21500

19800

18100

15700

13800

11800

影响南宁市的热带气旋(台风),一般出现在后汛期(7—9月)。

热带气旋(台风)路径:

一是从广东省阳江市至湛江市一带沿海登陆后西行影响南宁;二是在海南省登陆,进入北部湾,再次在北海至东兴一带登陆影响左、右江流域。

热带气旋从沿海登陆后,强度逐渐减弱,西行至南宁及左右江流域后,风力有所减弱,但还是带来一定的降雨量,从而形成洪涝灾害。

南宁市历史上大洪水为1881年洪水,大坑口洪峰水位79.79米,洪峰流量20600立方米/秒,相当于100年一遇洪水,有关历史文献中写道:

“洪水泛滥成灾,沿河两岸田地被淹纵横百余里,冲毁各地县城垣几千丈,房屋毁坏不计其数,人民流离失所,灾情严重”。

1968年、1985年、1986年、2001年,南宁市曾发生较大洪水,其中以2001年洪水最大,大坑口水位77.56米,洪峰流量13400立方米/秒,接近20年一遇洪水位。

2.4洪涝防御体系

2.4.1防洪规划体系

南宁市是全国首批重点防洪城市之一。

按照《南宁市防洪工程规划建设总体规划报告》,南宁市的防洪体系方案是堤库结合,泄蓄兼施。

主要的防洪工程设施有防洪堤、防洪闸、交通闸、排涝泵站、穿堤管、护岸和抢险道路;市区规划防洪堤分江北、江南两个保护圈,将市区防洪堤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通过上游百色水利枢纽的调洪,将南宁市区的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远期通过修建老口水利枢纽调洪,使防洪标准提高到200年一遇。

整个防洪堤保护城区面积129平方公里,保护人口140.39万人。

随着南宁市城区的不断扩大,邕江防洪堤在不断新建,保护面积和人口也在不断增加。

根据2012年3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部分江河防洪控制断面防汛特征水位的通知》(桂水汛〔2012〕2号)要求,本预案将我市城区防洪控制断面由原来采用的邕江大坑口调整为南宁水文(三)站。

调整后,邕江防洪大堤防洪特征水位为:

设防水位69.4米

警戒水位73.0米

紧急水位74.9米

保证水位江北80.5米(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江南78.7米(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2.4.2防洪工程建设情况

南宁市邕江防洪大堤于1972年开始动工兴建,但建设缓慢。

2001年南宁大洪水之后,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把邕江防洪大堤建成堤路园相结合的工程。

至2009年底,邕江北岸21.403km的堤防已全部建成堤路园结合的工程,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邕江南岸已建成50年一遇防洪标准堤路园工程17.346km,建成20年一遇防洪标准白沙堤6.674km。

共建成排涝泵站17座,总装机容量31586千瓦/93台,总排涝流量316.25立方米/秒;建成防洪闸18座(自排标准为50年一遇,抽排标准为20年一遇),交通闸29座,穿堤管37条。

2006年底,上游百色水利枢纽工程已经建成并发挥作用。

市区已初步形成了较合理的新城区雨污分流、旧城区截流式合流制的排水管网系统。

排水流程主要分三个层面:

雨污水流入各干渠(管)—内河—邕江。

雨水排水系统大体可分为沿江片、南湖—竹排冲片、心圩江—可利江片、二坑溪片、朝阳溪片和江南片共六个片。

此外,在邕江北岸各支流上游建有天雹、金沙湖、罗文、峙村河、老虎岭等13座中小型水库,通过这些水库的蓄滞洪作用,对防御和减轻市区的内涝起到一定的作用。

2.4.3在建防洪工程

(1)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修建石埠防洪堤段12.53km,目前正在施工。

(2)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修建五象新区堤园路工程8.2km,目前正在施工。

(3)邕宁防洪工程总长41.508km,其中50年一遇防洪工程长31.167km,20年一遇防洪工程长10.341km。

根据工程防洪效益和工程资金安排,邕宁防洪工程计划分两期实施。

目前正在实施一期工程。

(4)老口水利枢纽工程:

该项目是南宁市堤库结合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南宁市邕江上游左右江汇合口下游约4.7km处,工程于2011年3月开工。

工程建成后,与百色水利枢纽联合调度,可将南宁市区防洪标准由50年一遇提高到200年一遇。

2.4.4防洪工程体系存在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影响

(1)江南白沙堤段防洪标准较低,仍为20年一遇。

(2)防洪堤局部预留交通缺口:

西明江堤副堤Ⅱ高速路预留缺口,邕江一桥南缺口。

(3)临胜街、竹排冲、心圩江等部分旧排涝泵站因各种原因抽排能力不足;竹排冲、心圩江、大坑等重要泵站尚是单一供电回路,无备用电源;新建泵站尚未经过长时间和高水位运行考验。

这些问题的存在,增加了防洪工作的难度,如在洪水期间出现险情,不能及时抢险,人民生命财产将受到严重损失。

2.5重点防护对象

城区内自治区、南宁市党政机关、部队驻地、商业区、电台、电视台等重点部门和重要单位,地下商场、人防工程等重要设施,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重要有毒害污染或仓储地,城区易积水交通干道及危房、稠密居民区等。

3组织体系及职责

南宁市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县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1指挥机构

3.1.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分别由联系水利工作的市委副书记、南宁警备区司令员、市委宣传部部长、联系水利工作的市人大副主任、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联系水利工作的市政协副主席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担任。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副指挥长分别由市委联系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人民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秘书长、分管应急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水利局局长担任。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武警南宁市支队、武警水电第一总队三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与信息化管理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林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市供销合作社、水利部珠委西江局、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南宁市无线电管理处、市气象局、市水文水资源局、南宁海事局、南宁供电局、市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市城市内河管理处、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壮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宁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中国移动南宁分公司、中国联通南宁市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的主要领导担任。

指挥部领导及成员所在单位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技术专家组、水文气象组、物资组、通信组、供电组、清障组、应急组、内涝治理组、车船调度组、保卫组、后勤组、宣传组、医疗卫生组、材料组、督查组、监察组、部队保障组、财务组、募捐救济组等,各组工作根据洪水情况启动。

综合组:

负责协调指挥部各个工作组的工作。

负责汛情、险情及指令的上传下达,指挥部的文电处理、文印、会议记录等工作。

组长由市政府分管水利的副秘书长担任。

设一名副组长,由市防汛办主任担任。

专家技术组:

负责抗洪抢险有关技术问题的处理及指导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各项技术工作。

组长由市水利局局长担任,设两名副组长,一名副组长由珠委西江局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担任,另一名副组长由市水利局总工程师担任。

水文气象组:

掌握天气、雨情和水情,分析其态势,及时预报洪峰水位、流量和出现的时间。

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水文水资源局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气象局一名领导担任。

物资组:

负责物资调配保障工作。

设一名组长和三名副组长,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副秘书长担任,三名副组长分别由市财政局、市工业与信息化管理委员会。

组员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供销合作社、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壮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宁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领导组成。

通信组:

负责抗洪抢险通讯保障工作。

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南宁市无线电管理处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一名领导担任。

组员由市防汛办、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中国移动南宁分公司、中国联通南宁市分公司等各一名单位领导组成。

供电组:

负责抗洪抢险期间的供电保障工作。

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和副组长均由南宁供电局领导担任。

清障组:

负责邕江及内河河道内障碍物及漂浮物的清除和船只管理工作,防止水面漂浮物及船只对市区河道内桥梁、堤防等重要设施的撞击,确保安全。

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

设五名副组长,一名副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一名领导担任,主要负责抢险用船保障;一名副组长由市城市管理局一名领导担任,主要负责组织清除对桥梁有威胁的漂浮物,保证市政桥梁安全;一名副组长由南宁海事局一名领导担任,主要负责水上交通安全、水上交通疏导和船只管理;一名副组长由市水利局一名领导担任,主要负责组织对清除邕江阻水障碍物和对水上漂浮物进行紧急处置;一名副组长由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一名领导担任,主要负责组织清除、转移邕江河道内阻水养鱼网箱、渔业船舶。

当水位达到69.4米的设防水位后,清障工作按《南宁市清障组工作方案》开展(具体见附件:

《南宁市清障组工作方案》)。

应急组:

负责紧急事态的处理工作。

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三名,组长由南宁警备区一名领导担任,三名副组长分别由市公安局、武警南宁市支队和市公安消防支队一名领导担任。

内涝治理组:

负责组织指挥市区排涝抢险工作。

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组长由市城管局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水利局一名领导担任。

车船调度组:

负责抗洪抢险的车船调度和保障工作。

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三名,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南宁海事局一名领导担任。

洪水期的车船调度按照防汛紧急状态进行,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后,调度组有权根据抢险需要调用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各种车辆和船舶,洪水过后给予适当补偿。

保卫组:

负责安全保卫及交通疏导工作。

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和副组长均由市公安局领导担任。

后勤组:

负责市防汛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

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水利局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商务局、市粮食局一名领导担任。

宣传组:

负责抗洪抢险宣传报道,审核各类新闻稿,协调对有关领导的采访。

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组长由市委宣传部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南宁日报社各一名领导担任。

医疗卫生组:

负责组织救援队伍,开展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和副组长均由市卫生局领导担任。

材料组:

负责会议材料、领导讲话稿的起草等工作。

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人民政府一名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水利局一名领导担任。

督查组:

负责检查督促各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及各组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领导指示的情况。

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委督查室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督查室一名领导担任。

监察组:

负责抗洪抢险的监察工作。

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市纪委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监察局一名领导担任。

部队保障组:

负责协调抗洪抢险部队的各项保障工作。

设组长一名,副组长四名,组长由市委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一名副组长由市双拥办领导担任,主要负责做好部队与地方的协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部队与地方之间的有关问题;一名副组长由市卫生局领导担任,主要负责做好部队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一名副组长由市商务局领导担任,主要负责协调解决部队的饮食和日常生活用品问题;一名副组长由市民政局领导担任,主要负责组织解决部队的住宿问题。

财务组:

负责抗洪抢险经费财务管理工作。

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正、副组长均由市财政局领导担任。

募捐救助组:

负责在抗洪抢险期间做好灾民生活求助工作,视情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活动,接收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并进行管理分配。

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正、副组长均由市民政局领导担任。

3.1.2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各县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防汛工作。

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3.1.3其他防汛指挥机构

各管委会、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部门、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须成立防汛指挥部,具体负责处理防汛应急工作;其它有关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成立防汛指挥机构。

3.2成员单位职责

南宁警备区:

负责组织军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市委宣传部:

正确把握全市防汛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防汛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武警南宁市支队:

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武警水电第一总队三支队:

负责组织武警水电部队实施抗洪抢险,主要是利用自身专业机械设备优势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队:

组织抢救人员、疏散物资等,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抗洪抢险救援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指导防汛规划和防汛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

负责防汛主要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编制和下达、计划实施的协调和检查督促。

市工业与信息化管理委员会:

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所需紧急调用物资的调运,并负责本系统防洪救灾的协调指导。

市教育局:

配合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防汛救灾工作,组织学校开展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市公安局: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交通畅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市民政局:

按规定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对外发布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洪涝灾害救助工作,视情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按规定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

市财政局:

负责审核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编制的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统筹安排市防汛和救灾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市国土资源局:

监督、指导责任单位预防地质灾害;指导各县(区)政府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防范和监测工作,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施工队伍实施的必要的应急处置,减缓和排除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进一步扩展。

在紧急防汛期,协调解决采取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问题。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负责协调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做好内涝地段(区)居民、单位的基本生活用水供应工作及临时安置区内的生活用水。

按防洪预案做好物资准备工作,协助市城管局做好市区的排涝工作。

做好市区管辖范围的在建跨江桥梁的保护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

负责组织指导市区排水管渠的全面清淤疏通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市区防内涝工作,做好市区管辖范围的跨江桥梁的保护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所辖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所辖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组织运力,做好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协助南宁海事局做好船舶管理工作。

市水利局:

归口管理全市防洪工程。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防洪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与交通、城管、海事、水产畜牧等部门联合对可能对桥梁、堤防造成威胁的漂浮物实行处置。

市农业局:

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减少因灾损失。

市商务局:

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市卫生局:

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饮用水、食品安全工作。

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加强灾区饮用水和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审定的汛情灾情和各地防汛动态。

市林业局:

做好林区防洪工作,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抢险用林木的组织准备工作。

市安全监督管理局:

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承担洪涝灾害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次生灾害等的预防和应急救援的组织;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水电站、矿山、尾矿坝及其他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粮食局:

做好受灾区域粮食需求的监测与掌控,适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启动或终止实施《南宁市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及方案,组织实施应急粮食的采购、加工、调运、供应的综合协调工作。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水产畜牧洪涝等灾情信息;指导水产畜牧业防汛和灾后救灾、生产恢复,指导灾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做好渔业船舶、网箱养鱼安全度汛工作。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做好市区人防工事的防洪工作。

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

负责突发性洪涝灾害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职能小组进驻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抗洪抢险通信的准备工作;负责转接市民报告的防汛信息。

市供销合作社:

协助市工信委做好经营性防汛物资的调查工作,按防洪预案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

市气象局:

负责南宁市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提供气象信息,并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提供邕江上游相关地区的降雨量;对影响汛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对汛期出现的强降雨天气过程做出及时的预报;当南宁出现洪水或预计即将出现洪水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滚动天气预报。

市水文水资源局:

负责水情、雨情监测,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水、雨情报告和洪水预报。

南宁海事局:

负责水上搜救的组织、协调、指挥,负责通航环境管理和通航秩序维护,做好船只靠泊的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加强对无动力趸船的管理,预防船只失控而发生撞击毁坏堤防和桥梁的事故发生;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做好船舶征用工作;负责发布封航通告。

南宁供电局:

负责对堤防及排涝泵站供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正常供电;在紧急抗洪时组织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保证供电,保证抢险现场的动力及照明用电;按防洪预案做好物资的准备工作。

市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负责邕江防洪堤及其附属排涝泵站、防洪闸、交通闸、穿堤管等相关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正常运行;洪水期间负责监视邕江河道漂浮物,对在指挥部清障组启动前可能对桥梁、堤防等造成威胁的漂浮物会同交通、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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