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121钻井侧钻井场安全用电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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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121钻井侧钻井场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钻井(侧钻井)井场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文件编码:

CZ.1.21

编制人:

梁建芬爱忠勇

安全环保与节能处主管领导审核:

庆昌

安全环保与节能处主要领导审核:

王福国

审定人:

先祥

批准人:

秦文贵

批准日期:

 

钻井(侧钻井)井场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1围

为规钻井(侧钻井)井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触电及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钻井(侧钻井)井场用电作业的管理职责、人员要求,以及电气设备设施的安装、控制、运行、维护及保护的相关容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钻井(侧钻井)作业现场。

2术语和简略语

2.1术语

Ⅰ类电气设备

指工作时外壳应保护接零(接PE线)的电气设备。

2.2简略语

“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3职责

3.1机关处室职责

3.1.1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处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制订、修订,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2公司装备处负责现场用电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3.2所属单位职责

3.2.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作业现场的用电管理以及作业许可的审批。

3.2.2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二级作业许可的现场监督以及作业现场安全用电情况的检查。

3.2.3生产协调部门负责当施工现场采用工业电网供电时,与有关电力管理单位或部门的沟通管理。

4管理容

4.1基本要求

4.1.1施工作业人员应掌握现场安全用电基本知识;电气设备使用及管理人员应掌握相应设备的性能。

4.1.2从事电气设备设施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调试等相关作业的人员,应接受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有效证件才能上岗工作。

工作围应与证件所标注的作业类别及准操项目一致。

4.1.3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由持有效电工证件的人员完成,并有专人监护。

4.1.4井队应为电气作业人员配备绝缘防护用品、电气绝缘工具及常用仪表。

各类用品应按有关规定使用,并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

a)应为低压电气作业人员配备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绝缘垫、电工作业常用工具、低压试电笔、万用表、兆欧表、接地电阻测量仪、电源极性检测仪等。

b)应为高压电气作业人员配备符合电压等级的绝缘手套、绝缘鞋(靴)、防护眼镜、绝缘垫、绝缘夹钳、高压验电器等。

4.1.5钻井作业期间,泥浆罐区、柴油罐区、天然气罐区以及距井口30m以区域的所有电气设备,如电机、开关、照明灯具、仪器仪表、电气线路以及插接件、各种电动工具等都应符合防爆要求,做到整体防爆。

4.1.6电缆规格型号的选择应满足负荷电流、电压损失、机械强度、温升及环境的要求。

电缆应包含全部工作芯线,需要三相五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宜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宜包含淡蓝、绿/黄、黄、绿、红五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应用作工作零线(N线),绿/黄双色芯线应用作保护零线(PE线),黄、绿、红颜色的芯线应分别用作L1、L2、L3三相火线。

4.1.7禁止使用36V(不含)以上的移动照明灯具,蓄电池供电的除外。

4.1.8营区用电时,注意对三相电流的监测,尽量做到三相电流平衡。

4.1.9用电过程中,严禁乱接乱拉电源线;严禁将设备电源线头直接插在插座上;严禁电线接头处承受拉力负荷;严禁非防水电源线及电线接头在水中浸泡;严禁在电热器上烘烤衣服、手套等物品;严禁将个人用电设施带入生产场所使用;严禁约时停、送电。

4.2供电方式及供电设施

4.2.1钻井施工现场电力来源包括发电机供电和工业电网供电两种。

井场和营区380V/220V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方式,见图1、图2。

配电房至营区电气线路采用三相四线制或三相五线制。

若采用三相五线制,则PE线在营区总开关箱处应重复接地(见图2)。

若采用三相四线制,则PEN线在营区总开关箱处也应重复接地,然后分成N线及PE线,与三相火线共同构成三相五线制进入营区(见图3)。

图1井场电路示意图

图2营区电路示意图1

图3营区电路示意图2

4.2.2循环罐区电气设备电路。

循环罐区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

各类电机、照明灯、配电箱、开关箱等设备外壳应保护接零并保护接地,保护接地的要求应执行本办法4.6.3a)及4.6.4a)。

L1

L2

L3

N

PE

 

图4循环罐区电路示意图

4.2.3井场主要电气设备电路。

a)顶驱交流电机。

采用600V交流(变频)电源供电,IT系统,电机接地保护。

动力线采用3+1橡套电缆,其中三芯为三相火线,另一芯线为电机保护接地线,从电机外壳引至顶驱电控房与接地端子连接。

如下图:

 

顶驱

交流电机

顶驱电控房

变频调速柜

 

图5顶驱交流电机驱动电路示意图

b)顶驱直流电机。

采用750V直流电源供电,动力线为一正一负,电机采取接地保护,接地线从电机外壳引至顶驱电控房与接地端子连接。

如下图:

 

顶驱

直流电机

顶驱电控房

直流调速柜

 

图6顶驱直流电机驱动电路示意图

c)钻井泵、绞车、转盘等交流电机。

采用600V交流(变频)电源供电,IT系统,电机接地保护。

动力线为三相火线,电机就近接地保护。

如下图:

 

电控房

变频调速柜

钻井泵

交流电机

图7钻井交流电机驱动电路示意图

d)钻井泵、绞车、转盘等直流电机。

采用直流750V电源供电,动力线为一正一负,就近接地保护。

如下图:

 

电控房

直流调速柜

钻井泵

直流电机

图8钻井直流电机驱动电路示意图

4.2.4对电网供电设施的基本要求

a)变压器安装位置距井口不得小于50m,超过500m应架设高压线。

使用全封闭撬装高压箱式变电站的因受施工现场区域限制无法满足以上距离时,可摆放于距离井口30米外,且尽量靠近电控房(SCR/MCC/VFD房)位置为宜,以缩短低压出线的长度。

b)变压器如在柱上安装时,其高度应距地面2.5m,摆放平稳,变压器周围宜用不低于2m的钢网做围栏,围栏距变压器外壳不得小于800mm。

c)变压器如果在地面上露天安装时,台面距地面高度至少为500mm,周围用不低于2m的钢网做围栏,围栏距变压器外壳不得小于800mm。

全封闭撬装高压箱式变电站应垫高,变电站外壳离开地面的高度不能低于200mm。

d)跌落式熔断器要固定可靠,套管完好无损,动静触头间隙接触紧密,跌落式熔断器距围栏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5m。

e)熔断器熔丝电流的选择,一般为变压器高压侧额定电流的1.5倍。

f)进出围栏要上锁,并在围栏上设置“高压危险”的指示牌。

g)变压器高压侧应装设避雷器。

h)变压器、跌落式熔断器等安装完毕,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电试运行,三相电压应平衡。

i)全封闭撬装高压箱式变电站应具有过电流保护、电流速断保护、温度保护、气体检测报警与保护、烟雾保护、温度控制等保护装置,外壳四个侧面均应有“高压危险”标识。

j)高压搭火点至全封闭撬装高压箱式变电站的电缆应采用高压铠装绝缘线缆,采取深埋0.7米以上并在沿线设置警戒带和警示牌。

k)井场电气线路安装后,由井队电气师和安装负责人对井场与营区电气系统进行全面系统检查,不得有错接及配备不合理等现象。

l)井场电气线路在启用前,应先试通电,确定整个井场电网运转正常后,才能通知井队正式启用。

4.2.5对发电机供电设施的基本要求

a)发电房应外清洁无油污、无污水。

b)发电房摆放位置宜在井场左后方,并在井场防爆区域以外,距井口不小于30m,与油罐区的距离不小于20m。

c)主、辅发电机组应具有互锁功能。

d)发电房及SCR/VFD/MCC房应配有“配电重地闲人莫入”的安全标识,房应配有“当心触电”的安全标识,地面应铺设绝缘胶皮。

4.3线路控制

4.3.1电气控制宜使用通用电气集中控制房或电机控制房。

4.3.2井场动力、照明、电控动力及通讯等接口集中到SCR/VFD/MCC房出线柜。

4.3.3井控远程控制台、井控专用探照灯应设专线控制。

4.3.4钻台、机房、泵房、净化系统及照明灯具应分设开关控制。

4.3.5生活区、地质综合录井用电应分设开关控制。

4.4线路敷设

4.4.1配电房至营区线路,宜采用铠装铜芯电缆敷设。

4.4.2配电房至井场、井架、机房、泵房、净化系统等线路,均应采用YCW重型防油橡套软电缆。

4.4.3电缆采用金属电缆桥架敷设或埋地敷设的方式。

采用金属电缆桥架敷设时,桥架距地面高度为200mm;采用电缆埋地方式敷设时,埋深应不小于300m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敷设软土或细砂。

电缆过路地段应设有电缆保护套管或车辆过桥。

4.4.4井场线路安装应走向合理、整齐、规,电缆敷设应考虑避免电缆受到腐蚀和机械损伤。

4.4.5井场至水源处的电缆线宜架设在专用的电杆上,并装设漏电断路器。

漏电断路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4.4.6电缆架空敷设时,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套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力。

电缆对地距离应大于2.5m,车辆通过处应大于4.5m,穿越公路时应大于5m,机房、泵房、净化系统架空的供电线路应高于设备2.5m,距柴油机、井架绷绳不小于2.5m。

4.4.7电缆架空敷设若采用木杆,应选用未腐朽且末稍直径不小于50mm的木杆;若采用金属杆,固定橡套电缆处应作好绝缘处理。

绑线不应使用裸金属线,线杆应埋设牢固。

4.4.8严禁将电气线路直接牵挂在设备、井架、绷绳、罐等金属物体上,井架上电缆易磨擦处应加绝缘护套管。

4.4.9线路严禁从油罐区上方通过,架空线不应跨越柴油罐区、柴油机排气管和放喷管线出口。

4.4.10钻井液循环系统罐面电缆应穿管敷设,管电缆不应有接头,并在罐上固定。

4.4.11供电线路进入值班房、发电房、锅炉房、材料房、消防房等各种活动房时,入户处应加绝缘护套管,并保留适宜的防水弯或采取防渗漏措施,野营房的照明灯应用绝缘材料固定。

4.4.12井场防爆区电气配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应符合防爆要求,连接处应用密封圈密封。

4.4.13井场防爆区电缆,原则上不应有中间接头。

若必须有接头,连接方式及防爆保护措施应符合防爆要求,电缆接头要架空,并做好防水及绝缘。

非防爆区电缆的中间接头,如果导线截面在10mm2及以上,应采用接线端子硬连接,做好防水及绝缘。

4.4.14所有营区、生产区域架设的电缆、动力线应保证无破皮、无绝缘皮老化或龟裂现象。

插头、插座等导电体间的连接应松紧适当、接触良好。

各种密封插接件装配完后,应紧固到位。

备用或分离后的防爆插头、插座,应及时加盖封好,做好防水、防爆处理。

4.4.15线路应保证良好的电气连接,遇有铜导体与铝导体相连接时,应采取铜铝过渡端子,防止发生接触不良等故障。

4.4.16线路应有短路和过载保护。

4.4.17电缆在使用中,不应成捆放置,应妥善摆放。

4.5配电箱(柜)及开关箱、配电装置、使用与维护

4.5.1配电箱(柜)及开关箱

a)配电箱(柜)及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

固定式配电箱(柜)及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1.4-1.6m。

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b)配电箱(柜)及开关箱外形结构应防雨、防尘。

箱门完好,日常处于关闭状态。

箱清洁无杂物。

c)配电箱(柜)及开关箱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

导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严禁有接头,铜芯严禁有外露现象。

导线与各类开关、仪表等电气装置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d)各断路器及开关应标明控制对象,标识应醒目,不易褪色或损坏,并且不应将铭牌及检测标签覆盖。

开关和漏电断路器上下接线盖齐全。

e)配电箱(柜)及开关箱的门或面板上,如有电压超过50V的电气装置,应将箱门(面板)与箱体用保护导体牢固连接,而不能依靠紧固件、铰链、支持轨等部件,保护导体的截面积取决于电气装置电源引线截面积的最大值,连接所用端子及螺钉也应符合有关规定。

f)500~1000V的直流或交流电配电柜门应能有效锁闭或具有互锁装置。

g)电压超过600V的接线盒应加护罩,并设“高压危险”标识。

h)防爆配电箱箱体上严禁焊接、钻孔。

i)室各种配电箱(柜)及开关箱前的地面上应设置绝缘踏板或绝缘胶皮,面积不小于1m2。

j)所有配电箱(柜)及开关箱处应设置“当心触电”安全标识。

4.5.2配电装置

a)配电箱(柜)的电气安装板上应分设N线端子和PE线端子。

N线端子应与金属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应与金属安装板进行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和PE线通过端子连接。

b)保护零线(PE)严禁通过开关或漏电断路器。

c)各电气开关、断路器、接触器、电动机保护器、继电器、防爆按钮的动作应灵活、可靠,触头接触应良好。

各断路器工作参数、断路器及热继电器的保护动作参数应与线路及用电设备实际值相符合,型号规格应与环境相适应。

上级断路器额定电流及过载保护电流应大于下级。

d)断路器或熔断器自动断开后,在未找出原因前,严禁重新供电。

在确定为过载所引起的断电时,更换相匹配的熔断器并断开过载负荷后方可重新供电。

e)电动机应配备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f)照明线路应安装漏电断路器。

漏电断路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g)每栋营房、每个工房都应安装漏电断路器。

漏电断路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h)移动及手持式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备采用“一机、一闸、一保护”,该“保护”应具有短路、过载及漏电保护功能,保护动作参数应与设备及使用环境相符合。

i)漏电断路器应每年检测一次,检测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

钻井队每月应对漏电断路器做一次自检试验,并做好记录。

4.5.3配电箱(柜)及开关箱的使用与维护

a)应由持有效电工证件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进行作业时,应将其上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上锁,并悬挂警示性标识。

b)应由专人操作,操作人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能进行停送电操作。

c)送电操作顺序为: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上级过载保护电流应大于下级)。

停电操作顺序为: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d)切断设备电源时,应先关掉设备负载控制开关,再关掉主开关,接通设备电源时,应先接通主开关,再接通设备负载控制开关。

e)操作控制开关时,人应站在侧面,严禁站在配电板的正前方。

f)严禁用湿手操作开关,严禁带电插拔插接件。

4.6保护接零与接地

4.6.1保护零线(PE线)、接地装置及要求

a)保护零线(PE线)的截面积应与线路或设备相线截面积相匹配。

如下表:

表1保护导体的截面积

设备相导体的截面积S

mm2

相应保护导体(PE,PEN)的最小截面积Smm2

S≤16

S

16<S≤35

16

35<S≤400

S/2

400<S≤800

200

S>800

S/4

注:

包含在电缆中的保护导体可不受此限

b)接地体(接地线桩)宜使用直径不小于25mm、长度不小于1500mm,表面镀锌钢制圆钢,接地体地面余长不超过300mm。

接地线宜采用黄绿相间专用铜芯接地线,两端使用与之相配的专用接线端子压制或焊接,与接地体之间采用螺栓连接,连接要牢固可靠。

c)需进行接地保护的设备不应串联接地。

除另有规定外,几种接地系统可共用同一个接地体(接地线桩),不同的电气设备及设施、罐体之间、房体之间也可共用接地体。

d)发电机及变压器工作接地、设备及配电箱(柜)保护接地、电气控制房房体接地、各类活动房房体接地、罐体接地、保护线重复接地等各类接地的接地电阻阻值均不得超过4Ω。

4.6.2发电机、发电房、电气控制房及总配电箱(柜)保护接零与接地

a)发电机中性点工作接地,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50mm2。

发电机外壳保护接地,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

b)发电房、SCR/VFD/MCC房房体应保护接零并保护接地,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接地点不少于两处,接零线截面应符合表1要求。

c)发电房总配电柜、井场总配电箱金属框架保护接地,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同时应保护接零,接零线截面应符合表1要求。

总配电柜及井场总配电箱保护零线(PE,PEN)应重复接地,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

d)营房总配电箱外壳保护接零并保护接地,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

营区电源进线处保护零线应重复接地,即:

从发电机(或变压器)来的三相四线或三相五线制线路,进营区总配电箱前,PE(PEN)线应重复接地,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

e)当保护零线(PE)超过50m或存在分支时应重复接地。

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

4.6.3罐体、房体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

a)循环罐(储液罐)区各罐体应保护接地,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35mm2。

接地点不少于两处。

b)防喷器远程控制台应保护接零并保护接地,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

接地点不少于两处。

c)柴油罐区每个罐至少对角设置两个接地点,接地线截面不小于16mm2。

d)油罐车卸油时,应与柴油罐接地体可靠连接。

e)每栋营房、工房、地质综合录井房房体均应保护接零并保护接地,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

接地点不少于两处。

4.6.4设备设施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

a)井场非直接焊接在罐体或设备组上的电气设备、防爆配电箱、防爆控制开关等金属外壳应保护接零,并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接地线将其外壳与罐体或设备组相连接(见图4)。

b)井场直接放置在地面或放置在非可靠接地构架上的电气设备,应保护接零并保护接地,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

c)井场750V直流、600V交流电气设备外壳应保护接地,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包含在电缆中的保护导体可不受此限),可利用自然接地体就近接地。

d)相邻电缆槽之间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接地线跨接,连接在一起的电缆槽应保护接零并保护接地,接地点不少于两处。

e)营区Ⅰ类电气设备,工作时应保护接零。

即其电源线插头接地极或防爆插头接地极应与插座接地极(PE端子)可靠连接,或设备电源线中的保护零线与线路的保护零线(PE线)可靠连接。

4.6.5接地装置日常巡检、维护

a)检查接地线与接地设备、接地体(接地线桩)之间的连接是否接触良好,有无松动脱落等假接地现象。

b)检查接地装置有无损伤、腐蚀现象。

c)钻井队建立接地电阻测量台账,每个月对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量。

在每次搬迁后或电气设备移动后,应对其接地程度进行检查,测量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定。

5相关文件和相关记录

5.1相关程序和管理作业文件

5.2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GB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

SY/T6202—2013钻井井场油、水、电及供暖系统安装技术要求

SY/T6725.2—2009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第二部分:

控制系统

5.3相关技术文件

5.4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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