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木工班组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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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木工班组施工合同
建筑施工班组承包协议书
木工分项工程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施工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使用劳务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提供劳务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和《市有关劳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项目劳务合作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
模板分项工程
合作内容:
模板下料翻样、制作、安装、拆除;模板支撑体系的搭设与拆除;满堂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相关材料的装卸与转运、堆码整齐至指定地点;现场清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清。
合作方式:
分项工程包清工,乙方按甲方要求配备持证管理员、技术员。
第二条合同工期
提供劳务时间:
年月日,试用工期天
使用截止时间:
年月日。
乙方必须确保甲方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保证不影响工程顺利竣工,乙方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未能够及时按照质量标准完成的,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
第三条协议人数
乙方班组向甲方提供劳务共人,其中管理人员名,其中包括:
现场质检及技术负责人一名,木工翻样一名,现场木工工长、脚手架工长各一名。
技术工人名,普工名。
但为了满足工期、质量要求,乙方随时按甲方指令无条件增加劳务人员投入,以达到甲方要求为止。
第四条劳务价格
确定劳务价格的主要依据是市的当期劳动定额和劳动力市场规律,经乙方投标报价,达成以下劳务价格:
4.1单项工程包清工,模板工程按砼的接触面积确定,满堂脚手架工程按照实际搭设脚手架的体积确定综合单价分别约定如下:
模板及其支撑体系搭设与拆除平均综合单价为元/m2;大写:
元每平方米。
第五条价款调整
本协议价款不发生任何形式的调整。
第六条劳务费用的结算、支付
6.1劳务费用的结算
根据乙方生产中的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甲方主管工长出具施工《施工任务单》,甲方现场主管、质检员签字认可后,工程验收完一个月内持《建筑施工班组定额承包协议书》、《施工任务单》以及材料员签字认可的《材料清单》到甲方预算部办理结算手续。
如以上手续不全不予以结算。
6.2劳务费用的支付
6.2.1乙方进场的第一个月不发生任何形式的现金借支;
6.2.2每月按工程形象进度的80%支付人工费;支付时间:
本单项工程完成且经过甲方及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后15天内。
6.2.3主体结构封顶后一个月内支付总人工费的90%;
6.2.4余额10%在年春节前一次性无息付清。
第七条班组基本条件
7.1能接受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现场指挥调配。
7.2承担过类似相应工作。
7.3班组内技术工人应占全员的70%以上,主要技术骨干未经现场相关人员的许可,不得随意撤换、调动,必须保持人员的绝对稳定。
第八条承包范围(协议价格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按项目部指定模板及其支撑体系分项工程范围施工;包含模板翻样、制作、安装、拆除;模板支撑体系的搭设与拆除;焊接限位筋及撑筋;相关材料的装卸、归类、码放与转运(转运距离:
50米以内);材料清理;做到活完场清;
2、模板支撑体系以及满堂红脚手架搭设时必须考虑钢筋工绑扎柱子、梁、平台等操作架子的使用,费用包含在人工费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3乙方驻本工地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的工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4、拆除后材料按甲方要求指定堆放整齐至指定地点;
5、所有成品的保护,若损坏的、超出定额标准由乙方全额赔偿;
6、施工范围内施工场地的清理;
7、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8、绝对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动。
第九条价格组成
本协议劳务费总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9.1班组招标范围内所列各项工作范围的人工费、含管理人员工资。
9.2班组招标范围内所列各种必须具备的小型电动、手动工具,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安全带有甲方提供)
9.3为满足文明施工和CI形象要求发生的各种用工。
9.4班组之间各项工序交叉作业发生的窝工、浪费用工等费用。
9.5为配合业主、甲方的各种检查,由此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冬雨季施工的人工降效以及各项赶工费用。
9.6成品保护所发生的各项人工费用。
9.7包括发生的所有证件费、保险费。
第十条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树立牢固的质量意识和过程精品意识,为确保整个工程达到甲方与业主约定的合格质量等级,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质量标准参照国家模板验收规范,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修,直至合格为止。
若因此受到监理及业主的经济处罚的,相应的费用有乙方自负。
由此延误的工期,按照每天500元予以罚款。
10.1分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处罚乙方100元。
10.2质量问题整改率达到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处罚乙方100元。
10.3具体质量管理按甲方《质量管理措施》执行。
工程质量应达到图纸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市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设计图纸和协议文件中的各项说明和要求。
以上各项统计数据按甲方质量部门统计资料确定。
每月统计一次,兑现一次。
10.4在模板支拆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质量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各个部位的每次验收过程中,乙方必须全力配合,对甲方质量员提出的问题、整改通知置之不理、拒不改正,并影响下道工序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以下罚款。
10.5如出现涨模、跑模、爆模现象的,此部位的施工班组必须把涨出的砼剔凿掉、修补好。
在砼的浇筑过程中必须派人看模,有爆模现象的,及时加牢,此部位施工班组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并把砼及时清理。
对以上几种现象,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每次每部位100元的罚款。
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材料损失费用,此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一条双方义务
11.1甲方义务
11.1.1乙方工人进驻施工现场时,甲方应对其遵纪守法、安全消防、交通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11.1.2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生产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就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节约等方面的要求,向乙方作出交底,及时提供必需的机械设备和材料。
11.1.3甲方应负责安排好乙方工人的连续生产,若不能保证连续生产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作出相应合理调整。
11.1.4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条件。
11.1.5甲方应按协议规定办理劳务费的结算、付款。
11.2乙方义务
11.2.1乙方对其确定劳务关系的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要求在18—45周岁以内。
乙方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并将其人员登记造册(注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及地址)作为本协议附件。
乙方所属的所有职工必须三证齐全(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乙方承担办理所属人员的暂住证、健康证及其它证件的费用,凡因乙方的证件不全造成相关部门的罚款一律由承包人承担。
且随时提供人员保证甲方的培训计划。
11.2.2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绝对稳定,不能随便变更注册人员,不得乱招乱雇外省民工。
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协议约定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统一指挥调动。
当甲方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调整人员应对甲方出具书面通知。
并办理变更手续。
11.2.3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方可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保管、保养好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发生损坏、遗失,甲方将按其损失价格的双倍扣回。
11.2.4乙方应对其工人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食宿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各种中毒等方面的教育。
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义务,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1.2.5甲乙双方的协议关系解除或所包工程完工后,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退场的通知后5天内应将其在施工现场在所有班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搭设的临时设施,如甲方要求拆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11.2.6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管理人员检查工作,并认真做好交接检、自互检等资料。
11.2.7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工程进度计划时间表执行。
保质保量的达到每个施工节点。
同时要求在甲方工期紧张的情况下,必须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进行加班。
否则完不成节点工期,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予以罚款。
11.2.8乙方必须认真保管、合理使用材料。
不得随意切割材料、施工制作前必须进行选料,合理使用好短料、废料。
在每一个部位施工完毕之后,必须把剩余的材料整理好,按照规格型号堆码放置指定地点,以便下次使用。
甲方如发现乙方人员有浪费现象,有乙方按照原价的2倍进行赔偿。
如发现乙方有偷盗现象予以当事人所偷窃材料总价的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处理
12.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以及建设部、市政府和市委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定。
12.2乙方使用的各种机械、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应由甲方主管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定符合安全标准时,操作人员方可使用。
12.3如有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
其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若乙方的违章操作、不服从指挥等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同时追究乙方的经济处罚。
12.4乙方应在本项目所在地为职工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第十三条工程特别条款
13.1乙方不得以现金或物品及其它形式收买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除了处以相应金额10倍的罚款外,甲方有权将乙方清理出施工现场。
13.2乙方除在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接受总包(业主)或监理的正常管辖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同业主及监理发生关系(包括书面形式),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13.3乙方应具备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若因甲方工程款不到位时,应具有支付工人生活费及其它费用的能力,并排除所属工人的干扰。
13.4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本施工班组或其工人误用甲方提供的临时设施、设备或其它方面引起的索赔、诉讼和其它开支。
13.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质量或工期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指定其它施工班组现场赶工或替换,甚至解除协议。
施工班组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排除跟甲方带来的干扰。
13.6乙方施工班组长必须按甲方指定住宿,做到统一管理监督工人不违法乱纪,并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落实会,由甲方现场代表为其考勤,若迟到、早退、旷工达到总天数的百分之几,则从协议总价中扣除百分之几作为协议规定的无纪律罚款费。
13.7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达不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将按乙方产值总额的20%从协议价中扣回。
13.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规范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使用各种材料,由于乙方不按要求施工造成材料浪费,甲方将按材料的供应价格加采购、保管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3.9无论何种原因,乙方中途退场均作为违约处理,按照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结算。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向甲方无礼要价、抬价和其他费用。
第十四条零星用工
14.1现场实际发生零工时,零工单价为:
元/工日。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甲方违约
15.1.1施工人员指挥错误(有相关记录)造成的材料损失由甲方承担。
15.1.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劳务费,在结算时双方确定新的解决办法应不视为违约。
15.2乙方违约
15.2.1乙方人员未按协议时间进场,造成延误工期或其它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索赔。
若属于乙方工作范围而乙方又因故不完成,由甲方派人完成的,工资按元/工日从乙方工程款中的扣除。
15.2.2乙方人员不符合要求(如工人数量及操作技能或技术力量不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乙方无法按规定调整时,甲方有权不安排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并可以通知乙方终止协议。
承包人自己带工人全部撤场,甲方按照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结算。
如有造成不良后果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5.2.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材料损失和其它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按延误期情况(标准为:
每延误一天的扣款为500元)扣除费用。
若乙方发生上述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
第十六条双方施工现场代表
16.1甲方指派为施工现场代表,其调配的主要范围为技术指导、人员、机械、材料等调配。
16.2乙方委派为现场主要代表,负责日常管理的协调工作。
第十七条
17.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不得盲目扩大事端(上访、上诉)。
17.2在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不得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酒后上班、聚众赌博。
如违反此规定,不论情节轻重,送交派出所处理!
17.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中途退场,不分任何理由。
按所做工程款80%结算。
不得有任何意见!
第十八条其它
1、工程量的确定:
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且经过甲方认可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付清后失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
协议签订时间:
年月日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地址:
乙方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