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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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

论文题目:

 

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探讨

 

学生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

 

内容摘要…………………………………………………………………1

关键字……………………………………………………………………1

一、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内容和优势……………………………………2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2

(二)农业专业合作社四大点优势……………………………………2

二、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现状…………………………………………4

(一)开拓新方法和新技术……………………………………………4

(二)商业化的发展模式………………………………………………5

(三)克服地域性的不足………………………………………………6

(四)大量资金投入的高新科技发展和集约发展……………………6

三、我国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6

(一)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6

(二)政府有关部门对农业合作社支持不力…………………………7

(三)资金短缺…………………………………………………………8

(四)发展模式的限制…………………………………………………8

(五)合作社产业化经营程度较低……………………………………9

(六)合作社会员的综合素质不幕.人才缺乏………………………9

四、发展我国农业合作社的对策………………………………………9

(一)完善内部运行机制………………………………………………9

(二)加强政策扶持力度要落实各级政府对农、出产业化经营的扶持政策……………………………………………………………………10

(三)采取多种手段解决资金困难问题………………………………11

(四)要加强业务指导…………………………………………………12

(五)提高产业化经营,增强竞争力…………………………………12

(六)提高合作社人员素质……………………………………………13

五、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思考及建议…………13

(一)提高认识和理念,推动合作社发展……………………………13

(二)依托支农惠农政策,细化扶持制度……………………………14

(三)加强项目管理,简化项目申报手续……………………………14

(四)园地制宜,创新扶持措施………………………………………15

(五)整合财政资金,加大扶持力度…………………………………16

参考文献:

………………………………………………………………17

 

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

内容摘要:

自1844年,在英国曼彻斯特郡附近一个名叫罗虚代尔的小镇上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社以来,世界各地掀起了创办合作社代高潮。

与此同时我国在1953年完成土地改革后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开始了互助合作运动,到1956年底,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然而农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为此必须采取措施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

农业合作社;政府;运行机制;应对措施

 

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

一、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内容和优势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合作社作为一种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的有效制度安排,在推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农业专业合作社四大点优势:

近年来,农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初步解决了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提升了农业产业发展水平,挖掘了农业增收潜力,增强了农户和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首先,农业合作社能够使一盘散沙的个体小农按照符合国际通行原则的《合作经济组织法》组织起来,以合作经济法人而不再是单个的自然人形式出现在市场经济舞台上。

它们将与市场经济下的其它合法组织,如有限责任公司、无限公司、独立服务人(如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注册医生等等)、独立服务机构(各种合伙制的服务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财团法人(国内还没有这类法人机构)、社团法人,以及众多的个人独资企业和注册工商个体户等拥有了相对平等的法律地位和社会经济地位。

广大农民不再需要社会各方面,尤其是政府来帮助他们用原本就模糊的法律方式去维护自己原本法律地位就模糊的基本权益,他们可以通过相关的法律规定所给予合作社的明确无误的权利去维护自己的明确无误的市场经济中的基本权益。

他们将通过合作社的联合组织,即合作社联社对其它利益集团施加足够的社会和政治影响,增强对政府行政的监督,从而在政府的决策过程中行使与其社会经济地位相适应的话语权。

这样,以各种合作社形式装备起来的中国农民将不再是最缺乏组织资源、社会地位最为低下的弱势群体了,还将成为中国社会人口最多,与其它社会阶层地位平等的社会阶层了。

其二,农业合作社在农副产品的各个储存、加工、运输、销售(包

括批零销售和进出口)以及农用生产资料的定货、运输、购买和质量检查等诸多环节,根据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农民最大限度地减少中间环节,节约成本,减少浪费,确保农副产品保值增值以及农用产品售后服务和产品质量,达到合作社经营利润最大化的目的,从而从根本上大幅度地增加农民的收入。

第三,农业合作社将在上述领域进行不间断地投资,以迅速增加社员农民的资产。

由于政府将按照国际通行原则制订的相关法规的政策优惠和补助对合作社所创办的所有加工和贸易企业(社办企业)提供免税和融资便利待遇,社办企业必将会以中国经济发展以来迄今最快的速度发展壮大起来。

这些企业将如朝阳般富有生命力,将迅速地把农村甚至城市里优秀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吸引过去,从根本上调整农村日渐枯槁和萎缩的产业结构和人力资源结构。

在合作社被市场经济认可并得到迅速发展同时,广大入社农民拥有的资产也将迅速增大,将大批地成为中国新生的中产阶层里比例最为庞大,也是增长最为迅速的部分。

大批农民通过第一产业经营而非进城务工或城市化跨入中产阶层将最终终结困扰我国数十年的三农问题!

最后,具有社区功能的农村住房、消费、保险、信贷、教育和医疗卫生合作社的大批成立与发展,以及社办企业的人气聚集效应,不仅将促进农村人口居住就地城镇化政策的稳妥实施,也将最终取代和促使最终撤消我国的乡(镇)和行政村两级基层政府,让我国最终实现国际通行的,也是管理成本最低、最具有行政管理效率的中央、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县(市)三级行政管理层次的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最完善的社区组织基础。

二、我国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和特点

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总体上来讲是无序、混乱、条件鲜明的。

而地方政府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也是举足轻重的。

(一)开拓新方法和新技术

大部分的合作社都将重点放在了新技术的研发、学习以及普及上。

在濮阳市清丰县的菌类生产基地,他们的技术是由省农业厅的专家一对一扶持的。

生产尽管机械化不强,但是很是有序,在对客观环境的控制上也是非常专业。

培育出的产品不仅有农、副产品,同时还注意育苗,以保证可持续的发展。

而他们的生产原材料则是由公司直接提供的,科技含量高,质量好,产量大。

在新乡市毛寨村合作社的社长主要负责的就是新产品的试种。

在他的大棚中种植着引进的新型瓜果,个大肉甜,产量大。

该合作社中的社员都是在他试验成功后进行推广,大规模种植。

当地镇政府在这里也有着大量的投入。

新的种植方法与种植技术,是我国农业改革的基础方式,也是广大农民群众最容易接受的改革方式。

然而个体农户是没有能力和影响力来引进新技术和新方法的。

只有通过合作社的方式,才有足够的能力和号召力来引进和推广新技术。

在新技术的推广以及其后续发展中,合作社也起到了巨大的引导作用。

(二)商业化的发展模式

很多合作社在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以后,在销售途径上进行了整改和投入,以一个经济实体参与到了市场中。

合作社的市场化和商业化是一种趋势,是广大农民群众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方法和方式。

合作社进行商业化整改后,在市场上发挥了更大的影响力和作用,对于农户的生产销售行为产生了巨大的反向影响力。

这种市场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产品的市场脆弱性,更好的投入市场化的销售。

有些合作社主动联系商家,进行有规模,有限制的低等“农超结合”、“农商结合”。

有些则自成商家,研发新产品,主动去拓广市场。

这种拓广在地域上的发展是惊人的。

很多长三角、珠三角和香港澳门的商家都有投入,双边合作发展的如火如荼。

在进行了商业化整改后,普通的农产品扩大了收益,有的收益甚至达到150%。

在这些商品中,甚至发现了高档营养品和奢侈品。

这同样是我国商品农业发展的一个巨大成就。

(三)克服地域性的不足

有些合作社将发展重点放在了克服地域性的限制上。

开封县大王寨村盛产番茄,而在村北就有一个很大很规范的番茄集贸市场,由一条柏油路贯穿几座村落连接。

在市场的门口就是一条联络山东省到豫西的公路,交通便利。

市场中有大型货车集中采购,让村民们在家门口就能直接卖到好价钱。

通过基础建设和招商引资克服地域性缺陷,是我国当前农业发展的一个主流方式。

便捷的交通可以减免农户的交通费用以及因地域缺陷导致的囤货。

(四)大量资金投入的高新科技发展和集约发展

新乡长垣县的农业发展则呈现出更为现代化的发展模式。

因为资金的便利,长垣县的农业发展主要是由高新科技来支持。

在这里主要的高新农业都是由企业发展,显得更为商业化。

其完备的生产方式、现代化的生产流水线、高科技的成产机器都使我们耳目一新。

这种集约式的生产方式使农作物成为了商品农作物,其价格也就水涨船高。

不论是育苗、生产、农产品的加工、都通过量产化的生产线完成,大大提高了产品质量。

这些商品在市场上销路广、收益大。

三.我国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

  由于农业合作社的产权不清晰,利益分配制度不健全,在合作经济组织盈余返还上,容易产生矛盾,引发不稳定因素。

这几年也出现了个别农业合作社因利益分配问题产生了纠纷,导致难以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很值得我们去总结、去思考。

在财务管理上,农业合作社没有专门的财务制度和规范,只能参照有关企业财务制糜运行,加上有关人员缺乏系统的财务知识,财务管理和风险防范问题迫在眉睫。

农业合作社大都过多地强调对社员的收益分配,而未留足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基金,影响了合作社的长远发展。

在分配方式上,一些合作社过多地强调按股分红,而不是以利润返还为主,甚至一些地方的合作社根本无利润返还这一环节,使得合作社“按交易额进行盈余返还”的基本原则未得到很好地贯彻,而难以体现出合作社的“交易的联合”的本质特征。

(二)政府有关部门对农业合作社支持不力

  由于理论宣传不够,目前的合作社,协会型的多,经济合作型的少。

随着农民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合作认识的提高,要求演进为合作社的迫切性已经很强,而政府相关部门却缺乏好的引导。

甚至有些地方政府部门认为合作社是农民个人的事,政府不应该管,所以就采取“无为”的态度。

因此,新一代农业合作社虽已产生多年,却一直没有大的发展和创新。

农业合作社规模普遍偏小,发展也很不平衡。

政府对合作社扶持漏洞很多。

因为政府资金有限,只能集中扶持几个点,因此,有的农户办合作社只是为了套取政府部门的补贴,这既使合作社发展不平衡,又容易引发腐败。

这就严重影响了合作社的广泛发展和功能的发挥。

(三)资金短缺

  合作社和其他盈利性企业一样,在发展过程中会不断增加对自有资金的需求。

合作社筹集资金往往受到自身的限制,这是因为:

股金集资受到限制。

合作组织是个体劳动的联合组织,实行资本报酬有限原则,社员的权利是与个人劳动相关而不是与资本相关,表决权和按交易量参与盈余分配的权利与股金额没有直接的关系。

一个最低限度的股金已经确保了完全的社员权力,由此导致了一个趋势:

尽可能少的资本投入。

每个社员把他的那份股金看作是为了获得服务而进行的一种集资,而不是看作一种有利可图的投资。

依靠社员投资的制约,合作组织还鼓励其成员投入资本股金,合作组织对这种股金支付红利。

在合作组织发展初期,其成员投资完全能满足经营需要,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合作组织仪仅依靠社员提供的资金从事生产经营很难把合作组织办好,更难以同以他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竞争。

因此,局限于向本社社员范围集资,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社员退社的影响。

合作组织实行加入自愿,退出自由,而当社员退社时,可以要求合作组织退回其股金。

合作组织的股金与波动的社员人数相结合使合作社的股金成为处于变动之中。

(四)发展模式的限制

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本土化的过程中,很多省市地区采用“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相当一部分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都是由龙头企业牵头组织起来的,对龙头企业有很强的依附关系,甚至出现“两个牌子、一套班子”的情况。

这样就容易造成中央政府对合作组织的税收、财政专项资金等优惠政策被企业截留,而无法落实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上来。

(五)合作社产业化经营程度较低

农业产业链短,农产品附加值低,产业化经营程度低等问题一直以来都是阻碍农业发展的根本问题。

在农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

安徽省农业合作社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已有少数合作社成功地建立了自身的产业链,实现了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但是整个安徽省农业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绝大部分合作社结构松散,以解决初级农产品销售为主要目的,没有形成自身的产业链,产业化程度很低,需要通过各种措施加以扶持,以提高合作社产业化经营程度,帮助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六)合作社会员的综合素质不高,人才缺乏

第一,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组织管理人员有组织管理,统筹协调,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但现实中农民带头人大多数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管理水平低,且缺乏创新能力。

第二,专业合作社需要有一批有较高文化知识,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而组织中缺乏这种人才,从而导致对政府部门的依赖性增强,制约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新和发展。

第三,专业合作社社员科技知识欠缺,专业水平低,影响了农产品科技含量的提高。

四、发展我国农业合作社的对策

(一)完善内部运行机制

农业合作社要引入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内部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以实现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

1、强化农业合作社的民主管理。

2、改进“一人一票”的决策方式。

在完善“一人一票”民主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一股一票”的管理方式,这既可以提高社员多人股的积极性,又可以给能人以发挥经营管理才能的机会。

民主管理和能人管理相结合,不但能充分调动社员的自我管理、为合作社发展献计献策的积极性,而且又能有效避免社员“用脚投票”的倾向。

为防止个人持大股而操纵合作社,“一股一票”也应有所限制,其所占比例不得高于“一人一票”。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合作社的行为。

为此,要完善合作社章程,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劳动、人事、营销等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加强政策扶持力度要落实各级政府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政策。

新型农业合作社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关键环节,要在产业化经营中突出出来。

对合作社兴办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要优先纳人重点龙头企业进行扶持,每年从各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中切块安排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合作社企业的贷款贴息。

国家应从支持农业、扶持农民出发,制定农业合作社减免税办法。

对合作社的农副产品,有关部门要优先制定质量标准,对合作社的专项贷款,金融部门优先安排。

同时各级特别是县级要组建由计划、财政、技术监督、工商、税务、金融及农口各部门参加的发展指导机构,协调各方政策,努力为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采取多种手段解决资金困难问题

1.增加财政扶持,各级政府可以适当增加财政扶持资金和项目数量,把合作社作为党和政府扶持农业、农村的重要对象,树立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村、扶持农民的思想,增加扶持力度。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行信贷优惠政策。

适当降低贷款利率,简化信贷手续,开展联合授信,专门为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量身定做信贷产品,解决合作社抵押资产不足问题,使合作社能够以较低的利率顺利贷到发展资金。

3.鼓励工商资本入股合作社,工商资本的注入不仅可以迅速解决合作社资金问题,而且还能帮助打开农产品市场,助推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

(四)要加强业务指导

  要积极扶持合作社联合组织的建立和业务开展,近期重点是县域合作联的组建和业务开展。

这一层次合作联是直接为农业合作社服务的,为推动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合作联要认真贯彻合作社的价值和办社原则,尤其是自愿自助自立的原则,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强化宣传,推动发展。

由于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合作化运动的影响,人们对合作制心存疑虑或者不甚了解,那些所谓合作社容易导致“归大堆”,“合作制的非营利原则违背市场规律”等思想,严重制约着人们对合作经济的积极追求。

  第一,要通过宣传合作制的办社原则、基本制度、运作方式和利益机制,要让农民了解合作制的内容和参加组建合作社的诸多益处,改变对合作社不正确的看法。

  

第二,组织培训,促进发展。

近几年,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涌现了一批自发组建的不够规范但已具有合作社某些特征的经济联合体,也还有一些农民想组建合作社,但不知如何组建,县级政府是联系农村的桥梁,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县财政要增加对合作联培训经费预算,通过培训引导,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第三,搞好示范,引导发展。

县合作联要加强对现有成员社的业务指导,不断完善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机制,使之成为引导合作社发展的样板。

第四,加强扶持,推动发展。

要通过制定“三位一体”协调发展导向政策,完善合作社组织内部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和用好合作社发展基金等措施,推动合作社的快步发展。

(五)提高产业化经营,增强竞争力

股份合作社是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方向随着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和成员的不断增加,由于专业合作社缺乏经济实力,服务内容单一,有限的能力都运用于解决农产品卖难和生产资料买难以及技术服务难的问题,无力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农产品的竞争力。

专业合作社有自身的优势,但也存在着比如筹资手段不足难以满足合作社对资金的需求,忽视股金利益不利于调动合作社员的积极性等问题。

这样专业合作社就面临着变异,即吸收外来的资金建立股份合作社,其组织机制便从过去的以信息服务和劳动互助为特征演化为追求资金增殖为特征。

专业合作社通过向社员、社会筹集发展需要的长期资金,在合作社内部引人股份制成分,专业合作社发展成为股份合作社。

股份合作社的最大特点是在分配上实行按交易分配和按资分配相结合,对外来资本和社会资本实行股份分红,股份合作社内部则按实际交易额返还利润。

专业合作社的股份化趋势,有力的支持合作社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是将来中国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方向。

(六)提高合作社人员素质

1.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提高农民基本素质。

鼓励合作社人员主动学习,主动向专家咨询,提高社员专业生产技术。

2.培养一批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和优秀的财会人员,提高合作社管理能力。

由各级农经系统组织培训,开展生产技术知识、管理知识学习,形成一支优秀的合作社人才队伍。

3.充分利用当前“村官”的人才优势为当地合作社的发展出谋划策。

五、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思考及建议

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离不开各类经济组织,而二者的有机结合,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一条重要途径。

做为一种新兴和有效地组织形式,做为农业综合开发的重点扶持对象,如何进一步提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和理念,推动合作社发展

农业综合开发应立足于当地自然、经济环境,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提高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和重点投入的理念,不断推动农民合作社自身建设能力,从而有效地解决合作社整体发展实力较弱、适应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的问题。

将正确的扶持理念落到实处,有效地促进合作社发展,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做大做强农业综合开发事业。

(二)依托支农惠农政策,细化扶持制度

随着国家对“三农”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对合作社资金扶持、税收减免、土地流转和农业保险机制等力面的优惠政策与配套措施正在逐步完善。

在这种优良的大环境下,应细化优先扶持合作社项目、提高项目建设效益的各项政策、制度,从细节着手,并落到实处。

如应尽快出台符合地方实际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和项目管理细则》、《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使农业综合开发机构有详实、可行的制度办法,在服务和管理合作社项目时,引导、帮助合作社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其步入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等支农惠农政策扶持的规范化发展轨道。

(三)加强项目管理,简化项目申报手续

鉴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和发展的特殊性,建议国家适当简化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手续,放宽申报准入年限,适当调低各项申报指标要求,充分体现国家重点扶持合作社项目的政策精神。

一是只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辐射带动能力强,主导产品市场前景好、效益高,可适当放宽注册时间达到二年的要求,允许申报项目;二是对于扶持效益明显的合作社,可优先连续扶持。

三是降低合作社贴息贷款规模,提高贴息率。

由于合作社规模小,融资贷款难,有条件的一些合作社只能在当地信用社申请贷款,但存在贷款额度低、时间短、利率高的问题。

建议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可适当安排小额贴息贷款,对落实年贷款达50万元以上的予以贴息,贴息利率可适当调高至7%—9%左右。

(四)因地制宜,创新扶持措施

农业综合开发在扶持合作社项目的过程中,“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创新扶持理念”是提高扶持效益的总要抓手。

一是抓住核心发展动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

鉴于合作社做为农村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比较薄弱的特点,在扶持合作社项目时,帮助其建立规范的财务账表系统,有效地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以及农业综合开发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合作社的资金筹集、使用合法合规。

二是提取项目管理费,提高项目管理效益。

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中,建议借鉴土地治理项目提取“项目管理费”的先进经验,允许县开发办从财政配套资金中提取合作社项目管理费,提高县区管理合作社项目的积极性和管理力度。

三是建立科学有效的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合作社规模实力。

将培训制度化。

对纳入农业综合开发扶持范围的合作社负责人、项目、资金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合作社会计制度、市场营销、农业综合开发相关政策制度等知识,逐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合作社规模和实力。

四是逐步全面实现与土地治理项目资金捆绑扶持合作社项目,改善合作社发展条件。

在规划安排土地治理项目时,逐步引导其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相结合。

第一,积极支持合作社自有基地实施土地治理项目。

通过土地治理项目的集中投入,可极大地改善合作社基地的基础条件。

第二,通过土地治理项目中的科技措施扶持合作社。

土地治理项目科技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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