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核算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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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核算第一节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简介第二节大额支付系统的核算第三节小额支付系统的核算第四节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核算,掌握知识和能力要点描述,通过本章学习,使你能够:
了解现代化支付系统主要应用系统及支撑的支付结算工具;大、小额支付系统及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体系结构、参与者;理解大、小额支付系统及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处理的支付结算业务及业务处理流程;大额支付系统城市商业银行汇票业务的核算;小额支付系统定期贷记、实时贷记、定期借记、实时借记、跨行通存通兑业务的核算;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核算。
掌握大额支付系统一般普通贷记业务的核算;小额支付系统普通贷记、借记业务、轧差与资金清算的核算。
第一节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简介,一、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概念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hinaNationalAdvancedPaymentSystem,CNAPS)是中央银行根据我国支付清算的需要,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开发建设的,能够高效、安全地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及其资金清算和货币市场交易资金清算的应用系统。
二、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应用系统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第二代支付系统,下同)的应用系统以清算账户管理系统为核心,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为业务应用子系统,支付管理信息系统为辅助支持系统。
清算账户管理系统(SAPS)是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核心支持系统,通过集中存储和管理清算账户,处理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业务系统的资金清算,以及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发起的现金存取、再贷款、再贴现等单边业务和同城轧差净额业务。
第一节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简介,第一节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简介,大额支付系统(HVPS)采取逐笔实时发送支付指令,全额清算资金。
该系统处理同城和异地商业银行跨行之间和行内的每笔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上的大额贷记支付业务和紧急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中央银行会计和国库部门办理的贷记支付业务,以及公开市场操作、债券交易等的即时转账业务。
小额支付系统(BEPS)采取批量发送支付指令,轧差净额清算资金。
该系统处理同城和异地纸凭证截留的商业银行跨行之间的借记支付业务及每笔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中央银行会计和国库部门办理借记支付业务。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IBPS)即网银互联系统(俗称超级网银),采取逐笔实时发送支付指令,轧差净额清算资金。
该系统处理跨行(同行)网上支付、电话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业务,跨行账户信息查询以及在线签约等业务。
网银互联系统实现了各商业银行网银系统互联互通,为社会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电子支付清算服务,同时作为大、小额支付系统运行时序上的有益补充。
第一节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简介,支票影像交换系统(CIS)综合运用影像技术和支付密码等技术,将纸质支票转换为影像和电子信息,实现纸质支票截留,利用网络技术将支票影像和电子清算信息传递至出票人开户行进行提示付款,付款回执通过小额支付系统返回,由小额支付系统统一纳入轧差并提交清算,实现支票的全国通用。
该系统处理银行机构跨行和行内的支票影像信息交换。
支付管理信息系统(PMIS)是现代化支付系统的辅助支持系统,主要负责管理行名行号、统计分析、统计报表、监控业务运行、集中存储支付系统的基础数据和计费服务等。
对支付信息和系统基础数据进行管理和统计监测,并进行数据挖掘和加工,为制定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等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和决策依据。
三、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支撑的支付结算工具,第一节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简介,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支撑的国内使用的支付结算工具,主要有贷记支付工具、借记支付工具和其他支付工具,具体如表9-1所示。
第二节大额支付系统的核算,一、大额支付系统的体系结构采取“两级两层”结构,第一层为国家处理中心(NPC),第二层为城市处理中心(CCPC),NPC分别与各CCPC连接,其体系结构图见教材。
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和其国库核算数据集中系统(TCBS)一点接入大额支付系统NPC处理相关支付业务。
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ABS)和其国库会计核算系统(TBS)在向ACS、TCBS切换前(即过渡期间)仍通过当地CCPC分散接入大额支付系统处理相关支付业务。
商业银行行内业务系统由其根据业务发展和系统数据集中情况,选择由其法人(总行、总部)一点接入大额支付系统NPC或所在地CCPC,也可由其分支机构分散接入所在地CCPC,处理商业银行的支付清算业务。
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中国银联银行卡跨行支付信息交换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分别与大额支付系统NPC一点连接,全国银行间外汇交易系统和同业拆借系统与大额支付系统上海CCPC连接,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业务处理系统与大额支付系统上海CCPC连接。
第二节大额支付系统的核算,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的参与者直接参与者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库)、尚未实现向ACS系统数据集中的人民银行分支行以及在人民银行开设清算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间接参与者是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库)和未在人民银行开设清算账户而委托直接参与者办理资金清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特许参与者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特定业务的机构,如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
直接参与者和特许参与者在当地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开设的清算账户物理上均在SAPS集中存储和处理资金清算,逻辑上仍由当地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进行管理。
SAPS日终后将各清算账户处理的账务数据下载至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将其纳入日终的平账和核算。
三、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的业务流程,第二节大额支付系统的核算,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由发起行、发起清算行、发报中心、国家处理中心、收报中心、接收清算行、接收行构成。
其信息传递从发起行发起,经发起清算行、发报中心、国家处理中心、收报中心、接收清算行,传至接收行止。
第二节大额支付系统的核算,四、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的业务范围
(一)规定金额起点以上跨行贷记支付业务(目前为5万元以上);
(二)规定金额起点以下的紧急跨行贷记支付业务;(三)各银行行内需要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的贷记支付业务;(四)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和国库部门发起的贷记业务;(五)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资金的移存和兑付资金的汇划业务;(六)特许参与者发起的即时转账业务;(七)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付清算业务。
其中,第
(1)至第(4)项为普通货记业务。
五、会计科目设置
(一)清算账户行(商业银行机构)的会计科目1“大额支付系统往账待清算”科目,第二节大额支付系统的核算,2“大额支付系统来账待清算”科目3“支付系统应付结算款项”科目4“支付系统手续费暂收款项”科目
(二)城市处理中心和国家处理中心(人民银行机构)的会计科目1存款类科目2清算类科目“大额支付往来”科目“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汇总平衡”科目(国家处理中心专用)六、大额实时支付业务的会计核算
(一)一般普通贷记业务的核算1发起(清算)行的处理,第二节大额支付系统的核算,
(1)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业务的处理发起行的处理借:
吸收存款存款户贷:
待清算辖内往来行发起清算行的处理借:
待清算辖内往来行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存款若发起清算行本身就是发起行借:
科目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存款
(2)中国人民银行(库)发起业务的处理。
人民银行会计和国库部门对发起普通贷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后,分别由其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和国库核算数据集中系统(TCBS)将规定格式标准的支付报文发送前置机系统,系统自动逐笔加编全国密押后发送NPC;或由其会计集中核算系统(ABS)和其国库会计核算系统(TBS)逐笔加编地方密押后发送CCPC。
待SAPS清算资金后接收回执。
第二节大额支付系统的核算,2发报中心(CCPC)的处理。
发报中心收到发起清算行发来支付信息,确认无误后,逐笔加编全国密押,实时发送国家处理中心。
3国家处理中心(NPC)的处理。
国家处理中心收到发报中心发来支付报文,确认无误后提交SAPS进行资金清算。
SAPS分不同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发起清算行、接收清算行均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借:
存款行贷:
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即发起清算行所在地人行户)借:
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即接收清算行所在地人行户)贷:
存款行发起清算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接收清算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借:
存款行贷:
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行借:
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行(库)贷:
汇总平衡科目中国人民银行行(库),第二节大额支付系统的核算,发起清算行为人民银行(会计或国库部门),接收清算行为银行机构:
借:
汇总平衡科目中国人民银行行(库)贷:
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行(库)借:
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行贷:
存款行发起清算行、接收清算行均为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或国库部门):
借:
汇总平衡科目中国人民银行行(库)贷:
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行(库)借:
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行(库)贷:
汇总平衡科目中国人民银行行(库)发起清算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清算账户头寸不足时,SAPS将该笔支付业务进行排队处理。
SAPS账务处理完成后,将支付信息转发国家处理中心。
国家处理中心收到后转发收报中心。
4收报中心(CCPC)的处理。
收报中心接收国家处理中心发来的支付信息,确认无误后,逐笔加编地方密押,实时发送接收清算行。
5接收(清算)行的处理。
(1)银行业金融机构接收业务的处理。
接收清算行的处理。
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存款贷:
待清算辖内往来行若接收清算行本身是接收行:
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存款贷:
科目接收行的处理。
借:
待清算辖内往来行贷:
吸收存款存款户
(2)人民银行(库)接收业务的处理。
ACS和TCBS收到NPC发来的支付信息,或ABS和TBS收到CCPC发来的支付信息,逐笔确认并核押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节大额支付系统的核算,第二节大额支付系统的核算,【例9-1】4月7日,中国工商银行深圳A支行(间接参与者)收到开户单位久佳服装厂提交的电汇凭证,要求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B支行(间接参与者)开户单位华丽丝绸公司汇出货款82000元。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A支行审核无误后,将支付信息经行内系统发往其所属的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直接参与者),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收到后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汇出资金。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B支行收到其所属的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直接参与者)通过行内系统发来的支付信息,确认无误后,将货款收入开户单位华丽丝绸公司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A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SAPS、中国农业银行北京B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的账务处理。
第二节大额支付系统的核算,
(二)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业务的核算1银行汇票资金移存业务的处理
(1)发起行(发起清算行)的处理
(2)发报中心的处理(3)国家处理中心的处理借:
存款行贷:
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行(即行所在地人行)借:
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贷:
存款汇票处理中心(4)收报中心的处理(5)汇票处理中心的处理2银行汇票兑付的处理,第二节大额支付系统的核算,
(1)兑付申请的处理。
代理兑付行收到兑付银行汇票申请,暂不作账务处理,生成申请清算银行汇票资金报文,发送发报中心(收报中心为上海城市处理中心,接收行为汇票处理中心),经国家处理中心、上海城市处理中心,转发汇票处理中心。
汇票处理中心收到报文,核验汇票密押,分情况进行处理:
密押相符,自动进行配对,若配对相符,进行资金划拨;如配对不符,唤醒人工界面,经查询,属重复兑付或超过汇票有效期,向代理兑付行发出拒绝兑付通知;属汇票资金未移存,汇票处理中心应向代理兑付行办理资金划拨。
密押不符的,向代理兑付行发出拒绝兑付通知。
(2)汇票兑付资金清算的处理。
汇票处理中心办理资金划拔时,全额兑付的,自动生成清算银行汇票资金报文及银行汇票全额兑付通知报文,将清算银行汇票资金报文逐笔加编地方密押,发送上海城市处理中心;部分兑付的,自动生成清算银行汇票资金报文和银行汇票多余资金划回报文,逐笔加编地方密押,发送上海城市处理中心。
第二节大额支付系统的核算,发报中心收到报文,逐笔加编全国密押,实时发送国家处理中心。
国家处理中心收到发报中心发来的清算银行汇票资金报文和银行汇票全额兑付通知报文、汇票多余款划回报文,提交SAPS进行账务处理。
对清算银行汇票资金报文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
存款汇票处理中心(兑付款)贷:
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借:
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行(即兑付行所在地人行)贷:
存款行(兑付行)(兑付款)对汇票多余款划回报文进行账务处理:
借:
存款汇票处理中心(多余款)贷:
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借:
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行(即签发行所在地人行)贷:
存款行(签发行)(多余款)SAPS账务处理完成后,将报文转发国家处理中心,转发收报中心。
第二节大额支付系统的核算,签发行所在地的收报中心收到银行汇票全额兑付通知或汇票多余款退回报文,逐笔确认后,转发签发行;兑付行所在地的收报中心收到清算银行汇票资金报文,逐笔确认后,转发兑付行。
接收清算行(接收行)为签发行的,收到银行汇票全额兑付通知或汇票多余款退回报文,逐笔确认后,进行账务处理;接收清算行(接收行)为代理兑付行的,收到清算银行汇票资金报文,逐笔确认后,进行账务处理。
3银行汇票未用退回的处理
(1)银行汇票未用退回申请发起行(发起清算行)收到未用退回申请,生成银行汇票未用退回申请报文,发送发报中心(收报中心为上海城市处理中心,接收行为汇票处理中心),经国家处理中心、上海城市处理中心,转发汇票处理中心;汇票处理中心收到报文,逐笔确认、配对成功、账务处理完毕后,进行资金划拨。
对已兑付的汇票,向签发行发出拒绝退回通知。
第二节大额支付系统的核算,
(2)汇票未用退回资金清算的处理。
汇票处理中心根据汇票出票金额生成银行汇票未用退回资金报文,加编地方密押,发送发报中心。
经发报中心转发国家处理中心。
国家处理中心收到收报中心发来银行汇票未用退回报文,提交SAPS进行账务处理:
借:
存款汇票处理中心贷:
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借:
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行贷:
存款行(签发行)SAPS账务处理完成后,将银行汇票未用退回资金报文转发国家处理中心,由其发送收报中心,转发接收清算行(接收行),进行账务处理。
4汇票处理中心定期对汇票移存登记信息进行检索,对期满一个月后未解付的汇票,经查询确需退回的进行账务处理,同时生成银行汇票未用退回报文发送发报中心。
经发报中心、国家处理中心、收报中心退回签发行。
具体处理手续,第二节大额支付系统的核算,比照银行汇票未用退回资金清算的处理。
5银行汇票挂失的处理。
按照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丧失,持票人可以向签发行和代理兑付行申请挂失,办理公示催告,票据权利人届时凭法院裁定书向签发行申请退款,签发行按汇票未用退回处理,代理兑付行不能办理挂失的银行汇票的解付。
第三节小额支付系统的核算,一、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与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的关系小额支付系统实行724小时不间断运行,主要处理跨行同城、异地纸凭证截留的借记支付业务,以及每笔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可以支撑各种支付工具的应用。
小额支付系统和大额支付系统二者均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应用系统,运作原理相同,参与者相同,运用的清算账户管理系统相同,并共享在中国人民银行清算账户的清算资金。
二者的区别主要包括:
(一)清算的金额起点不同。
5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二)业务范围不同。
大额贷记支付业务和紧急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三)处理模式不同。
大额支付系统实时处理支付指令,全额清算资金;小额支付系统一般批量发送支付指令,轧差净额清算资金。
第三节小额支付系统的核算,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的参与者和业务流程
(一)贷记业务1同城贷记业务同城贷记支付业务的信息从付款行发起,经付款清算行、城市处理中心、收款清算行,至收款行止。
2异地贷记业务异地贷记支付业务的信息从付款行发起,经付款清算行、付款行城市处理中心、国家处理中心、收款行城市处理中心、收款清算行,至收款行止。
第三节小额支付系统的核算,第三节小额支付系统的核算,
(二)借记业务1同城借记业务同城借记支付业务的信息从收款行发起,经收款清算行、城市处理中心、付款清算行、付款行后,付款行按规定时限发出回执信息,经原路径返回至收款行止。
2异地借记业务异地借记支付业务的信息从收款行发起,经收款清算行、收款行城市处理中心、国家处理中心、付款行城市处理中心、付款清算行、付款行后,付款行按规定时限发出回执信息,经原路径返回至收款行止。
第三节小额支付系统的核算,付款清算行是指向小额支付系统提交贷记支付业务信息或发起借记支付业务回执信息的直接参与者;收款清算行是指向小额支付系统提交借记支付业务信息,并接收借记支付业务回执信息或贷记支付业务信息的直接参与者。
第三节小额支付系统的核算,三、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的业务范围
(一)普通贷记业务。
(二)定期贷记业务。
(三)实时贷记业务(四)普通借记业务(五)定期借记业务(六)实时借记业务(七)非金融支付服务组织发起的代收付业务(八)信息服务业务四、会计科目设置
(一)清算账户行的会计科目,第三节小额支付系统的核算,1“小额支付系统往账待清算”科目2“小额支付系统来账待清算”科目3“小额支付系统待发报”科目
(二)国家处理中心和城市处理中心的会计科目存款类科目与大额实时支付系统所使用的科目相同;联行类科目中,“支付清算资金往来”和“汇总平衡”科目与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相同,另设置“小额支付往来”科目,核算支付系统清算账户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往来款项,余额轧差反映。
年终,该科目余额全额转入“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结转后余额为零。
五、小额支付系统的核算
(一)普通贷记业务的核算1付款(清算)行的处理,第三节小额支付系统的核算,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业务的处理付款行的处理借:
吸收存款存款户贷:
待清算辖内往来行付款清算行的处理。
借:
待清算辖内往来行贷:
待清算支付款项若付款清算行本身就是发起行,则对自身发起普通贷记业务账务处理:
借:
科目贷:
待清算支付款项待付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借:
待清算支付款项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存款,第三节小额支付系统的核算,若付款清算行收到已拒绝通知,则:
借:
科目(红字)贷:
待清算支付款项(红字)
(2)中国人民银行(库)发起业务的处理。
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和国库部门对发起的普通贷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后,分别在ACS和TCBS按收款清算行组包后发送前置机,前置机收到业务包审核无误后,逐包加编全国密押发送NPC,或在ABS和TBS按收款清算行组包后,加编地方密押发送CCPC。
2CCPC收到业务包,检查核押,加编全国密押后转发国家处理中心。
3NPC收到业务包后,对检查核押无误的业务包提交SAPS进行净借记限额检查。
将检查通过的纳入轧差处理并对业务包标记“已轧差”状态,转发收款清算行的CCPC,同时向付款清算行的CCPC返回已轧差信息;检查未通过的,将业务包作排队处理并向付款清算行的CCPC返回已排队信息。
第三节小额支付系统的核算,4CCPC收到NPC发来的业务包,核验全国密押无误后,加编地方密押转发收款清算行。
5收款(清算)行的处理。
(1)银行业金融机构接收业务的处理。
收款清算行的处理。
借:
待清算支付款项贷:
待清算辖内往来行若收款清算行本身就是收款行,则:
借:
待清算支付款项贷:
科目待收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存款贷:
待清算支付款项,第三节小额支付系统的核算,收款行的处理。
收款行收到收款清算行通过行内系统发来的支付信息,确认无误后,按各银行系统内往来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通知收款人:
借:
待清算辖内往来行贷:
吸收存款存款户
(2)中国人民银行(库)接收业务的处理ACS和TCBS收到NPC发来的业务包,或ABS和TBS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逐包确认并核押无误后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例9-2】2月10日,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直接参与者)收到开户单位友谊商场提交的电汇凭证,要求向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直接参与者)开户单位光明乳业公司汇出货款12000元。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审核无误办理转账后,行内系统按收款清算行组包,通过小额支付系统汇出资金。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收到业务包,经确认无误,由行内系统拆包,将货款收入开户单位光明乳业公司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均收到了小额支付系统发来的已清算通知。
第三节小额支付系统的核算,
(二)定期贷记业务的核算办理定期贷记业务前,付款(清算)行需要与企业签订双方合议。
付款(清算)行办理定期贷记业务时,受理企事业单位以联机或磁介质方式提交的业务数据,依据合同审核无误后作相应账务处理。
付款(清算)行、CCPC、NPC、收款(清算)行的其他业务处理手续比照普通贷记业务办理。
(三)实时贷记业务的核算1发起实时业务的处理
(1)付款(清算)行根据客户提交的实时贷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借:
库存现金或吸收存款存款户贷:
待清算支付款项完成账务处理后,付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直联的,行内系统按收款清算行单笔组包发送前置机。
前置机对业务包进行检查后,登记实时业务登记簿并加编地方密押后发送CCPC。
(2)付款清算行CCPC收到业务包,核押并加编全国密押后实时转发NPC。
(3)NPC收到业务包,检查核押无误后,登记实时业务登记簿并将业务包实时转发收款清算行的CCPC。
(4)收款清算行CCPC收到NPC发来的业务包,核验全国密押无误后,将业务包加编地方押后转发收款清算行(5)收款(清算)行前置机收到业务包,逐包确认并核押无误后,登记实时业务登记簿,并实时转发行内系统作相应处理。
2实时业务回执的处理
(1)待收款(清算)行收到已轧差通知,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借:
待清算支付款项贷:
吸收存款存款户待收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存款贷:
待清算支付款项,第三节小额支付系统的核算,第三节小额支付系统的核算,
(2)收款清算行CCPC收到回执包,检查核押并加编全国密押后发送NPC。
(3)NPC收到回执包,检查核押无误后销记登记簿。
其中,拒绝受理的回执包实时转发付款清算行的CCPC;受理成功的回执包提交SAPS进行付款清算行的净借记限额检查。
检查通过的实时纳入轧差处理,对包标记“已轧差”状态后转发付款清算行的CCPC,同时向收款清算行的CCPC返回已轧差信息;检查未通过的做拒绝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发送付款清算行的CCPC。
(4)付款清算行CCPC收到NPC发来的回执包,核验全国密押无误,加编地方密押后实时转发付款(清算)行。
(5)付款(清算)行前置机收到回执包,逐包确认并核押无误后销记登记簿,将回执包发送至行内系统进行相应处理,并通知付款人。
付款(清算)行收到拒绝受理的回执包时:
借:
库存现金或吸收存款存款户(红字)贷:
待清算支付款项(红字),第三节小额支付系统的核算,对已轧差回执包,待付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时:
借:
待清算支付款项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存款(四)普通借记业务的核算1发起借记业务的处理。
(1)收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直联的,根据客户提交普通借记业务,确定每笔业务借记回执信息最长返回时间N日,按规定组包后发送前置机,由其对业务包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加编地方密押后发送CCPC。
(2)收款清算行CCPC收到业务包,核押并加编全国密押后发送NPC。
(3)NPC收到业务包,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将业务包转发付款清算行CCPC。
(4)付款清算行CCPC收到业务包,加编地方密押后转发付款(清算)行。
(5)付款(清算)行前置机收到业务包,逐包确认并核押无误后,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发送至行内系统拆包和处理。
第三节小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