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重点工作.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2670122 上传时间:2023-06-07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02.3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卫生重点工作.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学校卫生重点工作.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学校卫生重点工作.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学校卫生重点工作.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学校卫生重点工作.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学校卫生重点工作.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9页
学校卫生重点工作.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9页
学校卫生重点工作.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9页
学校卫生重点工作.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学校卫生重点工作.docx

《学校卫生重点工作.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卫生重点工作.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学校卫生重点工作.docx

学校卫生重点工作

学校卫生重点工作

学校卫生重点工作内容及要求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明确规定: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卫生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其所管辖的学校卫生工作加强管理。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所属辖区的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学校卫生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学校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卫生、学生学习和生活环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四个方面,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消毒管理办法》、《中小学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

(二)、重点工作内容及要求

1、机构和人员

(1)、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机构或部门。

(2)、任命一名学校在编人员专门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3)、配备专职或兼职传染病防治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4)、普通高校设校医院或卫生科;校医院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保健工作;寄宿制学校或有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按600:

1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6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老师。

2、卫生管理

(1)、将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2)、将健康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

(3)、制定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4)、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报告的内容、方式、时限正确,有记录。

(5)、建立学生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有记录。

(6)、建立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有记录。

(7)、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8)、对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有查验登记,对无证或漏种学生预防接种补证、补漏种记录。

(9)、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

(10)、对发生传染病的学生班级、宿舍等相关环境进行及时消毒,有消毒记录。

二、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

(一)、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

(二)、重点工作内容及要求

1、总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1)、学校自建供水及二次供水应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2)、供、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建立健全各项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并张贴上墙。

(4)、涉水产品(包括水箱、供水管材和管件、饮用水消毒剂和絮凝剂、饮水机、净水器、现制现售饮用水机、饮用水消毒设备等)索要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有效卫生许可批件。

(5)、学校饮用水按规定进行水质卫生检验;水质检验采样点、检验频次、检验项目要符合有关规定;水质卫生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定期报送水质检验报告至卫生监督所共审查存档。

(6)、制订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2、分类工作内容及要求:

(1)、开水

推荐学校采用开水作为学生饮用水主渠道。

对供应开水的学校,现场检查盛装开水的器皿(如保温桶等)定期清洗消毒并加盖上锁,检查开水供应是否足量(单纯供应开水的以4-6个班有一个50kg保温桶为足量)和方便学生饮用。

(2)、自建设施供水(自备水井)

①、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周边30米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旱厕、污水管线或污水沟等污染源。

②、自建设施供水应设在独立且门窗齐全的建筑物(以下简称“泵房”)内。

泵房内外环境保持整洁,禁止堆放杂物及有毒有害物质;地面采用防滑材料铺设,且有一定的坡度以利于排水,墙壁粉刷防水、防霉涂料;有有效的机械排风设施;供水泵房必须加装防护门窗。

③、储水设备(清水池)孔盖加锁、透气管罩密闭完好。

储水设施内壁无污垢,底部无异物,水中无肉眼可见物。

④、饮用水消毒处理装置(含净化、软化设备)正常运转。

(3)、二次供水

①、二次供水水箱间(或设备间)内外环境保持整洁,地面铺设防滑瓷砖,墙壁粉刷防水、防霉涂料;有有效的机械排风设施;水箱间(或设备间)加装防护门窗。

②、水箱内壁光滑、洁净、平整;水箱的出水处预留或安装饮用水消毒处理装置(如:

紫外线、二氧化氯、臭氧等消毒设备)。

③、饮用水水箱单间设置,禁止与非饮用水包括消防用水、暖气水、空调水等水箱共用设备间,禁止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线直接连接。

④、采用无负压供水方式时,在与市政管网连接处统一安装闸阀、过滤阀、倒流防止器;在稳流罐后预留饮用水消毒设备接口。

⑤、饮用水消毒处理装置(含净化、软化设备)正常运转。

水箱盖加锁;水箱水中无肉眼可见物;水箱内壁无污垢,底部无异物;溢水管、泄水管排出口加防护网。

⑥、贮水设备(水箱或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有清洗消毒记录。

(4)、分质供水

①、分质供水制水间内外环境保持整洁,地面铺设防滑瓷砖,有排水条件;墙壁做到防水、防霉,易冲洗、易消毒;门窗严密,采用不变性、耐腐蚀的材料制作;有有效的机械排风设施。

②、分质供水的供水管线为自动环状循环设计,且设置人工排水阀门。

储水设备出水端安装自动消毒装置。

净化后的净水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③、分质供水处理设备(含净化、软化设备、消毒)正常运转。

(5)、桶装饮用水(含桶装饮用水饮水机供水、净水器、沙滤水等)、现制现售饮用水

①、桶装水应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尤其是桶装水桶的瓶口密封完好;

②、饮水机的放置位置远离阳光直射(特别是矿泉水长时间阳光直射易长霉菌);

③、定期对饮水机管道进行清洗消毒,有清洗消毒记录。

④、饮水机、净水器和现制现售饮用水机按规定进行水质检验,定期更换滤芯滤材并记录。

三、学生学习和生活环境工作

(一)、主要法律依据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书写板安全卫生要求》、《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暖温度标准》、《学校卫生综合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公共浴室卫生标准》、《游泳场所卫生标准》、《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铅笔涂层中可溶性元素最大限量》、《中小学生教科书卫生标准》等。

(二)、重点工作内容及要求

1、学习环境卫生工作及要求

(1)、教室人均面积

教室人均面积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小学不少于1.15㎡;中学不少于1.22㎡;师范、幼师学校标准不少于1.37㎡)。

(2)、采光

①、单侧采光教室光线从学生座位的左侧射入;

②、教室采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课桌面最小采光系数不低于1.5%,窗地面积比不低于1:

6,后、侧墙反射系数不小于70%。

(3)、照明

①、学校建筑安装人工照明设施;

②、教室课桌面照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平均照度不低于15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

③、教室灯具排列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采用控照式灯具,灯管排列长轴垂直于黑板面,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m);

④、安装黑板灯,黑板面照度符合国家标准(平均照度不低于2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

(4)、黑板

①、黑板尺寸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中学不小于1×4.0平米,小学不小于1×3.6平米);

②、黑板卫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黑板无破损,无眩光,反射系数不大于20%)。

(5)、课桌椅

①、课桌、课椅达到每人一席。

②、教室中课桌椅型号不少于两种。

课桌、课椅分配符合率分别达到80%以上。

(6)、室内空气质量

①、教室通风换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②、教室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0.15%;

③、采暖季节教室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10mg/m3。

(7)、教室微小气候

冬季采暖期室温在16℃~18℃之间。

(8)、环境噪声

①、教室外环境噪声≤50分贝;外环境对普通教室所产生的噪声≤50分贝;

②、教室布局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两排教室长边间距大于25米;普通教室不受音乐教室、运动场地干扰)。

2、生活环境卫生及要求

(1)、校医务室、卫生所(室)

①、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②、医生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③、建筑面积大于40平方米,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配备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基本设备包括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出诊箱、体温计、污物桶、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止血带、药品柜、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急救箱等。

(2)、保健室

①、不足600名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设立保健室,保健教师由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保健教师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知识培训。

②、建筑面积大于15平方米。

③、保健室设备配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头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3)、公共浴室

①、公共浴室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

②、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

③、设更衣室、浴室、厕所和消毒等房间,保持良好通风。

④、浴池每天清洗消毒、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洗一消毒。

⑤、浴室环境卫生整洁,淋浴喷头间距大于0.9米。

⑥、在明显处悬挂有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疥疮、化脓性皮肤病、广泛性皮肤霉菌病等)患者禁浴的标志。

⑦、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制度。

(4)、游泳场所

①、游泳场所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

3、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6、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等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