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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楼宇自控系统技术规范

楼宇自控系统技术文件

共33页第1页

第一章综述..................................................................3

1.1基本要求................................................................3

1.2招标范围................................................................3

1.3工程界面................................................................5

1.4设计依据................................................................6

1.5总体要求................................................................6

1.6招标相关要求...........................................................18

第二章楼宇自控系统.........................................................20

2.1概述.................................................................20

2.2系统网络要求..........................................................20

2.3系统性能要求..........................................................21

2.4系统控制功能要求......................................................22

2.5软件要求.............................................................26

2.6网络控制器设备技术要求................................................28

2.7现场DDC控制器技术要求................................................29

2.8传感器及执行机构要求..................................................30

第三章主要设备品牌推荐建议.................................................33

第四章系统图纸一套(电子版)...............................................33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一套(电子版)..............................................33

共33页第2页

第一章综述

1.1基本要求

本技术要求说明书为XXXXXX楼宇自控系统的技术标书,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技术要求说明书中条款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回答,应答内容应包括对招标书条款的响应程度,如优于、符合、有偏差或不符合,以及对相关内容的具体说明。

任何偏差都必须列入投标书中明标部分的《技术要求偏离表》和《系统设备及材料偏离表》。

中标后在合同谈判中任何技术性能偏差都不得低于发包人已确认的此《技术要求偏差表》表中的指标。

发包人有权拒绝任何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设备、材料,同时也有权通知承包人将不适合的设备、材料更换。

如果有拒绝接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材料时,不可作为导致承包人不能按工程进度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理由。

除非特别说明,在投标书中所提供的所有设备、仪器、工具、附件等均视为包含在对本标书的投标价格中,该报价应包含工程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要明确承诺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发包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

一切由于所提供的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等侵权引起的法律诉讼、裁决和费用均与发包人无关。

投标内容所涉及的有关专利费和其它相关费用纳入总报价并加以说明。

必须充分理解本工程楼宇自控系统设计图纸,在投标时合理选型配置,可修正、补充原设计图纸的不足及欠缺的具体设备,满足设计功能要求。

中标单位须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对设计图纸进行细化,并提交用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审核批准后实施,该项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2招标范围

共33页第3页

长沙国际会展中心楼宇自控系统项目优化建议、设备材料供应、安装、技术服务、调试、开通、验收、试运行、培训、系统集成及配合、成品保护、售后服务、设备材料保管等所有工作内容,并能使楼宇自控系统正常运行。

负责提交系统的材料和设备(包括产地)的完整资料如产品技术资料说明书、装配说明和详图,以及其他证明文件等,作为供货依据供发包人审批。

有关设备或材料须符合国际和国内最新标准或规范,设备材料进场报验时须同时附上由国家或国际认可的鉴定机构签发的质量证明文件或试验报告。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接口软件以及其它所有与长沙国际会展中心楼宇自控系统工程建设相关的软件,必须是正版软件,没有知识产权纠纷,应向发包人完全开放,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对有利于提高系统质量,而本技术要求中叙述不当或未能尽述的有关内容,应根据自己的经验补正与充实,说明其理由并将由此增加的费用列入投标报价偏差表中。

必须完成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技术工作:

本标段招标范围内系统工程设备的安装调试;

本标段招标范围内系统工程设备材料的供应及其包装、运输;

本标段招标范围内系统工程正式移交发包人之前的试运行和系统维护;

本标段招标范围内系统工程技术培训和系统正式移交后的技术服务与支持;

编制本标段招标范围内系统工程竣工资料,并在竣工期限内同步完成;

提交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技术参数和软件,并有序地制成系统设备表册以备案存档;

提交本标段招标范围内系统工程试运行的详细报告;

按本标段招标范围内系统分别提交操作规程、系统维修或维护手册、用户操作手册、应用软件开发手册;

提交质量保证文件;

提供质保期内所有设备及配件的免费保修工作;

提供培训课程和指导发包人工程技术人员对所有设备的操作,应用软件的使用;

负责整体测试、联调和开通,提交系统的测试方案书;

负责对系统自行进行测试,提交本标段招标范围内系统有关资料供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审批。

所有的移交资料应为中文,如为外文资料,则须由承包人翻译为中文;

共33页第4页

本技术要求说明书及设计图纸为长沙国际会展中心楼宇自控系统项目招标范围内系统提供了主要技术要求,但不应作为完整的详细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本标段招标范围内系统设备材料规格和数量、系统功能描述,并保证符合技术要求说明书和设计图纸的要求。

同时,可以补充技术要求说明书和设计图纸中未描述的,但为保障系统能正常有效运行所需要的详细要求。

应向发包人移交完整、优质的系统工程,并保证符合或优于技术要求说明书的要求。

必须仔细阅读本技术要求说明书及设计图纸,并有义务全面了解整个工程的范围、相关接口、工程进度、施工现场的状况、发包人功能上的需求、技术规范等。

如有疑问,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文件,由发包人书面答复或统一在发包人组织的答疑会上答复。

1.3工程界面

与电气安装工程界面:

承包人负责设备、箱体、机柜等的接地部分,由设备、箱体、机柜等连接至总配线间、分配线间的接地端子上。

与土建工程界面:

承包人需须考虑并确保所有为配合本工程范围内所需的有关要求土建配合的资料包括孔洞和壁坑预留等,按已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提前通知招标人进行预留工作。

与桥架及预埋管工程界面:

桥架及预埋管路工程不包含在本招标范围之内,投标人应仔细审核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桥架及预埋管路图纸,在桥架及预埋管路图纸中包含的桥架及预埋管工程由其他施工单位独立实施,桥架及预埋管路图纸中不包含的但为保证本系统系统建设和运行所必须的桥架及预埋管工程、辅助配件及材料等需由承包人提供。

与防雷接地系统工程界面:

对于本工程的接地,采用建筑物联合接地网,从联合接地网起始端直接分别引线至弱电机房和弱电配线间,并留有接地端子和等电位端子,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欧姆,以上内容由电气专业负责;

承包人在本合同范围内须供应及安装有关系统内的接地系统。

供配电系统相关承包单位将负责供应及安装接地线及等电位LEB端子箱至各弱电机房和弱电配线间,承包人须负责完成弱电机房和弱电配线间内的的弱电系统设备的接地及等电位连接使其成为一个完善的接地系统;

共33页第5页

从中央控制管理室、分控设备间、弱电配线间等电位端子到机柜和电讯设备等的接地部分由承包人负责。

与发包人和总承包单位的协调工作:

承包人须服从发包人和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及总体协调,使本工程满足总进度的要求。

1.4设计依据

所有国际、国内和当地政府机关及部门颁布的最新的法定条例、规范、规格、标准、施工准则和业务条例;

长沙国际会展中心楼宇自控系统项目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智能建筑工程验收规范》GB50339—2003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J93-2002

以上所列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未能达到国际或国内最新标准,承包人应在选用设备、材料时,依据最新的国际、国内标准,并提供所采用标准的最新版本资料。

承包人采用其它标准和规范时,应注明是采用何种标准,并应保证达到或优于以上所列的相关标准;

1.5总体要求

1.5.1一般要求

设备和材料必须技术先进,性能优良,所选用的设备和材料制造商应有5年或以上同类产品生产经验;

任何设备及产品的随机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仪表工具、备品备件等必须齐全完好。

当选用进口产品时,应提供原产地证明等相关证明。

共33页第6页

1.5.2投标说明

以招标文件附表中的设备材料清单作为基础,应依据招标文件、系统技术要求说明书、施工图纸要求做出详细的设备材料配置清单,以确保整个楼宇自控系统的完整性;

须根据工程进度的安排,按发包人要求于指定位置,先进行样板安装,如样板安装因工艺或任何原因未能获得发包人接受,须进行拆除、整改、重新安装等工作,直至获发包人接受,而有关的返工费用应自行负责,亦不得作为拖期的理由;

除了本技术要求说明书有特殊说明外,本合同范围内所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和物品均需为全新和标准的产品,并且具有合适的等级标准。

此外,本技术要求说明书内所提及的任何设备、材料、制品或专利制品的商品名称、制造商或产品说明,其作用主要是设立质量标准的依据而不应理解为指定采用任何商品或限制商品竞争。

同类型设备装置的零部件及其组成零件应具备同一标准,具有互换性。

备用零部件应该与原零部件具有同样的质量标准,并且适配于设备装置的同类部件。

若使用需经机械加工的零件,有关机械加工要求及允许偏差应以图纸说明并连同指示手册提交;

所有受尘埃影响而会出现磨损或损坏的零部件,均需完全设于防尘保护罩内;

所有组件的安装均应达到方便维护保养及更换的原则。

1.5.3设备的制造及种类

选择设备制造商和产品种类时,应提供适当的保养、维修和更换方面的措施,确保不会因工期延误而导致对发包人的不便或损失。

所有选用的设备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1.5.4保证

须保证整个本标段招标范围内所有主要设备及系统的技术参数和功能满足均达到本技术要求说明书和设计图纸的要求。

共33页第7页

须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或配件,满足本技术要求说明书并能正常工作。

1.5.5拒绝不合适的材料、设备和安装工艺

发包人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本技术文件要求的设备、材料和安装工艺,因此而引致工期延误及有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不合要求而被拒绝的材料、设备和安装工艺,不能构成逾时完工的原因或借口。

1.5.6成品保护

所有运送到工地的设备和材料均应保持全新的状态,并应有适当的包装和保护以避免在运送过程中、恶劣的气候条件下或其它情况下造成损毁。

同时,在实际情况许可下,设备和材料在进行施工前亦应存放于包装箱内,或用防护罩加以保护;

所有运送过程中受损毁的设备或材料,将被拒绝接受,必须作无偿更换,因更换设备或材料而要求延长工期将不获接纳;

工地现场可供存放物料的场地有限,因此对大型设备的运输必须事先有详细的交货计划和安排,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运送方案;

编制成品保护方案及管理制度,承包人雇用专业的成品保护队伍,设置专职负责施工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建立工作班组交接班检查制度,出入登记制度等,严格成品保护责任,对承包范围内的货物进行成品保护,成品保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5.7对设备及零部件的责任拥有权

在本工程范围内所有的材料、设备及零部件一经运抵工地并验收合格后,其拥有权归发包人所有;

在未得发包人的书面批准前,任何材料、设备及零部件皆不得移离工地。

1.5.8产品样品审批

如果中标须于签订合同后的两个星期内,提交一份需送审的产品样品清单。

清单内应包括样品的名称、制造商名称、产地、型号、预计呈交的日期等;

承包人须将获批准的样品运送至工地,保留在工地现场的样品板房内,作为日后共33页第8页

对所用材料和工艺的核对和验收标准。

所有不符合上述样品的材料或工艺要求将被拒绝接受,承包人需将其更换,并且不能因此增加合同价格和作为延期的理由;

在每一个样品上应附有中文说明的标签,清楚标注单位名称、合同名称、制造商名称及将应用的系统等资料;

按本技术要求说明书的要求,承包人须提供足够的材料样品作试验之用。

若有需要,将进行破坏性的样品试验。

而此样品和试验所需的有关费用应包括在本合同价格内。

必要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对通过检验的样品的进场产品重新进行抽样检验。

如检验合格,则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验不合格,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9产品质量保证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条例

本技术要求说明书内所列的有关规范和标准是指于投标时所颁布的最新修订版本。

若技术要求说明书内对某些要求未有列明标准,则有关的细节、材料、设备和工艺要求应遵照相关的国内或国际标准,取较高者为依据;

其它标准如中国国家标准(GB)、国际电气公司协会(IEC)、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美国电机设备制造业协会(NEMA)、日本工业标准(JIS)、英国标准(BS)、欧盟CE、美国UL及其他国家的标准等,如其标准内容与本技术要求说明书内所要求的标准相符时,则有关标准亦可接受作为设备的制造依据。

若所建议的标准与本技术要求说明书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差异,应在设备定货前提出并提交发包人批准;

若上述各技术要求之间互相出现矛盾或发生抵触时,则应按下列次序先后作优先考虑处理,并以较高者为依据:

当地政府的现行条例、指令和规范;

公共事业公司的条例和守则;

本技术要求说明书;

共33页第9页

其它认可的标准。

制造商的资质证明:

在投标书中所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须由具有5年或以上生产同类型产品经验的制造商提供,须提交有关制造商的资质证明文件。

承包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最新制造的,具有无破损的原厂包装,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

如不符时,承包人应负全责并免费更换全部不合格产品。

所有因产品规格不符、产品质量不符及产品损坏而造成的工程延误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保留终止合同和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质量保证体系:

承包人应为工程的实施、竣工和修补缺陷建立适当和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保证工程的实施、竣工和修补缺陷的全部过程符合该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承包人应按照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提供、填写、整理并保存任何必要的过程记录,这些过程记录应随时可供发包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查阅。

质量检验:

如果上述任何检验表明被检验的材料、设备、工艺质量或工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与规范,则发包人有权指示承包人:

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将发包人认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运出现场,用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取代;

承包人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发包人的指示,并不得以此为借口要求增加费用;

所有在合同中明确要求必须进行检验的材料和设备在经过检验并获得工程师批准以前,不得直接用于工程;

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所有需要报送设备或材料的样品,承包人应在用于工程之前至少30天,提交样品和必要的说明书、证书、出厂报告、性能介绍、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以供检验;

共33页第10页

如果检查、检测、检验或试验的结果表明,任何送检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发包人可拒收此类设备、材料,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同时说明理由。

承包人应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合同约定,并再次送交发包人检验;

对发包人拒收和再度检验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软件必须同时提供软件使用授权书。

包装与运输要求:

系统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单独分箱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明设备名称、编号,以方便区分。

所有设备、线缆等需要包装的货物必须使用原厂包装;

所提供的装置和设备的大小尺寸应能适合于所指定的安装空间,并须考虑提供足够的维修及保养所需的通道。

承包人应负责与发包人协调所需检修门的位置及要求;

承包人应呈交所提供设备的大样图和具体尺寸要求。

若所提供的设备尺寸与所提供设备的大样图和具体尺寸要求不符,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改动和费用,须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应负责把全部材料运送到安装现场,对于大型重要设备的运送方案,应以图纸表示,并事先呈交发包人审查;

设备储存要求:

包装应适合于仓储。

货物包装箱内应至少有下列资料:

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设备装配图、随箱清单。

货物的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

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际、国内关于海运、空运、内陆运输的有关规定;

货物到货地点为长沙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工地。

1.5.10系统检测、调试及验收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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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应按下述及本技术要求说明书的有关章节的要求对在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进行检验和测试的工作。

有关检验和测试将分为以下四个基本阶段:

工地测试;

试运行;

系统验收测试;

工程竣工验收。

检验和测试所需的设备、劳务、消耗性的材料和配件等的全部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有关设备的安装工作虽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不表示可解除承包人与合同对应完成工作所负的责任,亦没有解除承包人在承包合同中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工地测试:

重要设备和附件在安装前应进行单体测试。

如施工情况许可,测试可在施工阶段进行,以确保各阶段的测试并未对先前所完成的测试工作造成影响。

如由于设备质量原因造成测试不合格,应无条件对不合格设备进行更换并重新进行测试。

并承担因重新测试而增加的费用;

用于进行测试和校正错误所需的仪器、设备应由承包人提供。

所有这些仪器须经发包人认可,并于使用前进行校正。

如有需要,需由认可的实验室对仪器的精确度进行测试和校正。

所有测试和校正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在进行测试时所有需要的更换件、消耗件等,应由承包人提供;

在进行工地测试前半个月,承包人应把用于测试的仪器的详细资料向发包人呈交审批。

系统试运行:

试运行是考核整个系统的工程质量和可靠性的重要步骤,试运行期不少于三个月,试运行正常后进行最终验收,如果试运行不正常,则由承包人整改完成后再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试运行期,直至系统正常;

共33页第12页

在试运行前一个月,承包人需要提交操作和维护手册,使发包人及有关人员能事前熟悉所安装的设备和系统。

手册内应包括控制程序、操作和维修的程序。

每本手册应包括不少于以下资料:

所有设备的规格及详细的中文版操作手册、调试手册及质量保证书4套;

系统和主要部件常见故障说明,包括配件及装配图、一般事故说明。

说明书需包括操作及手册和常见备件清单;

建议的定期保养期及项目;

建议的紧急安全程序;

紧急维修中心的电话、地址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承包人必须在系统测试工作开始前20天,提交测试工作计划和方案,详列所有需要进行的测试项目、每项测试预计所需的时间、测试内容、测试方式与方法。

承包人必须完成以证明整个系统能全面正常运行所需的一切测试。

未得发包人同意,不允许有任何变改。

由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测试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

承包人必须依照批准的测试工作计划和方案、相关标准及规范对系统中所有的控制器、线缆、连接点和设备进行测试。

所有的测试工作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有关装置和设备在完成所有工地测试和试运行及修正所有在测试期间所发现的问题后需进行系统验收测试,有关验收测试需在发包人认可和指导下进行。

系统验收测试的目的是要证明整个系统装置完全符合技术上、性能上和操作上的要求;

承包人必须修复在测试中发现的故障和缺陷,并承担修复故障和缺陷所发生的费用。

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由于修复故障和缺陷造成工期延误而产生的损失;

承包人必须负责整个系统的测试工作,所有测试工作都必须由发包人参与进行;

承包人承担所有自行测试的记录工作,并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件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交6份测试报告。

承包人提交的测试报告必须签署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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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承包人已完成按合同约定的设备材料供货、软件编制、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系统测试等工作;

系统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试运行期间,系统性能满足合同要求;

承包人已提供了合同中约定的全部货物;

承包人竣工资料齐备完整;

如果承包人认为工程已达到约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各方应按合同约定根据相应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竣工验收。

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承包人应至少提前21天将某一确定的日期通知发包人,说明在该日期的工程将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时为发包人提供一份副本,该日期称为“竣工报验申请日期”;

如果工程或某部分工程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则承包人应根据验收结果对工程或某部分工程进行整改或修复。

整改修复完毕之后,应重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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