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学工作二级管理实施方案黑龙江职业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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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学工作二级管理实施方案黑龙江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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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工商院教字〔2011〕2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

主要职责及学院与二级学院职责划分

(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

《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主要职责及学院与二级学院职责划分(试行)》已经2011年3月10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主要职责及学院与

二级学院职责划分(试行)

二O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

教学工作职责划分通知

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3月14日发出

共印50份

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

主要职责及学院与二级学院职责划分

(试行)

学院实行二级管理后,应进一步明确二级学院的工作职责,明确教务处、人事处等综合管理部门与二级学院相应的职能划分,以确保各部门功能的充分发挥,保证各部门工作顺利开展。

一、二级学院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在本院的贯彻执行。

2.负责制定本院的发展规划、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制定落实规划的分阶段目标和具体任务;负责制(修)订本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改革方案、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负责建立健全本院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协调科研力量,申报科研项目,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服务,对科研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过程管理。

4.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加强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积极开展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教育。

5.负责本院各专业的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和实习实训工作,具体包括合作单位的联系、合作体制机制创新、实习实训教学的计划制订和组织实施,以及实训教学改革等工作。

6.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导下,决定本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推行全员聘任制;协助教务处、人事处做好本院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负责本院教职工聘任、调配、

奖惩、解聘、辞退等,对本院违纪职工提出行政处分意见。

7.在财务处指导下,组织本院教职工增收节支,根据学院总预算和本院实际,制订资金预算,管好用好学院划拨的经费和其他各种渠道的经费。

8.负责本院教学的日常管理,对教师和教学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协调与本院各专业直接相关的公共课、选修课、第二课堂等课程的组织实施。

9.负责本院学生的日常管理,实施各种奖励与处分;负责制订本院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宣传和咨询;加强就业培训与指导,协助就业部门做好毕业生推荐。

二、学院与二级学院的职责划分

(一)教学管理教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提出阶段性教学改革方案并组织落实;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修订的原则意见;建立健全各项教学管理制度。

2.组织协调学院教学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开展;编制校历,及时下达教学任务和教学分工,审核任课教师工作任务合理性,审查兼职教师资格。

3.负责各教学环节的检查、监控和教学质量管理,定期召开教学检查抽查情况通报会,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4.制定学院年度及学期教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学院教学工作例会,检查、落实教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5.负责学院教师的培训、选拔、推荐、奖励及资格认定等有关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工作,配合人事处做好聘用和引进教师的考

6.根据学院经费安排,组织二级学院制定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设备购置的论证及预招标。

7.统一组织、安排和管理全院性的各级各类考试,对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负责全院的公共课、选修课的管理。

8.负责学院教学资源的调配,负责多媒体教室的管理,有权临时调用部分或全部教师监考和教室使用。

9.负责学院各种教学档案建设,制定各二级学院及专业教研室教学档案建设标准。

10.制定学院教材建设规划,积极联系国内高水平出版社,组织教师参与编写规划教材;负责学生使用教材的审核订购和发放。

二级学院工作职责:

1.根据学院的总体工作安排,制定本院的年度及学期工作计划和教学改革项目落实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本院师生员工认真贯彻落实。

2.根据人才需求变化和学院实际情况,按照学院总体安排及时调整专业建设方向和课程设置,开发新专业,改造老专业。

3.组织教师按照教务处制订的原则意见,做好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修订,做好本院教学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做好本院教学档案建设。

4.组织本院教师落实教学任务分工,聘请一定数量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安排好本院教师正常授课以及调代课、补课工作,并上报教务处备查;负责本院的科研管理。

5.安排好本院各专业实验、实训、技能训练、学生生产性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并定期督促检查,做好实习动员、过程管理和安全检查。

6.根据校历和各课程进度编制教学进程表,负责本院教学工作管理与协调,组织教学检查、评估和教学总结,审定校本教材、教学辅导书、参考书的编写和选用计划。

7.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协助教务处做好学生补考、重考和缓考,及时将考试成绩和总结上报教务处;对本院学生的降级、休学、退学、复学、转学等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8.负责本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和师德考核,主要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态度、教学质量及效果、教书育人、教学改革与研究等。

9.负责制定本院教师年度培训计划,提出引进和外聘教师意见,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

10.负责本院教学资源的调配。

(二)实践教学管理工作职责实训中心工作职责1.负责学院实习实训、顶岗实习等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和教学大纲的组织制订。

2.负责组织学院新建实训室和实训项目的立项、论证、评估、建设验收。

3.负责研究制定学院校企合作、实习基地建设总体规划;起草社会培训和技术服务等管理制度,对相应工作进行检查推进和考核评价。

4.组织举办全院性技能大赛,协调二级学院组队参加全国、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安排全院计算机全省等级考试工作;协助各二级学院解决在职业资格认证中遇到的问题。

5.负责学院各专业实习实训、顶岗实习(包含实习基地建设)等工作效果的考核工作。

6.负责学院的教学仪器设备的院级管理、共享协调和使用效果评估;

7.负责公共机房的授课、上机考试等组织与保障工作;审核各二级学院实习实训经费和实训耗材的年度预算。

二级学院工作职责1.根据学院的有关原则意见制订本院实习实训、顶岗实习等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并负责实施。

2.负责本院新建实训室和实训项目调研、方案制定、项目申报、建设,以及本院各专业的校企合作与实习基地建设。

3.负责制订本院实习实训、顶岗实习等教学计划,安排指导教师做好日常检查管理;按学院要求做好社会培训和技术服务。

4.制定本院技能鉴定计划(含项目、人数、时间等)和学生技能鉴定考前培训,组织本院学生职业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认证应达到教学水平评估要求。

5.组织开展本院技能大赛和组织、培训、推荐学生参加学院、全省及全国技能大赛。

6.负责本院实训(验)室的教学仪器与教学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和维修;负责本院实习实训、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人身安全和所属实训室的防火、防盗、防水等保障设备安全工作。

7.负责本院实习实训、顶岗实习经费、实训耗材的计划申报和使用管理。

三)学生管理工作职责

学生处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制订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规划和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学院学生食宿、组织协调学生日常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及军训工作。

3.负责全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辅导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全院学生奖、助、补、贷等资助工作,学生参军入伍工作及各项学生表彰奖励的审核。

5.负责全院学生的勒令退学及以上等级处分的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6.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核,核发毕业证书,以及毕业教育等工作。

7.负责受理学生休学、复学、留级编班、转专业、转学、退学的审批与管理。

二级学院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本院年度和学期学生工作计划,参加学院学生工作例会,落实学院部署的学生工作任务。

2.负责本院团组织、学生会的选举和团干部、学生干部的管理工作。

3.负责本院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对本院学生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评选;决定本院学生的记过及以下等级的处分,并报学生处备案。

4.负责学生公寓卫生、公寓生活与就寝纪律管理;负责落实本院的公寓文化建设、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等工作。

5.负责辅导员工作业绩考核、奖惩及津贴发放;提出辅导员的聘任或解聘意见。

6.负责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的评定工作,报学生处审核后,负责资金的发放与管理。

7.负责学生留级编班、进修、课程免修、缓修申请的审批与管理;负责受理学生转专业、转学、退学申请,报学生处审批。

(四)人事管理工作职责

人事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和师资队伍建设总体规

划。

2.负责学院机构设置和定岗、定编、定员、定责工作。

3.根据学院引进人才有关规定,在人员编制计划内,按照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拟定引进人员计划,并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

4.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和师资培训工作,对二级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教职工的考勤工作及劳动纪律的检查。

5.按照上级及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及标准,负责学院教

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以及专业团队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的选拔、聘任管理。

6.制定教职工考核工作条例,组织和指导学院教职工的考核和二级聘任,负责教职工的跨部门的院内流动,对各二级学院提出的人员聘任、缓聘、调出或解聘意见进行审定。

7.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工资计划管理,制定学院内部分配总体方案;负责学院教职工的福利、奖惩工作;对二级学院工作进行考核,核定二级学院业绩津贴总额,提出各二级学院内部分配办

法的指导性意见。

二级学院工作职责

1.负责设置、调整本院二级业务机构,在学院核定的人员数量和岗位编制计划内,确定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处备案。

2.负责本院教职工的二级聘任、考核工作。

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的要求,提出岗位设置的申请,并编制岗位说明书,进行相应岗位聘任;根据学院考核工作条例,制订实施细则,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聘任等挂钩。

3.负责本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申报教职工需求计划,协助人事处做好引进教职工的考察、考核;负责本院教师见习期满的转正、定职工作,按照学院规定对己聘、新聘的教师进行续聘或解聘,并报人事处备案;负责本院兼职教师的聘用和考核等工作。

4.负责本院的师资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师德建设,落实教职工的业务培训与进修计划。

有权确定规定名额内的报考硕、博士的人选(不转移人事关系)及脱产进修人选,报人事处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5.在学院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指标内,按照相关评审规定,负责本学院教师职称评定的有关组织工作,负责评审和认定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申报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具有向学院推荐权,参加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联评推荐工作。

6.负责本院的教职工考核、考勤、奖惩工作,在规定的名额和档次内有权确定考核等级,有权根据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对违纪教职工进行记过处分等级及以下的处分,并报人事处备案。

7.负责制订适合二级学院实际情况的内部分配办法,在学院核定的总量内有自主分配权力,将分配办法报学院批准后实施,并接受学院指导和监督。

(五)财务管理工作职责财务处工作职责1.落实“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以及“权责明晰、一级核算、两级管理、学院监督”的财务运行机制。

2.负责各二级学院年度财务预算核定,二级学院年度各项经费和奖励资金的核定。

3.强化计划管理和目标管理,负责二级学院包干经费使用的审核、核算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经费使用进行调控。

4.坚持激励各分院节能增效、开源节流,加强成本核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各项支出必须符合财务核算的相关规定,各部门预算经费公开透明。

6.负责对各二级学院财务工作进行培训、指导。

7.组织落实国家骨干院校建设资金,严格执行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原则,科学合理安排支出。

二级学院工作职责1.落实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及“分院为主体,权责明晰,一级核算、两级管理、学院监督”的财务运行机制。

2.负责编制本部门年度财务预算。

负责本部门年度经费、奖励与福利资金额度的核定,并经财务处审核,报学院党委会议或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3.负责包干经费管理与使用审批,具有包干经费在规定比例

范围内的调剂使用管理权力。

包干经费使用范围:

分院教学(行

政)岗位津贴、课时津贴、人员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实习实训费、学生活动经费、校企合作经费、其他教学经费等。

4.二级学院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包干经费经二级学院审批、财务处按有关财经规定审核后支出。

5.金额在5000元以内,由分院院长审批后经财务处审核后支付,金额超过5000元的需报主管院领导审批,金额超过10000元的需报院长审批。

6.根据学院有关规定,负责本部门国有固定资产登记入账、资料保管、使用管理、内部调剂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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