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人员配备及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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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人员配备及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
人员配备及管理办法
1基本要求
1.1内容界定
在公司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矢键岗位人员的配备、管理和考核适用本办法。
1.2定义
1-2.1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1.2.2施工项目部矢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
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
员;现场监理部矢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主导专业,下同)、HSE监理工程师、
2职责
2.1工程处
2.1.1负责制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尖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负责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配备人员数量、标准及到岗要求。
2.1.2负责在合同文本中明确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情况,且应与投标文件相符。
2.1.3项目开工首次会议上查验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尖键岗位人员配
备情况,查验各矢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确保配备到位、人证相符。
2.1.4负责指纹考勤机等考勤设备的管理,负责考勤数据取出、整理
2.1.5负责对尖键岗位人员到岗考勤,负责矢键岗位人员的变更管理,对违约行为按合同和本办法考核兌现。
2.2监理单位
2.2.1负责按监理合同约定,组织本单位监理人员按派遣计划进驻施工现场。
2.2.2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岗的人员办理变更手续。
2.2.3负责督促施工承包商尖键岗位人员按施工合同配置要求到岗。
2.2.4审查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尖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核实变更人员资质标准。
2.2.5负责指纹考勤机等考勤设备的现场运行管理,负责对考勤人员身份信息录入、编号,对考勤机运行故障及时报修。
2.3承包商
2.3.1负责按施工合同约定,组织本单位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2.3.2办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岗人员变更手续。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配置要求
3.1.1施工项目部
3.1.1.1施工项目部尖键岗位人员配置管理范围为: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安装工程或总承包
项目部分人员亦称施工经理、安全经理、质量经理
3.1.1.2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采用报备制,项目需要配备,但不纳入考核范围。
3.1.1.3除项目技术负责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由承包商任命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矢键岗位人员必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安全员还应取得安监局安全培训合格证。
施工项目部人员配备标准
序号
承包合同额
(万元)
总人
数
其中
现场在岗人员
兼任岗位人员
1
合同金额<200
万元
6
2人:
项目经理、安全员
4人:
技术负责人、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
2
200万元S合同
额S500万元
7
3人:
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
4人:
技术负责人、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
3
500万元〈合同
额S1000万元
7
4人:
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3人:
技术负责人、机械员、资料员
4
合同额〉1000万元
9
5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4人:
机械员、标准员、材料员、资料员
说明
(1)以上标准为矢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发包人项目
代表视施工现场管理情况要求施工承包商增配相尖专业人员;
(2)安全人员的配置数量还应满足合同HSE管理协议的配备标
准,当以上标准与HSE管理协议配备标准不一致时,以HSE管理协议书为考核标准。
3.1.1.4现场监理部以监理单位投标书、报价书配备标准为准。
监理单位可根据项目进度确定专业工程师到岗时间表,经业主代表批准后作为考核依据。
3.1.1.5对长期合作的承包商・监理单位‘承揽公司非招标且合同额<
200万元的多个项目时,可成立现场项目部,配备符合业主要求的管理人员,并报工程处审核备案,公司安排的小零项目可纳入该项目部统一管理。
3.1.1.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应明确施工项目部、现场
监理部矢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且应与投标文件相符。
3.2到岗时间
3.2.1现场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矢键岗位人员应按合同约定在施工准备阶段进驻现场,按发包人项目代表要求做好开工准备工作。
3.2.2对合同配备表中要求的施工项目部在岗人员,现场作业时间一般应在现场,离开现场1天应向总监理工程师书面请假,离开1天以上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还应取得现场项目代表同意。
对于未配备施工员的项目,项目经理离开1天以上应由该公司指派代理项目经理到现场工作,代理项目经理资质、能力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不能满足要求的不能到现场工作。
3.2.3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兼任公司投资以外的项目总监,在公司兼任的项目不能超过3个,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服务期
间不能兼任一个以上项目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HSE工程师
应从项目开始进驻施工现场,项目结束方可离开;其他专业工程师按照项目代表批准的派遣计划到现场开展工作。
3.2.4本规定3.1.1.3施工项目部人员配备标准的现场在岗人员不得兼职。
3.3人员更换
3.3.1
施工现场项目部在岗人员(不包括兼任人员)更换小于总人数的
50%;现场监理部人员更换小于配备人员的50%。
3.3.2
变更人员资格等级不得低于变更前,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33
矢键岗位人员更换由施工承包商(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见附
表A)和相尖证明材料,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有效。
其中:
(1)项目投资N3000万元的项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变更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批准,其他人员由部门领导批准;成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由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批准,其他人员变更由项目部主管施工的副经理批准。
(2)项目投资<3000万元的项目,人员变更均由部门领导批准。
3.4管理
3.4.1尖键岗位人员由公司派出项目的代表负责管理,包括综合能力评估、责任心、到岗考勤等,项目代表有权对不负责任的矢键岗位人员提出辞退要求,被辞退单位应及时更换被辞退岗位人员。
3.4.2公司工地实行指纹及人脸识别考勤机考勤。
指纹及人脸识别考勤机由项目监理单位制定专人负责运行管理,与项目代表协商考勤机摆放位置。
项目开工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时,要求全体施工、监理矢键岗位人员全部到会,由监理负责考核人员录入被考核人员信息、录下人脸和指纹,并编号,并将编号信息报工程处负责考核人员。
尖键岗位人员每天进入和离开工地时,必须按指纹并刷脸。
3.4.3工程处负责考核人员每月取出、整理1份考勤汇总表,经部门主管
领导签字后,报公司主管领导。
每月工程例会上宣布考勤结果,合同管理人员将按照合同约定、考勤记录和本管理规定对承包商和监理单位进行考核。
4监督♦检查与考核
4.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或撤离合同约定的矢键岗位人员,对擅自更换或撤离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本管理办法处理。
4.2
擅自更换或撤换总监每次扣减监理费10万元(人民币,以下
监理工程师每次扣减监理费5万元。
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请假离岗的,每天扣减监理费2000元;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没有请假离岗的,每人每天扣减监理费1000元。
4.3承包商擅自更换或撤换项目经理的扣合同违约责任10万元违约金,承包人擅自更换其他尖键岗位人员扣合同违约责任2万元违约金。
承包商项目经理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擅自离幵施工现场连续超过3天或每月累计超过7天的,扣减1000元/天的合同违约金。
承包商其他矢键岗位人员未向监理人、发包人按规定程序请假,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连续超过3天或每月累计超过7天的,扣减500元/天的合同违约金。
4.4对承包商,监理单位擅自更换或撤换尖键岗位人员达到《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界定的不良行为标准的,将上报工程部进行处理。
5记录
5.1承包商(监理)现场管理人员变更申请/批复表
5.2承包商(监理)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单
记录5.1
承包商(监理)现场管理人员变更申请/批复表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致:
根据合同条的规定,由于原因,我方
申请管理人员变更为,请予以批准。
附件:
1、合同约定的管理人员以及拟变更人员名单;
2、拟变更人员的学历、证书、经历、经验等证明材料承包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月曰
业主代表意见
审查意见:
签名:
时间:
年月曰
'忖合同岗位证明材料核查
审查意见:
签名:
时间:
年月曰
部门主管
领导审批
意见:
签名:
时间:
年月曰
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意见:
签名:
时间:
年月曰
说明:
1、3000万元以上项目项目经理变更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3000万元以上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及3000万元以下项目管理人员变更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2、本表一式四份,承包商、业主代表、监理、业主合同岗位各一份,拟变更人员证明材料一份,存业主合同岗位。
记录5.2
承包商(监理)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单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曰
序号
岗位
姓名
年龄
职称
证书名称
注册号
联系电话
变更前
变更后
注:
本表仅用于统计目的,填报单位应如实填报实际到岗的管理人员情况:
如实际到岗的管理人员与合同约定的不一致。
此表不作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变更管理人员的依据,人员变更以审批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