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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目标成本管理办法

煤矿目标成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集团公司目标成本管理办法》,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标成本管理应遵循“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的原则。

第三条我矿成本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和预算控制,建立“人人肩上有指标,项项指标有考核,考核结果必兑现”的目标成本分解包保体系。

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按照管理创新的要求,实行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全员主观能动性,挖掘潜力,降低支出,确保各项目标成本指标的完成。

第四条我矿成本管理实行定期分析制度。

二、成本预控管理原则

第五条我矿成本管理实行预算管理;财务科为成本管理和执行单位。

第六条财务科、企管科应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结合我矿管理需要和历史先进水平,科学合理地做好年度成本费用预算,测算下达成本费用计划,建立目标成本包保体系。

1、矿属各单位根据年初下达的费用计划编制本部门年度详细预算,包括发生的材料、工资、电费、修理费等各项费用,各单位必须每月25日前将编制下月费用的预算报财务科,编制原则全年费用总额不变。

2、矿属各单位外出办事(包括公差、学习、开会、参观等),必须事先费用预算,包括住宿费、乘车费等费用。

3、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时,必须填写《因公出差派遣单》并预算所需出差费用、注明出差事由、出差地点、出差人数、预计出差时间以及乘坐交通工具,单位领导和分管矿长安排,矿长批准后方可出差,财务科可安排借款资金。

如因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定计划天数的,须经矿长批准。

否则,对其超过天数的费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七条为加强目标成本管理,矿自上而下分层次建立目标成本包保责任制,对各项指标进行分级归口管理,实行矿、职能科室(区队)、班组三级包保管理体制,具体包保明细及数额在执行时随月度生产计划下达。

1、矿成立目标成本管理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负责目标成本的分解、控制、监督、考核等工作,确保目标成本层层分解、包保、责任落实到科室、区队及相关人员;

(2)定期对目标成本分解管理及考核情况进行分析;

(3)定期对目标成本指标进行修改。

第八条目标成本指标的分解与包保

(1)调度室、生产科包保原煤产量和掘进进尺考核指标。

(2)劳资科包保吨煤工资成本控制指标。

(3)煤质科包保煤质和吨煤售价控制指标。

(4)运销科包保商品煤销售量、销售费用控制指标。

(5)供应科包保材料储备控制指标。

(6)企管科包保吨煤材料费、租赁设备修理费、小车运费控制指标。

(7)机电科包保吨煤电力成本、机电设备租赁费、机电修理费控制指标。

(8)综采办包保综采设备租赁费、综采修理费控制指标。

(9)财务科包保吨煤完全成本及机关科室经费控制指标、管理费用中可控费用部分在上年基础上降低10%。

(10)行政办包保业务招待费控制指标。

(11)行政办包保职代会、外部会议费控制指标。

各包保单位要按照年度财务指标分解与管理办法下达的包保指标,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强化管理和监督,严格考核。

包保科室的行政负责人为包保指标的第一责任人。

三、成本控制

第九条矿长为成本控制第一责任人,委派会计为成本控制第二责任人。

第十条成本费用控制内容主要包括材料、工资、电费、修理费、水费、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等所有成本费用项目。

第十一条杨村煤矿二00八年主要经济指标

1、产量:

2、销量:

3、完全成本:

费用指标制定原则:

根据集团公司工作会议下达我矿的成本指标和有关会议精神,并参照我矿2007年各项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各种可变成本费用在上年基础上合理压缩后分解制定,由各职能科室控制承包。

第十一条原煤产量和进尺:

产量计划150万吨,月均12.5万吨,总进尺计划3500米,月均291.7米,由生产科和调度室共同承包,按月考核,月实际产量和进尺超额完成矿作业计划,每超1%,人均分别加奖4元,不准出现“采掘失调、生产脱节”的现象,否则对等扣罚,由劳资科、企管科负责考核。

第十二条材料费:

材料费吨煤成本为计划25.1元,奋斗24元(含质量标准化用料、材料差异、支护改革用料)由企管科承包,按月考核,当月实际材料消耗每节1%,人均奖4元,每超1%人均罚3元。

由财务科考核;专项资金不列入材料费考核范围,由集团公司单独核算。

企管科应遵循“先算后干、效益优先”的原则,科学决策,合理投入,对可回收材料制定回收率,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回收复用,努力降低成本耗费。

财务科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指标对材料消耗实行总量控制,每月材料领用计划须经受派会计签署意见,集团公司物资超市方可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工资:

全矿工资总额为13217.4万元,月均1101.45万元,吨煤成本为77.68元,其中:

成本负担工资总额9580.8万元,月均798.40万元,劳务工资1566万元,由劳资科承包,按月考核,由财务科负责考核。

劳资科要按集团公司劳资部门审批的工资使用额使用工资,严禁超提、超发工资及劳务费;各单位按税法规定正确计算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工资以外的各种零星奖金也要代扣个人所得税,奖金按5%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电费:

吨煤成本为10.20元,总额1530.50万元,由机电科承包,原煤电耗22kwh/t,财务科按月考核。

当月实际电力消耗每节1%,人均奖4元,每超1%人均罚3元。

机电科要按照吨煤电耗计划严格控制电费支出;对生产、生活、外转电分别装表计量,生活用电和外转电必须及时、足额回收,回收率要达到100%,若达不到回收率,欠收部分从电管所工资中扣除;外转电一律全额征收货币资金,严禁挂帐、抹帐,对拖欠电费的外转电单位,机电科要采取强制措施,限期交纳,否则从机电科当月工资中全额扣除;电管所每月5号前要将上月各种应缴电费及时上缴财务科,逾期不缴者,从工资中全额扣除。

电管所每月必须组织企管科、审计科、纪委等相关部门抄表,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统计表每个相关部门留一份。

财务科按统计表的电表度数乘以规定电费单价作为电管所应回收电费,作为考核回收率依据,若电管所少组织一次,按电费回收率为零考核。

 第十五条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包括安全费用(吨煤30元)、维简费(吨煤15元)及折旧费。

财务科按上级规定计提上交,企管科负责全矿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审报和落实。

专项资金要严格管理,按来源渠道列支,财务科、企管科共同考核;土建工程开工前须向财务科报预算,财务科按预算确定资金来源后方可开工,工程款支付时按完税工程量支付,财务科要严格按合同按进度考核;企管科要及时组织财务科、纪委等相关部门验收完工工程,并及时按合同办理结算,发现工程不能及时结算一次,罚企管科500元。

第十六条修理费:

全年要控制在110万元,月均9.17万元,吨煤成本为0.73元。

其中:

机电设备修理全年21.6万元,每月1.80万元,每节1%,人均奖4元,每超1%人均罚3元,由机电科承包;综机设备修理全年33.60万元,每月2.80万元,每节1%,人均奖4元,每超1%人均罚3元,由综采办承包;汽车队修理全年15.60万元,每月1.30万元(含局汽车大修费及其他在财务科报销的用于车辆的杂支费用),每节1%,人均奖4元,每超1%人均罚3元,由供应科承包;租赁库发生的租赁设备及工器具修理费全年26.40万元,每月2.20万元,每节1%,人均奖4元,每超1%人均罚3元,由企管科承包。

房屋维修费全年12.8万元,每节1%,人均奖4元,每超1%人均罚3元,由后勤中心承包。

以上指标实行月考核、月奖罚与累计相结合的办法。

由财务科提供数据,企管科考核。

除上述奖惩办法外,对修理费超支的单位由财务科提供数据,劳资科扣其单位技师及高职享受的补贴,使其待遇与实际工作能力相符。

企管科要建立和完善修理费管理制度,根据生产急需程度,统筹合理安排设备修理时间,各单位必须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设备修理要坚持“中、小修理不出矿,大修理不出集团公司”的原则,严把设备外修关、确需外委修理的,应严格按程序报经矿领导和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修理,实行外委修理费预算和维修质量追究制,保证修复质量,减少费用支出;财务科要严格修理费报销手续,超过1万元以上的修理费必须签订修复合同,并注明保修期及17%增值税以及设备修理验收单。

财务科要严格执行修理费计划管理,每月根据计划列支修理费,杜绝超计划修理。

租赁设备的修理和车辆的修理分别按照《机电设备管理办法》和《公司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地塌赔偿费:

考核指标为全年40万元,由后勤中心承包,工联办、生产科负责丈量、记录,纪委监督,后勤中心负责计算,节超按1%对等奖罚,财务科每年考核一次。

第十八条其他支出:

吨煤成本为45.90元,总额为6884.65万元,其中:

制造费用为4594.86万元,管理费用为2289.79万元。

(一)制造费用

1、办公费:

总费用45.60万元,月均3.80万元,内容包括通讯费、办公费、印刷费。

由行政办、后勤中心、机六队承包,财务科负责考核,节超对等奖罚。

所有单位订阅的报刊、杂志等统一由行政办办理;所有印刷费统一由后勤中心审批,统一安排印刷,统一结算,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印刷办公用品;加强通讯费用的管理,对各部门、机构话机配置数量、话机开通类别、话费使用限额、移动电话配置岗位、数量、话费限额,因公住宅电话补贴标准和扣罚措施等予以规定,以有效控制话费支出。

印刷费控制方面,大力推广无纸化办公,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详细分解,从严控制;财务科要从严控制通讯费、办公费、复印费、印刷费的报销。

(1)办公用电话费:

全年为14.40万元,每月为1.2万元(含中继费、入网费),由机六队承包,按月结算。

节超对等奖罚,财务科、企管科考核。

每月集团公司转回的电话费先挂机六队账上,根据机六队提供的办公电话费用清单进办公费,其余部分属于住宅电话费,必须足额征收,财务科根据机六队提供的住宅电话费用清单及交款收据冲机六队的账,不足部分扣机六队工资总额。

座机费另收。

(2)报刊费:

每年为10万元,由行政办承包,一年考核一次,所有单位订阅的报刊、杂志等统一由行政办办理,节超对等奖罚,由财务科考核。

(3)印刷费:

每年为9万元,由后勤中心承包,按季度考核,节超对等奖罚。

所有印刷费一律由后勤中心审批,统一安排印刷,统一结算,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印刷办公用品,否则,不予报销,由财务科负责考核。

(4)办公用品费全年9.60万元,每月为0.80万元,主要用于生产区队报销的办公用品,由纪委承包,按月考核,节超对等奖罚,由财务科负责考核。

(5)其他:

总费用月为2.60万元。

2、租赁费:

总费用为2268万元,月均189万元,由综采办、机电科和供应科分别承包,由财务科、企管科负责考核。

(1)综采设备租赁费:

费用为1668万元,月均139万元。

综采车间应根据工作面拆除安装实际情况,将年租赁费分解到各个月份,月租赁费每降1%,综采车间人均奖4元,超1%人均罚3元。

(2)机电设备租赁费:

费用为420万元,月均35万元。

机电科应根据在用设备的实际情况,将年租赁费分解到各个月份,月租赁费每降1%,机电区人均奖4元,每超1%人均罚3元。

(3)单体支柱租赁费,总费用为180万元,月均15万元,包括所租单体支柱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科承包。

按月考核,每节1%,人均奖4元,每超1%人均罚3元。

单体支柱丢失,按集团公司扣罚额的20%,处罚供应科。

3、试验检验费:

总费用为17.20万元,月均1.43万元,主要包括钢丝绳、电子磅、核子称、锅炉、自救器及通风设备等检验费;其中机电科承包每年12万元,通风队承包每年3.20万元,生产科承包每年2万元,按年考核,按节超额的2%对等奖罚。

由财务科进行考核。

4、运输费:

全年考核指标为26万元,由企管科、供应科负责承包,用于生活和工业垃圾运输和车队过路过桥费。

其中企管科承包生活和工业垃圾运输费用,每年18万元,年底一次考核;供应科承包车队过路过桥费及养路费、管理费、年审费、公里补助,(车队在三门峡以东至洛阳以西发生的燃油费,财务科不予报销)每年8万元,财务科按季度考核,按节超额的2%对等奖罚。

5、差旅费:

总费用为24万元,月均2万元,包括区队出差费用及生产科室出差费用,差旅费由财务科承包,每节1%,人均奖5元,每超1%人均罚4元,由企管科按月考核。

具体见差旅费指标分解表。

6、补充规定:

区队除差旅费(含护理差费、学习培训差费)可以正常报销外,其他所有费用均在活动经费及支部经费中列支。

(二)管理费用

1、办公费:

总费用36万元,月均3万元,后勤中心承包2万元,主要指机关用办公用品。

财务科负责考核,节超对等奖罚。

办公费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规定的“八不准”,严禁购置高档办公家具及用具;对办公用品要实行“零”库存管理,其它单位或个人购置办公用品须到后勤公司签章后,财务科方可报销;机关科室大力推广无纸化办公,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从严控制。

2、修理费全年总费用23.16万元,月均1.93万元,主要用于小车班车辆及机关科室办公用具等维修费用

(1)小车班修理费每月0.83万元(含局汽车大修费及其他在财务科报销的用于车辆的杂支费用),每节1%,人均奖4元,每超1%人均罚3元,由行政办负责人承包;

(2)机关科室办公用具等维修费用,每月1.10万元。

3、运输费:

全年考核指标为26万元,由行政办负责承包,用于小车过路过桥费、养路费、管理费、年审费、公里补助。

(小车班在三门峡以东至洛阳以西发生的燃油费,财务科不予报销)财务科按季度考核,按节超额的2%对等奖罚。

4、差旅费:

总费用为24万元,月均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科室出差费用,由财务科承包,每节1%,人均奖5元,每超1%人均罚4元,由企管科按月考核。

具体见差旅费指标分解表。

各单位严格《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同时实行出差申请制度,严禁超标准报销;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出差次数和人数,能派人一次合办的事项不分次办理,能一人办理的事项不派多人办理;严禁借出差之机绕道游山玩水、探亲访友等;财务科按以上规定严格把关。

另外,我矿继续执行2007年义马路费标准(扣除单位用车趟数)。

5、工会经费:

按工资总额2%计提,全部上缴集团公司,矿工会要及时向上级工会申请资金,并充分利用工会资金,解决职工困难,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和组织安排各项文体活动等。

6、职工教育经费:

按工资总额的2.5%计提,其中0.5%上缴集团公司,其余部分用于职工教育培训,由组干部、安检科、劳资科承包,不准超支使用。

7、会议费:

总费用20万元,月均1.67万元。

由行政办承包,财务科负责考核,每节1%,人均奖4元,每超1%人均罚3元。

行政办严格控制每年职代会规模和人员数量,降低费用支出。

加强控制外部参加会议次数、人数,建立外部会议双向审批制度,矿各部门需外出参加会议,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和矿长审批;并报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

没有相应的签批手续,财务科有权不予报销。

8、业务招待费:

总费用48万元,月均4万元。

包括业务招待餐费、烟酒,由纪委负责监督,业务招待一律安排矿招待食堂就餐。

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矿长批准后,行政办可安排外部用餐。

外部餐费报销时必须经行政办核实签章、矿长批示后,财务科审核汇总,每月报销一次,费用不超1万元,每节1%,人均奖4元,每超1%人均罚3元,由财务科负责考核。

9、警卫消防费:

总费用20万元,月均1.67万元。

其中保卫科年费用5万元,武装部年费用15万元,节超按5%对等奖罚,财务科每年考核一次。

10、矿产资源补偿费:

由生产科承包,总费用221.61万元,月均18.47万元,年终由财务科负责考核。

11、排污费:

总费用为85.05万元,月均7.09万元。

由机电科承包,节超按5%对等奖罚,财务科按季考核。

12、财务费用:

总费用为12万元,月均1万元。

主要核算内部银行透支利息,由财务科承包,每节1%,人均奖5元,每超1%人均罚4元,由企管科按月考核。

财务科加强与集团公司内行的对账业务,减少调节款项,增加资金流动,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第十九条闭路收视费:

由宣传部承包,宣传部提供闭路收视用户名单,纪委、财务科、企管科核实,制定回收率,确保全部回收。

宣传部切实搞好全矿的电视闭路线路的畅通,提高电视清晰度。

第二十条销售费用:

总费用626.90万元,月均52.24万元,由运销科承包,其中:

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由煤质科、运销科共同承包,财务科按月负责考核,可控费用按每节1%,人均奖4元,每超1%人均罚3元。

第二十一条售价:

吨煤售价为220元,由煤质科承包,按月考核,售价每升降0.10元,人均奖罚4元,生产过程中的煤质管理按《煤矿2008年煤质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完全成本:

吨煤售价为242.56元,由财务科承包,成本每降0.10元,人均奖5元,成本每升0.10元,人均罚4元,由企管科按月考核。

财务科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按照管理创新的要求,确保全年完全成本的完成。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内部消费性商品的管理

1、内部消费性商品目录:

小轿车、工具车、面包车、空调、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摄像机、照相机、电视机、手机、高档办公桌椅等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商品。

2、内部消费性商品管理由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办公室管理。

3、控制程序:

所属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于每季度末25日前向成本管理办公室上报消费性商品采购计划,成本管理办公室召集相关业务部室和纪委、审计等监督部门进行审核、汇总,报请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后,资金统管单位由物资总公司负责集中招标采购发放,非统管单位按审批计划自行采购。

4、所属各单位未经批准擅自购置的,受派会计不得报销,集团公司予以没收,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凡是未完成成本(费用)或利润计划的单位不得购置消费性商品。

四、成本分析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财务科应建立成本分析制度,加强成本分析与研究工作,定期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通过与上年同期进行对比分析、分析成本形成和变动情况,找出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的差异,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和问题,找出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降低成本的途径,及时拿出解决办法,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保障目标成本的实现。

第二十五条信息反馈控制:

各考核单位要根据成本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约成本降低的重大因素,在下月落实到有关单位,制定整改目标责任制和控制措施,要通过事后信息反馈控制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矿职能科室部门要按月对分解包保指标进行考核,在考核过程中,做到考核标准要统一、责任要明确、奖罚要合理、执行要严格,并将考核结果、奖惩情况及时通报。

五、其他

第二十七条各考核单位要按照企管科统一印制的考核表及时、如实填报(包括计算考核结果),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核情况报企管科,经企管科审核汇总后报劳资科,随当月工资兑现。

第二十八条对各职能科室的考核,月底由财务科根据当月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指标计划,按照本办法拟定的奖罚标准执行奖罚。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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